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记者采访电视连续剧《法医秦明》的原作者,向他询问侦破案件中有无特别古怪的事情。秦法医表示大多数时候还都正常,只有一次遇到死尸复活很是吓人。“有一次,警察在现场觉得一个受害人已经死了,但是尸检过程中又醒过来了,这是‘诈尸’吧。”秦法医说。
“你说诈尸?”高法医摇摇头,道,“到现在我还没遇上过,死了就是死了,哪儿还能再活过来?不过,我师傅倒是遇到过一回。”
这一下倒是让我颇为意外,因为高法医的师傅可不是平常人,那是正宗的一级英模。
朱汲,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主检法医师,1994年1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根据当时纪录,这个案子发生在1982年9月5日,地点在城河附近。具体地说,是在城河建筑机械厂。那天老朱正在局里彻夜处理另一起案件,凌晨5点多的时候忽然接到报案,称城河机械厂发生了一起命案。泰州古称海陵,围绕旧海陵县城的护城河便是所谓“城河”,这座机械厂便在城河边上。此时正降着小雨,当时泰州城不大,治安也颇为良好,忽然发生一起命案很受重视,公安局长立即带领侦察人员包括老朱在内冒雨赶赴现场。他们还带上了防水相机以便拍摄当地情况。
尽管尽快赶去,依然到了6点多才赶到现场,远远看去,在岸边已经围了一群人,都在朝河里眺望。老朱站在岸边一看,只见厂区那边在河畔利用环境,用钢筋混凝土修了一座水榭,大概原来也是想添些雅趣。但因为种种原因,后来这水榭上面堆了不少器材,变成了一个类似堆栈的地方,显然并没有达到目的。
顺着众人目光看过去,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水榭下方吊着一个人,这人应该是利用水榭的水泥横柱,用一根绳子套在颈上吊在那里的,看起来是常见的上吊自杀那种类型。
听周围人的议论,似乎还有人认得死者,说她是本厂的女工,前一天还好好的到商店买东西,今天怎么就吊在这里了?
“怎么这么久,还没有解下来?”有个干警问迎上来的保卫干部。
保卫干部面色凄惶,在雨中舔了舔嘴唇,苦笑道:“那个地方不好过去,已经去找小船了。”
“等船来了还有气吗?赶紧想办法解下来,看看还有没有救吧。”干警道。
“不用了,挂在那儿快一个钟头了,人都凉了还有什么好救的。”保卫干部摇摇头,“刚才我们有人游过去,想从水里把她解下来,可是那地方水深,现在水量大,流得快,水面上根本呆不住人。”
▲ 今日泰州城河风景,估计很少有人知道这里曾经有过这样一起奇案
老朱看去,因为桥下空间比较低,那个吊在那里的女工,双腿还泡在水里,被冲得一耸一耸的,但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自主动作了,隐约还能看到那人双目紧闭,口鼻处一片菌箪状的分泌物。
事后调查,那里的水深将尽两米,的确从水中游泳过去解下一个上吊的成年人,还不让她被水冲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警察们也试图从岸上接近出事地点,但堆堵的一些物件让他们无法遂意。
最终,还是来了一条小船,由干警操纵靠近水榭,剪断了上吊的带子,把受害者搭上了船。这时候,老朱翻腕看了看表——8点10分。
8点10分把人放下来?6点到7点,7点到8点,这也就意味着死者吊在那里已经两个多小时,也许三个小时了吧?您不会是说复活的就是这位!
高法医叹了口气,给我看他当年留下的一份论文目录,其中一篇题目竟然就是《缢颈两小时未死一例报告》,作者朱汲。
▲ 难道还真是吊了两个小时之后还能不死?!
