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赋到修养
既然“德”最初是君主得之于天的超凡力量,其德性影响到整个共同体的兴衰,那么一系列的观念也就由此而来。
首先,“德”是上天赐予君主的,是神授力量,无法分割,可以保持、积累,所谓“德衰”、“盛德”、“厚德”或“积德”等说法均由此而来。与此同时,《易经》和五行说均表明,中国文明的气化宇宙观又认为天地间的神秘力量是不断流转的;换言之,“德”有可能被“天”赋予他人,而此时则被认为是前任君主的所作所为已背离了“天”的期望。
因为正如许景昭所言:“古人理解为‘天命’,即上天所赐予的殊荣,亦可理解为上天的任命。而统治者必须施行德政,才称得上配合了上天的授命;相反的话,便有可能被‘革命’。”而“天命”之转移,即以“德”为表征。一如张文江所言:“‘德’者得于天。欺德即欺天,欺天者真能治天下吗?”由此导出的政治思想是:中国人很难发展出一个分权体制,但却可以用“天意”来制约君权,而“革命”也就成了最终的选择。
其次,“德”可以世代传递,但对世袭君主而言,要保持“德”,最困难的是在代际之间,所谓“文王之德,百年而后崩”(《孟子·公孙丑上》)。《汉书》也说“虽尧舜禹汤文武累世广德以为子孙基业,不过二三十世者也”,因而要使一个王朝稳定,最需要警惕的便是子孙不肖,以至于“德衰”。很有可能,这一点本身与祖先崇拜相互强化。反过来,如果不能保有祖先的德性,那么天就会让王朝衰亡,《孟子·万章上》说得明白:“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
复次,君主有责任确保自己身上始终存有这一德性,因为其“德”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并不只是他个人的问题,故臣民都有权予以劝谏,而“天”会预先通过灾异等方式加以警告。在此也能看出中国与古代两河等地文明的差异: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中指出,不少古代王国害怕神王的老死影响共同体福祉,于是往往在其年老力衰之际将他杀死。但在中国古代传统中,君主“不务德”时的办法是敦促他“修德”,以挽回天命,复兴王国。延及后世,用道德来制约权力就成为中国社会权力运作的重要特质之一,但此时已不再是天赋的神秘力量,而是不断戒慎戒惧来确保的德性。
最后,随着历史的演进,“德”就由天赋魅力,变成了世人眼中不断敬谨修身的一种内在品性。对此予以极大推动的,应该是商朝的覆亡。殷商一代最为敬天事神,但最终其败亡却证明,“天”已抛弃了它,而殷纣王之“德衰”就是证据。这样一个一度强盛的大国的灭亡,可想对当时人而言极具震撼,让周公为代表的周初贵族深受触动,这表明:重要的与其说是奉事鬼神这样的仪式来求得上天赐予“德”,倒不如反求诸己,自己以敬畏之心修身克己,这样最终才会得到上天青睐。
民心的转移,被证明为是极其重要的。《尚书·泰誓中》称殷纣王“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指责他受命理民,但民众已不再对他信从。《尚书·太甲下》则说:“惟天无亲,克敬惟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认为“天”不偏不倚(“无亲”),只有做到对天“敬”、对民“仁”,才会得到认可;而失去民众的支持,也就意味着“失德”,进而失去了天命。
在《尚书·君奭》中,就已有这样的话:“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这是直指“天”的保佑并不可以倚仗,只有努力修文王之德才能实现长治久安。这么一来,努力的方向就不再是向外求取于天了,而是相反,向内靠自己努力得到。用宗教术语来说,前者是“他力本愿”,而后者是“自力本愿”,最终,一切的福报其实与上天无关了,完全是自己努力的结果。
这一转向对中国人的文化思想造成极为深远的影响。龚鹏程指出:“巫事物、巫思维之核心,是相信有超越主体之外的另一种力量在支配着我们,如天命、天才、理数、规律、鬼神、上帝等等。……夏人尚鬼,殷商凡事都要占卜,君主即是大巫。周初才开始朝人文精神转向,徐复观先生称为‘人文精神之跃动’。到孔子时代更是全面人文化,祭神如神在、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其后虽仍有墨家讲天志明鬼,拟恢复夏道,可是基本上已脱离神与巫的时代了。遗风旧俗,仅存于氓庶。无知小民仍不免祈禳佑祷、奉事鬼神,或讲风水命数,而主流社会确已人文化。”
