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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宪(风宪宏纲)

时间:2024-01-23 05:28:54 作者:浮生如梦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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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督抚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作者:屈超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摘要】明朝建立之后,废除元朝行中书省地方建制,借鉴宋朝的路级行政机构分权并立的机构设置模式,将各省的行政机构一分为三,相互制衡。但三司分立也带来了各自为政,难以协调的负面影响,督抚制度因此而逐渐建立,成为明清时期地方监察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地方监察中的权威性、独立性、监察权行使的规范性、以及对督抚监察权的监督与制约的严密性,对当时地方监察和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史上,明清督抚制度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督抚监察权行使的规范性以及督抚监察权的监督与制约的严密,对保持地方稳定、维护中央集权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督抚制度的形成和演进

明太祖吸取历朝治乱经验教训,非常重视监察制度的作用。洪武九年(1376年)废除明初沿用元代的权力过大且对中央集权造成威胁的行中书省,借鉴宋朝的路级行政机构分权并立的机构设置模式,将各省的行政机构一分为三。设承宣布政使司管民政财政,设都指挥使司管军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司法和监察。三司并存,不相统属,独立行使各自权力,相互制衡。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凡省内重大事务则须由三司共同议定,经朝廷批准后加以执行,这与宋代的地方最高政府无单一行政长官,设置安抚使司(帅司)、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使司(宪司)、提举常平使司(仓司),四司分立、各负其责、互监互察的机构设置颇为相近。不同之处在于将宋代地方最高监察权由漕司、仓司、宪司三司分领改为由提刑按察使行使,地方监察权更为集中和独立,强化了地方监察权。但省级三司之间互不统属,遇有重大事务,各司之间协调不易,难以决断,影响施政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总督巡抚制度遂逐渐产生。

巡抚制度在洪武、建文年间已经开始萌芽。永乐十九年(1421年),朝廷派遣尚书蹇义等八人分巡各省,标志着明代巡抚制度开始形成。宣德五年各省巡抚制度基本确立。景泰四年,巡抚加都察院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等衔成为定制,以行使监察职能,故其权力以“举劾最重”。杨继宗以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劾罢不职者八人”。广西巡抚李实劾奏佥事黄润玉“不谙刑律”,黄被左迁知县。大同巡抚韩雍“劾总兵、参将贪财、弛备,皆逮于法”。

正统年间,因涉及跨省的时有出现,而各省巡抚往往“不能振联属之策,兴讨罪之师。”于是,出现处理军务的总督之设。其后总督权力逐渐涉及行政事务,掌控地方军政。至正德、嘉靖年间,总督在各地先后设置。由于总督带都察院都御史或副都御史衔,是朝廷监察官,“督抚带风宪之衔,不独地方利弊可言,即朝廷大政无不可入告”。万历中,晋抚魏允贞、淮抚李三才“皆极论天下事,读其奏疏,即科道亦不多见”。总督与巡抚的关系上,巡抚受总督节制却不隶属于总督。督抚既属地方的监察系统,又掌控地方军政事务,“统治兵民,刺举司道,一方治乱,盖所攸系”。对于明代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督抚既无佐贰官、又无衙门内部的组织机构,在组织上尚不是省级最高行政长官,这是统治者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精心设计,以防范地方权力的扩张。

清初地方监察基本沿袭明朝制度,督抚在清代已经成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清朝规定,总督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总督为正二品官,加右都御史衔升格为从一品;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为从二品,加右副督御史升格为正二品。总督管辖一省或二至三省的行政,“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伤封疆”。巡抚总管一省地方政务,“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官吏,会总督以诏废置。标下有参将、游击等官。其三年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督、抚同。”无总督省份,则由巡抚代行总督职权。总督和巡抚由于兼宪衔,属于中央监察系统的一部分,有权监察和考核地方各级官员,“以整饬官方为己任,遇有不肖属员劣迹昭著,一经访闻,即当随时参劾”。在明朝地方监察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的御史巡按制度只是在顺治时期实行了十四年,顺治末年即被废止。巡按制停罢以后,督抚对地方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其后虽然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巡按制度曾经几度废置,但其作用已经不及明代显赫,仁宗嘉靖以后,巡按制度再没有设置。督抚身为封疆大吏,但督抚衙门的正式官员只有总督或巡抚一人。这样一种体制设计也意味着督抚虽然号称对地方事务无所不统,然而实际并不处理具体事务,地方具体事务则由布按二司执行。在清朝前期,督抚任期也较短,一般只有二、三年或三、四年。这些措施限制了督抚形成地方利益集团抗衡朝廷的可能性。

督抚制度的特点

一是统治者对督抚监察体制的高度重视。明清统治者对督抚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制度上赋予督抚很大的权力,雍正朝《大清会典》规定,“督抚之设,统治文武,董理庶职,纠察考核,其专任也。”乾隆十二年规定“督抚总制百官,布按二司皆其属吏”。中国古代作为官僚制的行政国,官僚系统上等级森严,上官对属吏有很大的权威。清代总督和巡抚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首长,同时兼衔宪职。总督以从一品的都察院右督御史的官衔,巡抚以右副督御史的官衔,长驻各省对地方政府进行监察,这高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地方监察官的品秩地位,在地方有极高的权威。督抚监察司道,司道监察府州县,总督、巡抚又互监互察,各级地方官吏都受到严密的监察。正是统治者的高度重视,督抚制度才能够在地方监察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督抚在处理地方事务中随事监督。督抚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首长的身份坐镇地方,总督有“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伤封疆”之权。巡抚是总管一省地方政务的长官,“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官。”其职权涉及到地方政务的各个方面。督抚在对地方政务的处理中进行监督,更加有利于提高监察地方的效力。

三是督抚权力受到制度的制衡。从制度的表面来看,督抚行和监察权合一,容易造成地方长官权力垄断,与中央集权产生矛盾,不利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发展。但是需要着重注意的是,尽管督抚在制度上拥有地方最高行,但督抚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以下两点大大地削弱了其影响力。第一,地方重大事务的处理,最后的决定权不在督抚,而在朝廷和皇帝,督抚的权力是有限的。第二,督抚作为地方最高长官,但是督抚并无佐贰官,具体政务是由布按二司按照制度的规定处理,督抚并不插手。所以其地方事务的处置权受到很大限制,防止了督抚权力的过分集中。

督抚制度的作用

首先,强化地方监察机构的权威性。汉唐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一元的,由独任制的行政长官掌控其辖区内所有行政、财政、司法权,缺乏分权制衡机制,没有地方常设监察机构(汉朝刺史、唐朝采访使均非地方常设机构,与明朝的巡按御史性质接近),地方监察机构权威性不够。宋代汲取汉唐教训,在地方最高层级的路级分设安抚使、转运使司、提点刑狱使司、提举常平使司四个行政机构,分权并立,相互制衡,无单一的行政长官。其中的转运、提刑、提举常平使还负有对州县政府的监察职能,每年定期州县进行监察巡视。明太祖吸取历朝治乱经验教训,建立了一套规模空前地方监察体制。在中央将隋唐宋元的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根据十三个行省的建制,设立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均为正七品,以监察十三行省的地方官,监察机构规模宏大,监察官人数众多,而唐宋御史台官员仅仅二十人左右,对地方官进行监察的监察御史仅仅为八品官,人数只有十来位,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在地方监察体制方面仿照宋朝制度将地方行政机构划分为三司,以提刑按察使司为专职的司法监察机构,监察权集中权威性加强。其后由于明初所定的地方三司制难以整合力量应对非常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督抚制度应运而生。发展到清代,总督作为地方官本来是正二品,由于兼衔右都御史,成为从一品,巡抚的从二品提升为正二品。这在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和地方行政建制中地位是最高的,加强了地方监察机制的权威性。

其次,地方监察权的独立性。明清督抚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监察官,位高权重,在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方面,没有可以与之并行或更高地位的官员,可以对其掣肘或干预,巡抚虽然在体制上受总督节制,但并不是总督的属官,也是独立行使监察权。甚至受督抚节制的地方监察机构按察使也是独立行使监察权,而这正是监察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再次,监察权行使的规范性。监察制度的良性运行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为保障。明清时期监察立法已经从较为简单的条款发展为比较完备的监察法律体系,使得监察活动有法可依。督抚作为作为国家监察机构都察院的兼衔首长,其在地方上行使监察权,必须遵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之外行使权力。清代总督尽管权力很大,但总督并无直辖的办事机构和佐贰官。其下辖的布政使按察使才是具体行政办事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制度办事。督抚主要权力为地方官将每年的政绩报告备案,无法解决的事务请督抚议决。对地方官进行考核是其最主要的职能之一,但考核必须按照国家法令进行,考核不公可以申诉,确实考核错误还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而且在考核的过程中有御史全程监督,督抚的权力行使比较注重规范性。

