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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建部发布《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后,目前也有3个省厅也下发了关于资质申报系统的相关通知。
广东省:9月15日起,不再受理部下放资质审批,关闭试点事项申报端口
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5日起,我厅不再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详见附件2)。为此,我厅将于9月15日零时起关闭“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试点事项申报端口。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2.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
四川省:9月15日0时起,暂停办理“合并分立”和“其他”两项业务
四川政务服务网提示:
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有关规定,我厅自9月15日0时起,暂停办理“合并分立”和“其他”两项业务。待住建部明确相关实施细则后,省厅将及时修改完善资质审批系统,尽快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云南省:9月15日起,暂停受理建筑业、监理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将对资质申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自2023年9月15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业务,恢复业务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联系电话: 建筑市场监管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