然而也正因此,“德”的理念原先所包含的宗教色彩淡化,被广泛世俗化理解为人的德性,再经道家、儒家等各秉其意加以申说之后,使得它的本意愈加晦暗不明。其中,道家对“德”的理解最合乎古义,强调的是其作为天地神秘力量的一面,而对天子的期望也因此更接近于政教合一的圣王。甚至进而认为,圣王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仅凭他弘扬内在的“德”即可,所谓“无为而治”。这一点甚至孔子都说过:“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
不过,各家都大抵承认,“德”是君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有“德”即意味着上天承认其“天命”,因而获得了神圣权力。研究中国政治哲学的马骊发现,儒法两家都认为“权力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统治者的超凡魅力”,但不同的是:“儒家认为,这种超凡魅力是以道德为基础的,而法家则认为,统治者的成果才是超凡魅力的基础”,即法家更强调统治者的绩效合法性。
李泽厚在《说巫史传统》中,也强调指出,周初的“德”原本是“君王的一套行为”,“大概最先与献身牺牲以祭祖先的巫术有关,是巫师所具有的神奇品质,继而转化成为‘各氏族的习惯法规’。所谓‘习惯法规’,也就是由来久远的原始巫术礼仪的系统规范。‘德’是由巫的神奇魔力和循行‘巫术礼仪’规范等含义,逐渐转化成君王行为、品格的含义,最终才变为个体心性道德的含义。”他的这一解说偏重礼仪、社会规范,但同样认为“德”是经历逐渐理性化过程后才转变为儒家理念的,认为它是“由巫术力量(magic force)逐渐演化成为巫术品德(magic moral),这即是“德”的内向化或内在化,而最终成为首先要求于政治首领的个体品德力量。这也就是后世道德的张本。简言之,即原始巫君所拥有与神明交通的内在神秘力量的“德”,变而为要求后世天子所具有的内在的道德、品质、操守。这种道德、品质、操守,仍然具有某种自我牺牲、自我惩罚、自我克制(如祭祀时必须禁欲、斋戒等等)特色,同时它又具有魔法般的神秘力量。
因此确切地说,先秦时代中国文明的理性化是不彻底的,“德”本身所蕴含的神秘性其实还是保留了下来,李泽厚也强调,在儒家对礼乐的阐释中,“从词句到内容,仍然清晰地折射出原巫术礼仪认为内心力量可以支配外物以至天地,既主观能动又神秘难解的原始渊源”。此种内心力量,说到底仍然归结为“德”,“成德”乃是儒家修身的终极目的。在后世的理念中,一个有德的士人甚至可以完全不惧鬼神,反倒是鬼神要敬畏他三分,其思想根源恐怕就在此。
到战国末年,邹衍等阴阳家又承接了“德”最初那种对宇宙神秘力量的解释,与五行框架混合,产生出影响深远的“五德终始说”,将王朝兴衰解释为天地之间力量的交替运行,而每一个王朝均代表木火土金水之一的力量。这一学说到西汉由大儒董仲舒引入儒家,再结合儒家德政观念,由此将“天”的地位进一步崇高化,作为对皇帝权力的制衡。因为既然“五德”不断在变动,那么只有不断诚心正意地修德,才能尽可能地保持王朝的繁荣昌盛,而灾异则成为“天”的警示,在这里,“天”实际上扮演了要求人君遵守道德行为规范的最后一道防线,掌握着终极审判权。
从君主之德到个人之德
在“德”的思想流变史上,孔子可能是周公之后起到最大影响的一个关键人物。实际上,可以说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对“德”的理解,都可追溯到孔子的儒家学说。他对“德”的诠释也奠定了后世理解这一理念的基调,以至于长久以来人们甚至都遗忘了在孔子之前是怎么理解它的,造成了经久不息的争论。
本来,正如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所言:“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他明确指出:“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但值得注意的是,“德”原本在国家体制指圣王内在的品质、力量,然而在周初随着人们“修德”的关注重心从上天转向人本,“德”这一品质也开始出现了扩散。
当周天子分封诸侯时,这些诸侯作为君主同样被要求“有德”,故“德”所针对的对象已不仅限于圣王,而包括周天子与各国诸侯。《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初封建诸侯:“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也就是说,挑选具有人君之德的宗亲,封为诸侯,以拱卫周天子。王和在分析这些话语后发现,周初广义的“德”所要求的对象,已经“包括整个贵族阶层”。如《尚书·君奭》:“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他认为,殷周时惟贵族有姓氏,故“百姓”都是贵族,“王人”则是与王同宗族的人,因而“百姓王人”均指贵族。
