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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癸酉日柱男命)

时间:2024-01-26 23:54:34 作者:落荒而逃 来源:用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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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癸酉本”:大众“红学”盛开出的“恶之花”

一个幽灵,一个“鬼本”(“癸酉本”的谐音)的幽灵,正在中文互联网各大平台的红楼梦话题中游荡:2008年,一位网名“何莉莉”的男子声称自己的祖父母收藏了一套全本《红楼梦》,在网友“金俊俊”的帮助下陆续在网上公布了后二十八回的文字,称之为《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作者题为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在何莉莉、金俊俊、吴雪松等人的策划下,这二十八回文本于2014、2015年前后由三家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其文本互有增删。书中批语称全书“癸酉腊月全书誊清”,因此按照红学界习惯称之为“癸酉本”。然而,何莉莉始终无法拿出原本书稿供学界和爱好者检阅,更是在2018年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吴氏石头记”的倒塌》,《光明日报》2018年2月27日07版)承认有关吴梅村是作者、全书是在明末清初的癸酉年(1693年,比学界普遍认为的《红楼梦》权威底本“庚辰本”定稿早了六十多年)完成的两条批语都是他个人伪造的。

《红楼梦》手绘插画,清代,孙温

按理说,《红楼梦》成书之后续书众多,打着“真本”旗号进行伪造的也如过江之鲫,何莉莉等人的“骗局”也似乎早就被人识破,也没有多大的讨论价值:然而“癸酉本”强韧的生命力完全超出任何人预料。2019年开始,B站知名影视区up主“木鱼水心”、红学up主“女王泡面”等一系列讲解视频将“癸酉本”带进大众视野,彻底打开了这一“红学公案”的“潘多拉魔盒”:尽管从学术角度判定“癸酉本”为假没有任何争议可言(因此学术界几无对“癸酉本”的严肃研究,这也是“癸酉本”支持者认定主流红学对其“打压”的“罪证”),但依然有众多读者、包括不少对《红楼梦》研习颇深的读者,从阅读体验和文本直觉上高度肯定“癸酉本”的价值乃至“真实性”。支持者和反对者在网络上掀起了多轮争端,对战双方越发处于无法相互理解的极化状态,“癸酉本”的浩荡声势和其庞大的粉丝基础,已然成为当代《红楼梦》相关话题下的一大奇观和“神话”。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言之凿凿地笃信这一本从客观证据角度来说必是“伪造”的红楼续书?为什么这本文字粗糙、诗歌不合韵脚,与前八十回文字水平相距甚远的作品,依然能够得到不少“红迷”认可,甚至已在中文互联网环境中取得了“唯一真本”的地位,成为直指主流红学界、“反抗学阀”的草根立场斗争旗帜?回望近百年“红学”历史,“癸酉本”是在“刘心武说红楼”沉寂多年之后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对红学的大众参与,几成一场“大众红学运动”,而相较于文献学立场的不屑一顾,从“癸酉本”的“悼明”挽歌里,我们也许能够听见寥远而沉重的时代精神回声。

“鬼本”/“真本”?看似荒诞不经,却又严丝合缝

将“癸酉本”称作“鬼本”自然是反对者对其的戏言和蔑称,这一文本出处诡谲,后来的发展途径也鬼魅莫名,如今所造成的影响更是匪夷所思。说到底,“癸酉本”最“鬼”之处在于,按照其支持者的说法,我们现在看到的“癸酉本”二十八回文本并非真正的原书文本,而是何莉莉或者何莉莉的“姐姐”按照阅读后留下的记忆所复述出来的——何莉莉称这套从时期保存下来的一套九本共108回的《红楼梦》“真本”要么是被当废品卖了,要么是被他(“何莉莉”皮下是一位中年男子)送到台湾去了,总之不仅原稿弗如,连原稿文本也渺然不可得,我们现在能够读到并进行讨论的,只是复述而来的一套情节梗概大纲而已。

这不得不说是堪比晋文公“退避三舍”,令反对者无处下手的高明策略,这一叙事能够自洽地解释所有对“癸酉本”文本范畴的质疑:文字粗糙庸俗?因为不是原文,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的读者的复述;诗歌水平低下,甚至不合平仄韵脚?因为记不住了(有一情节称黛玉作《十独吟》十首,但“癸酉本”文本里只有两篇,解释说因为何莉莉只背下了两首);三个出版社的版本前后不一,文本时刻在变化?因为何莉莉等人在不断追索记忆,做出修订,力图“还原真本原貌”——“癸酉本”的这套叙事天然地规避了文献学和版本学角度对文本本身的质疑,因为没有原文,所以“一切皆有可能”,从而将争端的主战场从客观判断转移到主观感受之上,而“癸酉本”在情节写作上的“优势”,是“癸酉本”支持者最大的底气和旺盛生命力的来源,“鬼本”之名,恐怕不仅来自出处之诡,更来自其情节之炸裂诡谲。在这里试举三例:

林黛玉之“玉带林中挂”:黛玉和宝玉计划成亲,然而婚礼当晚贾环、赵姨娘、冷子兴、柳湘莲等人携土匪(农民“义军”)进攻大观园,宝玉在混乱中被绑架流落,黛玉一人率领大观园家丁苦苦支撑。黛玉经验不足无法服众,又听信谗言中了“反间计”将战斗颇为得力的小红绑在树上活活鞭打至死,离心离德,大观园最终陷落,最终在一棵槐树上上吊而亡。第二年宝玉回大观园才收其尸骨安葬(合《葬花吟》),其鬼魂喊了一句“宝玉,你好”。

薛宝钗之“金簪雪里埋”:大观园被查抄,宝钗搬至蒋玉菡的山庄紫檀堡。宝玉被茜雪救至紫檀堡,宝钗劝其当作黛玉已死。第二年与宝玉回大观园安葬黛玉,“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当晚便嫁与宝玉。然而终究二人不合宝玉出走,宝钗孤独中见到贾雨村心生爱慕,着薄纱荡秋千勾引了贾雨村,先做妾后扶正。最终,贾雨村获罪流放东北,宝钗跟随,病死于冰天雪地,就地掩埋。

王熙凤之“知命强英雄”:贾家败落,熙凤入狱,不堪受辱自杀,死后回到太虚幻境掌管结怨司。凤姐思家心切,一日乘无防备下凡回到人间,见大观园空荡,家国颠覆,痛彻心扉,发誓复仇,杀死鸳鸯、王仁、卜世仁等祸害贾家的罪首,还要飞去京城欲杀新帝,被天兵天将及时拿下返天,劝其不要逞命强英雄——堪称“癸酉本”最为奇幻一章。

除这三例之外,如元春带兵打仗因猜忌被凌迟处死、贾环带贼攻入大观园手刃贾政,贾政做主要宝玉娶妙玉为妻黛玉为妾、妙玉沦落风尘几无人形等“鬼畜”情节,读来无不令人毛发震悚,惊心动魄,颠覆固有认知,让读者对红楼的印象改头换面,有评论甚至玩笑说写成了《水浒传》《金瓶梅》,怕是施耐庵手笔。粗糙幼稚的文字伴随着时刻“炸裂”的情节设置,使得“鬼本”之鬼更鬼在情节之鬼畜乱炖,鬼在故事之匪夷所思,鬼在书中议论皆为腐儒俗言。面对不少质疑,连始作俑者何莉莉都对《光明日报》表示:“后二十八回内容太雷人、太血腥了,我不太喜欢这个情节,不能接受,不明白这个本子为什么会火。”

然而“癸酉本”的文本魅力正蕴含在其荒诞不经、炸裂雷人的外表之下:“癸酉本”的支持者最普遍的话术是,没有任何一本续书能够做到“癸酉本”这样对前八十回留下的伏笔和线索做到一一对应,严丝合缝乃至“浑然天成”,因此他们认为尽管在文献学、版本学的角度“癸酉本”的真假不值一驳,但仅凭对文本的阅读直觉,他们就敢于相信这是“原本”——仅前文所举黛玉、宝钗、王熙凤三人的荒谬结局,其实也暗合前文留下的判词、批语和伏线:比如林黛玉组织家丁镇守大观园抵御贼寇看似胡说八道,但判词说“堪怜咏絮才”是拿林黛玉与谢道韫相比,谢道韫晚年正有组织家丁抵抗五斗米道之事迹,结局也同样是独木难支遭遇失败;黛玉在树上自缢合“玉带林中挂”,曝尸一年后由宝玉收敛尸骨也正合“他年葬侬知是谁”;宝钗刚和宝玉入殓黛玉,当晚就与宝玉圆房看似人设崩塌,实则先是呼应了宝玉见了宝钗雪白胳臂一章,又合了《好了歌》里的“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而后来让宝钗嫁给贾雨村这一炸裂情节,其实也是合了“钗于奁内待时飞”;至于“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在感叹“癸酉本”作者想象力之丰富的同时,却也有“一夜北风紧”“凤姐扫雪拾玉”的伏笔回收,最荒谬的情节中也存在理性和逻辑把控,有对前文伏线的干净收束,“虽然都是疯话,细想来却有道理在内”(《哈姆雷特》波格涅斯语)——这种极致疯狂中的合理性,炸裂颠覆的解构背后的逻辑建构与对应,确实是“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独特写照,具备难以言喻的文本吸引力乃至魅惑性:毕竟,按照多年来红学研究对前八十回伏笔的研究成果,大多数读者基本都能猜测、勾勒出主要人物的结局,可是“癸酉本”却不是庸常的平铺直叙,而是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求奇求险的“末日怪谈”,竟然又能在文本上与伏笔严格照应,这恐怕是一般的续书者不能为也,这种“混沌”与“缜密”互存的极端复杂状态,在“癸酉本”支持者看来,只有“原本”这一个解释可通。

