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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鑫(易鑫车贷app下载)

时间:2024-01-13 05:18:24 作者:谁为谁伤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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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汽车金融产品赢口碑,易鑫打开自贡工匠市场

早上不到六点,还在睡梦中的易鑫金融顾问饶宏亮就被车商一通电话惊醒。昨天来购车的彩灯工匠老黄,临时要求门店在今早九点半“吉时”交车,这就意味着融资购车合约必须提前到八点完成。虽然任务紧急,饶宏亮还是协调总部资源,分秒必争地为客户达成了心愿,“服务嘛,就得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

上图:易鑫金融顾问饶宏亮在自贡彩灯大世界服务,背后是正在制作的彩灯

彩灯工匠:自贡汽车金融重要客源

这不是饶宏亮第一次被心急火燎的车商从被窝中叫起来——“村里有老人信这个,有时还要杀鸡取血办仪式”。饶宏亮所在的自贡市,历来以“南国灯城”著称,当地设计制造的大型灯组美轮美奂、享誉全球。在这座人口仅200来万的小城,彩灯行业已成为最重要的文化产业之一,全市注册从事彩灯工艺美术的企业有两千多家;常年从事彩灯行业的有近20万人,季节性工匠甚至可能达到80万人。

彩灯工匠,也是饶宏亮重要的客户来源。这次来购车的黄师傅就是其中之一。黄师傅今年40来岁,平时就是位普通“庄稼汉”,因为有双擅长制灯的巧手,当地美术公司要做项目,总会找上他“出工”。

前两天,“出工”回来的黄师傅打算买辆车,汽车经销商门店直接找来饶宏亮做分期。饶宏亮常年服务彩灯工匠,对他们的生产收入情况一清二楚,他提供的融资方案总是在工匠们的“心头上”。就拿黄师傅的融资合同来说,一辆十万左右的小轿车,他只用拿出20%的首付,之后每月月供不到两千。这样的方案,黄师傅表示完全没压力。

产品灵活:满足工匠个性化需求

如今,能顺畅地为彩灯工匠们提供符合他们需求的汽车分期产品,饶宏亮也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的。

彩灯工匠是个季节性非常强的职业。工匠“出工”时间不稳定,通常以现金结算,没有相应的账面流水。这种收入模式,让工匠在买车时很难申请分期。

“其实,工匠的经济条件都挺好的”。接触彩灯工匠后,饶宏亮特地请教了业内好友,详细了解了工匠的雇佣方式、薪资水平和收入方式。他说,“出工”按天计费,因为要熬夜抢周期,工匠日工资几百上千的比比皆是。像黄师傅这样手艺精湛的工匠,一次出工就有四、五万收入,一年“出工”三次,就有十几万进账。

饶宏亮发现,根据工匠的收入结构,易鑫“低首付、低利率、长分期”的购车方案就很适合工匠们的需求。一方面,易鑫自建了完善的汽车金融风控审核模型,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多项特征指标,综合评估还款能力,不会对征信信息相对不足的客户“一刀切”;另一方面,对资质存疑的客户,易鑫的一线顾问还会进行上门“尽调”,对客户的购车意愿是否真实、经济条件是否允许等,做进一步的补充了解。这样,能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同时,尽可能地为真正有分期购车需求的客户提供服务。因而,像黄师傅这样的彩灯工匠,只要能提供真实材料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融资购车根本不难”。

上图:易鑫金融顾问饶宏亮

“自贡城小人少、竞争大、新品牌要展业很难”,饶宏亮说,当初易鑫刚进入自贡时,除了几个厂商项目,几乎没有其他合作商。但小城市有小城市的打法,充分挖掘细分市场的机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就能做出口碑、站稳脚跟。在长期坚持之下,市场内有彩灯工匠的购车单子,十有八九都会找上他,饶宏亮俨然成了服务彩灯业的“排头兵”。

他说,有了工匠市场的成功经验,下一步还要将易鑫产品打入竞争更为激烈的二手车市场,将易鑫为更多“南国灯城”的居民实现“喜欢,就开回家”的美好愿望。

易鑫融资拖车转卖车主“损失”8万多 业内:这种操作没见过

半岛网9月12日消息 日前,半岛网跟踪报道了青岛胶州市民冷先生通过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鑫)融资买车的遭遇,原本所需的28000元本金,合同上却成了37600元,不仅如此,所谓“贷款买车”事实上是汽车租赁。报道发布后,武汉的王女士通过本网热线0532—80889213反映,她也有类似遭遇,通过易鑫融资购买的新车,因为更改还款卡号导致逾期,车子被拖走拍卖,自己损失8万多元,至今半年过去了投诉无门。更令她百思不解的是,为何买车的时候明明已经取得车辆过户,最终签的却是汽车租赁合同。