孔子虽然以周公为榜样,以延续礼乐传统为使命,“述而不作”,但实际上他对原有的许多观念注入了全新的内涵,予以重新诠释。他曾有“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论语·雍也》)这样的感慨,此处的“德”应指那种精微深湛的力量;像“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这样的话,延续的又是以往“君主超凡魅力或特殊品质”这一层含义。《礼记》中“大学”一章强调了“德”是治国的根本:“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这里的“德”虽然可以理解为“品德”,但究其语境,也是指君王之德。
孔子将周公确立的人本转向又再往前推进了一步,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对鬼神持不可知论,不谈“性”与“天道”,而讲“富贵在天”、“仁者不忧”,否定“命”的重要性,由此建立“德”的自主修养。这在当时可说是革命性的,因为这拉开了天人之间的距离,使儒家在谈到“德”的时候更多聚焦在人伦而非天道上。
然而,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孔子不再认为“德”是圣王、诸侯、贵族的专属品质,而认为士人、平民也可以有。这里最明显的,就是《论语·述而》“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周志文《论语讲析》解释:“德,指的是德性,即人的本质特性,包括了先天的天性与后天培养出来的特质。”这是现代的宽泛理解,然而如果放到那个时代背景下,我们就会发现它所蕴藏的革命性意义:作为一介士人的孔子,居然自认能像上古圣王那样被天赋予了“德”!由此可看出孔子抱有非同一般的天下使命感。
不仅如此,他甚至认为普通人民也都可以有“德”。《论语·颜渊》:“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这句话以往关注的都是“君子”与“小人”之别,但小人居然也有“德”,这恐怕才是更重要的思想转变。可能是受其影响,孔子门人曾子也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这至少表明,“民”也是可以有“德”的。
战国时代的思潮,使这种理念更深入人心。正如杜正胜在梳理先秦生命观时发现的,西周中期之前,宗族组织强韧,祈寿时人们关切的都是“国祚”,是宗族的生命,而非个人寿考,但春秋之后,原先高高在上、唯有天子才能独享的“天”逐渐下渗到不同阶层,“天命”的义涵也“从政治性的国祚扩展到社会性的个人寿命”。战国时气化宇宙观更推导出一个普遍被人接受的新观念:人人都可以承受天地之“气”,人类都是天地精华所成就,既然如此,那么自然人人都具备德性,而这就成了人区别于禽兽的最关键不同。
这种观念的生成,虽然已大大理性化,但其底色仍与中国文明中的神秘倾向有关。对比一下西方现代灵修运动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美国神秘主义的哲学家拉尔夫·川恩(Ralph Waldo Trine)曾撰写广为流传的著作《天人合一》(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其中就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不可见的灵在可见的物质世界中也会显现,它存在于每个个体中,并与之相适应,引导其根据心灵由内而外地构建自己的世界,最终实现天人合一。实际上,这里提出的“灵”或“觉醒的内在力量”(awakened interior powers),和先秦中国人理解的“德”不无相似之处,当然也同样强调它为每个人所有。
在“轴心突破”时代,这种中心神圣领域向所有共同体成员开放的情况,不仅限于中国文明。以色列社会学家艾森斯塔特在《犹太文明》一书中指出:在公元前6世纪的“第二圣殿”时期之前,犹太文明中只有祭司、先知和国王等才能获得某些神圣属性的权力,特别是个体的、具有超凡魅力的元素,但他们垄断神圣事物的权力逐渐遭到弱化,而“越来越强调社团所有成员潜在地具有自由获取这些神圣属性的权力”,最终,“向上层宗教以及民权地位、政治领导层的流动渠道就向所有社团成员开放了”,而“同这种流动性紧密相连的是,统治者向更高律法负责的观念得以完全形成”。但犹太文明始终坚定认为,这一转变的终极指向是宗教意义上的,即:“社团所有成员都可以进入神圣的王国,与上帝接触,到达神圣存在的核心领域,同时,他们也都坚信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间的契约关系。”
