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近日,减肥食品非法添加的违禁成分上了热搜。
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案例接近千件,基本都使用了,且案发数量上升趋势明显。
同时,记者发现,在一些网站仍有在售,如58食品网、慧聪网,一公斤售价约六七千元;还有一些产品,以“西布饱腹感曲名”“西部曲明”等名称销售。
马甲:“减肥糖果”?
3月18日,杭州拱墅警方通报,报案人娄先生(化名)反映,其服用从微信好友处购买的一款“减肥糖果”后,出现恶心、头晕、失眠等不良反应。经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该“减肥糖果”中含有违禁成分。目前,警方已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为何物?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这是一款最早用于治疗抑郁症的药品,后来无意中被发现其减重作用更强,于是被药企用于减肥药研发。但在后续的使用中,人们逐渐发现该药物会对心脑血管、中枢神经等产生不可逆的伤害,严重时可能导致中风,甚至死亡。
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禁止制剂和原料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不过,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阅发现,在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案件中,大部分都使用了,且案件数量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2012年,相关案件仅有1件,而2020年至今已超过340件。
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间,徐州的单某某从上家购进瘦美人金色胶囊、排脂丸、中药世家传世秘方胶囊、小红粒等,并通过微信加价销售。而经检测,涉案这四类产品均含有。今年3月11日,单某某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五年。
《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刑可至死刑。
近年来,被法院频频点名的减肥产品,一类是各类减肥胶囊,披着“法国天使之吻”“番茄燃脂丸”“女神抗体弹” “美丽魔法师” “一粒瘦”等明示或暗示减肥效果的马甲,有的还冠以“纯中药”“老中医”“草本植物”等名号。
另一类则是网红减肥食品,如减肥咖啡、减肥糖果、减肥酵素等。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韩某某、洪某某共同雇佣他人,先后在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生产添加有的“馈世瘦身咖啡”,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
最终,韩某某、洪某某等人落网,并于2020年11月被终审裁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此案入选了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15个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据报道,警方调查还发现,这款“馈世瘦身咖啡”比较火,网络社交平台中有多家“微店”销售,涉及全国多地。
焦点:明知不明知?
2020年11月,因销售含有的减肥胶囊,罗某、林某等人被判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过,一审后,林某以“主观上不明知涉案减肥胶囊中含有国家违禁添加的成分”为由,提出了上诉。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随后查明,林某虽对具体成分为不明知,但其本人曾供称“减肥胶囊含有国家违禁成分,没有生产资质和销售许可,且包装上没有生产标识、标签”,罗某亦供称告知过林某减肥胶囊“含有违禁成分”。此外,林某在担任淘宝客服期间,接到客户有头晕、失眠、口干等症状的投诉。法院最终判定,在案证据足以证实林某对减肥胶囊中掺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成分有一定的主观明知。
“即使不知道这个名称,但只要销售者知道销售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也被认定为明知。”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分析,“根据刑法理论和刑法实践,明知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知道,二是应该知道。”
记者注意到,在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案件中,不少被告人往往以“不明知”为由提出上诉。明知不明知,往往是网络热议的一个焦点。
明知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主观心理活动和认知状态。如果行为人拒不承认明知,那么认定主观故意就比较困难。而司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明知呢?