新车“失踪”被卖 车主不知

2018年1月28日,王女士准备开车上班,可是车却不见了。“那几天武汉下雪,所以好几天没有开车,也不知道具体是哪天不见的。”怀疑车被偷的王女士立刻报警,警方建议先通过办理车贷的金融公司了解情况。

随后,王女士从易鑫公司了解到,车辆确实被易鑫收回,但是系统显示车辆还未入库,易鑫工作人员建议其稍后再咨询。1月30日,王女士再次联系易鑫,被告知车已入库,若是需要赎车,需要一次性缴纳63000元。

“易鑫在电话里直接要求将钱打到指定账户,我担心他们是骗子。”之后,王女士联系车行和工商部门,希望在第三方的见证下将钱付给易鑫。此后,在工商的帮助下找到了易鑫武汉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此时已经是2月11日。“2月11日,在易鑫谈好,2月12日付钱赎车。”之后,王女士被告知,2月12日总部财务已经放假,建议春节后赎车。

春节过后,即2月底,王女士被工商部门告知,她的车已经在2月11日被卖掉。

“3月份,我接到了一个人电话,让我拿11万赎车。”王女士果断拒绝了此要求,之后该人又提出若配合过户可以给几千元的好处费,再次被王女士拒绝。王女士介绍,目前车辆已不在其名下,“不仅车子被收走、拍卖我都是事后才知道,连过户也没让我们参与过。”

还了10个月的车贷和首付“打水漂”

为何王女士家的车会被易鑫公司拖走?

王女士和车行签订的购车合同

与易鑫签订的合同

王女士介绍,2017年1月份,她和爱人在湖北港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汽车,首付款是60800元,需贷款70000元。“当时,4S店业务员说银行停贷了,帮忙推荐一家正规的上市金融公司。”随后,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每月23日还款。

2017年11月份,王女士的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重要物件不慎遗失。“当时,我打电话给易鑫客服,要求更换扣款银行卡,并更改联系电话。”王女士告诉半岛网,她之后把钱打到了更换后的扣款银行卡上。

令王女士意外的是,直到车子被拖走,她才发现,12月份和1月份扣款失败,导致逾期。“1月23日是第二次逾期,1月24日车就被拖走了,关键是第一次逾期后从未收到易鑫的短信通知,否则根本不会出现逾期的情况。”王女士认为,易鑫没有积极联系车主,事实上有多种途径可以联系到她本人,比如车上就贴着“移车电话”。

王女士不解,明明已经跟易鑫武汉分公司谈好了付款赎车,车子却仍然被对方卖掉。“刚开了1年的新车,总车款130800,我们首付款付了60800,每个月还2353.94元,还了10个月。如果易鑫转手卖掉,即使只卖10万也能赚不少。”

购车时已过户,为啥签的竟是汽车租赁合同?

至今近半年的维权过程中,王女士还发现了一个让她百思不解的问题。

行驶证车辆所有人显示为黎某某

“车被拖走后,翻看合同,发现签订的居然是汽车租赁合同。”王女士表示,当时在易鑫工作人员指定的具置签了字,并未仔细看合同,业务员也未说明白签订的是以租代购的汽车租赁合同。其次,双方还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车辆过户,这都让她确信与易鑫之间是借贷关系。“如果知道是租赁合同,肯定不会通过易鑫贷款。”在王女士提供的一份行车证上显示,所有人为其爱人。“易鑫提供的是汽车租赁合同,而非车贷合同,这是‘陷阱’。”

收车7日后未赎车,易鑫可自行处置车辆

“1月23日第二次逾期,1月24日马上拖车,2月11日车子被卖掉。我们车主并不知情,也没收到收车、赎车、拍卖等提示信息。”根据王女士出示的汽车租赁合同显示,若乙方(王女士)自收回车辆之日起7天内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赎回车辆,则甲方(易鑫)有权自行处理租赁汽车,乙方无权对租赁车辆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车主不参与如何完成过户,易鑫客服称不清楚

9月7日,半岛网致电易鑫400客服,工作人员回复,易鑫签订的都是租赁合同,签合同时就会看到,业务员也会解释。

至于王女士提出的曾致电变更还款卡号成功一事,对方表示,在11月份,并没有收到王女士要求变更扣款方式和联系方式的电话。此外,收车后会按照身份证地址邮寄收车通知。超过7个工作日,公司有权随时处置这辆车,王女士车辆确已被公司处置。

而对于车主本人未签字,是如何完成过户手续的,易鑫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清楚。

9月12日,半岛网以购车者身份拨打易鑫400热线咨询融资流程,客服人员介绍,如果通过易鑫贷款买车,和4S店签订的是购车合同,和易鑫签订的是租赁合同,行车证是个人的,但是必须把车抵押给易鑫,结清贷款后解押。