两相对照,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文明的某些特殊之处:虽然最终演化的轨迹也是所有成员都能自由地获取原先被圣王垄断的神圣元素,但中国人并不是面对神、与之订立契约,而是相反,把“天良”和“德性”内化到个体身上,达到一种与之合为一体的境界。与此同时,在中国缺乏一个有组织的宗教社团始终看护这些精神遗产,而是由政教合一的皇帝统合支配世间的秩序。此时,中国人寄望于约束、制衡君主权力的,就只有外在的“天”及其内在的“德”。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契约,但却是社会默认的心理或隐晦的“天象”,并不是规范性的具体条款。这一政治思想的框架,至迟到西汉董仲舒时代就已宣告完成。无论好坏,这就此影响了此后两千余年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
撰文:山东济宁 商春锋
字辈,也叫做字派,指名字中用于表示家族辈分的字(多为名字中间的字)是中国传承千年的重要取名形式,也是中国古代一种特别的“礼”制,它一直延续到现代。其用字大都意蕴为修身齐家,安民治国,吉祥安康,兴旺发达。本人收集到全国400余套商姓字辈,将不定期对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字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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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音
dé
(2)本意
指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品行、品质;指有德行的人;
(3)五行
属火
(4)吉凶
吉
(5)姓名学解释
多才巧智,温和贤能,中年劳,晚年成功隆昌,环境良好。
(6)在用支系
河北故城(17世)
河北黄骅(19世)
河北滦州(19世)
河北省巨鹿县赵庄(15世)
河北盐山县小营乡西杨小营村(19世)
河北盐山县小营乡张效村(19世)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杨柳社区(10世)
贵州省思南县天桥乡
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洪庄村(21世)
浙江淳安(33世)
河南省宁陵县商堤口村(73世)
河南省固始县泉河铺镇王集村(5世)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雪野镇富家庄村(15世)
山东省巨野县商店村(72世)
山东滕州(26世)
山东省汶上县东和园社区(79世)
山东省汶上县军屯乡军屯村(19世)
山东邹平市焦桥镇小魏村(13世)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水塔口村(26世)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三清阁村
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
黑龙江省依安县阳春乡祥顺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商家窝棚
吉林省公主岭市毛城子镇梁山村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
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镇大甸子村
四川省双流县正兴镇大安桥村
四川省叙永县天池向林片区继礼房
四川省叙永县正东镇西湖片区
湖南桃源
湖南龙山
湖北监利
安徽六安
安徽望江
安徽省濉溪县商庙庄等
据统计,已知全国至少130个商姓支系字辈中有“德”字,按使用频率,稳居商姓取字前五位。(备注:各支系后面括号里面的世系特指本支世系,与其他支系世系无关。)
今天,看到正和文化一位老师对于“德”的解析,觉得蛮好,与大家分享。
对于 “德”字的构成和解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彳+惪;
2.“彳”+“十”+“皿(目)”+“一”+“心”
从修行、修真层面,个人觉得第二种解析起来似乎更丰满些:
【彳】遵从大道规律,“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行不离道,遵道以德,知行合一,如影随形。