根据朱法医自己的记录,当时的确是在发现两个多小时之后才把“尸体”从水泥的横梁上解下来,旁观者认出,这的确是本厂的一位女工,姓邓,而参与工作的人都认为这人肯定已经死去了——9月初的泰州依然属于夏末,气温还比较高,可是摸到死者的皮肤已经是冰冷冰冷的。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两个问题:
第一,人在特殊濒死状态下,比如溺水形成自保性休克,可能出现循环下降,新陈代谢几乎停止,体温降低的情况;
第二,这位的腿浸在水里,水温较低,摸上去当然冷冰冰。
保卫科的人员早就在疏散围观者,既然把“尸体”解下来了,作为法医便应该进行验尸。干警们把一张白布铺在岸边草地上,把“尸体”放在上面,便开始验尸的程序了。
到了这个时候,跟无数尸体打过交道的朱法医,也没有意识到这具尸体有什么不同。他做了检查,并留下了如下的纪录——这相当于古代仵作写下的“尸格”。
验得缢者系邓XX,女,四十七岁,工人。身高164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体格一般……颜面肿紫青胀,头发无外伤,两目紧闭,鼻腔有涕流出……缢绳系圆型白棉纱带,直径0.6cm,颈前甲状锁骨上缘有软性马蹄形缢沟一道斜后上至两耳后乳突处提空,缢沟紫红色,宽约0.5cm,深约0.1cm,唇颊粘膜无外伤,压迫胃区,口腔有清水外溢……
这个“尸格”填写得整齐,准确,一丝不苟,且对勘察重点作了详细记述,比如注重头部有无外伤,为将来定性是自杀还是他杀预先做了准备工作,而马蹄形缢沟与两耳后是否交汇正是判断是生前悬吊还是死后悬吊的关键。看到此处,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出这位老法医面对突况从容不迫、科学审慎的样子——朱汲法医那一年49岁,正是一名优秀法医的黄金时间。
然而,即便是经验这么丰富的法医,还是把“死者”完完全全当作一具尸体来对待了,而且能得出这么多检验成果,显然也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周围的人也没有觉察到任何异样。
直到他检查死者的眼结合膜时,奇变陡生。他拨开“尸体”的眼皮,用手电一照,他对自己的学生说:“顿时觉得自己全身都僵硬,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诈尸了?!
老朱之所以会吓了一大跳,是因为这个“尸体”不按常理出牌啊——她的瞳孔对光居然有反应!
▲ 动物包括人的瞳孔是会随着进光量而变化的,高光缩小,弱光扩大
高罗佩所著《狄公案》中有一起《紫光寺》案件,其中侦破玉镜真人之死谜团的时候,狄公利用了玉镜所画一只猫的瞳孔发现了线索——玉镜临终所画之猫的瞳孔缩成一条线,暗示了他的死亡时间。
然而,也有一种情况下,瞳孔对光是没有反应的,那就是死亡之后。
死者的瞳孔,正常情况下是散大的——人死亡后神经不受控制,已经无法调节睫状肌的伸缩了,也有一些情况是缩小的——那是剧毒药物的表现之一。
然而,无论是大还是小,它都是固定的,不可能再随着入光的变化而发生扩大或缩小。
医:咦,对光没反应,可以宣布死亡了;患:大哥,那只眼是假的好不好
朱法医对“死者”的眼睛用手电筒照一下纯属习惯成自然,他本来的目的是看“死者”的结膜有没有出血。如果“死者”是被人扼死的,通常会出现舌骨折断,眼结膜点状出血这样的特征。他准备观察这一点以判断有无他杀的可能。
谁知就这一下习惯成自然,让这位老法医毛骨悚然——这至少吊了两个多小时的“尸体”,瞳孔居然对光有反应,这说明……她居然还活着!
其实在开始验尸的时候,朱法医曾对这具“尸体”有过一点点疑问,那就是没有明显的尸僵和尸斑。不过他很快忽略了这一点,因为通常这两者会在死亡一两小时后会出现,但这具“尸体”悬吊的环境比较特殊,她的双腿浸在水中,被水流冲刷呈无序浮动状态,这样一来,形成尸僵、尸斑的时间晚一些也是正常的。
但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冰凉而且全无心跳、脉搏的“尸体”居然还活着!