最后,对督抚监察权的监督与制约。明清督抚在地方上位高权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为了防范督抚滥用监察权贪赃枉法。明清统治者采取了以下措施对督抚监察权进行监督与制约。其一,来自都察院监察御史的监察。如明朝成化时,巡按御史王崇之奏劾辽东巡抚启衅召敌且竭力欺蔽。嘉靖时的胡宗明巡抚辽东,因为监察御史奏劾而被降职。其二,监察机构及其官员之间互相监督制约,如康熙时巡抚张伯行参劾总督噶礼,雍正时直隶总督李绂参劾河南巡抚田文镜任上滥用参劾权,浙江巡抚李卫与两江总督范时绎等督抚互参案,即是地方监察官的互相监督的典型案例。其三,虽然督抚职在监察下属地方官,但是督抚如有违犯纪纲行为,下属官员也有权监督,如四川巡抚杨宗礼就因布政司官员张文魁的奏劾而被谪为左参政。其四,对地方监察官严加考核。考核是对官员重要制约措施和监察手段。督抚虽然是地方行政长官,但由于督抚均带宪衘,因此被纳入与左都御史、副都御史同级的官员序列进行考核。明清时期加强对监察官员的监督,强化监察系统互监互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察权的预防和惩治的功能。

总之,明清是我国地方监察制度史发展的重要阶段,明清时期所创立的由皇权直接控制下的的督抚监察体制对地方治理、反腐倡廉、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明朝和清代前期皆出现过较长时期的吏治清明和社会稳定。但是,作为君主制度下的产物,督抚体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监察机构职能的发挥,与君主意志以及时局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特别是道咸以降,由于国家动荡,督抚势力崛起,形成尾大不调的局面。督抚监察职能严重丧失,官场蔓延,成为促使清朝最终垮台的原因之一。

【注:本文系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宋代地方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8184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清)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②赵尔巽等:《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6—1977年。

来源: 人民论坛

明朝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建立过程以及后期的发展和蜕变

明太祖朱元璋

引言

“风宪”一词由来已久,《后汉书·皇后纪序》中就有:

“爰逮战国,风宪逾薄,适情任欲,颠倒衣裳,以致破国身亡,不可胜数。”

风者,风纪也,宪者,法令也。风宪就是监察百官风纪,整治吏治之意,自汉朝以来,皆以“风宪”称主管这项工作的御史及其属官。

明朝右副都御史及獬豸补子

1、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前身

明朝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前身是御史监察制度。御史自东汉设立后,南北朝、隋、唐、五代宋、金一直到元朝都在沿袭。御史所居官衙,有过御史府、兰台、宪台、乌台等称呼。

唐朝贞观年之前,御史台没有司法权,只有奏事权。贞观年间,开始有了审理部分案件的权力。开元年间,由御史台、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御史台负责监审。这一制度就是我们平常在戏剧里经常听到的“三堂会审”,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除了参与审理重大案件,御史台还有监察在朝官和地方官的职能,“风宪之设,在整肃纪纲,澄清吏治,非专刑名。“。元朝时,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行御史台,在地方上,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朱元璋也十分重视监察制度,早在1367年十月(西吴元年,小明王死后,朱元璋改年号,次年称帝),他承袭了元制,建立了御史监察系统。在应天设御史台,在各道设分支机构按察司。

但是在洪武十三年发生了一件大事,终止了这套旧有的监察制度。

也有人说胡惟庸案是君相争权的结果

2、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初步确立明朝的风宪官举劾制度

洪武十三年,发生了胡惟庸案。胡惟庸案的真相比较复杂,我们这里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这件事,朱元璋开始考虑前朝留下的这些制度的合理性,决心改革。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废黜传承千年的宰相之职,设立六部,既然要监察的部门发生大改革了,原来的监察部门也必然发生变化。在胡惟庸案中,御史台的御史中丞涂节也涉及勾结胡惟庸,更是暴露了原有制度的弊端,必须要进行改革。

在经过两年的考虑之后,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重新建立风宪官举劾制度。

⑴、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御史,正二品,下设属官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监察都御史八人(正七品)。负责“察举百官,纠劾不法,……整饬猥茸贪冒坏官纪者。”明朝文官补子是鸟,武官是兽,风宪官却是另外一个系统,一律是獬豸,都察院的御史和六科的给事中都是獬豸,只是花纹不同,以示别类。

明代的都察院的权利比以往大大增加,不仅对审判机关有监督权,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明史》:“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⑵、在十三道(初十二道)分设提刑按察司,长官为监察御史(十三道共110人,每道7-11人不等),初为正九品,后为正七品,负责地方官吏的考察和举劾。

巡查御史巡按在戏曲中演化成八府巡按

⑶、规范巡查制度,由都察院直接派出巡按御史,巡查地方“察举天下有司官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明朝的官员考课周期是三年,如果没有补充的监察制度,中间有过错,再纠正也要等三年之久,这就有失公平的原则。所以这种巡查制度,有效地补充了考课制度的不足。

“( 巡按御史) 凡至所在,体知有司等官,守法奉公、廉能昭著者,随即举奏; 其奸贪废

事、蠧政害民者,究问如律。“(《大明会典》)

巡查御史官职不高,但管的范围很宽“巡按、清军、巡盐、茶马、巡漕、巡关,其中又以巡按为重”。不光是巡查地方,在朝的百官也有监察责任。

“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

“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监察御史因为要外派,为了防止他们滥用职权,所以官职设置的极低,就是我们说的“七品芝麻小官”只要他们在外面为非作歹,他们的顶头上司都察院,随时可以处置他们,而不用顾忌他们的官位。

监察御史的品秩虽低,但是他们直接对都察院负责,而都察院牢牢掌控在皇帝手中。监察御史的人选,要经过皇帝亲自择选才能入职。在个人品行操守、功名资格(进士出身)、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年龄体貌(30-60岁,身材高大,相貌端正)、选用程序(以考选为主)五个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

监察御史补子

对于都察院改变的思考:

对于御史台的改革也是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反思的结果。

对于百官风纪的监察,一方面可以保证朝廷的政策得到更好的执行;另一方面可以保证皇帝对于百官的管控,尤其是对地方官管理。

取消宰相就是为了加强君主的集权控制力,在审理胡惟庸案的时候,朱元璋震惊地发现:御史台这个可以劾举百官的机构,其长官居然与胡惟庸勾结在一起。一旦胡惟庸控制了自己,就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将全国的官吏变成他们自己的手下!这个是绝对不被容许的,所以立刻裁撤了御史台,经过两年的深思熟虑,才推行新的都察院制度。

吴元年时,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大夫是从一品,品秩是很高的。朱元璋初设都察院时,长官左右御史的品秩降低,这是朱元璋对于风险的考虑。在确定安全之前,不能给都察院太高的品秩。在确定安全之后,朱元璋提高了都察院长官左右御史的品秩,为正二品,以后就没有变过。因为皇帝可以直接任免这个职务,提高御史监察地位和权位,加强了御史的权利,也是对于君权的加强。

自古以来有“御史,耳目之官” 的说法,是直接为皇权服务的,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就可以避开其他势力的干扰,直接处置贪官污吏,这样就大大加强了处置效率,这个是有积极作用的。

外派的巡查御史的品秩又极低,是个芝麻小官,但是权力却比以前更大。巡查御史可以有即时处分的权力,这个是方便对于外派官员的控制,一旦发现他们有不法之事,可以马上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较好地平息社会矛盾。由于品秩低,有资格监督他们的朝廷官员和地方官员就多,可以保证他们的公平公正,不至于滥用职权。

给事中补服

⑷、将御史台的监察权力分出一部分来,设立独立的六科,长官为都给事中,初为正五品,后酱为正七品。属官为左右给事中,给事中,从七品。主要监察对象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科是对都察院功能的一种补充,而且分为六科之后,给事中的专业性更强,更容易发现六部工作中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但是我们看到,六科长官的品秩不高,就没有办法真正地管事,他们对于六部的监察工作主要是“奏闻”,处置的权力微乎其微。在明中后期,皇帝不给撑腰后,六科的监察功能大大削弱。