因此,对“癸酉本”的支持其实并非单纯针对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二十八回具体文本,在不少“癸酉本”支持者看来,推出“癸酉本”的何莉莉等人的文化水平众人皆知,显然不可能有这样强悍的文本把控能力,那么“癸酉本”的文本来源必然另有其人。如果“癸酉本”具体文字水准奇差和情节写作、伏笔收束能力极强这两个矛盾的特征同时存在,那么“癸酉本”是何莉莉等人偶然发现的“原本”,确实是合乎逻辑的解释。一个符号学中“丢失能指”的运作出现了:何莉莉等人当然是骗子、傻子、不值一提的蠢物,但“癸酉本”的情节大纲,却被不少红学爱好者奉为“唯一真本”,更通过网络传媒的力量得到了广泛的大众支持:因为缺乏文献客观证据而将“鬼本”一棍打死,和因为文本的魅力和情节的书写而从直觉上“相信”“癸酉本”为真,这已经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思维方式和意识形态之间不可调和的本质性冲突,是“科学信仰”与“文本信仰”在《红楼梦》这一主题上的意外对垒。

知乎“檀信介”分析认为,“癸酉本”必然是原创续书无疑,但其能广为流行并造成如此大的影响,是“百年畸形红学自己结出的恶果”。红学研究长期来缺乏实物证据和新的考古发现,只能以“文本细读”的手段在前八十回的文本中持续做阐释游戏,而“癸酉本”恰好是百年来红学文本游戏、过度阐释的集大成之作,很多深受红学研究影响的读者,“乍一看觉得癸酉本很扯,但是过后细细琢磨一下又发现,它里面的很多东西是符合权威红学家的一些学说的,这让接受了主流红学几十年浸淫的读者很容易动摇观点”。实际上,“癸酉本”的流行更是暗含了当代读者对主流红学“曹家身世说”的失望与对“索隐派”的重新发现——摆脱胡适、俞平伯等人开创的曹家路线,攻击主流红学,回到初期,重新将《红楼梦》解读为一本“反清复明”的“悼明”之作,恐怕才是“癸酉本”作为一次大众红学运动的本质核心。

“悼明”/“悼情”?“癸酉本”的落后本质与大众红学的末路

历数“癸酉本”支持者们的立场,不难看出他们完全通晓何莉莉的骗局并主动将其抛弃,也并不在意“癸酉本”具体的文字,他们支持的是纯粹的、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理想的“真空球鸡”式的“癸酉本”,这一“信仰”背后有三重的意识形态维度:首先是反对曹雪芹作者说,反对曹家身世说,支持“索隐派”的“反清复明”“悼明”说,这里夹杂着互联网上死灰复燃的皇汉民族主义思想渣滓;其次是以攻击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以及现在坚持“身世说”的主流学界,构思了一个“主流红学集团”的假想敌,以民间、大众乃至“民科”的群氓式立场批判学阀,批判主流学术界;再次,也是最深层次的“恶之花”,即以国家、集体、理性的宏大叙事,来压制个体、情感、情绪主导的微观生命,试图对文学批评的价值标准乃至文学作品的“作用”做出功利主义的、实用主义的时代重估。

平心而论,从胡适开端的“曹家身世说”的确常年遭到质疑:相关资料留存极少甚至互相矛盾,长久以来缺乏新的资料和实证,这使得曹雪芹是作者、《红楼梦》写的是江宁织造府曹家之事这一判断如今缺乏权威说服力,近几十年来认为《红楼梦》作者另有其人的研究也不在少数。不过这些研究依旧都还是“身世说”的变种,比如“明珠家事”“洪昇家事”“曹家参与康熙立储之争”等说,然而“癸酉本”高举近百年来主流学术界已不复再提的“索隐派”大旗,主张《红楼梦》是“反清悼明”的禁书,尽管这个观点在期间并不新鲜(鲁迅就曾开过索隐派的玩笑),但在百年后的现在是独树一帜,别开生面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癸酉本”支持者认为“鬼本”不是现代人所作的判断可能是有道理的,否则很难解释这场在“身世说”统治近百年的情况下突然的“索隐派”复兴。

“悼明”之说,令“癸酉本”在贴合前八十回判词判曲、脂砚斋畸笏叟等人批语的同时,更成了一门对明末历史“神神叨叨”,不入流的谶纬之学:“癸酉本”直接指出故事发生在“戎羌”入侵、改朝换代之时,贾家和大观园的败落并不是内因,而更多的是战乱四起,流民贼寇的外因;黛玉镇守大观园失败自杀就是崇祯丢失北京的隐喻,听信谗言杀了小红就是伏袁崇焕之事,连带炮制谣言导致小红被杀的始作俑者薛宝钗也成了皇太极的隐喻,而黛玉最终恰好也是在崇祯上吊的“槐树”上吊的;不仅黛玉伏崇祯,还有贾敬伏嘉靖,秦可卿伏泰昌,王熙凤伏魏忠贤,元春,小红伏袁崇焕,另外三春伏南明皇帝等等,“癸酉本”以完全不能算“隐喻”的方式直接将《红楼梦》的结局写成了明朝灭亡、尸骨累累的国仇家恨。甚至,在奇幻的“熙凤下凡”一段中,作者的“悼明”表达之“直抒胸臆”,已然堪称格调低下了:

凤姐跪在贾母、王夫人牌位前号啕大哭道:“我来迟了,老祖宗,咱们家都败了,已经没人了。”说着悲愤难抑,在地上一边号啕一边翻滚,又哭道:“去他娘的戎羌,害的我家破人亡,这国仇血恨我二百年也忘不了。我恨我自己,不能重振家业,连家人的命都救不回来,我算什么当过家的,人人白叫我二奶奶了。我愧对祖宗,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自然悲哀,可那有家破人亡更叫人断肠的啊!”说着拽着自己的头发自打耳光,明知无益又奔了出去,嘴里骂个不停。(“癸酉本”第一百五回 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

因为“癸酉本”的“悼明”堪称字字血泪,白骨累累,因此《红楼梦》是“悼明之书”,也恐怕是在明末清初的癸酉年(1693年)由明朝遗老们集体创作(八大山人、吴梅村、洪昇等人纷纷被点名),也必然在清朝是一本禁书,因此被“曹雪芹”拿到做了“二创修改”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前八十回,所以回到结论:“癸酉本”必然是真本——这就是“癸酉本”支持者在“悼明”这一“索隐派”主旨下深信不疑的逻辑自洽,虽然完全属于虚构创作,但却有一定煽动性和说服力的精彩“循环论证”。

甚至在这个循环论证之上,何莉莉等人拿不出“癸酉本”的原稿的造假事实也被“民科”叙事化了,成为主流学界“迫害”民间学术的“铁证”:因为“害怕主流红学的压迫”,所以何莉莉“不敢拿出原稿”——多年来学术界对“癸酉本”基本持不屑一顾的态度,让“癸酉本”支持者们深感主流学界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傲慢,更加深了“癸酉本”的存在能够“撼动主流红学”的“民科”信仰。《光明日报》记者2018年对何莉莉进行调查的起因,也正是一篇来自“癸酉本”支持者的题为《旧时真本横空出世 红学大厦轰然坍塌》的营销号文章:在这个民间、草根、大众对抗精英、主流、学阀的反抗叙事里,“癸酉本”到底持“悼明说”还是“身世说”其实都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恐怕只是一个长期被打压、批判、忽略的“索隐派”的受害者立场罢了。

不过,“民科”叙事绝非“癸酉本”这一大众红学运动的核心矛盾——“癸酉本”和“悼明”说的流行虽然存在大众反抗精英权威的集体心理,也有我不愿细谈的皇汉民族主义的沉渣泛起,但最深层次的、也是最亟待我们警觉的“恶之花”,是对《红楼梦》内核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乃至法西斯式的,强理性轻感性的机械理解倾向。一位普通读者在B站上的留言颇具代表性:

如果红楼不是影射国破家亡史,只是讲富贵人家纨绔子弟那些风花雪月,它凭什么敢被称为四大名著之首啊?不管多好的文笔,去写莺莺燕燕,最多也就是个西厢记的地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国情怀才是中国文人心中最高的理想啊。