签订的是租赁合同,而非贷款合同,如何抵押。易鑫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个是公司的合同约定。”

“业务员能蒙就蒙、能骗就骗,不会和顾客说明白”

而在王女士提供的一份称和易鑫武汉分公司运营主管的谈判录音中,王女士提及,业务员根本没向其说明白签订的是以租代购的汽车租赁合同。对方则表示:“业务员也存在问题,每个人的操守不一样,业务员能蒙就蒙、能骗就骗,根本不会和顾客说的明明白白,能含糊过去就含糊过去,这个我都懂。”

据了解,在汽车领域,“以租代购”模式广受年轻人追捧。其优势在于,其首付款较低,购置税、保险等费用均可分摊到每月租金中,能够减少消费者一次性大额支出。“以租代购”和传统汽车消费贷的区别在于:一般的汽车消费分期是在商品交付时物权已经登记在消费者名下,而‘以租代购’在租赁间出于风控原则,物权暂时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在租期满后再转移给消费者。”

青岛一家大力推行“以租代购”模式的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介绍,一般租赁期是3年,3年内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待车款结清后,所有权再转到消费者名下。他坦言,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车辆却在承租人名下,这种模式他也从未见过。

直接拖车、卖车在法律上不被鼓励

青岛知名律师山东诚功(崂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益杰解释,如果消费者介绍的情况属实,消费者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与易鑫签订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则不是一个真实的表示,租赁合同实际上相当于借款担保。如果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法院会对双方之间是否为借贷关系进行此查明确认。如果消费者违约,易鑫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追责,直接拖车、卖车在法律上是不会被鼓励的。

抵押合同

除了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王女士还和易鑫签订了一份汽车抵押合同。半岛网注意到,该抵押合同第五条规定: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或终止,乙方同意自动将抵押物转作因主合同无效或终止而产生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抵押担保。

管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管律师解释,签订抵押合同之后,易鑫是没有权利私自处置抵押物的,只能通过法院处置,或者是和购车者协商处置。

文 秦帅

[编辑: 王女子]

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暴力催收陷阱……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10月16日电题: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暴力催收陷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淑娟

“有车即可借款,0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诱人的宣传令不少人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获得贷款分期偿还。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

有人贷款不到4万元要还7万元多,有的遭遇暴力催收

在安卓软件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纷纷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些看起来“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陷阱”。2018年12月25日,广东中山的程成在深圳投哪金融机构旗下的“畅快车贷”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些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

程成告诉记者:“还款8期后,在9月26日还款日,我银行卡上的金额是充足的,因为他们自身系统问题没有扣款成功。10月8日早上,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他们居然把车偷偷拖走,然后告诉我想拿车必须一次性全部还款,加上滞纳金等共需57000多元。”也就是说,程成虽然实际借款仅39680元,但10个月得还7万多元。

与程成有相似遭遇的借贷人不在少数。河南的杨先生因困难,于2018年在“神州车闪贷”办理了一笔抵押贷款。今年9月,他未及时还款,平台在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和告知他的情况下,用抵押的备用钥匙直接把车开走了。

“我认为,在不走法律程序也不告知的情况下扣车,属于侵犯个人财产。”杨先生说,通过报警、投诉并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后,公司才将车还给了他。

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则遭遇了暴力催收。因为没有按时把机动车登记证上交给易鑫公司,已经正常还款6个月的黄先生遭到了威胁恐吓。“公司有3个人跑到我老家威胁恐吓我母亲,我害怕他们继续骚扰家人,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次性结清贷款,并支付了3000元的所谓上门催收费。3.6万元的贷款最后还了大约5.7万元。”

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输入“车贷”,发现有近2000条相关投诉。初步梳理发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实际到账普遍低于合同金额;高利率,有的超过24%;以各种理由私自收车,暴力催收。

以为办理的是“汽车抵押贷”实际却是“融资租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

——用“低月供”诱导车主。多位受访车主表示,对外宣传时,机构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甚至高达20%以上。

——用合同掩盖“砍头息”等乱收费项目。记者看到车主签订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续费,但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金额分两笔到账,第一笔到账后会要求转一笔数千元的服务费才下发余款。”

河南汤先生2018年8月份在易鑫办理的车贷,合同上放款金额是64800元,但被业务员以GPS租赁费等名目收取了“砍头息”6587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8213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设置苛刻的逾期责任。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例案件显示,被告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在借贷过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让被害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同时,被告人使用备用钥匙私自开走被害人车辆,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

借贷人维权难,乱象亟待监管整治

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认为,汽车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在国内相关领域出现的乱象,与机构急功近利和监管不力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汽车融资租赁有关的案件有14000多条。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被强行收车却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就在于双方签署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是办汽车抵押贷,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融资租赁和贷款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河南的汤先生告诉记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很多平台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很不规范,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5月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非融资租赁性业务,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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