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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在路上,再怎么小心谨慎也难免会遇到些刮刮蹭蹭,特别对于新手车主,有的刚提车开出4S店就把车子给蹭了,心疼伤心又无奈。那么新车刮蹭后,我们到底是走保险还是自己修呢?那个更划算?这得分情况,现在知道还来得及。
一般对于开了几年的车子来说,小划痕并不会很在意,但毕竟是新车,刚买回来就被刮了,换谁心里都不好受。如果是在路上发生的追尾刮蹭,无伤大雅的车漆受损还是私下解决比较好,毕竟走保险不仅程序麻烦,还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
其次如果是发生了必须维修且金额在千元以下的情况,比如出现较大面积的划痕,已经影响了车身的美观但并不影响车子正常使用的,我们可以先咨询保险公司了解次年续保的优惠,再考虑是否报险。毕竟车险的优惠是和出险次数有关,可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几百维修费损失了次年上千的车险优惠。
最后一旦是出现了较大的碰撞和损伤,分不清事故责任的,当然还是走保险比较稳妥。我们需要保护好现场,对其拍照留存证据,然后及时拨打110及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接着听从警方及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即可,该定责的定责,该维修的维修。
当然,要想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我们首先要购买了相应的商业险,比如车损险,三者险等等。因为现在都只选择交强险的老车主也不少,一旦发生了刮蹭事故,除了交强险赔付范围的,剩下的就只能自己买单了。
汽车车身碰撞凹坑时很多车主都会遇到的问题,而车漆未受损的车身凹坑直接钣金,很多车主都会表示舍不得!车身钣金无痕修复技术可以帮您免喷漆修复车身凹陷!相信很多车主对该技术都有所了解,但是因为不清楚其收费标准,难免会担心被无良商家给坑了。今天小编和大家所说说汽车钣金无痕修复价格是多少,看完你就有答案了。
汽车无痕修复的价格平均在500元左右,汽车无痕修复技术起源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奔驰,最初是因为锻造技术的不成熟,钣金上偶尔会出现大面积的凹陷,所以师傅们发明了最早的反面摩擦修复凹陷的方法。但是随着锻造技术的逐渐成熟,无痕修复的方法就被搁置了。后来因为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把成千上万准备交车的车辆砸的坑坑洼洼,由于损毁的车辆很多,交车的时间又比较紧,所以美国的一个技术团队再次改进了无痕修复技术。后来这项技术又不断的被德国、日本、韩国改进沿用。到现在,这项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中国虽然传入比较早,但是施工都是封闭式的施工,导致技术推广比较慢。
汽车凹坑无痕修复价格的决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凹坑的大小:汽车凹陷面积越大,修复价格越高,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越大,相信这个不用小编进行过多的解释吧!
二是凹坑的位置:汽车凹坑修复是利用杠杆工具从车身内部进行纯手工作业,但是由于车身内部结构复杂,一些发生在车身边缘或者双层结构的凹坑,工具难以到达,修复难度增加,因此修复价格会较高一些。比如:汽车A、B柱凹坑,一般都很难修复,修复价格自然要高一些!
三是凹坑的深度:任何物体在发生形变后都有恢复原状的可能,但是形变程度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车身凹坑越深变形程度越大,修复难度增加,因此价格越高。
车身无痕修复一般都是在200元左右,这个指的是哪些特别常见的凹坑,比如说旁边的人开门磕的,遇上突然的冰雹被砸的,被旁边车辆压起的石子给弹的……但是像和其他车辆发生小碰撞、剐蹭之类的小事故,因为有隐形车衣或者油漆比较厚只产生了凹坑,油漆并没有影响,像这种凹坑面积都会比较大,收费自然会比较高了。
本文所涉及文字以及图片均由鲨鱼皮汽车凹陷修复全国连锁整理制作。
“我是在洗车店内撞到墙的,又不是在4S店,凭什么就不能理赔?”近日,开化县法院审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
4月的一天,陈某驾驶车辆在开化县某洗车场等候洗车,准备将车开到固定清洗点位时,由于制动不当,车辆撞上墙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76000元。
事故发生后,陈某向某保险公司理赔,却收到一份《拒赔通知书》,内容是“该车去洗车店洗车,属于经营性场所保养,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76000元。
庭审中,陈某诉称,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其按时足额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责任,依约赔偿。
保险公司辩称,根据保险合同中《保险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九条第3款第(3)项规定,该事故属于免责范围,即在经营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保险公司主张车辆保养包含洗车,且事故发生地就在洗车店内,故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洗车”是否属于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称的机动车“在经营性场所保养”。
按通常理解,汽车“保养”是指将车辆交给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等专业维护机构,对汽车相关部分进行检查、清洁或更换某些零件等预防性工作的过程,而洗车仅是对车辆外观和乘坐空间进行清洁,无性能检查护理的内容,故洗车显然不在“保养”范围内。
据此,应当认定本案投保车辆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出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限额内负责赔偿。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保险公司也服从判决,一次性履行完毕理赔义务。
法官说法
实践中,保险合同等均含有格式条款,相对方对条款内容并无实际修改的余地。故民法典和保险法均对格式条款提供方明确了履行义务,规定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顺序适用以下三种解释规则:一是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对同一合同事项均有约定的,因非格式条款是双方自由协商的,故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更符合民法上的自愿原则。二是通常理解规则,以可能订立该格式条款的一般人理解予以解释,更能公平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三是不利解释保护,格式条款提供方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格式条款内容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则有必要给与相对方倾斜性保护。
来源:浙江法制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孙健 颜琪)
#大妈连续3天提桶经过将他人车辆刮花#
7月10日,广东省广州。
车停在巷子里,左右侧仅容一人走路,3天的“僵尸车”,换来车辆被划痕。
车主查看监控,发现一个大妈3天里每天提着水桶拎水,并带着要洗的一大堆盆盆碗碗,在艰难中过路,由于路小所带的东西又多,老太又不肯分散拿多次,避让不及碰擦所致。
有了证据,车主要大妈赔碰擦的1000元修复的油漆钱。大妈喊冤,也拒绝赔付。
是老人变坏了?还是车辆停在小巷堵路,侵占了人们的“行路权”?
公路是让汽车行驶的,小巷小路是供行人步行的。首先路不是停车场。再说汽车把小街小巷的路堵死,万一发生火情火警救援车消防车怎么进?
从车辆停的位置看,确实堵塞了小区里人们进出宽敞的路面,给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便。车辆无疑是停错地方,对这种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行为,社会层面应该给予谴责和批判。教育引导其弃邪改正。
另一方面,老人是否为老不尊?
从视频来看,老人的生活条件并不好。现在用提桶拎水的人虽不绝迹,但数量已经相当少。盆盆碗碗拿到外面去洗的人也不多。不是家里经济条件困难,老人也不会这样节俭。再说,人老了,力气也不够腾挪移,也不像年轻人那么心灵手巧随心所欲,想做好一件事,有时也有心无力,有时也难免磕磕绊绊。
老人对车主的车辆堵路看不顺眼,这是肯定的,但又苦于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于是才来了个“硬碰硬”的碰擦,你堵你的路,我走我该走的路,我又何必要躲躲闪闪退避三舍?
大部分网友力挺大妈是有道理的,停车看人品,连路都不肯让别人走的人,一定是自绝后路的人。
停自己的车,让别人无路无走。看来车主也不是一时糊涂犯错,而是“一而再,再而三”连续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