尽管说来也许令人难以接受,但“癸酉本”的流行恐怕让大众之中的不少人觉得自己真正“理解”了《红楼梦》:在这些人看来,女性的生存境遇和无可奈何的逝去不是深刻的,快乐、天真、纯洁的丧失不是深刻的,情感、情绪、情爱是浅薄的,甚至一个封建家族的覆灭和封建制度必然走向万劫不复的衰亡,所有“美”和“精致”必将死去,一切坚固的东西都会烟消云散等等的主题都不是深刻的——而只有哀悼一个封建王朝的灭亡,国仇家恨的宏大叙事,虚无缥缈的“家国情怀”才是深刻的,才能让他们理解《红楼梦》的伟大:情情爱爱不伟大,女性不伟大,美不伟大,时代的永恒挽歌不伟大,连人性和人生都不伟大,只有具体的,现世的“家国”“历史”“大明”最伟大。

这恐怕才是“癸酉本”和“悼明说”最为腐朽落后的思维本质,也是其如今获得如此浩大声势最令人恐惧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灵光消逝”,它意味着一切私人的,情绪化的,情感的,人性的涟漪,都要让位给集体的,宏大的,理性的,“生存第一”的心灵的法西斯主义,意味着一切精致易碎的美好都会被认为没有价值,意味这将是一个大众多么失却审美能力、情感能力和基本人性,只剩下正确和立场的可悲的文学批评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说,“癸酉本”确实是长久以来难得的、却也恐怕是最后的“大众红学运动”,因为当《红楼梦》都最终被如此扁平化、平面化的解读了后,红学、乃至文学研究都将必然走向不可挽回的衰微,“癸酉本”以宛若原子弹爆炸、“灿烂千阳”般的璀璨焰火,宣告了大众红学最后的辉煌和最终的穷途末路,“红学”以这样的一场“爆炸”走向终结,也带有些许不是诗意的诗意:也许现在,我们还会去争论《红楼梦》在表达什么,恐怕未来,《红楼梦》再也不会是我们所关心的东西了。

大家都记得《红楼梦》第五回里,宝玉见了一联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好像我们都学到了什么——不过我更同意脂砚斋对此的批语:

“此联极俗”。

八字命理中的神煞

神煞是八字命理学中重要组成部分,神煞起到辅助,形象,丰富的断命作用,但是不可仅用神煞一方面来判断吉凶,富贵,贫贱,寿夭等。一定要结合命局阴阳五行生克之理等全部信息做综合判断,神煞分为吉神,凶神,中神三种。吉神神煞一般称之为贵人,吉星。凶神一般称之为凶煞。“神煞”二字的由来,一般来讲,偏吉的称为“吉神”,偏凶的称为“凶煞”。

根据个人经验来讲,八字命理中有吉凶叠加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命局八字命理组合综合判断为吉,那么遇到吉神将会“吉上加吉”。反之,如果命局八字命理组合综合判断为凶,那么将会“凶上加凶”。所以论命,判断一个人的命局好坏吉凶,不可单单凭神煞来判断。神煞是起到辅助的作用的,所以也不可忽略神煞的作用。

神煞:

神煞亦作“神杀”。包括吉神和凶煞。源于远古的神话传说。谓能致祸福于人类。神煞自此广为流传,最多时有上百种神煞,种类繁多,体系庞杂,尤为盲派所重视。但神煞只能作为参考,还要看八字五行的组合。随着命理学的发展,很多神煞已经逐渐被淘汰不用。

(一)天乙贵人:

甲戊并牛羊,乙己鼠猴乡,丙丁猪鸡位,壬癸兔蛇藏,庚辛逢虎马,此是贵人方,命中如遇此,定做紫薇郎。

查法:以日干起贵人,地支见者为是。如乙酉甲申丙辰甲午,按丙丁猪鸡位查,丙见年支酉为贵人。四柱有贵人,遇事有人帮,遇危难之事有人解救,是逢凶化吉之星。

天乙贵人

(二)天德贵人:

天德贵人,正月生者见丁,二月生者见申,三月生者见壬,四月生者见辛,五月生者见亥,六月生者见甲,七月生者见癸,八月生者见寅,九月生者见丙,十月生者见乙,十一月生者见巳,十二月生者见庚。凡四柱年月日时上见者为有天德贵人。

天德贵人

(三)月德贵人:

月德贵人,寅午戌月生者见丙,申子辰月生者见壬,亥卯未月生者见甲,巳酉丑月生者见庚.凡四柱中年月日时干上见者为有月德贵人.

八字中有天德贵人,月德贵人,其人恺悌慈祥,待人至诚仁厚,食伤为天月二德,聪明俊秀而仁厚。古书云:“素食慈心,印绶逢于天德,良以秉性慈祥故也。”

月德贵人

(四)三奇贵人:

查法:天干见庚戊甲,乙丙丁,壬癸辛是也。三奇贵命分天上三奇,地下三奇,人中三奇。主要是天上三奇庚戊甲;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

此三组天干,殊胜精妙,卓尔不凡,有奇灵遗世之象,不同凡俗。此类人好像从其他世界而来。此外,三奇的奇性是凡俗世界的根基,所以凡命遇三奇者,精神奇特,胸襟卓越,好学尚大,博学多能,乃世间之奇人。

三奇贵人

(五)太极贵人:

查法: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鸡兔定亨通,戊己两干临四季,庚辛寅亥禄丰隆,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应当福气钟,更须贵格来相扶,候封万户到三公。

太极贵人,人命逢之,主聪明好学,有钻劲,喜文史哲宗教等科目。为人正直,做事有始有终。如得生旺及有贵格吉星相扶助,主气宇轩昂,福寿双全,富贵人间。

《三命通会》曰:太极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为太极,成也,收也。物有归曰极,造化始终相保。乃曰太极贵人也。甲乙木造乎子,坎水而生,后终乎午,离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后喜藏乎兑,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见亥乃金庙乎乾。壬癸水先得申而生,后得巳而纳。

太极贵人

(六)福星贵人:

甲丙相邀入虎乡,更游鼠穴最高强,戊猴己未丁宜亥,乙癸逢牛卯禄昌,庚赶马头辛到巳,壬骑龙背喜非常,此为有福文昌贵,遇者应知受宠光。查法: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凡甲丙两干见寅或子,乙癸两干见卯或丑,戊干见申,己干见未,丁干见亥,庚干见午,辛干见巳,壬干见辰是也。人命若带福星,主一生福禄无缺,格局配合得当,必然多福多寿,金玉满堂。平常人得之,亦主三餐温饱,无忧无虑。此星多主平安福气而不主富贵。

福星贵人

(七)文昌贵人:

甲乙巳午报君知,丙戊申宫丁己鸡。庚猪辛鼠壬逢虎,癸人见卯入云梯。查法: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凡四柱中地支所见者为是。文昌多取食神之临官为贵,为食神建禄之称。文昌入命,主聪明过人,又主逢凶化吉。气质雅秀,举止温文,男命逢着内涵,女命逢着仪容。好学新知,具上进心。一生近官利贵,不与粗俗之辈。

文昌贵人

(八)天厨贵人:

查法:以年干或日干为主,对应於年月日时地支。凡甲干见巳,乙干见午,丙干见子,丁干见已,戊干见午,己干见申,庚干见寅,辛干见午,壬干见酉,癸干见亥,都是天厨贵人

天厨又名「食神禄」,先贤陆位亦说:「天厨,宜食禀」,食禀是藏食粮的仓库。

主荣华富贵,即所谓的“登科进禄”,遇之命吉。所以说,天厨入命的人,如不逢刑冲克破,一生不愁吃穿,食禄不虞匮乏;更得其它贵神扶持,常人适宜厨艺、食品、粮货贸易,贵人宜往农业、食品、粮政方面求取功名利禄。

天厨贵人

(九)天官贵人:

查法:天官遁甲入羊群,乙诲青龙事要陈,丙见巳兮为官贵,丁见酉兮戊戌寻,己用卯兮庚宜亥,辛喜申兮壬爱寅,六癸之人逢见午,必作朝廷显代人。

凡命局有天官贵人者,勤奋,公私分明,办事认真,心性不贪,较有始有终,故得上司器重最适合从事公职,因尽忠职守,办事细腻,所以皆有主官之职也。

天官贵人

(十)魁罡贵人:

壬辰庚戌与庚辰,戊戌魁罡四座神,不见财官刑煞并,身行旺地贵无伦。查法:日柱见者为是。辰为天罡,戌为河魁,乃阴阳绝灭之地,故名。辰是水库属天罡,戌是火库属地魁,辰戌相见为天冲地击。魁罡格在日柱方能入格,其他三格不算,且不能冲破。魁罡格需日主健旺,也即以财官为喜用,因为魁罡格,若日主衰弱需印生,与魁罡性格相反,即不成为魁罡格局了。

魁罡具有刚烈,正直,勇猛的个性。命带魁罡的人,个性耿直,胸无城府,嫉恶如仇,聪明果断,善用权力,赏罚分明,喜欢见义勇为。魁罡是制服众人之星,有领导威权,也有刚强不屈之个性。

魁罡贵人

(十一)驿马星:

申子辰马在寅,寅午戌马在申,巳酉丑马在亥,亥卯未马在巳。

查法:以年支或日支为主,看四柱中何地支临之则为马星。古时驿站为传递官方文件的机关,驿马为传递文书的交通工具,所以驿马通常是代表动态。人命吉神为马,大则超迁之喜,小则顺动之利。凶神为马,大则奔蹶之患,小则驰逐之劳。逢冲譬如加鞭,遇合等于掣足,行运流年亦然,马奔财乡,如发猛虎,是讲马星逢流年大运之财也,马生财,必然大发其财。