“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

清朝揭帖格式

⑸、都察院除了弹劾百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举荐。这两个功能合并起来,就是我们所说的“举劾”。

明朝官员的考核主体制度是考课制度,有固定的周期,三年一考。而考课的根据除了根据这些官员的长官和他们自己提交的报告之外,监察御史的考评,也成为了朝廷铨选有潜力的官员、旌表称职官员、参革失职官员的补充依据。

吏部设有“揭帖科”,监察御史等言官的举劾题本汇集于此,分类入册,要铨选官员时,就“揭查各单”,以此为凭。

《吏部职掌》: “各处抚按举劾方面及有司庶官,抄出到司,除荐举各官移付文选司外,其纠劾各官,俱查历年抚按考语,本部仍加查访,分别应否留用、改调、致仕、闲住为民等项,具本请旨。”

嘉靖二十五年( 1546),兵部言: “本部进退将官,悉凭抚按举劾。”嘉、隆之际的兵部尚书杨博也说: “本部推用将官,在内凭巡视科道年终奏荐,在外凭总督、抚、按循例举劾。”

明朝官员

⑹、巡抚、总督

洪武二十四年,又增设巡抚之职(从二品),有过令巡抚巡查全国的例子。到了永乐年间,才正式形成制度。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朝中重臣担任,每年八月起巡,监督地方政事,监察地方官吏,次年回道。

巡抚设立的最初的动机是为了解决像是流民作乱、税粮难入、河道不治、边关不靖等社会矛盾激化的状况,渐渐成为制度。因为巡抚要处置紧急事务,需要一些权利,明朝至清,渐渐掌握军事权,成为朝廷统治的得力助手。

为了加强力度,又设总督一职,多为六部正官兼任,外派办事授予大权,“因事而设,事毕即撤。”到了清朝,总督就演变成地方最高长官,与巡抚合称“督抚”,由皇帝直接控制。

风宪官夫妇画像

3、风宪官自身纪律的整顿

都察院经过改革之后,对于惩治贪官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朱元璋本人对于贪腐问题很重视,在风宪官的选择上,格外用心。这一时期清理了一大批贪墨的官吏,也举荐了相当数量的清廉官员。

但是同时冒出一个问题。风宪官自己就不会有问题吗?如何保证风宪官本身的清廉呢?明朝也做了相应的制度设计。

⑴、任用上的回避制度。即亲属有官职的,不得担任风宪官。

《万历野获编》亦记载:“父兄现任在京三品大臣,其子弟为科道言事官者,俱改任别衙门,照例循资外补。”

⑵、风宪官之间的互相监督揭发制度。让风宪官互相之间进行监督,发现有不法之事就有责任揭发。但是不能“妄奏”诬告,一旦发现是诬告,你告别人什么罪,就治你什么罪,而不止诬告罪了。

《明会典》记载:“凡都察院、按察司,堂上官及首领官,各道监察御史典吏,但与不公不法,及旷职费事,贪淫暴横者,许相互纠举,毋得徇私容蔽。其纠举并要明具实迹,奏请按问明白,核实区处。其有挟私妄奏者,抵罪。”

⑶、重罚风宪官贪墨。风宪官是监督者,他们比别的官吏更明白国法及神圣性,如果他们知法犯法,罪要加二等。

《大明律》:“凡风宪官吏受财,及于所按治去处求索借贷人财物,若买卖多取价利及受馈送之类,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

明成祖朱棣

4、制度的变化

⑴、巡按制度的建立。朱元璋时期,风宪官制度出于尝试建立阶段,没有完善。明成祖继位之后,沿袭了他爹的制度。但是明成祖面临一个很头疼的问题。

明成祖是夺位登基,在朝的官员,他可以直接把支持建文帝旧臣清除掉。但是他总不能把全国的地方官员都换掉吧,在夺取帝位之后,他需要稳定的局面,还要这些人管理地方。现在建文帝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地方的官员有可能藏着建文帝,等到建文帝恢复了元气,再趁机,自己就是这样上台的,所以他格外担心,建文帝也通过这样复辟。

那怎么办呢?他就想到了监察御史巡按的旧例。朱元璋时期有过巡按前例,但是并非制度,有的年份没有,有的年份巡好几次。到了朱棣这里,就将巡按一事变成制度,定期派自己的心腹,到地方观察地方官,回去报告,如果发现地方官员有思念建文帝的倾向,即刻处置。另外一个配合的机构就是东厂。

东厂太监

⑵、巡抚和总督的设置。

这个我们再上面已经说过了,作为举劾制度的完善,在明仁宗和明英宗时分别设置了巡抚和总督的职位。

一品武官补子

⑶、举劾的范围由文官扩张到武官。

明初天下初定,要倚重武官,所以举劾制度并不包括武官。直至到明宣宗时,开始涉及武官的监察。

“各处卫所指挥、千、百户、镇抚有公廉干济能整饬军马者,亦有老幼残疾不能任事者,敕至即用心察访,具实来闻; 若有贪婪不才、虐害军士,亦察实具奏。”

明英宗时,正式将武官的监察列入制度,这只是探试性地将卫所官员列入监察范围。

“各处卫所官员,听巡按御史、按察司,照依文职事例,一体考察。”

在对于卫所武官监察成功后,之后的皇帝陆续把镇戍营、南北京营、巡捕营、漕运武官统统列入监察范围。

明朝官员

⑷、举劾制度开始形式化,逐渐蜕变。

明初的时候,皇帝对于吏治重视,风宪官还能尽职尽责。到了明朝中后期,皇帝本身对于吏治的重视程度下降,风宪举劾制度就开始蜕变。

由于风宪官的权力大,待遇又不高,在对于他们的监督制度松弛之后,他们就开始了权力寻租。风宪官开始收受贿赂,推荐的多,对于纳财之官,极尽赞赏值此,弹劾的少,就是弹劾也皮毛抑或行排挤之能事。风宪举劾制度变得名存实亡。

为了应对这个状况,万历皇帝就采取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限制举荐人数上限和弹劾人数的下限。这是完全脱离了风宪举劾制度为了管理吏治的初衷,实在是乱弹琴。

陕西巡按刘廷宣感叹道: “抚按举劾俱有额数,切以为举限以额可也,劾亦有额,何哉! ”

明朝后期,地方官高价营荐,风宪官收钱违规举荐的事情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成了半公开卖官鬻爵之地,这是其建立者朱元璋所意想不到。表面上朝堂上下一片和气,实质上却是集体腐坏。地方官出的财帛从哪里来?只能是盘剥下属、百姓、兵士以偿费。

天启三年( 1623) ,兵部员外郎邹维琏痛心疾首地说:

以臣生平所闻,上自大将、副将,下逮参、游、阃帅、备、总、千夫长、百夫长之属,无不各有定价,每一缺出,多从居间得之。而既已得官又营得荐,兼以在内在外当事举刺,每每通于成例,不得不姑取以充。数年来坏尽国家之武备,断送皇上之封疆者,病根实在于此。

海瑞

5、总结和反思

风宪举劾制度,是封建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统治而建立的制度。王朝的建立者亲眼看到了吏治腐坏对于前朝的破坏作用,心中始终不敢忘记警惕之心,可以比较认真地从实际出发,解决老百姓集中关心的事情,对于改善普通百姓的生活状况,维护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建国的久远,后继者没有见到前朝放任管理的恶果,变得短视起来,只看到眼前的问题。就比如万历皇帝那个“举荐有上限。弹劾有指标”的政策,完全是混账决定!只是为了应付眼前问题,没有考虑如何保证社稷的长治久安。风险举荐制度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也成为了压翻明朝统治的稻草之一。

这个也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家天下”的弊端。由于这种时代的局限性、皇权的自私性,也决定了明朝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但是明朝所建立的风宪官举劾制度中是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他们的失败的经验也可以对后人起到参考和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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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朋党之争源于御史:耳目之坏,焉有完卵?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朋党之争从始至终就没有停止过。封建社会时期,最早的朋党之争应该视为李斯集团和蒙恬集团的斗争,最终李斯集团取得胜利,不过,秦朝也因为这一内耗而导致消亡。