以林某为例,庞九林认为:“如果有消费者反馈过不良反应,仍然继续销售的,可以认定为明知。”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被认定为明知:
――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多个法院认为,如果销售的是无生产批号、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企业、无厂址厂名等三无产品,就可以认定销售者明知有毒有害。
――进货价格及销售价格。法院不仅要审查判断进货价格、销售价格,还要与对应的时间段内同类减肥药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和认定。
――是否具有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专业的保健品、减肥食品的销售商,或具有专门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士等,应该认定为明知。
――是否曾被行政处罚或者权威机构告知。如果因为销售含有成分的食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权威机关、其他人员告知过,就是明知。
――自身、亲友是否食用过。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讲,如果销售者知道或者察觉减肥药有问题,自己和亲友是不可能持续服用的。
追踪:58食品网、慧聪网等依然在售
在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案件中,很多被告人往往通过电商、微商等网络渠道来进货和销售。还有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渠道购进原料,自行生产加工减肥产品。
目前,在大部分电商平台检索,已无相关产品显示。而在一些较为知名的货源网站上,依然在售。
58食品网自称“中国专业的食品招商平台”。记者在该网站检索,有30多个产品链接。
记者随机点开一家广州公司的产品链接,其产品介绍宣称曾经过西方多国严格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测试,安全稳定,是目前最成熟的减肥药。
然而原食药局早在2010年就曾通报指出,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使用该药可增加受试者严重心血管风险。朱毅介绍,曾在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地导致数十人死亡。
在58食品网上检索的页面截图
在自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慧聪网,记者检索,出现了近百个产品链接,每公斤产品价格在5000元至7000元之间。有的产品直接标注,有的产品名称比较隐晦,如西布原料曲明、曲明原料、西部曲明等,同时标注有“减肥原料”“减肥中间体”“瘦身中间体”等字样。
慧聪网上检索的页面截图
一家浙江某医药公司的产品链接里,产品名为,产地为印度,别称为曲美。
慧聪网页面下方有相关风险提示,指出上述所展示的信息由卖家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卖家负责。
庞九林指出,销售涉嫌非法经营罪。该罪的量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文件《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用措施意见的函》,以下4种农药由于高毒高风险,已被列为禁药。还在使用这些农药的农民朋友赶紧留意下:
①甲拌磷
甲拌磷此前就已经是限制使用的农药,主要用于大田作物的害虫防治,果蔬、中草药以及茶叶都是禁止使用甲拌磷的。但这次的文件明确,要对甲拌磷进行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②涕灭威涕灭威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3类致癌物,对人畜均有危害,主要被用在防治棉蚜、棉红蜘蛛等害虫上,如今也要全面禁用了。
③水胺硫磷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剂,由于能够通过皮肤、食道、呼吸系统引起人体中毒,此前就已被限制使用。
④氟虫胺主要用于防治蟑螂、蚂蚁,由于不易分解,对环境、人畜均有危害。
以上4类农药,自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的即日起,将不再批准生产许可申请,并撤销相关产品的农药登记证;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含有以上4类农药成分的产品在境内销售和使用。
以下为原文部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用措施意见的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在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氟虫胺代谢产物全氟辛烷磺酸高毒、不易分解,易对环境和人畜造成危害。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我国应自2019年3月25日起停止氟虫胺生产和使用。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拟发布公告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以下禁用措施。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和批准含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产品(包括该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新增农药登记申请和新增农药生产许可申请。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非原药企业相关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将原药企业相关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变更为仅供境外使用。
三、自2020年10月1日起,禁止含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产品在境内的销售和使用。自2023年10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原药的生产许可证,禁止含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产品的生产。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含氟虫胺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现对以上禁用措施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李好,电话:010-59193280,传真:5919187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今天NBA官方又公布了一项对球员的禁赛处罚。黄蜂队的蒙克因为违法禁药规定,遭到联盟禁赛。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联盟没有规定具体的禁赛时间,而是将一直持续到蒙克能够确定要遵守禁药条例为止。
本赛季NBA已经对好几个球员的违反禁药行为进行了禁赛处罚,包括太阳的艾顿、老鹰科林斯、篮网钱德勒等等,当时他们的禁赛期限都是25天。现在艾顿、科林斯都已经可以上场比赛,可蒙克的处罚却不一样。
“只能能确定遵守禁药条例为止”。这个到底算多久。如果蒙克很快就能遵守,是不是几场之后就回来了?如果他不能遵守,或者再次违反,是不是得禁赛个一两年?
只能推测蒙克违反的禁药可能跟艾顿他们不一样,需要联盟进行更深入更密切的跟踪测试。
乔丹这下估计愁了,这小伙子是真不省心!
蒙克当年还是NCAA的全美最佳分卫,身体素质出众,动作美如画。上一场刚刚才拿到人生的第一次NBA首发,结果现在就被禁赛了。可这又能怪谁呢?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了。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记者查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等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注销公告附件显示,此次注销的8个品种药品,共涉及64个批准文号。其中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涉及药企最多,包含37条相关批准文号,资料显示,小儿酚氨咖敏颗粒为一款解热镇痛药,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综合央广网、国家药监局官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来源: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