马为走动,奔驰之象,四柱逢之主人好动,必有走遍东西南北之行,故商人,军人,外交人员经常出差,走动多者,迁居不止者,多带马星。马星还为出国之标志。马星被合有则如无,马星受冲者,日奔千里。妇女马星多者,更是身心不安,住不安处,为不利之象。

驿马

(十二)华盖星:

寅午戌见戌,亥卯未见未,申子辰见辰,巳酉丑见丑。

查法: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凡四柱中所见者为有华盖星。华盖星,其形如宝盖之状,此星主孤独,有官有印者,遇之为翰苑之尊,华盖逢空,宜为僧道,女人命犯华盖,则与僧道同流,故曰情通僧道。

华盖是大帝头上的一颗星神,有护帝显威之职,故血气方刚,气傲皇天,性孤少情,目中无人,六亲不靠,自主沉浮。华盖又为艺术星,遇之主人气度不凡,聪明好学,喜美术书法,绘画,音乐,见解超群,才华非凡。吉者高官贵人,高僧明道,技艺出众,名播四海。否则多为一般僧道,浪迹江湖,周游四方之士,或为孤寡之人。命带华盖星之人,性情恬淡,雅洁高致并主其人资质聪敏,富于文才与艺术性,其性情倾向于哲学,宗教。

华盖

(十三)金舆:

甲龙乙蛇丙戊羊,丁己猴歌庚犬方,辛猪壬牛癸逢虎,凡人遇此福气昌。

查法:以日干为主,四支见者为是。金舆,金者,贵也。舆者,车也。故金舆有金车之象,为君子,贵人所乘之车,譬之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载之。金舆为吉星,为华丽之车,是富贵之徵,为高官显贵人所乘之交通工具,遇此之人福最殊,偏主聪明多富贵,性柔貌愿,举止温和,一身清泰无虞。生日生时遇之为佳。所以,凡有福之人,男的遇之多妻妾,骨肉安泰,子孙茂盛。女的得之多富贵。若金舆马星同位,不仅坐马骑车,更是车来人往,接送频繁,八面威风。

金舆

(十四)将星:

寅午戌见午,巳酉丑见酉,申子辰见子,辛卯未见卯。

查法:以年支或日支查其余各支,见者为将星。三合中位为将星。将星喜吉星相助,贵杀加临乃为吉庆。若同亡神临,为家国栋梁之臣,言吉星助之贵,更加贵墓库,纯粹不杂者,出将入相之格。《古歌》云:将星文武两相宜,禄重权高足可知。凡命带将星,如无破坏,主在官界显达,四柱配合得宜,可以掌握权柄,以将星坐正官为佳。如果坐七煞羊刃,则主掌生死大权。如从事其它事业,多成就卓越。将星是一颗权力之星,具有组织领导指挥才能,有慑众之威。但死绝冲破者不利,若与凶星会合,则增凶星之气,如命忌劫财,将星临之,其害倍增。

将星

(十五)羊刃:

甲羊刃在卯,乙羊刃在寅,丙戊羊刃在午,丁己羊刃在巳,庚羊刃在酉,辛羊刃在申,壬羊刃在子,癸羊刃在亥。

查法:以日干为主,四支见之者为是。《三车一揽》云: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羊刃者,本为司刑之特殊星,而此星之特征为刚烈,暴戾,激发,急躁。身强不喜羊刃,有天月二德相助可以消灾。身弱者有羊刃可以助身。

(十六)红艳

红艳乃指恋爱运,是桃花的一种。有红艳煞的人易多愁善感,浪漫不贞,不善于保护自己,容易引起恋爱方面的问题。

查法:红艳(以日干起)多情多欲少人知,六丙逢寅辛见鸡。癸临申上丁见未,眉开眼笑乐嬉嬉。 甲乙午申庚见戌,世间只是众。戊己怕辰壬怕子,禄马相逢作路妓。 任是富家官宦女,花前月下也偷期。 1、红艳主人风流多情,好色,人命犯之,多数有外遇桃花。女命见之,难免私情,婚前失贞,一谈恋爱恐怕就要同居,如果地支有日干的禄,又带驿马,为放荡之人,或者是娼妓。 2、有自坐红艳者,即日干支为甲午、甲申、丙寅、丁未、戊辰、庚戌、辛酉、壬子,更重。

红艳

(十七)天医:

正月生见丑,二月生见寅,三月生见卯,四月生见辰,五月生见巳,六月生见午,七月生见未,八月生见申,九月生见酉,十月生见戌,十一月生见亥,十二月生见子。

查法:以月支查其它地支,见者为是。天医是掌管疾病之事的星神。四柱逢天医,如不旺,又无贵人吉神相扶,不是常患疾病就是身弱无力。若生旺又有贵人相生助,不仅身体健壮,而且特别适合医务工作及心理学,哲学等。《理通鉴》云:天医拱照,可作良医。

天医

(十八)红鸾天喜:

红鸾桃花,是一朵象征浪漫爱情的桃花。红鸾星在命:主聪明、温和秀丽、婚姻早发;

天喜星在命:主容貌俊美。

查法::以出生的年支来查:

鼠人见卯兔年为红鸾,见酉鸡年为天喜。

牛人见寅虎年为红鸾,见申猴年为天喜。

虎人见丑牛年为红鸾,见未羊年为天喜。

兔人见子鼠年为红鸾,见午马年为天喜。

龙人见亥猪年为红鸾,见巳蛇年为天喜。

蛇人见戌狗年为红鸾,见辰龙年为天喜。

马人见酉鸡年为红鸾,见卯兔年为天喜。

羊人见申猴年为红鸾,见寅虎年为天喜。

猴人见未羊年为红鸾,见丑牛年为天喜。

鸡人见午马年为红鸾,见子鼠年为天喜。

狗人见巳蛇年为红鸾,见亥猪年为天喜。

猪人见辰龙年为红鸾,见戌狗年为天喜。

鸾是鸳鸯鸾配之意,喜是洋洋得意之意,命运或流年遇红鸾天喜,主谋事求财,一切顺利,又主婚姻得成,夫妻和顺。

命中不带红鸾,代表你在感情方面,态度倾向于理性、踏实。对你而言,爱情只占据生命当中的一小部份。相较于追求“捉摸不定”的恋情,倒不如把心思花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头。

红鸾天喜

(十九)咸池(桃花星):

咸池称桃花煞。原为星官,亦作天神,在传统命学中为重要神煞之一。

凡日主地支为寅、午、戌,在年、月、时柱中见卯,或巳、酉、丑见午,申、子、辰见酉,亥、卯、未见子,即为此煞。

咸池是取日入之义,指万物暗昧之时日出扶桑,入于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曰咸池。咸池又名桃花。主要影响一个人的情感,,魅力和恋爱,婚姻生活,附带还有隐秘,阴暗,酒水之类的影响。命带桃花,其人性巧,爱风流,多才艺,能艺术,如果八字出现桃花而且处于生旺之地则主其人姿容俊美,如果是男人,则慷慨好交游,喜美色;如果是女人则风情万种,漂亮诱人。桃花并主聪明,倜倘风流,异性缘佳。桃花最忌见水,见之则性滥滔淫,美貌如花,如申子辰人逢癸酉或亥子丑水。凡女命带桃花与它支相合,必主外貌尊重,内意风流,心好酒色。桃花带羊刃,如甲戌见卯名咸池桃花,又如庚申,庚辰见酉,也是桃花羊刃,主其人多学多能,未免多疾,如见岁运逢冲桃花的话,会因色犯刑。

掌管一个人一生的爱情,共有三种神煞。第一组称为\"红鸾\"星,是指正式婚姻。第二组称为\"咸池\",是指性及同居关系。第三组称为\"红艳\"星,是指恋爱关系。一位初恋而未经人道的少女,只会行\"红艳\"星,但一进入\"咸池\"星,便会与爱人偷试云雨情了。男性欢场小动作,有性无爱,乃\"咸池\"星。

咸池星

(二十)天罗地网:

辰为天罗,戌为地网。火命人逢戌亥为天罗,水土命逢辰巳为地网。辰见巳,巳见辰为地网;戌见亥,亥见戌为天罗。男忌天罗,女忌地网。

查法:纳音五行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其它地支见之者为是。天罗地网,主疾病之灾,牢狱之灾,大运流年遇之,于人不利。天罗地网有天月二德解救无忧。

天罗地网

(二十一)天地转杀:

天地转杀是凶格的一种,以日柱为准进行推算。

天地转杀日有:春天的乙卯日、辛卯日,夏天的丙午日、戊午日,秋季的辛酉日、癸酉日,冬季的壬子日、丙子日。

天的运动为天转;地的运动为地转。前者是处于旺盛阶段的两个相同的天干连结在一起;后者则指的是纳音相同的两个干支相遇。天转和地转合并起来,就是天地转。比如,木在春季处于旺盛状态,又遇到乙卯,两个旺木相遇了。

