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李改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现实生活中,人们希望离婚后的理想状态当然是:一别两欢,各生欢喜。但生活是纷繁复杂的,现实情况往往事与愿违。离婚后,仍然被前夫(前妻)骚扰威胁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这个时候,双方已经不具备夫妻关系了,作为非家庭成员,遭受威胁的当事人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人身安全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
【案情简介】
大树与小草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5月经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小草回到老家,计划在父母身边重新开始生活,不料大树尾随去了老家并不断对小草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威胁,小草也多次报警寻求帮助,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小草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受理了小草的申请,并于2023年2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大树骚扰、跟踪、接触小草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大树通过短信、电话等网络平台或其它媒体、骚扰小草及其相关近亲属。
【律师说法】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因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一方当事人寻求司法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方式,其申请主体一般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但是,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在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以及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022年8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也进一步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出台,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最有力最有效的司法保障。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无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之后,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虽然我国早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的道路,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但是仍然有许多不法分子违反法律法规,做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都带来恶劣影响的事情。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不少听到或者在新闻上看到有关“x骚扰”的事情出现,这种行为给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这种事情不值得宣扬出去,也就不敢告诉别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现实当中,男女朋友分手、夫妻离婚之后,这种骚扰情况更为常见。
今天,我们就来通过具体的事例来分析一下,骚扰前妻构成违法犯罪吗?受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来自前夫的骚扰1.林女士头疼的问题广东省东莞市的林女士就曾经历过自己前夫的骚扰,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林女士又是如何应对的?
林女士和王先生在2015年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之后,本以为可以幸福安稳点过日子,可是在日复一日的生活当中,林女士和王先生的感情不仅没有变得更好,反而不如从前。
二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最终因为感情破裂,林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双方没有生育儿女,判决流程也非常简单,2018年6月法院判决林女士和王先生离婚。
离婚之后,二人都应该开始新的生活,可王先生却一直阴魂不散,一直对林女士进行骚扰,发短信、上门对林女士和她的家人进行辱骂、恐吓和威胁等。
甚至在林女士的住所门口倾倒不明液体,这让林女士更加提心吊胆。对王先生躲也躲不掉,甩也甩不开,像狗皮膏药一般粘着她,现在还威胁到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面对这种情况,林女士必须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随即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2.一纸状书到法院人民法院了解了相关情况,经过查实认为王先生的所作所为对林女士造成了现实危险,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更不被允许这样做。
最终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先生进入林女士居住的两处房屋及附近50米区域,禁止王先生骚扰、跟踪、接触、恐吓、威胁、辱骂林女士及其近亲属、同住家庭成员。
林女士通过运用法律的武器,使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保障,让王先生无法再对她和她的家人进行骚扰。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明确的得知,骚扰前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即使两个人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就不再有任何关系,骚扰前妻的做法最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骚扰前妻构成的罪名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王先生通过短信等形式向林女士发送带有侮辱性、恐吓性的语言,对林女士及其家人造成了威胁。并且以登门的方式,对林女士实施骚扰,把不明液体倒在林女士住所门口。
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林女士可以通过向警方求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使王先生受到应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二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其三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其四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些人在离婚之后,仍想强行与前妻发生关系,两个人已经离婚这样做无疑是在犯罪,但在一些人的思想中依旧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