【十】天道、宇宙、量子、光粒运行呈“十”形,这是自然规律运行原动力,精、微、象、物、数、理、术、变,日月运行、四时变化、阴阳五行,从此中来,见之谓见天道。
【皿/目】天道运行,其性自然,如来如往,若接若见,看您有没准备“器皿”、“天眼”,道在身边,从未走远,只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知而实行不违,谓有德之人。
【一、心】一者,谓专精也,用心一也,专于一境也。谓之不偏、不散、不杂、独不变,道之用也。故君子执一而不失,人能一则心纯正,其气专精也;人贵取其一,至精、至专、至纯,大道成矣。万事万物只有得到混然一体的“一”时,才能获得自身本性,也就是获得德。识得天道、承接天道、践行天道,得“一”而用,“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始终存乎“一心”。(更多解析参见正和文化“字理行鉴”系列论著)
五行金、木、水、火、土,是我国古代思想家用来表示世界万物的形成及其相互关系的五种象征。中医用五行来解译生理病理的种种现象,预测家则用五行相生相克来预测未来。
《黄帝内经》所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体现了整体医学宇宙观念。
五行,是中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金、木、水、火、土是最基本的物质,世界万事万物包括现在的高科技产品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构成,这五种最基本的物质之间,即存在相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称之为德;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称之为为刑。一个旺相的五行,如果不能生、不能克、又没有被克,称之为堵,比如火旺相,但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它不能去生土,不能去克金,也没有被水克,这个旺火就被堵了,用中医的理论来说就是上火,西医指炎症。世间万物发展,是五行在不断相生相克运动中维持着动态的平衡。如冯如兰先生认为,朝代的顺序和五行自然属性一致,还举例说木德为夏朝,金德为商朝,火德为周朝,如此五行循环,朝代更替。
五行理论起源众说纷纭:一是认为五行思想受五方(东西南北中)观念的启发;二是认为五行观念的产生与人类最初的计数方式有关;三是认为五行说起源于对五大行星的认识;四是认为五行起源于远古先民治理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的工作实践;五是治水说,认为五行思想可能是从治水实践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其实,五行跟道家思想有很大关系,道家炼丹术源于周秦时代长生之类的神仙方术,在丹炉中烧炼矿物以制造“仙丹”,称为外丹术。后来道家思想进一步发展,大智慧的道家思想者将人体拟作炉鼎,用以习炼精、气、神,现在所说的“气功”就是其中一种,称为内丹术。中国古代炼丹术的研究者同时也是高深的修炼者,他们将炼丹作为一个哲学探讨及生命追问的过程,因为炼丹术的长期试验,中国才最早发现和使用火药,对世界的发展起到了特殊贡献。
中国文明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极其注重“德政”和“德治”。儒家强调,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天命、德政与君主的个人品德。至迟到西周时,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就已是“德”,施政着重于“敬德保民”。自此之后,几乎历代相沿。
不夸张地说,“德”的观念深深渗透在中国文化的肌理之中。其实“德”经还在“道”经之前,而儒家文化特别推崇修身“立德”,以“德”为做人立身之本。美国汉学家艾兰给它作了一个谨慎的界定:“‘德’是某种人所特有之事,是其他生命所没有的人心的一个表现方面。”确实,龚鹏程也注意到,中国“讲人的尊贵,主要是从才德能力上说,希伯来则首先由形体上说”,所谓“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
这个概念,由于在后世经过儒家、道家的阐释与演绎,常被世人普遍理解为“道德”。但另一方面,汉语中又有诸如“积德”这样的说法,历代还将王朝兴衰以“五德终始”来解释,如果说“德”仅指“道德”,或是某种人所特有的品质,显然无法解释诸如“土德”、“木德”这类用法。这都表明,在古人的心目中,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而这,很可能是理解中国文明的一把钥匙。