这样两个相旺的天干相连,就被称作天转。而当木遇到辛卯,辛卯纳音为木,这是纳音相同的干支相遇,被称为地转。同理,火在夏天处于旺盛的状态,它遇见丙午被称为天转;遇见戊午被称为地转。金在秋天处于旺盛的状态,它遇见辛酉被称为天转;遇见癸酉被称为地转。水在冬天处于旺盛的状态,它遇见壬子被称为天转;遇见丙子被称为地转。

逢天地转杀日,不宜接受上级派遣、外出工作、经商、嫁娶、建造房屋等。

命里有天地转杀日的人会有死亡之灾。

天地转杀

(二十二)十恶大败

查法:十恶干支纪日分别为:甲辰、乙巳、丙申、丁亥、戊戌、己丑、庚辰、辛巳、壬申、癸亥。

犯十恶者重罪不赦,大败如两军打仗,一方全军伤残很大,比喻极凶的意思,指破财败家,纵有金银山也被挥霍一空。看法是以出生年份,结合生日来定,十个日干支与年干支天克地冲者,谓十恶大败日。

十恶大败并不一定为凶,如果八字格局清纯稳重,又带有贵神相助者,则十恶大败虽凶也不足慎。

十恶大败

(二十三)亡神

寅午戌见巳,亥卯未见寅,巳酉丑见申,申子辰见亥。查法:以年支或日支为主,四柱取三合局为用,无合局不可用。亡神,亡者,失也,自内失之谓之亡。劫在五行绝处,亡在五行旺处。\"亡神入命祸非轻,算尽机关心不宁。\"但是如亡神与吉神同柱,反为好事。

亡神

(二十四)元辰:

元辰为八字神煞之一,又名大耗,为命中凶煞,人命逢之主动摇不定、内忧外患、立朝有难、居家罹凶、遇吉不免。见凶煞灾异更增,大运旺末尤忌。逢合得当,却可消凶化吉。男命丑陋、是非颠倒、声浊无耻、贪食下流;女命多灾、声雄质混、淫私无礼、生子悖逆。

元辰是不祥的符号,与地支六冲关系密切,是以生年地支对冲的前一位或后一位计算。男命阳年生是冲前一位,如子、寅、辰、午、申、戌年生人,是冲前一位;阴年丑、卯、巳、未、酉、亥生人,则是冲后一位。男命阴年生人,冲后一位为元辰。如丑未相冲,未后一位是午马,因此丑年生人,见午马为元辰;卯酉相冲,酉后一们为申猴,因此兔年生人,见申即为元辰,其它以此类推。女命算法与男命相反,即阴年生人,冲前一位为元辰;阳年生人,冲后一位为元辰。

总结起来就是:

阳男阴女元辰:子年见未,丑年见申,寅年见酉,卯年见戌,辰年见亥,巳年见子,午年见丑,未年见寅,申年见卯,酉年见辰,戌年见巳,亥年见午。

阴男阳女元辰:子年见巳,丑年见午,寅年见未,卯年见申,辰年见酉,巳年见戌,午年见亥,未年见子,申年见丑,酉年见寅,戌年见卯,亥年见辰。

元辰

(二十五)灾煞

申子辰见午, 亥卯未见酉, 寅午戌见子, 巳酉丑见卯.

查法: 以年支为主, 四柱地支中见之者为是.

灾煞是将星受冲克之煞, 如申子辰将星是子, 冲克子者为午, 午即为灾煞.灾煞怕克, 生处却见祥, 四柱交加见, 福少祸连绵.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巳酉丑在酉,卯却去冲;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是灾煞也。此煞主血光横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身,大凶。需带 昱珀 。添加\"但马土佐,梦窗疏石,隐岐元简\"结押从而祈福带来人生幸福。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星、印绶,生旺处为佳。《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正谓此也。

灾煞

(二十六)阴错阳差日

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查法:日柱见者为是。

阴阳差错,男子姿态较女人味,女子姿态较男人气。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以日柱为准,不看其他。但核之事实并不这么严重。

阴错阳差

(二十七)孤鸾煞

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戊午,壬子,丙午。

查法:四柱日时同时出现以上任何两组者为是。孤鸾犯日本无儿,一见官星得子奇,运遇旺乡名姐妹,临风惆怅绿楼时。

孤鸾煞

最后,研究命理,推论运气,必然要涉及神煞的概念。神煞有吉凶,影响各不同。吉者,曰星曰神;凶者,曰杀曰煞。遇吉则更吉,遇凶则更凶。但是,吉星之为吉,必具备\"吉\"之条件,否则,吉亦不显,凶煞亦然。所以,研究命理,论断星煞,必综合分析应具条件的盈亏,切勿一见神煞便下定语,如此者,大谬必矣。更何况,同一干支时有星煞同处呢。神煞之论断,是命理运气论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在命理运气论断基础五行衰旺衡偏前提下的一个辅助论断的重要参照。

注意啦对妻不利的命格

乾:己巳 丁卯 己卯 己巳

乾:己巳 己巳 己卯 癸酉

以上两个男命格,仔细研究有共同之处。

都是比肩多,一个缺财,一个财弱极,在现实当中所体现的象就是,对女性是胆子大,脸皮厚,谎话连篇连自己都骗,可有的女人就是吃这一套,结果伤痕累累!

这两个都不同客户的男朋友,最终都是伤透了心,才选择分的手。

己卯日为进神日,男命长相多秀气,很容易被他们的外表所蒙敝!

且两个都有XD史!人生处处有光鲜,但同样也有陷阱,不识人,环境就会变得复杂!

周易考古08:释《周易》术语“贞”

殷墟卜辞“贞”字取象于鼎

作者:朱兴国

“贞”字取象于鼎。《周易》术语“贞”,多数情况下意思是“定”,不轻举妄动。

由于受甲骨学研究成果的影响,《周易》术语“贞”近人多释为“卜问”。其实,甲骨学研究者对卜辞“贞”字的理解是不对的。详见笔者2006年发表的旧文:

卜辞“贞” 字及相关问题新论

内容提要:“贞”字在殷墟卜辞中是一句独立的命辞套语,其意相当于“假尔泰龟有常”。扬雄《太玄·玄数》命筮之辞曰:“假太玄,假太玄,孚贞!”可为佐证。“贞人”说论据不足。“贞”前一字有的指事,有的指人。依据“贞人”对殷墟卜辞所作的分期断代应该作出重大调整。

关键词:贞 正 假尔泰龟有常 鼎 “贞人”说

一、释“贞”字

今文贞字确定无疑的原形可在周原卜辞中找到,而周原卜辞贞字与殷墟卜辞贞字之间的联系一目了然,因此,对于殷墟卜辞贞字的认读不必产生什么疑问。

然而,贞字并非只有一义,对于殷墟卜辞贞字字义究竟该如何解释值得细细推敲。现在看来,对贞字字义的考释已经成为甲骨学研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释贞为“卜问”,导致了“贞人”说的提出,而“贞人”又被认为是殷墟卜辞分期断代最为重要的依据。围绕着贞字的卜问之义我们已构筑起庞大的论说体系,却从未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评估一下我们所赖以立论的基础是否牢不可破。如果殷墟卜辞贞字根本不作“卜问”讲,那么“贞人”说以及依据“贞人”对殷墟卜辞所做的分期断代研究成果将毁于一旦!如果殷墟卜辞贞字根本不作“卜问”讲,那么对殷墟卜辞的认识将会与以往大不相同。一字事关全局,必须慎之又慎。无论是想维护旧说还是想另立新说,都有必要全面而客观地分析一下殷墟卜辞贞字究竟该不该释作“卜问”。

经典文献中的贞字用例,《尚书》有5例(今文、古文合计);《周易》有111例;《礼记》有3例(不含引用《尚书》和《周易》的2例);《周礼》有5例;《春秋》有7例;《左传》有16例。在这147例中,被怀疑用作“卜问”讲的贞字用例如下:《尚书·洛诰》:“视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贞。”有学者认为,“所谓‘二人共贞’,指的就是同篇周公述卜营城洛邑及《召诰》述召公‘朝至于洛,卜宅’”[1]。不过,《书经集传》认为“二人”指的是成王与周公,“贞,犹当也”。

《周礼·春官·大卜》:“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眡高作龟。大祭祀,则眡高命龟。凡小事,莅卜。国大迁、大师,则贞龟。凡旅,陈龟。凡丧事,命龟。”郑司农注:“贞,问也,国家有大疑,问于蓍龟。”按:郑注不妥。《左传·哀公十八年》引《夏书》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杜注:“官占,卜筮之官;蔽,断也;昆,后也。言当先断意,后用龟也。”立君、大封理应是在已基本确定之后方卜以定之,倘若尚有大疑,是不会提到议事日程的。“国大贞”其实与下文“国大迁、大师”“大祭祀”之类一样,指具体的国家事务。贞,正也,定也。“国大贞”意思是 “国大正”“国大定”,也就是指“立君”“大封”这类定国正邦的大事。《周礼·春官·小宗伯》:“若国大贞,则奉玉帛以诏号。”此意尤为明显。

《周礼·春官·天府》:“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媺恶。”郑司农注:“贞,问也。”按:“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周礼·春官》言龟卜涉及多方却并未涉及天府;《周礼》、《仪礼》所述卜仪中也未见有“陈玉”一事。郑注可疑。