而因为朋党之争灭亡的朝代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明朝。

朱元璋的制度设计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一开始无暇顾及政治体制设计,直接照搬元朝,当时御史势力极大,明太祖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对御史的重视,从当时制律就可以看出:“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令以教之于先,律以齐之于后。”随着局势稳定,朱元璋有感于元朝宰相权力太大,以及元朝的吏治,于是根据元朝的灭亡教训,朱元璋设计了明朝的体制:即废宰相制度,改设内阁,加强君主权限,于此同时,朱元璋还设立了都察院,由都察院的御史大人们负责监督朝廷上下的吏治问题,充当天子的耳目。满清入关以后,对于明朝的这一政治制度给予继承。

朱元璋由此认为:先是通过文官来管理武将,可以防止军队造反,而文官集团没有了宰相这个百官之首,自然也就形成不了合力,并且,御史的监督,也可以让朝廷的风气、地方的吏治受到震慑。同时,御史的级别主体上较低,因此,可以限制御史弄权。

朱元璋认为:大明有这样的制度加持,必然可以千秋万代。但是,历史却并没有按照朱元璋的思路而前进。

明朝政局的变化

制度设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读书较少的朱元璋,无疑忽略了这两个方面。

第一, 是合理性。之所以古代朝廷设立宰相,并非皇帝愿意让渡权力给大臣,而是因为管理一个帝国,需要宰相这个角色,来作为百官之首,统辖全局,维持朝廷运作。朱元璋虽然废除了宰相这个职务,改设内阁。但是事实上,内阁在明朝中期,还是行使了宰相的权力,扮演了宰相的角色。而内阁的首辅大臣,更是事实上的宰相。比如万历朝的张居正就是一个典型。

第二, 是人性问题。制度设计的再好,但是其执行和运作,终究是要靠一个个具体的官吏。这些官吏其实才具备制度执行的具体解释权。因此制度设计如果不合时宜或者和人性问题相冲突,那么,其最终的结局就是制度遭到扭曲,甚至有名无实。

朱元璋忽略了这两点,因此,朱元璋的制度设计,到了明朝中期,就开始出现破产迹象:景泰年间“祖宗以来俱有成宪,前官奉行已有定规,但行之既久,人心怠玩,罔知遵守,废弛者多。”毕竟,明朝的政治资源和以往任何朝代一样,都是有限的。而得到权力是每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大臣的梦想。因此,想要弄权的大臣,往往需要在朝廷里面组建自己的势力。这就导致了朝廷中,大大小小的山头林立,最终,形成了朋党模式的雏形,并且这种雏形随着明朝立国日久,而不断得到强化。

但是,明朝中后期的皇帝也做了努力,天顺元年(西历1457),明英宗对都察院右都御史耿九畴等人下了一道《振肃风宪敕》:

“近自景泰失政,纲纪荡然。任台宪者,咸非公选,多出私门,或狥情以枉法。或通贿以鬻官,言事者或假公济私而邪枉干誉,或附下罔上而比周作奸。出巡者或虚张声势而无益于事,或擅作威福而有害于人,以致官邪不儆,国法不行”

然而,遏制御史失效的政策并没有取得显著的效果,御史仍然恣肆,不顾《宪纲》。

晚明局势

这种情况,终于在明朝后期,开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众所周知,明朝的科举制度奉行南北榜:所谓南北榜,和当下的高考按照省份录取考生类似,明朝朝廷考虑南北方的教育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录取方面,将南方考生和北方考生分别录取,这个制度客观上来说照顾了北方考生的利益。但也却导致了明朝内部的人心涣散:不同省份、地域的考生,在做官以后,少不得以乡党来作为衡量远近亲疏的纽带。因此,在明朝后期,诸如齐党、浙党、楚党等官僚集团开始产生。

而明朝皇帝对这种现象感到十分无奈。因为理论上,明朝的御史有职责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但是,御史们没有这样做。因为:

一来,御史也是通过科举上位,并且御史这种官员,今天是御史,可能明天就是别的职务了,因此,御史出于长久考虑,不能做太得罪人的事情;

二来,御史也有家乡,因此到了朝廷以后,为了避免受到孤立,就需要和家乡的势力进行联系,这样一来二去,御史的地位就无法保持中立了。因此,皇帝耳目的这个职能,以及风闻言事这个业务,逐渐开始变质:所谓天子耳目,变成了专门为天子提供一些没太大意义的信息,所谓风闻言事,变成了攻击政敌的得力武器。

三来,朋党这种现象,是很难抓住实质性证据的,并且,朋党话题也是朝廷的禁忌。崇祯帝登基以后,曾经希望大明朝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中兴,因此要严查朋党,并且崇祯帝强制大臣提供朝廷中朋党的名单。结果,大臣被逼无奈,向崇祯帝确实提交了一份关于明朝的朋党名单,只不过,这份名单是万历朝时期的。这让崇祯帝哭笑不得。事实上按照封建官场的规矩,这种事情,只能这样处理,因为一旦指认具体的哪些大臣在朝廷里搞朋党,就等于坏了规矩,最终引起围攻。

皇权与阉党

明朝被视为君主专制走向巅峰的朝代。归根结底在于,明朝皇帝本身,可以轻易破坏大明朝的体制:这在前朝来说,是很难想象的。而御史丧失原本该有的功能,也和这种背景有关。

在以往的朝代,天子想要颁行一项政策,往往需要和群臣商议,如果群臣表示抵制,那么天子的这些政令也就很难推行。但对于明朝来说,这种现象基本上不存在。

比如明朝万历帝在位期间穷奢极欲,需要大量的财富来维持自己的奢靡生活。万历帝的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的反对。于是万历帝直接踢开明朝的行政系统,开始委派太监在地方直接进行搜刮财富,供自己享乐,这在其他朝代是难以想象的。当然,万历帝之前,正德帝也曾重用太监进行办事。

而太监掌握了大权以后,少不得也要拉拢一些自己的亲信,以至于正德帝当年准备诛杀刘瑾的时候,赫然发现大明朝上下,包括南京六部,都有很多官员投效了刘瑾的门下。

太监权力的膨胀,也吸引了朝廷中很多人品不端的官僚,这其中也包括一些御史,前来投效这些掌权的太监,由此,明朝的朋党队伍里,又多了一支阉党。而阉党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有皇权膨胀的因素。

藤树先生说:

明朝将风宪衙门视为朝廷“耳目”之官,明中叶后,御史频繁参与到朝堂的政争之中,内部争斗激烈,,明统治者为此频频发出御史“未尽得人”的感叹,明廷的监察体系名存实亡。在“耳目”已坏的情况下,明朝统治走向腐朽没落,当然也就难以避免。御史从充当天子耳目,沦为政治斗争的马前卒,终于,明朝也在这一集体“努力”下,陷入崩溃。

文言复习:文化常识课内、课外积累训练100题(下)

文化常识课内、课外积累训练100题(下)

71.下列有关文化常识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唐朝,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科举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B.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C.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又称“春闱”,会试又称“秋闱”。

D.有司,“司”即“主管、管理”,古代设官,各有专司,故称有司。

72.下列文化常识,表述有误的一项是( )

A.古人重视祭祀,在祭祀时常常用宰杀牲畜的办法来表达自己对祖先神灵的敬畏,在祭祀时,猪和羊各一头称作“少牢”,猪、羊和牛各一头称作“太牢”。

B.“敲扑”为古代刑具,用来惩罚犯人,“敲”为长木杖,“扑”为短木杖。也可以指敲打鞭笞。

C.苏武牧羊中提到持节牧羊,古代的节代表皇帝的身份,凡持有节的使臣,就代表皇帝亲临,象征皇帝与国家,可行使权利。

D.七庙,本指四亲(高祖、曾祖、祖、父)庙、二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后泛指帝王的宗庙。

73.下列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词,又称长短句,产生于唐代,流行于宋代。最初称为“曲词”或“曲子词”。

B.“跬步”,古代称跨出一脚为“步”,跨出两脚为“跬”,也被用于形容极近的距离、数量极少等。

C.《短歌行》中,“周公吐哺”是出自《史记·鲁周公世家》的一个典故。曹操在这里以周公自比,是说自己也有周公那样的胸襟,一定会热切殷勤地接待贤才。

D.“六艺”指《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种经书,也可指礼、乐、射、御、书、数这六种技艺。

74.下列选项中,对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组是( )