从惊异中清醒过来,不顾周围人的呼唤(他刚才的表情会不会让旁人以为法医中邪了?)朱法医立刻翻开“尸体”另一侧眼皮,用手电光照了过去。
同样有反应。
“人工呼吸!”朱法医大喊起来,“人还活着!”
20分钟后,“死者”恢复了自主呼吸,脉搏也重新被摸到了……
法医也是有医师证的,救人得法并不奇怪,只是一个法医在“死亡现场”救死扶伤,总让人感觉有些异样。大家马上把她送到医院继续抢救,但无论如何人肯定是活过来了——那可是吊了两个多小时啊!
按照正常的情况,吊上两个小时,肯定是没救了。这是因为人的喉颈部其实非常脆弱,据测算,只需要17公斤的力量,便足以使颈部所有血管失去功能,这之后6分钟内大脑会因缺血而死亡。
所以,泰州的这个“死尸复活案”几乎空前绝后。
必须纠正一下,这个“死尸复活案”必须加引号,因为它涉及了三个概念,表述都不科学。
首先,活过来的不是“死尸”,死尸肯定是不能活过来的;
其次,她不是复活,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死,只是复苏而已;
最后,这也不是“案”,因为这件事属于自杀,并没有立案。
经过调查,实际的案情是这个邓某凌晨和丈夫发生争吵后决定自杀的。
根据她自己描述,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吵闹了一夜,丈夫在凌晨5点钟愤而离家出走。她随即也因为绝望而决定寻死。
最初,她准备跳城河自杀,但走进河中之后呛了几口水,迷迷糊糊漂到水榭旁边又上了岸,她觉得这样死不成,便爬上水榭,解下裤带把自己悬在横梁下上吊自杀,此后便迷迷糊糊不知发生什么了。
这段话,是“死者”亲自讲给朱法医的。9月10日,在案发四天之后朱法医在医院再次见到了邓某,这时的她神志已经清醒,只是说话声音比较低,不愿多讲,示意喉咙疼痛。不过,经过朱法医亲自检查,发现触诊甲状软骨、环状软骨、舌骨等处,除了舌骨大角有压痛外基本没反应。朱法医问她感觉如何,她说:“不能吃,水也不太能喝,颈项痛,胃不舒服,光想呕。”
对答如流,逻辑清晰,朱法医判断她已经没什么危险了,少量后遗症的痊愈只是时间问题。果然,当天邓某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因为担心扣奖金,第二天即开始上班。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邓某吊了两个小时还能恢复到活蹦乱跳呢?
朱法医到现场重新勘察,特别注意当地水文和潮汐情况,发现在早晨高潮的时候,水榭底部和水面最近可以达到只有60厘米,若有所悟,最后作出了自己的判断。他在记录中写道:
“邓某约在晨5时刚过不久离家,直至下河准备自溺,因呛得难受改用上吊。假设5时30分上吊,并很快丧失意识至8时10分剪绳放下,已超过两个小时。不但未死,复苏后,除喉咙痛及刺激症状较明显外,脑神经症状不明显,无健忘症及其它适发性后果。四天后即正常上班,其原因可能是吊起时间虽长,但身体大部分在水里,由于水的浮力,以及波浪的荡漾而使身体多次反复的上浮及飘荡,致作用于颈部的压力一松一紧,不能持续压迫。呼吸及脑细胞血液供应呈间歇性,损害较轻。”
▲ 泰州晚景,或许这份美丽,连上天也不忍加之悲剧——不过这里地处江北却也是水乡,应该是悲剧变喜剧的客
这的确是一个堪称世界奇迹的事情,如果那位邓某还在世,今天已经年近九旬了。不过,高法医喋喋不休地对我讲,这件事只是个案,万万模仿不得,正常情况下身体在水里,用绳子吊住脖子一样会死人的,浮力不足以挽救生命,这一次的特例使各种因素巧合造成的,“一万个人里,也不会出现第二个”。
我想他这是嘱咐得有点多余,这属于常识问题。当年学游泳,有一个同学和另一位开玩笑,在游泳池边用胳膊夹住对方的头拉上岸来,那位当时就失去知觉了。幸好体育老师在场,飞奔过来连续进行人工呼吸,才把人抢救过来,这只是瞬间的事情,要吊两个小时……估计全校老师来做人工呼吸也没戏啊。
而我在读老法医留下的记录文档时,心中还有无限感慨——1981年,朱法医已经检出了鼻咽癌,他和这个恶魔苦斗了15年,最终在1996年去世。去世前几年,他已经丧失了语言的能力,听觉也变得很差,却依然坚持在第一线继续着作为法医的工作。这远远超出了正常人抗击癌症的时间,他究竟为何能抗争如此长的时间呢?