《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绵绵生之瓜。余为浑良夫,叫天无辜!’公亲筮之。胥弥赦占之,曰:‘不害。’与之邑。置之而逃,奔宋。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

《国语·吴语》:“周室既卑,诸侯失礼于天子,请贞于阳卜,收文、武之诸侯。”

《周易尚氏学》认为以上两例当释贞为“卜问”[2]。不过,韦昭注曰:“贞,正也。龟曰卜,以火发兆,故曰阳。言吴欲正于阳卜,收复文王、武王之诸侯,以奉天子。”《左传·僖公四年》:“筮短龟长。”卫侯筮得凶占,心有不甘,于是又取正于卜,以卜为定。卫侯“贞卜”也是“正于卜”的意思。

《周易》惯用贞字。李镜池认为《周易》的“贞”都训为“卜问”[3]。高亨认为“《周易》贞可训为筮问,以常用之词释之,即占问也”[4]。朱伯崑先生评价说,“这是近人注解《周易》的一大贡献”[5]。其实,这都是甲骨文研究影响的结果。《易传》无一处释贞为“卜问”。卦辞贞字35例,《彖传》明确释贞为“正”的有18例;爻辞贞字76例,《象传》明确释之为正的有12例。《彖传》《象传》虽未明讲但从文意中可以看出也是释贞为正的地方还有不少。历代学者对此认识基本一致,如朱熹《周易本义》,绝大多数释贞为“正”,偶尔释作“固”,却没有一处释贞为“卜问”。

还有学者认为周初利簋铭文中的“鼎”字当“读如贞,恐怕作卜问理解为较妥”[6]。连持论者自己都未十分肯定,我们就不必分析这一例了。

总之,从战国以前的文献中,我们找不到一例确定无疑用作“卜问”的贞字用例。

贞字确定无疑用作“卜问”见于战国竹简。湖北荆门包山二号楚墓出土的竹简卜筮命辞每每用“贞”字起领,辞例通常为“某月某日某人以某种占具为某人贞某事”;占辞通常为“恒贞吉”“贞吉”“吉”[7]。类似的用法亦见于新蔡楚简[8]。“贞卜”一词用作“卜问”见于王家台秦简《归藏》,如“渐曰昔者殷王贞卜亓邦尚毋有咎”[9]。虽然在战国竹简中能够找到贞字用作“卜问”的例子,但是战国竹简与殷墟卜辞相隔几百年,由此推定殷墟卜辞贞字义为“卜问”并不能让人放心。

如果殷墟卜辞贞字义为卜问,那么在随后的典籍文例中应有所体现。可是,从战国以前的文献中我们却很难找到确定无疑用作“卜问”的贞字用例,这说明,殷墟卜辞贞字极有可能不作“卜问”讲。确定无疑用作“卜问”的贞字用例见于战国竹简,晚于殷墟卜辞几百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已说明贞字的卜问之义为后起。

经典文献言卜事,《尚书》有8处;《诗经》有6处;《礼记》有12处;《周礼》有19处;《仪礼》有2处;《春秋》有8处;《左传》有50余处。在这一百多处言卜事的文例中,除了《诗经》“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和“爰始爰谋,爰契我龟”两例,其余无一例外皆曰“卜”,视兆断吉凶皆曰“占”,竟然没有一例曰“贞”!

如果说殷墟卜辞贞字义为“卜问”,如何解释在紧随其后的典籍卜事文例中“贞”字难觅踪影而“卜”字却独领风骚?实际情况极有可能是:殷墟卜辞贞字不作“卜问”讲,贞字的“卜问”之义属于后起。

殷墟卜辞句中有“卜”字,也有“占”字,“贞”字在殷墟卜辞句中作“卜问”讲的可能性有多少?如果说殷墟卜辞贞字义为“卜问”,那么殷墟卜辞句中的“卜”字将处于闲置状态。是殷人造句拙劣还是我们的理解有误?恐怕应该首先反思我们的理解是否有问题。

其实,对于卜辞贞字释为“卜问”早就有人提出质疑。David N· Keightley(吉德炜) 认为卜辞中的贞字义为“正”,“某贞”是言“由某人正之”;“贞”也可释为“鼎”,“某鼎”意为“由某人在鼎前主事”。David S·Nivison(倪德卫)也认为“贞”与“正”有关,又解释“贞” 指验证命辞或决定命辞之正确性[10]。这些见解也未得到广泛认同。

究竟该如何理解贞字在殷墟卜辞中的意思?

殷墟卜辞在卜筮发展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的卜法及辞例无疑会对后世产生影响。贞字在殷墟卜辞中是一个标志性的常用字,贞字所表示的意思在卜筮文献中不会找不到一丝痕迹。我们不妨以更开阔的视野来探寻贞字在殷墟卜辞中的意思。

《史记·龟策列传》:“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玉灵必信以诚,知万事之情,辩兆皆可占。不信不诚,则烧玉灵,扬其灰,以征後龟。”求卜求筮必须“信其神”、“信以诚”。《礼记·曲礼》:“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礼记·少仪》:“不贰问。”《礼记·表记》:“不违卜筮。”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卜筮的权威。必须尊重卜筮的权威性,否则卜筮便失去了它的意义。所以,在卜筮命辞或祝文中一般要明确表示对卜筮的绝对尊崇和敬信。

《礼记·曲礼》:“凡卜筮曰,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礼记集说》曰:“为卜吉日,故曰‘为日’。卜则命龟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筮则命蓍曰:‘为日,假尔泰筮有常!’假,因也,托也。泰者,尊上之辞。有常,言其吉凶常可凭信也。此命蓍龟之辞。”

《仪礼·少牢馈食礼》:“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

《史记·龟策列传》:“假之灵龟,五筮五灵,不如神龟之灵,知人死,知人生。某身良贞,某欲求某物。即得也,头见足发,内外相应;即不得也……”

《灵棋经·占仪》祝曰:“某为某事,心有所愿,意有所疑,沉吟犹豫,请为决之。吉当言吉,凶当言凶,得失是非,惟卦是推!”[11]

朱熹《筮仪》:“假尔泰筮有常!假尔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某事云云,未知可否,爰质所疑于神于灵,吉凶得失,悔吝忧虞,惟尔有神,尚明告之!”

由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在卜筮命辞中,表示尊崇卜筮的套话一般来讲是少不了的。

殷人、周人绝对崇信卜筮,这一点毫无疑问。殷墟、周原卜辞便是明证。《尚书》:“若卜筮,罔不是孚。”意思是:龟之卜,蓍之筮,天下无不敬信。《尚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 《尚书·洪范》说出了一个绝对不可动摇的原则——惟龟是从!

“惟龟是从”反映了殷人周人对卜筮的绝对尊崇,那么,在殷人周人的卜辞中应该有表示敬信卜筮的语句,而且这一语句的句式和句意应该与“假尔泰龟有常”“惟尔有神”“惟龟是从”之类相去不远。于是,我们便注意到了卜辞中的“正字句”:

丙戌卜,贞!翌日丁亥王其有匕于文武帝。正!王受有佑。(《合集》36168)

丁酉卜求母己。有正!吉。(《合集》27595)

惟羊。有正!

惟牛。有正!

惟一牛用。

惟二牛用。

惟三牛用。

惟一牢用。(《合集》30713)

惟今辛卯 。

惟辛丑。有正!

鬯五卣。有正!

十卣。有正!(《合集》30815)

周原卜辞中也有“正字句”:

贞!王其求又大甲,册周方伯盩。惟正!不左于受又。(H11:84) [12]

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邵□成唐,鼎祝二女,其彝盟羝三、豚三。惟有正!(H11:1)[13]

卜辞中的“正字句”表示什么意思我们不必费心猜测,《诗经·大雅·文王有声》有一句句式相同的话:“考卜惟王,度是镐京,惟龟正之,武王成之。”《礼记集说》:“稽考龟卜者武王也,谋度镐京之居,盖武王之志已先定矣,及以吉凶取正于龟,而龟亦协从,武王遂以龟为正而成此都焉。”《诗经集说》:“正,决也。”《周礼·宰夫》:“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郑注:“正犹定也。”正与定同义。“惟龟正之”意思就是取正于龟,以龟为正、由龟灵来决定,表示对龟卜的绝对信从。无论是句式还是句意,“惟龟正之”都与卜筮命辞中的套语类似。而《诗经·大雅·文王有声》中的这几句诗仿佛就是由命龟之辞改编而来:“吉日王卜,宅是镐京。惟龟正之!”(王占曰吉,武王成之)

卜辞中的“正”“惟正”“有正”“惟有正”其意就是“惟卜有正”,表示听信于龟灵、骨灵的决定。这些应该就是殷人周人的卜筮命辞套语。其中,“惟有正”一句已经与后世的卜筮命辞套语相差无几了。“正”“惟正”“有正”“惟有正”转换成后世的卜筮命辞套语句型就是“假尔泰龟有正”或“惟尔有正”。而“正”与“常” 同义,因此可以断定,卜辞中的“正字句”就是经典卜筮命辞套语“假尔泰龟有常”的原型之一。