①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榜上题名有甲乙次第而得名,也叫落第、下第。隋唐只用于考中进士。

②中国古代纪年法有多种,常见的有年号纪年和干支纪年,也有年号干支兼用的,“壬戌之秋,七月既望”就是年号干支兼用。

③学官,古代主管学务或教学的官员统称,其中“祭酒”是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助教”是协助国子祭酒教授生徒的。

④六合,指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即天地四方,泛指天下,也可指年月日于支都相合,如《孔雀东南飞》中“六合正相应”。

⑤古人最初是根据天色的变化将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对应二十四个小时。其中“平旦”指早晨3-5点,“黄昏”指17-19点。

⑥江东,指长江以东地区,古人以东为左,故又称江左。江东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地理概念,素以文化繁荣、经济富庶著称。

A.①③⑥B.①②⑤C.②④⑤D.③④⑥

75.下列对文化常识的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太史”官名,也指复姓。夏商周三代为史官和历官之长。至明清两朝,又称翰林为太史。

B.古代祭祀用牛、羊、猪各一头叫“太牢”,用羊、猪各一头叫“少牢”。牢,祭祀用的牲畜。

C.“黔首”是秦朝对百姓的称呼。“布衣”“黎民”“鲰生”“庶民”“氓”等也指百姓。

D.连坐:相连坐(治罪)。一个人犯了罪,有关的人连同治罪,叫“连坐”或“相坐”。

76.下列有关文化常识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土地孕育五谷,五谷之长为稷,后世遂以“社稷”代称国家。

B.洛阳、衡阳两个地名是因其分别处在洛水之南、衡山之北。

C.成语“寅吃卯粮”是指任何时候都有粮吃,形容经济富足。

D.二十四节气中,夏至和冬至,分别表示夏季和冬季的到来。

77.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质”是“质子”,是古代君主为表示诚意与妥协,派往敌方或他国去的人质,多为王子或世子等贵族。

B.“虞夏”指有虞氏之世虞代和夏代。有虞氏是远古部落名,舜是虞代最后一位统治者,称“虞舜”;相传舜禅位禹,夏代由此开始,称为“夏禹”。

C.“肉袒牵羊”是古代战败投降的一种仪式。“肉袒”指脱去上衣,露出肢体,以示降服或谢罪。“牵羊”指牵着羊,表示犒劳军队。

D.“戎”是古代中原王朝对北部地区少数民族的统称。

78.下列对文化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司,有具体职务、做具体工作的官吏。也可用来泛指官吏。

B.髡,古代刑罚的一种,将犯罪的人头发剪去,以示惩罚。

C.方正,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任用行为端正之人为官。

D.征,汉代一种选官方式,即地方官向皇帝举荐有名望的人士。

79.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宫车晏驾”,“晏”,迟,宫车迟出,晏驾,旧为帝王死亡的隐讳说法。

B.“幸大王自改”,“幸”,希望。与《孔雀东南飞》中“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中的“幸”含义相同。

C.“岁余,徙为卫尉”,“徙”,此处意为贬谪。如《后汉书·张衡传》中“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徙”即为此意。

D.“元朔二年”,“元朔”是汉武帝时期的第三个年号。以纪念前129年卫青打击朔方(北方)匈奴祭祀祖先的龙城。同时“元朔”也指一年的第一个朔日,即正月初一。

80.下列对文言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男子20岁称弱冠。这时行冠礼,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以示成年,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

B.“会昌”为皇帝年号。年号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汉武帝刘彻继位后始创,此后形成制度。一个皇帝一般只有一个年号。

C.左迁即“降官”,即“降低官职”之意,犹言下迁。汉代贵右贱左,故将贬官称为左迁。后世沿用这种说法。

D.魏晋以后骈俪文盛行,唐代韩愈、柳宗元等人,主张恢复先秦和汉代散文内容充实、长短自由、朴质流畅的传统,即称这样的散体文为古文。

8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黜陟”指人才的进退,官吏的升降。其中“黜”指对官员的晋升或进用,“陟”指对官吏的降职或罢免。

B.“陛下”原来指的是帝王宫殿的台阶之下,后来引申为与帝王面对面应对时,对帝王的敬称。

C.“逆龙鳞”比喻犯人主或强权之怒。传说龙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触之者则必杀人。后人用“龙鳞”指皇帝或其威严。

D.“徒流”是古代刑法。“徒”是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自由并强制其服劳役,“流”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

8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太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大学,始设于汉代,为中央官学、最高学府。隋代以后改为国子监,国子监内同时也设太学。宋代太学仍为最高学府,隶国子监。

B.冠,指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加冠礼,也称弱冠,表示成年。冠礼在宗庙进行,一般由指定的贵宾给行加冠礼的青年加冠。

C.进士,是古代科举会试及第者之称,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D.书是对帝王的呈文,有不同的称呼,如章、奏、表、疏、封事等,封事是预防沿漏的意思,是一种秘密的奏议。

83.下列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春秋战国至宋元明清,多把中原王朝统辖范围之内的地区称为“中国”。

B.北宋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将领不能专兵,凡遇战事,在将领中选拔一人给予“都统制”的名义节制兵马。

C.年号是中国古代封建皇帝用以纪年的名号,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年号,所以常常用年号来称呼皇帝。

D.古代的官员因为年龄或别的原因辞官不做了,称“致仕”或“休致”,也指官员退休。

84.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元孚,字秀和,少有令誉。后拜冀州刺史。孚劝课农桑,境内称慈父。永安末,乐器残缺,庄帝命孚监仪注。孚上表曰:“昔太和中,中书监高闾、太乐令公孙崇修造金石,数十年间,乃奏成功;……臣今吹律求声,叩钟求音;损除繁杂,讨论实录。今量钟磬之数,各以十二架为定。”奏可。于时搢绅之士,咸往观听,靡不咨嗟叹服而反。

(节选自《北史·列传第四》,有删改)

A.“农桑”指耕种和养蚕等,泛指农事;“劝课农桑”即勉励、督促人民从事农业生产。

B.“表”是我国古代臣子写给君主表达忠诚和愿望的一种文体。可叙事、议论和抒情。

C.“金石”指古代镌刻文字、颂功纪事的钟鼎碑碣之属;文中指元孚对古器物的研究。

D.“搢绅”原意是插笏于带。同“缙绅”,旧时指官宦的装束,后转用为官宦的代称。

85.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李业兴)举孝廉,为校书郎。以世行历法,节气后辰下算,延昌中,业兴乃为《戊子元历》上之。子崇祖,武定中,太尉外兵参军。崇祖弟遵祖,太昌中,业兴传其长子伯以授之。齐受禅,例降。

(节选自《魏书·列传·卷七十二》,有删改)

A.孝廉,即“孝顺亲长﹑廉能正直”。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以任用官员的一种科目。

B.节气,指时节和气候,如中秋,是认知时令、气候﹑物候等方面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

C.太尉,秦汉时是中央掌军事的最高官员,后这一官职逐渐成为虚衔或加官。

D.受禅,上古时期推举部落首领的一种方式,后也有以禅让之名行夺权之实的。

86.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褚裒,字季野,康献皇后父也。初辟西阳王掾、吴王文学。在官清约,虽居方伯,恒使私童樵采。顷之,征为卫将军,领中书令。

(节选自《晋书·卷九十三》,有删改)

A.字,古人取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呼用的。对平辈或尊辈称字是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李白为李太白。

B.辟,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C.方伯,原指一方诸侯之长,后泛指地方长官。如“二州牧伯”的“牧伯”是州牧、方伯的合称。

D.领,文中表示代理官职。古汉语中表示代理暂任官职的词语还有“行”“署”“假”“摄”“权”。

87.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邵宗元,字景康,砀山人。由恩贡生历保定同知,有治行。李自成陷山西,宗元时摄府事,亟集通判王宗周,推官许曰可,清苑知县朱永康,后卫指挥刘忠嗣及乡官张罗彦、尹洗等,议城守。时何复任保定知府,闻,兼程驰入城,宗元授以印。复曰:“公部署已定,印仍佩之,我相与僇力可也。”乃谒文庙,与诸生讲《见危致命章》,词气激烈,讲毕,登城分守。

(节选自《明史·邵宗元传》)