从他对案件细致入微,娓娓道来的描述中,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般人在得知患癌症之后,大多心情沉重,而他依然对自己的事业体现出孜孜不倦的兴趣,一边破案,一边指导弟子,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这或许已经超出了带病坚持工作的范围,而上升到了生命之道的范畴。
正在这时,看到高法医在看着案卷摇头,便问他是不是有同样的感慨,他却说不是。他摇头是感到一点黑色幽默。
那位自缢的女工,因为和丈夫吵架就要寻死,先投河再上吊十分坚决,而活过来马上想到扣奖金问题,生命和奖金,孰更值得珍惜,这个价值取向怎么让人看不明白呢?
“我想,这一定是数学学得不好。”高法医总结道,“一定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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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子吒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庚战。”他认为通过观察人的眼睛,可以知道人的善恶。
这并不是孟子在胡说,而是有着一定的科学依据。医学研究发现:眼睛是大脑在眼眶里的延伸,眼球底部有三级神经元,如同大脑皮质细胞一样,具有分析综合能力。所以,眼睛在人的五类感觉器官中是最敏锐的,大概占感觉领城的70%以上。而瞳孔的变化、眼珠转动的速度和方向等活动,又直接受脑神经的支配,再加上眼皮的张合、眼与头部动作的配合等一系列动作,人的感情就自然而然从眼睛中反映出来,而且它所流露出的信息甚至比言行更为真实。
看来,观察一个人的眼部动作比去调查一个人的背景还要来得直接、来
的有用。
眼部表情的动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眼睛斜瞟
斜眼瞟人多发生在女性身上,如果她第一次和男性见面就用斜眼瞟男性,就是在说“挺喜欢你的,你很帅,只是我很害羞,不敢正眼看你,但我又很想好好看看你,没办法,只有偷偷地看你了”。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生气人家不拿正眼看你。
2.眼睛上杨
眼睛上扬是一种假装无事的表情,如果有人在讲你坏话,你做出这种表情,则是表明自己确实设有干过那种事,别人是在造谣生事。当然,眼睛上扬一般也配合耸肩膀的动作,多山现在外国友人身上。
3.挤眉弄眼
向对方挤弄眼睛是一种默契的表现,就如同在说“我们干的事情天不知、地不知,只有你知我知”; 也有人在扮鬼脸的时候挤弄眼睛,为的是让自己的装扮更加逼真,能这样做的人一定是对你印象不错,或者就是她喜欢你,特别是在小孩子身上,更为普遍。
4.眨巴眼睛
眨巴眼睛根据眨眼的频率可以分为好几种: 如果是面对着你快速眨巴眼睛,说明他是在 暗示你,有的事可以说,有的事不能说,那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如果是他一个人快速的眨巴眼睛,特别是脸部朝下的,说明是他快哭了,情绪非常激动,这时候,需要你的安慰; 如果眨巴眼睛的幅度比较大,速度也比较慢,那就是说他不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他需要睁大眼睛来看清楚,是否自己刚才是看花眼了。
5.眼睛上吊
这种人心机极重,并且会为了自己的私欲夸大事实,但他们性格消极,有着一定的自車感,不敢正视对方。
6.眼睛下垂
这个动作是一个不友好的举动,有轻蔑对方之意,要不然就是不关心对方的情形。这种动作的发出者一般个性冷静,极少有情绪冲动的时候,但本质上只为自己设想,是个极其任性的人,一般不容易让他改变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