研究先秦思想史的西方学者早就意识到,“德”是中国思想别复杂难译的概念之一,“有一系列难于理解的意思”,列文森认为它“意味着围绕‘美德(virtue)’或(美德的)‘力量(power)’这一概念的一堆意义”,很难确切对译。以往一般英译为“virtue”(性能,德性,美德)或“inner power”(内在力量)。英国汉学家葛瑞汉则将之译为“potency”(超凡力量),并强调指出,这和拉丁文中表示“德”的virtus一样,是指称某种内在的本质(intrinsic),而且它“传统上用作某种无需运用肉体力量便可促使他人行动的善良或邪恶的力量。孔子在赢得普遍效忠的周代‘神授力量’的意义上使用它,但把这个概念道德化并拓展宽泛,以至于使之成为自我遵循并使他人遵循‘道’的能力”。
包括古文字学家裘锡圭在内的许多学者都意识到,在这种“超凡力量”含义上的“德”,可与波利尼西亚土著社会中的“神力”(mana)参照。在波利尼西亚文明中,mana表示神灵附体,是社会地位、权威和力量的来源,也常译作“魔力”或“魅力”。由此解释“五德终始说”即可豁然贯通:所谓“五德”即天地之间五种循环交替的神秘力量,而每一个朝代、帝王即是其代表和化身。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庸》第十六章孔子所说的话:“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朱熹注解认为此处“鬼神”指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而“德”乃指“情性功效”。这当然是理学家的解释,但究其原始本义,恐怕此处“德”便是指某种神秘莫测的超个人力量(vast impersonal forces)。
殷墟甲骨卜辞中已有“德”字,含义不明,岛邦男认为其意与“循”相近,李泽厚认为其与礼仪规范有关。但这应该都已是后起之意,从存世文献来看,《庄子·天地》所论恐怕最近于其本来面目:“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同乃虚,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缗缗,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这里明白指出:“德”是天地之间化生万物的原始力量,而只有顺应天道,达到天人合一之境,一个人才能成就“德全”。
这又涉及另一层意味:人可以获得“德”这种天地之间的神秘力量。据许慎《说文解字》:“德,升也。”段玉裁认为训作“登”与“得”,从甲骨文字形看,“德”的声旁“彳”表“获得”之意,而右边则是“直”与“心”,其本义应指内心获得的特殊魅力。周策纵在《古巫医与六诗考》中认为,“德”最初的含义应比“道德”或“德性”这样的抽象概念更为具体:“德字所从之直,可能说成从目之直视,而另一方面也可能象种子的发芽,所以古时这字既有徼循之意,而更常有生殖潜力的含义,从植、殖、值诸字还可见到一些端倪。德字早期即表示这种繁殖的潜能,《韩非子·解老篇》:‘德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可能还保存这初义。德字因此也就有得来之意。”
在此不妨参见英语“德”(virtue)的语源含义:它源于拉丁语词根vir(“man”,男人),现在英语中仍有一系列词与此有关,如virile指“有男性气概的;有生殖能力的;精力充沛的”、而virtuous(有德行的)源出晚期拉丁语virtuosus,本义也是“道德力量;(战争中的)勇气;男性气概”。但在汉语中有所不同的是,“德”不仅表明一种内在的潜能,还尤其强调这是得自天地之间所蕴藏的神秘力量,相当于说“天赋异禀”,因此许景昭《禅让、世袭及革命》一书中认为,在某些语境中,“德”最好译为“favor”(天赐的德性)或“grace”(天赋的德行)。对此种力量,所侧重的与其说是繁殖力、男性气概,不如说是一种能通过无形的感化,促使人顺从的力量,所谓“以德服人”。一言以蔽之,一个人有“德”,就意味着让人看到超凡力量附体显灵(hierophany),即神圣事物通过此人向我们展示它自身。
在这样的观念之下,人体也是一个小宇宙,能将超凡的宇宙力量内化,那自然便是人中最杰出者。据《管子·内业》:“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德成而智出,万物果得。”这里明确指出:宇宙中有一种无形的精气,能将之内化于心,就是圣人,做到这一点便是“成德”,相当于拥有了鬼神一般的力量。