台湾学者朱歧祥对殷周卜辞“正字句”作了细致研究,认为“正字应读为祯”,“祯字有祈求来福降祥兆的意思”,并且认为这样“完全可以通读无讹”[14]。对文义的探求不能止于“通读无讹”。如前面所引《合集》30713、30815,若细细揣摩其字里行间的意思,可以感受到,此刻旨在通过占卜决定何时祭祀、具体该怎样祭祀,尚处在祭祀的准备阶段,此刻离祈求降福来祥之时还差得远些。

殷墟卜辞中的“正字句”数量并不多,而且仅见于晚期卜辞,再往前追溯则不见踪影。大量的早期、中期卜辞明摆在那里,殷人惟卜有正的崇信态度前后不会有大的改变,肯定还有另外的字句表示对占卜的尊崇,就像后世的各种卜筮命辞套语,用字虽有不同,所表达的意思却是一回事。于是,我们便又注意到了殷周卜辞中的“贞”字。《周易·系辞下》:“吉凶者,贞胜者也。”朱熹《周易本义》注曰:“贞,正也,常也,物以其所正为常者也。天下之事非吉则凶,非凶则吉,常相胜而不已也。”“贞”“正”“常”同义。后世卜筮命辞中的经典套语“假尔泰龟有常”明显渊源于殷周卜辞中的“正”“惟正”“有正”“惟有正”,而“贞”“正”“常”同义,由此可以断定,殷周卜辞中的“贞”字是卜筮命辞套语“假尔泰龟有常”的另一原型。

其实,古代术数文献中就有以“贞”字为卜筮命辞套语的例子:西汉扬雄《太玄·玄数》命筮之辞曰:“假太玄,假太玄,孚贞!爰质所疑于神于灵,休则逢阳,星时数辞从,咎则逢阴,星时数辞违。” 孚,信也。贞,定也。孚贞:信而有定。假尔太玄孚贞:假尔太玄信而有定,与“假尔泰筮有常”同义。《太玄》本仿《周易》而作,桓谭谓之“绝伦”,张衡以拟“五经”,其权威性毋庸置疑。由《太玄·玄数》的命筮辞例可以证明我们对殷墟卜辞贞字的考证思路完全正确!

《礼记·曲礼》:“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事有所疑,犹豫不决,于是求卜求筮,希望由神灵作出决定。《释名·释言语》:“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贞”在殷周卜辞中是一句独立的命辞套语,用以表示信从神灵的决定,惟有神灵才能决嫌疑、定犹豫。

先秦典籍中“鼎”可以假借为“定”和“贞”,殷墟卜辞中“鼎”与“贞”也往往通用,如《合集》20576、22258。这一现象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甲骨文字形明显显示:贞字取象于方鼎,鼎字取象于圆鼎。方鼎四足,圆鼎三足,皆为超稳定结构,毫不动摇。所以,鼎才成为定国安邦的神器;所以,“贞”字与“鼎”字同有“定” 义。“贞” 与“鼎”通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通假,因为贞、鼎二字同源、同音、同义! 殷墟卜辞贞鼎通用现象本身足以说明“贞”字在卜辞中字义为“定”。

殷墟卜辞中“干支卜某”后面的鼎字与贞字一样,也是命辞中一句独立的套语,表示“惟卜有定”,听信于神灵的决定。

周原卜辞中贞字从卜,这或许就是“惟卜有定”观念在造字中的反映。

《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贞”字取象于方鼎,“贞”字的“定” 义是由具有稳定结构的方鼎这一意象来象征的,因此,“贞”字的本义是“定”。

由殷墟卜辞的内容可以看出,殷人作事事无巨细皆须通过占卜才能贞(定),又由于在卜筮活动中常常以“贞”字作为命辞中的套语,时间久了,“贞” 字便成了“卜问”的代名词,“贞”字的“卜问”之义当由此而起。“贞”字的“卜问”之义是“贞”字用作卜筮命辞套语很久以后才产生的。

殷墟卜辞中有一种句式为“干支贞某”,很容易让人怀疑其中的“贞”字有“卜问”之义。通过与同版“干支卜贞某”句式相比较后可以断定,“干支贞某”是一种省略句式,省略了句中的“卜”字,其中的“贞” 字仍是一句独立的命辞套语,表示“惟卜有定”。“干支鼎某”意思亦然。如:

癸亥卜,贞!旬亡咎。

癸酉卜,贞!旬亡咎。

癸卯,贞!旬亡咎。

癸丑,贞!旬亡咎。(《屯南》2568)

甲子卜,鼎!帚周不延。

甲戌,鼎!无疾。(《合集》22265)

朱熹《周易本义》拟定的命辞格式句首先云“假尔泰筮有常”,句尾又云“惟尔有神”,反复表达了对卜筮的崇信。有些“正字句”卜辞句首还有“贞”字,于句首、句尾分别以“贞”“正”二字反复表达“惟卜有定”,这种表达虽稍显重复,但并无不妥。

以上考证,我们是把贞字放在卜筮发展史的大背景中去考察,从而发现了贞字的字义和卜筮命辞套语之间的联系,最终弄清了贞字在殷周卜辞中的意思。这一结论既合乎卜筮文化意蕴,又合乎文字应用实际(早期文献中贞字义为“正”、“定”的明确用例不胜枚举),这样的结论才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

二、“贞人”说质疑

弄清楚殷墟卜辞贞字的含义之后,“贞人”说不能不谈。

殷墟卜辞“卜”后“贞”前一字,过去被识作卜人之名,并由此提出“贞人”说。“贞人”被认为是殷墟卜辞分期断代的法宝。

殷墟卜辞分期断代的新方案中有“两系说”。“殷墟卜辞演进‘两系说’的新方案,从理论上讲,是颇为严密,堪称丝丝入扣的”[15]。但是学者们发现,“两系说”分类断代整理甲骨的结果,是有不少贞人供职王室时间过长,如“何组”贞人为五朝、四朝、三朝元老者非常普遍。显然,一人历数朝且皆任贞人要职,是使人难以接受的[16]。

利用甲骨的钻凿形态也可以对甲骨进行分期断代。“从凿钻形态及刻辞两方面来考查,知道贞人供职多期是普遍的现象”[17]。

“两系说”和依据钻凿形态分期断代方案是切实可行的,因而其研究结论应当是可靠的。但是,贞人供职多期明显不合常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不是“贞人”说本身有问题?如果“卜”后“贞”前那一字不是指人而是指事,那么,所谓的跨期现象就不是令人难以接受的问题了。

以前学者们在研究卜辞时,往往将“卜”字之后和“贞”字之前的字或疑为官名,或疑为地名,也有疑为占卜事类的。1929年,董作宾根据对“大龟四版”第四版的观察和研究,确定那是人名。这是因为“贞”前一字如为地名,则应如“在何贞”,“在潢贞”等地名辞例前加“在”字,而这里只记“干支卜某贞”,而免“在”字,可见不是地名;如为占卜事类、职官之名,应全版相同。而“大龟四版”都是记卜旬之辞,但“贞”前的一个字却有六种之多,可见此字不是事或官;因此“贞”前的一个字,一定是“卜问命龟之人”。“因古人多有以官为名者”,所以有时候 这个人名就与官名近似了。此外,甲骨文还有“干支卜王贞”、“王卜贞”等辞例,因而时王也有时参与占卜。因此,“贞”前一字应为贞卜的人名(王、史臣)就被董作宾确定了。[18]

自董作宾创立“贞人”说以来,学者景从。然而,董氏的考证并非无懈可击。由“贞”字后面的命辞内容可以看出,殷墟甲骨同版可以占卜不同的事类。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如《合集》6。“大龟四版”都是记卜旬之辞,但“贞”前的一个字却有多种,这可以理解为几种不同的事类都有卜旬这一环节。卜旬这同一因素因占卜的目的不同可以划归不同的事类作为事类涉及的某一方面,这样理解并无不妥。因此,不能排除“贞”前一字为占卜的事类。

前面我们已经考证清楚,“贞”字在殷墟卜辞中是一句独立的命辞套语,“贞”前一字与“贞”字连读的可能性已不存在。这样,殷墟卜辞句首的“干支卜某”几字就只剩两种读法:一种是“干支卜,某”,一种是“干支卜某”。

读作“干支卜,某”,“卜”后一字能否理解为卜人之名?殷墟卜辞已有“王卜”、“子卜”辞例,如果“卜”后一字是卜人之名,为什么殷人不直接说成“干支某卜”?董作宾由“卜王”和“王卜”辞例推论“贞”前一字为卜人之名,他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绝大多数所谓的“贞人”之名都列在“卜”字之后。身为卜人却不能“主动”去卜,于文理不通。

似乎还可以这样理解:把“干支卜,某”卜后一字视为卜人,在卜人名后加冒号,下文为卜人的命龟之辞。但是,这不符合古代文例。若是这种情况,古代文例往往在人名后加“曰”字。殷墟卜辞中绝大多数所谓的“贞人”名后并无“曰”字。身为卜人岂能没有“发言权”?可见“卜”后“贞”前一字不是卜人之名。

殷墟“卜王”类卜辞中倒是有在“贞”前加“曰”字的,却不宜与“王”连读,如《合集》24346:

甲寅卜王。

甲寅卜王。

乙卯卜王。

乙卯卜王,曰:贞!翌丙辰王其步自获。

乙卯卜王,曰:贞!于丁巳步。

如果“王”与“卜”分开而与“曰”连读,那么同版“干支卜王”也应当分读为“干支卜,王”,殷墟大量的“干支卜王”卜辞都应分读为“干支卜,王”,这样就成了残辞。对殷王所进行的占卜进行记录却不记录完整,这是不可理解的事。而读作“干支卜王”,无论它们是记事之辞还是命龟之辞,都算是完整的。“卜王”是笼统地卜问殷王的吉凶祸福,命辞下文有详细内容的“卜王”是卜问具体的王事。

(由“干支卜王,曰:贞!”辞例可进一步说明“贞”字在卜辞中是一句独立的命辞套语。)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把“卜”后“贞”前一字视为卜人之名讲不通。

即使在“干支某卜”辞例中,“卜”前一字也未必就是指卜人。把殷墟卜辞中的“某卜”理解成“某人求卜”也无不妥。

其实,在殷墟卜辞中根本不可能有卜人之名。过去,学者们把“干支卜某”视为记事的前辞,不妥。由古代文献中的卜筮命辞可以看出,命辞中一般包含对占卜时间的表述。所以,殷墟卜辞的命辞应始自句首的干支。而在命辞中根本没有必要把卜人的名字告诉龟灵、骨灵。这是因为,卜人的身份和地位就相当于龟灵、骨灵,卜人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名字告诉自己。倒是有必要把求卜者的名字告知神灵。

读作“干支卜某”,“卜”后一字就不能理解为卜人之名而只能理解为被占卜的对象。

我们注意到,“卜”后“贞”前一字的字义往往在命辞的下文中有所体现。如“卜”后一字为“争”,则下文往往言“征”言“伐”。与其认为这是一个名叫“争”的卜人卜征伐,不如认为这是卜战争而言及征伐。显然,断定“争”是下文征伐事类的总名更合适些。这样理解也完全符合古代汉语事有单字专名的习惯。

“卜争”类卜辞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并未言及征伐,这又该如何解释 ?

据饶宗颐先生1959年出版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一书的研究,“贞人争,其活动可分为十八项。即一、卜雨。二、卜晴。三、卜风。四、卜云气。五、卜水。六、卜月食。七、卜旬。八、卜年。九、卜狩。十、卜往来。十一、卜梦。十二、卜疾病。十三、卜邑。十四、卜祭祀。(甲)山川社;(乙)祭先公先王先妣;(丙)祭旧臣与杂祀;十五、卜征伐与方国。十六、争卜贞所见人物。(甲)侯;(乙)伯;(丙)诸子;(丁)诸妇;(戊)卜人;(己)其他。十七、杂卜。十八、成语。争以外的其他的这批贞人,由于在商朝所处的地位不同或任职时间的差异,或司卜事类的分工以及年寿长短等因素,所参与的活动项目或多少不尽相同,但都在这十八项范围内了”。[19]

据学者们研究,商代的战争进程有以下几个阶段:一、侦察敌情。二、祭祖、选将、聚众。三、战争物资的征集与供应。四、战争的布阵。五、战争行为。六、胜利凯旋、献俘、祭祖。[20]

一场战争要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卜争”类卜辞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并未直接言及征伐,但是那些却都是与“争”(战争)相关的因素,因此殷人把它们统归于事类总名“争”之下。

与“争”情况相同的还有“殻”。有学者认为,“征伐之卜,多出殻手,似乎殻是‘军卜’专家”[21]。《说文解字》:“殻,从上击下也。”由甲骨文字形看,《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正确的。殻,击也,借指两军相击而成为征伐事类之名未尝不可。与其认为“卜殻”类卜辞是一个名字有征伐之义的军卜专家卜征伐,不如认为这是卜征伐而言及征伐。显然,断定其为征伐事类之名更合适些。

“卜出”“卜行”类卜辞下文常常言及出行,可见“卜出”“卜行”就是卜出行。“卜历”类卜辞只与卜旬有关,可见“卜历”就是占卜时历。这些例子表明,殷墟卜辞“卜”后“贞”前一字有相当一部分是指占卜的事类。

由“卜王”辞例可知殷墟卜辞“卜”后“贞”前一字有一部分应当指人,但不是指“贞人”。《合集》21804曰:“戊辰卜川,贞!”《合集》21795曰:“贞!妇川有子。”可见,“川”是一妇人之名。

殷墟卜辞“卜”后“贞”前一字有的指事,有的指人。哪些指事、哪些指人还需要仔细辨别。由于事可反复出现,所以不能据指事的部分给殷墟卜辞分期断代。指人的部分是否对殷墟卜辞的分期断代有帮助,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无论将来的研究结果怎样,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以“贞人”为依据的的殷墟卜辞分期断代结论应当作出重大调整;“两系说”和依据钻凿形态分期断代方案中暴露出的“贞人”跨期问题不但不是它们的缺陷,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它们的正确性。

胡厚宣《卜辞记事文字史官签名例》一文,揭出殷代还有一种风气,或在卜用甲骨文偏僻部位,“记史之签名”,通常记于甲桥、骨臼、骨面刻辞之后,或在背甲顶端及甲尾背面[22]。如“帚井示。争。”(甲桥朱书,《乙》7361)“帚示十。殻”。(《合集》9274)其中的“争”、“殻”之类被认为是史官签名。这些所谓的史官签名往往与“卜”后“贞”前一字同字。对“卜”后“贞”前一字新的理解自然会影响到对这些“史官签名”的理解。我们认为,它们同样也是指占卜的事类。胡厚宣曾在《武丁时五种记事刻辞考》中谈到:“刻辞言‘某示若干’一类者,则记祭祀龟甲牛骨之事也,盖殷人既得龟骨之后,必须先经过一种祭典而后用之。”[23]民族学调查材料也表明,卜前卜骨需象征性地接受进食之祭;卜前要向卜骨进行祷祝,颂扬其灵验。祷祝时问卜者要说出卜问的事[24]。“某示若干。某”记录的是该批甲骨受何人所祀,用于卜问何事,也属于告龟之辞。卜前祷祝所说的要卜问的事自然是笼统的事类总名,具体的事在命辞中细说。命辞中的事类之名分得更细致些。

附记:本文原为一篇独立的论文,因“贞”字及卜筮命辞辞例研究与《易》学关系密切,故收入本书。

又,周原卜骨(02ZQⅡA3H90:79)“不见灼痕”[25],所以,该片卜骨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卜骨。其文辞与数字卦相间,其辞应是命筮之辞而非卜辞。这是难得一见的西周命筮辞例:“翌甲寅其宾,惟瘳。八七五六八七。其神,惟有瘳。八六七六八八。我既宾神,惟有[瘳]。八七六八六七。”附此以供参考。

注 释

[1] 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80页。以下版本同。

[2] 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页。

[3] 李镜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页。

[4] 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2页。

[5]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3][4][5]转引自吴新楚:《〈周易〉异文校证》,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页。

[6] 《甲骨学一百年》,第280页。

[7]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32—37页。

[8] 宋国定、贾连敏:《新蔡“平夜君成”墓与出土竹简》,见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

[9] 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见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按:王家台秦简《归藏》并非殷易而是春秋时期的一种易卦;殷商之易应当与《周易》类似。

[10] 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278页。

[11] 郭志城、李郅高、刘英杰编著:《中国术数概观·卜筮卷》,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

[12] 周原卜辞H11:84的意思是:商王向战神太甲求佑,欲伐周方伯,周人获取这一情报后,为此事而卜问吉凶,并且向神灵表示“惟正”!占卜的结果是太甲不助商王。

[13] 周原卜辞H11:1的意思是:癸巳日商王在文武帝乙宗庙内举行彝祭,并决定(此处“贞”字义为“决定”)献祭战神成唐,意欲发动战争。周人获知这一情报以后,心有疑虑而卜问吉凶,并且向神灵表示:“惟有正!”按:周人志在伐商,必定密切关注商王室的一举一动。获悉商王祭祀战神,意欲对周采取行动,周人便向神灵卜问吉凶。按照这一思路理解周原卜辞H11:1、H11:84、H11:112等,根本不会对其族属及占卜地点产生疑问。再考虑到其钻凿形态为周人作风,我们支持“周人于周原本土占卜”的看法。关于周原出土庙祭甲骨族属及来源的讨论见《甲骨学一百年》第八章第三节。

[14] 朱歧祥:《周原甲骨研究》。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324页。

[15] 《甲骨学一百年》,第181页。

[16] 《甲骨学一百年》,第182—183页。

[17] 许进雄:《甲骨上的钻凿形态》。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187页。

[18] 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140页。

[19] 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144页。

[20] 《甲骨学一百年》,第十一章第七节。

[21] 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0页。

[22] 转引自《甲骨学一百年》,第244页。

[23] 转引自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1996年版,第290页。

[24] 《甲骨学一百年》,第200页。

[25] 曹玮:《周原新出西周甲骨文研究》,《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4期。

(作者朱兴国,著有《三易通义》,齐鲁书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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