A.字,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

B.恩贡生,举人考中会试者称贡生,凡遇皇室或国家庆典,加试被录者为恩贡生。

C.同知,明清时期官名,是知府的副职,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

D.文庙,是纪念和祭祀孔子的祠庙建筑,分为家庙、国庙、学庙,本文即学庙。

88.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久之,(曹修古)出知歙州,徒南剑州,复为开封府判官。未逾月,会太后兄子刘从德死,录其姻戚至于厮役几八十人,龙图阁直学士马季良、集贤校理钱暖皆缘遗奏超授官秩,修古与杨偕、郭劝、段少连交章论列。太后怒,下其章中书。大臣请黜修古知衢州,余以次贬。太后以为责轻,命皆削一官,以修古为工部员外郎、同判杭州,未行,改知兴化军。会赦,复官,卒。

(节选自《宋史·曹修古传》)

A.出,古代在京城担任职务的官员前往地方担任职务,与地方官员进朝廷任职的“入”相对。

B.黜,指废掉或罢免官职。在古代,表示罢免官职的词语还有“罢”“免”夺”等。

C.赦,帝王以施恩的名义赦免所有的犯人。如皇帝登基、立太子或遭灾等情况,常常会颁布赦令。

D.卒,一般指大夫之死。天子之死叫“崩”,亲王、诸侯之死叫“薨”,百姓之死叫“死”。

89.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李迪字复古,举进士第一,擢知制语。尝归沐,忽传诏对内东门,出三司使马元方所上岁出入材用数以示迪。时蝗旱,问何以济,迪请发内藏库以佐国用。帝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当出金帛数百万借三司。”迪曰:“天子于财无内外,愿下诏赐三司,以示恩德,何必日借。”帝悦。

(节选自《宋史·李迪传》)

A.进士,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科举考试到明清发展为四个级别,最低一级是乡试。

B.归沐,本义指回家沐浴,后指官吏休假,休假天数在各个朝代有所不同,如汉代“五日一休沐”,唐代“旬休”。

C.三司,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将财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分割出来而设置了“度支、户部、盐铁”三司,长官是三司使。

D.朕,指皇帝自称。在先秦时,诸侯国君主自称“孤”“不谷”“寡人”。其他人称皇帝为“陛下” “圣上”“万岁”等。

90.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文帝践阼,更封(夏侯尚)平陵乡侯,迁征南将军,领荆州刺史,假节,都督南方诸军事。黄初三年,车驾幸宛,使尚率诸军与曹真共围江陵。尚夜将步骑万余人,于下流潜渡,攻瑾诸军,夹江烧其舟船,水陆并攻,破之。迁荆州牧。

(节选自《三国志·魏书》)

A.践阼,亦称“践胙”“践祚”,就是帝王登基。阼,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主人迎接宾客的地方。

B.假节,皇帝将节借给临时执行任务的臣子使用,任务完成后,将不再被收回。

C.车驾,原指帝王所乘的车,有时因不能直呼帝王,于是又可用作帝王的代称。

D.迁,在古代一般指官职提升。表示官职提升的词语还有“升” “擢”拔“陟”等。

9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敬播,蒲州河东人也。寻授太子校书。史成,迁著作郎,兼修国史。太宗之破高丽,名所战六山为驻跸。玄龄以颜师古所注《汉书》,文繁难省,令播撮其机要,撰成四十卷,传于代。

A.河东,在古代指山西西南部,是华夏文明的摇篮,上古时代女娲氏炼石补天、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等故事均发生于此。

B.著作郎,官名,在东汉时属中书省,为编修国史之任。至唐代,主管秘书省属下之著作局,高宗龙朔年间曾改称司文郎中。

C.高丽,又称高丽王朝,是朝鲜半岛古代国家之一,都城在开京(今朝鲜开城),国土大体相当于今天朝鲜半岛中南部。

D.《汉书》,由东汉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与《史记》《三国志》《晋书》并称为“前四史”。

9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樊毅字智烈,南阳湖阳人也。讨河东王萧誉,以功除假节、威戎将军、右中郎将,食邑三百户。高祖受禅,毅与弟猛举兵应王琳,琳败奔齐,太尉侯瑱遣使招毅,毅率子弟部曲还朝。

A.假节,中国古代帝王将符节借给执行临时任务的臣子使用,用以威慑一方,任务完成就会收回。

B.食邑,又称采邑、封地,是指古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不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

C.受禅,也叫禅让制,是指中国上古时期推举部落首领的一种方式,即部落个人表决,以多数决定。

D.部曲,本为军队编制及私兵之称,后来为家仆之称。身份高于奴婢低于良人,有私财,无独立户籍。

93.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虞)奕字纯臣。第进士。崇宁,提举河北西路常平。事觉,府县及大理鬻狱,奕受诏鞫讯。睦州乱,以龙图阁直学士知镇江府。寇平,论劳增两秩。还为户部。袭庆守张漴使郡人诣阙请登封,东平守王靓谏以京东岁凶多盗,不当请封。

A.路,是宋朝行政区划名,河北路地处北宋北部,旧分东、西两路,后并为一路。

B.大理,即大理寺,是宋代的司法机关,掌管刑事案件的审理,长官为大理寺卿。

C.秩,指年终考评根据功过确定的官员俸禄,文中指根据功过确定的官职级别。

D.封,指封禅,历代帝王都把封禅作为国家祭祀大典,封指祭地,禅指祭天。

94.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到彦之字道豫,彭城武原人。及文帝入奉大统,以徐羡之等新有篡虐,惧,欲使彦之领兵前驱。彦之曰:“了彼不贰,便应朝服顺流;若使有虞,此师既不足恃,更开嫌隙之端,非所以副远迩之望也。”会雍州刺史褚叔度卒,乃遣彦之权镇襄阳。元嘉三年,上于彦之恩厚,将加开府,欲先令立功。七年,遣彦之等北侵。及还,凡百荡尽。文帝收彦之下狱,免官。九年,复封邑,固辞。

(节选自《南史·到彦之传》,有删改)

A.篡虐,指徐羡之等人在文帝刚刚当皇帝时有夺取君位和残暴肆虐的思想行为。

B.朝服,指在重大典礼时所穿的礼服,主要用于朝会,是君臣百官的议政之服。

C.开府,古代指高级官吏建立府署并自选僚属之意。汉朝三公等可以开府,后来开府资格有时会放宽。

D.封邑,指君主赐以邻地或者食邑,并将封邑内的所有权力转让给封君作为奖赏。

95.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吕祖谦字伯恭,尚书右丞好问之孙也。初,荫补入官,丁内艰,居明招山,四方之士争趋之。轮对,勉孝宗留意圣学。父忧免丧,主管台州崇道观。

A.荫补,中国古代的一种选官制度,指下辈因上辈功业或地位而获得的特殊待遇。

B.丁内艰,也称为丁母忧,丧制名。凡子遭母丧或承重孙遭祖母丧,称丁内艰。

C.圣学,一般指圣人治学之法、修学之道、成学之径、饱学之意,有时特指孔子之学。

D.免丧,又称“夺情”,意思是为国家放弃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

96.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孙梦观字守叔,庆元府慈溪人。知嘉兴府。轮对,极言:“风宪之地,未闻有十八疏攻一竦者。封驳之司,未闻有三舍人不肯草制者……”当路者滋不悦。出知泉州兼提举市舶,改知宁国府。召为起居郎,兼国子祭酒,权吏部侍郎。俄而梦观得疾,口授遗表,不忘规谏,遂卒。帝悼惜久之,赙银帛三百。

A.舍人,文中“舍人”是官名,负责诏诰呈奏之事,与“臣舍人蔺相如可使”中的“舍人”同义。

B.国子祭酒,是古代官名。国子指国子监,是朝廷设立的最高学府,祭酒即其主管官员。

C.表,是古代臣子呈报给皇帝的文书种类之一,一般用以陈述衷情,如李密的《陈情表》。

D.赙,指用财物助办丧事。文中指孙梦观死后,皇帝赐予银帛帮助他家治丧,以示恩宠。

97.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向士璧字君玉,常州人。绍定五年进士。有战功,进兵部侍郎兼转运使。侍御史孙附凤一再劾罢之,德祐元年三月,诏追复元官。

A.字,古人一出生就起“名”,成人后则有“字”。《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B.进士,是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会试及第者的称谓。考中进士才有当官晋爵的资格。

C.兵部,是中国古代官署名,隋代始置,六部之一。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D.诏,是皇帝颁发的命令,一般以制式文书的形式发布,称“诏书”或“诏令”。