《说文解字》释“德”为“升”,或许是因登高能更接近于“天”,从而获得这种超凡力量。据《左传·桓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此处“德”所呈现出来的,几乎像是某种降神的感觉,具有令人敬畏的神圣性,由此才缔造出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的“礼”。
显然,这样的“德”绝不是普通人都能具备的,它在起初是神王(god-king,或中国所谓“圣王”)的特质与专属。侯外庐则根据西周时期的文献与铜器铭文中,“德”往往与“孝”连文并称这一点,认为“德是先王能配上帝或昊天的理由,因而也是受命以‘我受民’的理由”、“德以对天,孝以对祖”。《毛公鼎》也有“丕显文武,上天引厌其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的词句,特指周文王、周武王。王和在仔细辨析后主张,“西周时期的所谓‘德’,主要是指‘为君者应当具有的品质’。从客观上讲,‘德’是指以‘民’为主体的整个社会对于君主个人的素质要求”,这是“专门为为君者亦即统治者设计的一种角色观念”。
这里他已经点出“德”最初是专就王者而言,但受其唯物史观所限,未能意识到“德”原本并不只是“品质”或“个人素质”,而是一种天赋超凡魅力。这正如“命”在西周时也都是上天对周王之命,专指国祚,不关个人寿命,“德”最初也是上天所赋予统治者的,其个人之“德”即关系到共同体的兴衰。在彝族文献中有一个特殊概念,常被汉译为“威”,有威力、权威、威势的意思,常常用来形容宇宙、祖先、英雄人物、、制度等,视为共同体的根本(“彝威、彝荣,不可丢下”),这其实很可能接近于“德”的原始含义。
很多后世所使用的概念,起初都具有宗教意涵。如“福”的本意是上苍所赐的神佑;“礼”则是敬神,《说文解字》释为:“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甚至“性”,也与天命观有关,所谓“天命之谓性”(《礼记·中庸》)。上古邦国之所以如此重视统治者的“德”,恐怕正是因为这种不可见的品质让人相信,此人已被上天赋予超凡魅力,所谓“天命有德”(《尚书·皋陶谟》),故理论上天子必有德。换言之,这是一种基于君权神授的观念,而“德”是统治合法性的资格证明,它论证了权力的合法性,证明上天已经选择此人,这既是个人的特质,又关系到整个共同体的兴衰。《尚书·召诰》:“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即是说,只有依靠德治,才能承受天命,保持国祚。
既然如此,就可理解,在古人心目中的“圣王”,起初本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强调他如何协调宇宙秩序,因为“天事”与“人事”是一体的,均为圣王之职责。东汉时成书的《白虎通》中说:“天子立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宗有德,重有道,显有能,褒有行者也。”这里的“天子”就是一个交接天地、接受其超凡力量并理顺所有事物秩序的巫王形象,而“明堂”就是它与宇宙枢纽交通的仪式中心。
如何才能证明一个人具备“德”?对此或许可以类比藏传佛教中找寻转世灵童的过程:通过此人的种种作为与事迹,观察他身边的神性征兆,可以判定他已被上天赐予“德”。此类记载极多,如《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白虎通》认为可以感应天地,自动召唤祥瑞涌现:“天下太平,符瑞所以来至者,以为王者承天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反过来说,一个人“有德”,即证明他已将天地之间的超凡力量内化为自己的禀赋,而民众的使命就是识别出这样的人物,并追随他,将共同体治理的权力交予此人手中。
公元前655年,晋人假道伐虢,宫之奇劝阻虞公时说了一番话:“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左传·僖公五年》)在此可以明白看出,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鬼神、上天、人民这决定邦国命运的三者,都以君主的“德”为转移,所谓“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礼记·乐记》)。
由此来看,中国人所说的“德治”,其实就其本源而言是出于“君权神授”的观念,然而,到后来则演变出复杂的政治思想体系,这一切的变化又是如何产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