2.刑法不容情对此,我国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他人的骚扰情节严重可转化为行为的,如此便需要承担更加严重的后果,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是否严重,处罚是否重大,需要法律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罚,但无论严重与否最好不要去触碰法律这条底线,因为违法必然会受到惩罚。
三、遇见骚扰不要慌,运用法律来保护上述还提到一个名词“人身安全保护令”,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人还不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意思,实际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它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该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上述案件当中,林女士已经和王先生离婚,但王先生仍然对林女士做出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林女士的正常生活,最终不堪其扰的林女士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在现实生活当中,会遇到很多别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旦遇见骚扰的行为,我们要及时作出反击,不要让对方觉得你是软柿子好欺负,一味地忍让只会让对方更加变本加厉。
自己的生活被严重影响时,可以向警察、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这种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
总的来说,平时多了解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个人百利而无一害。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叫张莹,今年28岁,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和李明结婚已经两年了,他是我的第二任丈夫。他之前有过一次婚姻,和前妻王丽生了一个儿子,叫李晓明。他们离婚的原因是王丽出轨了,和一个富商跑了。李明很伤心,但是为了儿子的幸福,他还是和王丽保持了联系,每个月给她一些钱作为抚养费。我对此没有意见,因为我知道他是个负责任的父亲,也是个爱我的好丈夫。
那天晚上,我们刚刚吃完晚饭,准备看电视的时候,李明的手机响了。他一看是王丽打来的,就接了。我听到他说:“什么?你家的空调坏了?你儿子热得不行?你让我过来看看?”我心里一惊,这个月空调都坏了两次了,哪有空调天天坏的,肯定又要整什么幺蛾子。
李明挂了电话后,对我说他要去一趟前妻家修空调。我不高兴地问他为什么要去。他说他是为了儿子着想,不能让他受罪。我说那我也要跟着去。他说没必要,他很快就回来。我说我不放心他一个人去。他无奈地答应了。
路上,我一直在想王丽到底想干什么。她是不是故意找借口让李明去她家?她是不是还对李明有感情?她是不是想破坏我们的婚姻?我越想越生气,也越来越担心。
我们到了王丽家门口,按了门铃。王丽开门后,看到我在后面,脸色一变。她冷冷地问李明为什么带着我来。李明说我想跟着来的。王丽说那就进来吧。她让我们进屋后,指着客厅的空调说这就是坏的那个。李明走过去看了看,发现空调上有一个纸条写着“空调已坏”。他拿下纸条后,按了一下遥控器,空调就开始制冷了。他惊讶地问王丽这是怎么回事。
王丽尴尬地笑了笑,说这是她的一个朋友开的玩笑,给她贴了个纸条在空调上。她说她没注意到纸条,以为空调真的坏了。这时候,他儿子李晓明从房间里跑出来,看到爸爸和后妈在客厅里站着,就问妈妈发生了什么事。王丽说没事没事,就是爸爸和后妈来看看你而已。李晓明说哦,然后就跑回房间去了。
李明感觉很尴尬,对王丽说那他们就先走了吧。王丽说好吧好吧,抱歉打扰你们了。我一直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王丽。我拉着李明的手就往外走。王丽在后面叫住我们说等等等等。她拿出一个红包递给我说这是给你的礼物,请你收下吧。
我接过红包后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写着“祝你早日离婚”的卡片。她竟然来羞辱我!她真是太可恶了!我气得扔掉红包就跑出去了。
李明也跟着跑出去,在楼下抱住我安慰我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他的错,请原谅他吧。我哭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要让我受这样的委屈?为什么要让那个女人伤害我们?他说他也不知道她会这样做,他只是想帮助儿子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
我们在楼下争吵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回家吧。我们开车离开了那个可怕的地方。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有风声和车声在耳边响起。
从那以后,他的前妻借口他的儿子一直骚扰他,我们的关系就变得很僵硬。我们经常吵架,互相猜疑,互相伤害。我们都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但又不知道怎么改变。
最近,我遇到了一段让我困扰的感情问题。虽然我已经离婚了,但是我的前妻却一直在联系我,让我感到无法释怀。这个问题困扰着我,让我陷入了矛盾和痛苦之中。我想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我的故事,并寻求一些建议和帮助。
我叫李健,今年36岁,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结婚后的几年,我和前妻过得并不幸福。我们渐渐失去了沟通的能力,产生了许多分歧和矛盾。最终,我们决定离婚,结束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
离婚后的我正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然而,我却没有想到的是,前妻并没有如同我预期的那样放下过去。她频繁地通过头条号推文联系我,向我倾诉她的心事,邀请我参加一些社交活动,甚至时不时发送一些过去的照片。
我承认,在看到她的推文和照片时,我内心也会涌起一些情感。毕竟,我们曾经是夫妻,有着共同的回忆和经历。然而,对于她的联系,我却感到困惑和无力。我不知道她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同时也担心这种联系会让我无法真正放下过去,阻碍我重新开始的步伐。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纠结和思考后,我决定与前妻坦诚相待,表达我对她的感受和困惑。我选择了通过头条号推文回复她,坦率地告诉她我的矛盾和困扰。我解释了我希望能够从过去的阴影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我鼓励她也能够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发现,对于我们来说,真正解脱的关键是放下过去的种种纠葛,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和未来。我逐渐明白,虽然我们曾经相爱过,但是离婚之后,我们的人生已经分道扬镳。面对前妻的联系,我决定彻底把握住当下,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
现在,我努力学会释怀,重新建立起对未来的期许和信心。我参加了一些社交活动,结识了新朋友,拓宽了自己的社交圈子。我花更多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关注他们的需要和感受。我发现,真正的幸福不仅仅取决于一段感情的存在,更需要我们与周围人建立起真实而深厚的情感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