98.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垣崇祖字敬远,下邳人也。初,崇祖遇太祖于淮阴,太祖以其武勇,善待之。崇祖谓皇甫肃曰:“此真吾君也,吾今逢主矣,所谓千载一时。”遂密布诚节。太祖践阼,谓崇祖曰:“我新有天下,夷虏不识运命,必当动其蚁众,能制此寇,非卿莫可。”徙为使持节、监豫司二州诸军事、豫州刺史。世祖即位,征为散骑常侍、左卫将军。初,豫章王有盛宠,世祖在东宫,崇祖不自附结。

A.太祖、世祖,都是古代皇帝的庙号,开国皇帝一般被称为“太祖”或“高祖”。

B.卿,在古代有多种用法,可以是对人的尊称;文中是古代上级称下级的用法。

C.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的最高军事长官,有时也称为“太守”。

D.东宫,是古代宫殿建筑之一,因位于皇宫东部,故称东宫,后多为太子住处。

99.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姜彧字文卿,莱州莱阳人也。彧幼颖悟好学,荣守济南,辟为掾,升左右司知事,寻迁郎中,进参议官。至元五年,召拜治书侍御史,出为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赐金虎符,改信州路总管。后累迁陕西汉中、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拜行台御史中丞。后以老病归济南,寻擢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三十年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六。

100.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杨奂字焕然,乾州奉天人。岁癸巳,奂微服北渡,冠氏帅赵寿之即延致奂,待以师友之礼。门人有自京师载书来者,因得聚而读之。东平严实闻奂名,数问其行藏,奂终不一诣。戊戌,试诸道进士。奂试东平,两中赋论第一。从监试官北上,谒中书耶律楚材,楚材奏荐之,授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在官十年,乃请老于燕之行台。奂博览强记,作文务去陈言,以蹈袭古人为耻。朝廷诸老,皆折行辈与之交。关中虽号多士,名未有出奂右者。

A.癸、戊戌,都指年份。中国自古便有十天干与十二地支,形成天干地支纪年法。

B.微服,是指为隐藏身份、避人耳目而改换成平民的服装,古代专指有身份的官吏私访。

C.请老,指古代官吏请求退休。退休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D.行辈,即排行和辈分。儒家文化强调论资排辈,汉族重宗族的观念一直延续至今。

71.C

【详解】

C.“乡试又称‘春闱’,会试又称‘秋闱’”错误。乡试又称“秋闱”,会试又称“春闱”。

故选C。

72.B

【详解】

B.“‘敲’为长木杖,‘扑’为短木杖”错误,“敲扑”为刑具,其中“敲”是短木杖,“扑”为长木杖。

故选B。

73.B

【详解】

B.古代称跨出一脚为“跬”,跨出两脚为“步”。

故选B。

74.B

【详解】

①“落第、下第”是指没有考中,②“王戌之秋,七月既望”是干支纪年,⑤“黄昏”指19-21点。

故选B。

75.C

【详解】

C.“‘鲰生’……也指百姓”错误。“鲰生”:(1)见识鄙陋的人。为轻蔑读书人的话。(2)文士自谦之词。不是对百姓的称呼。

故选C。

76.A

【详解】

B.“分别处在洛水之南、衡山之北”说法错误,古代山南水北叫做阳,所以洛阳、衡阳两个地名是因其分别处在洛水之北、衡山之南;

C.“指任何时候都有粮吃,形容经济富足”说法错误,“寅吃卯粮”是指寅年吃了卯年的口粮,比喻入不敷出,提前支用了以后的收入;

D.“夏至和冬至,分别表示夏季和冬季的到来”说法错误,夏季和冬季的到来应该是立夏和立冬,冬至是昼最短的一天,夏至是昼最长的一天。

故选A。

77.D

【详解】

D.“对北部地区少数民族的统称”错误,“戎”是中原王朝对西北各族的通称。亦称“西戎”。

故选D。

78.D

【详解】

D.“征……地方官向皇帝举荐有名望的人士”错误。“征”:指皇帝向地方直接征召有才德的人入朝为官。

故选D。

79.C

【详解】

C.“此处意为贬谪”“‘徙’即为此意”错误,“徙”,此处意为调职。

故选C。

80.B

【详解】

B.“一般只有”错误,一个皇帝可以有多个年号。一个“只”字绝对化。

故选B。

81.A

【详解】

A.对“黜”和“陟”解释的意思正好相反,应该是“陟”是指对官员的晋升或进用,“黜”是指对官吏的降职或罢免。

故选A。

82.C

【详解】

C.“进士,是古代科举会试及第者之称”错误,进士,应该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故选C。

83.C

【详解】

C.“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年号”错误,一个皇帝在位可以使用多个年号,且不重叠。基本上明、清两朝的皇帝是一个皇帝终生只用一个年号,之前的皇帝很多都有多个年号。

故选C。

84.C

【详解】

C.“文中指元孚对古器物的研究”错,结合“太乐令公孙崇修造金石,数十年间,乃奏成功”可知,文中的“金石”指乐器。

故选C。

参考译文:

元孚,字秀和,从小就有美名。后来,元孚被任命为冀州刺史。他劝告和督促民众致力农桑,州内称呼他为慈父。永安末年,乐器残缺,庄帝任命元孚监修仪器。元孚上表说:“以前在太和年间,中书监高闾、太乐令公孙崇修造金石乐器,用数十年时间,终于成功。……我现在吹律以求声,叩钟以求音,去除繁杂,讨论并实际记录下来。现今钟磬的数量,各按十二架为定数。”上奏后皇帝认为可行。在这时士大夫们,都前去观看听演奏,没有不叹息佩服而返回的。

85.B

【详解】

B.“节气……如中秋”错,中秋不是节气,而是节日。故选B。

参考译文:

李业兴被推举为孝廉,任校书郎。由于朝廷施用的赵的《元始历》节气少算而后于天时,延昌年间,李业兴编写了一部《戊子元历》献给朝廷。他的儿子李崇祖,武定年间,任太尉外兵参军。崇祖的弟弟遵祖,太昌年间,李业兴把大儿子的爵位传给了他。齐建国,归降了齐。

86.D

【详解】

D.“领,文中表示代理官职”错误,“领”表示兼任官职。故选D。

参考译文:

褚裒,字季野,是康献皇后的父亲。褚裒开始时被征召为西阳王掾吏、吴王文学。褚裒居官清廉俭约,虽然身为地方长官,但还常常派自己的童仆去打柴。不久,征召为卫将军,兼任中书令。

87.B

【详解】

B.“恩贡生,举人考中会试者称贡生,凡遇皇室或国家庆典,加试被录者为恩贡生”错误,举人经会试而被录取者称贡士。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会试不加选,贡生加选。

故选B。

参考译文:

邵宗元,字景康,是徐州砀山人。由恩贡生出身官至保定同知,为官施政有方。李自成攻克山西,邵宗元此时代理保定府事,急忙召集通判王宗周,推官许曰可,清范知县朱永康,后卫指挥刘忠嗣及乡官张罗彦、尹洗等,商讨守城。当时何复任保定知府,闻知,兼程奔驰进入保定,邵宗元将官印交给他。何复说:“您部署已定,官印还是由您执掌,我与您齐心协力就可以了。”他们共同参拜文庙,与生员们讲《见危致命章》,词气激昂,讲完,登城分别把守。

88.C

【详解】

C.“所有的犯人”错,谋反、欺君的犯人都不在赦免之列。故选C。

参考译文:

过了很久,曹修古外出担任歙州知州,转任南剑州知州,又任开封府判官。未过月,正值太后兄长的儿子刘从德死亡,朝廷录用他的亲族乃至仆役差不多八十人,龙图阁直学士马季良、集贤校理钱暖,都因为他的遗奏越级授予官阶,曹修古与杨偕、郭劝、段少连交替上奏批评。太后大怒,把奏章交付中书省论罪。大臣请求贬曹修古为衢州知州,其余官员依次处罚。太后认为责罚过轻,命令全部削去官阶一级,任命曹修古为工部员外郎、兼任杭州通判,还未起身,又改任兴化军知军。恰逢天下大赦,(曹修古)官复原位,却去世了。

89.A

【详解】

A.“最低一级是乡试”错,应该是“院试”。故选A。

参考译文:

李迪字复古,参加科举考试得进士第一名,被提拔做知制语。(李迪)曾经回家休假,(仁宗)忽然传诏(李迪)去内东门,(仁宗)拿出三司使马元方所上报的年度支出收入财物使用数目给李迪看。当时发生蝗灾旱灾,(仁宗)问李迪用什么办法渡过难关。李迪请求打开内府藏库来辅助国家的支出费用。皇帝说:“朕想让李士衡替代马元方,等他到了,会拿出金帛数百万借给三司。”李迪说:“天子在财物上没有内外之分,希望下诏赐给三司,来表示陛下的恩德,何必说借。”皇帝很高兴。

90.B

【详解】

B.“任务完成后,将不再被收回”错,臣子完成临时任务后,这个“节”将会被收回。故选B。

参考译文:

文帝(接受禅让)称帝后,改封夏侯尚为平陵乡侯,升任征南将军,兼任荆州刺史,持朝廷符节都督南方各军队的军中事务。黄初三年,文帝驾临宛城,派夏侯尚率领各军与曹真一起围攻江陵。夏侯尚带领一万多步骑兵,从下游悄悄地过江,攻打诸葛瑾的各路军队,围攻烧毁他们的船只,水陆两军一起进攻,击败了诸葛瑾的军队。升官为荆州牧。

91.D

【详解】

D.“《晋书》……‘前四史’”错误,《晋书》应改为《后汉书》。

故选D。

参考译文:

敬播,是蒲州河东人。不久授官太子校书。《隋史》撰成,转任著作郎,兼任修撰官编修国史。太宗击败高丽国,给作战地六山起名为驻跸。房玄龄因颜师古所注《汉书》文字繁芜,意思难明,让敬播择取其中精要之处撰写成四十卷,流传于当世。

92.B

【详解】

B.“不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是错误的。“食邑”应是“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

故选B。

参考译文:

樊毅字智烈,是南阳湖阳人。征讨河东王萧誉,因功授职为假节、威戎将军、右中郎将,食邑三百户。高祖受禅,樊毅与弟弟樊猛起兵响应王琳,王琳兵败逃往北齐,太尉侯派使者招降樊毅,樊毅率子弟部伍还朝。

93.D

【详解】

D.“封指祭地,禅指祭天”错误,应是“祭天为封,祭地为禅”。

故选D。

参考译文:

虞奕字纯臣。进士及第。崇宁时期,为河北西路常平提举。事情被发觉后,府县长官以及大理寺官员又在审理案件时受贿,虞奕接受诏命再审案件。睦州出现叛乱,虞奕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担任镇江知府。贼寇平定后,论功劳升官两级。还京后担任户部侍郎。袭庆太守张派郡里的人到皇宫来请求皇帝登山封禅,东平太守王靓上谏,认为京东荒年多盗,不应当请求封禅。

94.D

【详解】

D.从“复封邑,固辞”可知,“封邑”表示的是一种封赏、赏赐。拆分“封邑”,“封”指帝王把土地或爵位给予亲属或臣僚;“邑”指城镇。由此判断,“封邑”的意思是朝廷赐给邻地等。再联系封建中央集权的特点,可知“将封邑内的所有权力转让给封君作为奖赏”中的“所有权力”错。

故选D。

参考译文:

到彦之字道豫,是彭城武原人。等到宋文帝即位,认为徐羡之等人有篡位谋反之意,(宋文帝)害怕,想派到彦之带兵担任先锋去攻打(他们)。到彦之说:“如果对对方非常信任,便应该放手让对方发展;如果使对方有忧虑,这样的军队是不值得依靠的,还开启了对方心里的疑虑,这不符合远近之人的期望。”恰逢雍州刺史褚叔度死了,皇帝就派到彦之暂时镇守襄阳。元嘉三年,皇上对到彦之非常恩待,将加封他为开府,想先让他立功。七年,派到彦之等人北伐。等到败归,各种物资荡然无存。文帝抓到彦之入狱,撤职。九年,又恢复他的封邑,到彦之坚决推辞。

95.D

【详解】

D.“免丧,又称‘夺情’,意思是为国家放弃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错误,“免丧”的意思是守孝期满,除去丧服,与“夺情”不同,选项解释的是“夺情”的意思。

故选D。

参考译文:

吕祖谦字伯恭,是尚书右丞吕好问的孙子。起初,吕祖谦受父荫进入仕途,服母丧期间,吕祖谦住在明招山上,由于他有名声,所以四方名士、学子都争着前去向他求教、问学。在官员轮值上殿策对时政利弊时,他曾建议皇帝留意圣学。父亲死后,守孝期满,主管台州崇道观。

96.A

【详解】

A.“文中‘舍人’是官名,负责诏诰呈奏之事,与‘臣舍人蔺相如可使’中的‘舍人’同义”错误,“臣舍人蔺相如可使”中的“舍人”是指门客。二者意思不同。

故选A。

参考译文:

孙梦观字守叔,是庆元府慈溪人。在嘉兴府做知府。在官员轮值上殿策对时政利弊时,他竭力陈说:“风宪的职位,不曾听说有十八道奏疏攻讦面貌恭谨的人。封驳司,不曾听说有几个舍人不肯草拟制书的……”掌权者非常不高兴。(孙梦观)外出掌管泉州兼提举市舶,改掌管宁国府。下诏升为起居郎,兼国子祭酒,代任吏部侍郎。不久孙梦观得病,口授遗表,不忘以正言劝诫谏诤,不久就去世了。皇帝悼惜了很久,赏赐三百银帛。

97.B

【详解】

B.“进士,是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会试及第者的称谓。考中进士才有当官晋爵的资格”错误,“进士”是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殿试及第者的称谓,会试及第者称“贡士”,且乡试中了举人就有当官的资格。

故选B。

参考译文:

向士字君玉,是常州人。绍定五年考中进士。立有战功,晋升兵部侍郎兼转运使。侍御史孙附凤一再地弹劾罢免了他,德祐元年三月,下诏追复原官。

98.C

【详解】

C.“最高军事长官”是错误的。刺史为最高军政长官。

故选C。

参考译文:

垣崇祖字敬远,是下邳人。当初,垣崇祖在淮阴碰上了太祖(萧道成),太祖看他很勇武,就待他很友好。崇祖对皇甫肃说:“这个人才真正是我们的君主啊,我今天算是碰上明主了,正是所谓千载一时呀。”于是便暗中表达忠诚之心。太祖做皇帝后,对崇祖说:“我刚刚统治天下,夷虏不懂得天命已经归我,必然会发动军队来对付我,而能够对付他们的,非你不可。”于是崇祖移任使持节、监豫司二州诸军事、豫州刺史。世祖(萧赜)即位后,调崇祖任散骑常侍、左卫将军。当初,豫章王有盛宠,世祖做太子,崇祖并不主动去巴结。

99.A

【详解】

A.“郎中,本来是古代民间对医生的尊称”错误,“郎中”本是官职名,战国始有。从宋始民间也尊称医生为郎中。

故选A。

参考译文:

姜彧字文卿,是莱州莱阳人。姜彧小时候就聪颖好学,张荣任济南守官,任命他为掾吏,升任左右司知事,不久升迁为郎中,晋职参议官。至元五年,朝廷将他召回京师任命为治书侍御史,又出任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赐予金虎符,改任信州路总管。后几经升迁为陕西汉中、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使,又被任命为行台御史中丞。后来他因为年老多病回到济南,不久提升为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至元三十年二月,因病世,享年七十六岁。

100.B

【详解】

B.“专指有身份的官吏私访”是错误的。“微服私访”的还有帝王。

故选B。

参考译文:

杨奂字焕然,乾州奉天人。癸巳年,杨奂身着便装渡黄河北上,冠氏帅赵寿之立即邀请杨奂前来,以师友的礼节对待他。(杨奂的)门人中有人从京师运载书籍前来,因此得以相聚读书。东平严实听说杨奂的名声,多次询问他的行止,杨奂始终不去拜见严实。戊戌年,测试各道进士。杨奂就试于东平,在两道考试的人中诗赋、策论第一。(他)随监试官北上,拜见中书令耶律楚材,耶律楚材上奏推荐杨奂,任命他为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他)在任十年,于是向燕京的行台请求退休。杨奂博览群书,长于记忆,作文章务必去除陈词滥调,以因袭古人为耻辱。朝廷中诸位年高德重者,都降低辈分与他交往。关中地区虽然号称人才众多,但名声没有超过杨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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