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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吗(四川现在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吗)

时间:2024-01-18 00:48:33 作者:行尸走肉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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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们注意了:现在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吗?不清楚的记得收藏!

大家好,我是点米君,欢迎您捧场点米社保通。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怀孕生孩子的事。

前段时间,有位准妈妈问我说:“现在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吗?”

按理说,这位妈妈说的准生证,实际上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我们人口的管理的一种方法,在目前来说的话,还是需要的。

当然了,生孩子是正常的生理行为,并不是说没有准生证就不能生了!只不过,你如果没有领证的话,那么你接下来如果说还有机会怀孕的话,那你一系列生孩子的福利待遇就没有了。

有些准妈妈们就会有疑问了,这是为什么呢?

最简单的就是我们的生育津贴待遇,因为在我们国家,是有法定的产假时间,里面明确指出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满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以及生育津贴待遇。

我举个例子给大家听听,比如说,去年我的妻子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的额度是5800元,生育津贴享受158天,发了一万六七千元,另外我们还有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等等。

目前,各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生完孩子还有相应的资金奖励政策,我们就领取了1500元。当然,前提就是办了准生证。

当然,大家也要记住:即使你没有准生证也不会影响你生孩子,因为医院是救死扶伤的,你去住院他也不可能拒绝你在那儿生孩子,一样也会给你出生医学证明。

另外,目前申报户口并不一定需要准生证。

所以说,准生证这个问题,其实就跟结婚一定要结婚证一样的道理。没有问题不大,但是有了就受法律保护的,享受一系列服务待遇的。

有些朋友会问道说,所谓的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个问题!大家只需记住一点:如果是你是在计划内生育的话,那就是不需要的。

对于现在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的话题,你有什么看法呢?大家可以在评论区或者私信中留下您的问题,我会第一时间为您解惑。您的关注与转发是我原创的最大动力,我们下次再见!

重庆9月起申领生育津贴不再需要结婚证,全国多地已优化调整

来源:澎湃新闻

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28日消息,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9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重庆市医保局表示,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正在调整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

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15日消息,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称,今年10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同时规定: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与个人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只要履行缴费义务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核定生育保险待遇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材料,不得以未婚生育、超三孩生育为由拒绝核发待遇。

据陕西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1日消息,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7月24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称,参保女职工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或参保妇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不受结婚登记或生育登记等其他条件限制。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能和其他妈妈一样正常申领生育津贴,这对我们单身妈妈来说不仅意味着经济补贴的增加,也意味着我们女性的生育权、每一位妈妈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据新湖南客户端7月17日消息,湖南株洲的未婚妈妈秦云(化名)在依照正常程序申领到生育津贴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成为湖南首位申领生育津贴的未婚妈妈。在此之前,株洲市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必须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今年7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株洲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不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另据湖南娄底市政府网站6月2日消息,娄底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修改《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称,对申请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提交下列材料中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予以删除。

此前,江苏徐州市医保局5月10日发布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对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不再将提供结婚证或准生证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4日印发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发标准发放。执行时间追溯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函》(法工办函〔2022〕251号)的发文时间,即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去年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我们也了解到,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重庆9月起申领生育津贴不再需要结婚证,全国多地已优化调整

来源:澎湃新闻

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28日消息,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9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重庆市医保局表示,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形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正在调整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

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15日消息,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称,今年10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同时规定: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与个人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只要履行缴费义务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核定生育保险待遇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材料,不得以未婚生育、超三孩生育为由拒绝核发待遇。

据陕西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8月1日消息,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7月24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称,参保女职工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或参保妇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不受结婚登记或生育登记等其他条件限制。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能和其他妈妈一样正常申领生育津贴,这对我们单身妈妈来说不仅意味着经济补贴的增加,也意味着我们女性的生育权、每一位妈妈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据新湖南客户端7月17日消息,湖南株洲的未婚妈妈秦云(化名)在依照正常程序申领到生育津贴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成为湖南首位申领生育津贴的未婚妈妈。在此之前,株洲市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必须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今年7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株洲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不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另据湖南娄底市政府网站6月2日消息,娄底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修改《关于统一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称,对申请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提交下列材料中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予以删除。

此前,江苏徐州市医保局5月10日发布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对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不再将提供结婚证或准生证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4日印发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发标准发放。执行时间追溯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函》(法工办函〔2022〕251号)的发文时间,即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去年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我们也了解到,可能有一些地方有提供生育服务相关材料的要求,后续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有关情况,更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无需结婚证、准生证,未婚妈妈成功领取生育津贴 律师:只要缴纳生育保险就可领取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黄晓荣 报道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一位未婚妈妈成功领取了生育津贴,成为湖南首位。据媒体报道,7月12日,株洲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株洲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不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即日起施行。

未婚妈妈成功领取生育津贴,这对于未婚妈妈们意味着什么?7月18日上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社保相关规定中,每位女性都可以缴纳生育保险并领取生育津贴,但受各地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影响,之前未婚妈妈在领取生育津贴上常遇阻,但随着国家鼓励生育,未婚妈妈在办理准生证、领取生育津贴、新生儿上户口等环节受到的阻力会越来越小。

据张荆了解,之前上海、深圳、内蒙古等地都有过未婚妈妈领取生育津贴的纠纷,最后有的未婚妈妈得到支持领取了生育津贴,有的则没有。记者查询发现,从2017年开始,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化名)为了领取生育津贴提起了法律诉讼,这个案件也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该案件历时4年,虽然张萌最终拿到了生育津贴,但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屡次受挫。

“中间经历了很多波折,”张荆告诉记者,张萌诉讼过程屡次受挫的原因之一,当时《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这里面有几个法律体系,首先社保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实际上从女性缴纳的生育保险中调整,生育保险中并没有要求只有已婚妇女才能缴纳生育保险,也就是说对主体身份没有相关的限制,只要是女性都可以缴纳,并且能领取到保险金。但是各地还有一些计划生育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中对是否符合生育政策有硬性要求。一些地方的社保部门基于这个规定,没有给一些未婚妈妈发放生育津贴。”张荆说。

现在情况正在发生改变。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这意味着,上海的未婚妈妈可以顺利申领生育保险金。此后,2021年3月,张萌顺利拿到了生育保险。

不只是张萌,越来越多的未婚妈妈开始能顺利申领生育津贴了。“现在我们计划生育相关的规定也发生了一些大的变化。”张荆告诉记者,在大背景下,与生育相关的比如生育保险、领取准生证、新生儿上户口等都变得更加宽松。“过去领取准生证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的,现在有的地方也取消了这项规定。目前正在从各个实施细则方面减轻生育相关障碍,为友好型生育环境创造条件。这次湖南株洲的生育保险政策也与全国政策大环境相一致。”

本文来自【海报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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