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西周时期,正式确立了宗法制度,而这一制度也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封建王朝史。在宗法制度下,中国古代以男性为中心,这直接导致了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很多不平等现象,例如:婚姻解除的权利单方面地赋予夫家和丈夫本人,而妻子本人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受到多重严格限制,可以说几乎是被剥夺了这个权利。
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女性的地位可见一斑,她们不仅无权主宰自己的婚姻,也备受社会约束,中国古代社会道德认为女性必须恪守社会规范,以此来体现男性的尊贵,女性渐渐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有一句针对中国古代婚姻的俗语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在民间传播甚广,说的是“宁娶寡妇,勿娶生妻”,这句话里的“生妻”又是何含义呢?
该俗语中的“寡妇”很好理解,也就是结婚后,丈夫去世了的女性。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女子的修养和行为规范要求十分严格,女性一生可能都会被困在四四方方的后院中。嫁人前,女子一般都不能出闺门,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并潜心学习女德和女红;嫁人后,为人妇,女子要遵守妇人之礼,一心负责操持家庭内部的各种事务,不能违背公婆的命令,也要遵守闺门中的礼仪,谦虚谨慎,守贞如一。
可以说,婚后女子完全依附于夫家这棵大树,她们的价值皆体现于其在夫家的表现,但若是丈夫去世,婚嫁后的女子也等于没了依靠,尤其是在一些以丈夫为唯一的经济支柱的家庭。且当时的社会条件根本不允许女子在外抛头露面地去挣钱,可以想象到一个寡妇要自己养活自己有多难。甚至,如果想要通过二嫁来为自己寻求依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古代社会中,贞节观念是衡量妇女品行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这样的思想下,人们会认为寡妇就应该从一而终,不得再二嫁。并且,人们对于寡妇的观感也不好,因为封建迷信思想的灌输,许多人会认为寡妇有着克夫之命,不吉利。
由此可知,寡妇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已经够艰难了,那么俗语“宁娶寡妇,勿娶生妻”中的“生妻”又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境况呢?“生妻”一词最早出现在李陵所著的《答苏武书》中,“丁年奉使,皓首而归;老母终堂,生妻去帷”。这句话是李陵在文中感叹苏武遭遇所说,苏武当时为国出使匈奴,待他白发苍苍归去时,母亲早已过世,妻子也已经改嫁他人。其中的“生妻”指的就是丈夫健在的女子,但之后逐渐演变成为了被夫家所休弃的女子。
而在讨论生妻在古代社会的地位前,我们可以先来了解一下古代婚姻制度中对于休妻的规定,在《大戴礼记·本命》中写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上述的七条规定,女子若是违反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按照这种规定将妻子逐出家门。可见,在古代社会中,女性一生所受到的约束都非常的严苛,尤其是在婚后,社会规范更是从各个方面制约着女性的行为。
所以,一旦被安上了“生妻”这一名号,也就证明了该女子在言行和人品上有着巨大缺陷或者是在身体上有缺陷,而这正是当时的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这是比成为寡妇还要严重的情况,成为寡妇至少还是不可抵挡的外力所导致,而成为生妻则是自己的主观行为上出了错,真正的犯了罪。被夫家休弃对于古代女子而言,无疑是断了其生路,在这对女子有着严苛的社会规范的古代社会中坏了名声,便很难再生存下去,就像是被印上了污渍一般,被世人所不容。因而,这才有了这么一句“宁娶寡妇,勿娶生妻”的俗语。
在封建思想的渗透之下,古代统治者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统治和政治目的,会打压古代社会女子的地位,最后使其逐渐成为男子附庸般的存在,这是男权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一点,相信我们通过上文分析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出现的“寡妇”和“生妻”也有所了解了,我们从来不避讳历史中的丑陋面,因为只有正视错误,才更能让我们如今时刻警醒着,时代在进步,思想也应进步,如今虽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未来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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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寡妇年”?
“寡妇年”指的是没有立春的年份,这一说法缺乏科学依据支撑,也没有得到科学证实。从本质上讲,一年中没有“立春”并不是自然规律所决定的,而是人为历法安排的结果。这种历法上的调整,巧妙地协调了农历与公历之间的关系,展示了古人对时间规律的智慧。因此,我们应该坚持相信科学,不要过分受到这种迷信说法的影响。
“寡妇年”即“哑年”,别名有“盲春”和“寡妇年”之称。立春恰好出现在上一年腊月末和下一年正月初,例如2002年、2005年、2008年以及2010年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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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寡妇年”的由来
农历乙酉无“立春”,南方称为“盲年”,北方则叫“寡妇年”。这一名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阴阳五行的观念。在古人看来,阴阳二气说贯穿在一年四季的更迭之中。其中,“夏至”和“冬至”两个节气最为特别。在古人眼中,“夏至”是一年之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刻,而“冬至”则是阴气最旺盛的时刻。 一年从“冬至”开始,人们认为“一阳更始”,即阳气逐渐增强,直至“夏至”达到极点,之后阴气逐渐滋长,至“冬至”达到顶峰,如此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在阴阳升降的观念中,阴升为顺,阴滋为逆,这种观念也被沿用到民间术数之中。
因此,“寡妇年”这一称谓源于古人对阴阳二气的理解和运用。在无“立春”的农历乙酉年,南方称为“盲年”,北方则叫“寡妇年”。这一名称不仅传达了人们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也反映了古代阴阳五行观念在民间习俗中的深刻影响。
在古人眼中,阳象征着天,是男性之代表;而阴则象征着地,是女性之象征。一年四季的交替,就如同阴阳的配合,春日之少阳犹如青涩的少年,夏日之老阳犹如成熟的壮年,秋日之少阴犹如娇羞的少女,冬日之老阴则如同慈祥的老母。世间万物的生长繁衍,就如同男女的交合生殖一般。 春天,阴阳平衡,就如同男女的和谐相处,正是大地孕育生命的季节。
“立春”,是春天的起始。男孩出现象征着东方、少阳,代表着春天来临,一年之中无“立春”,即无阳气来临。无阳为孤阴,不生。于人,无阳,即无男相配,自然就是寡妇。所谓“寡妇年”,来由在此。我们已经知道某年中无“立春”并非天道,而是历法人为的安排,把它放到上年去了。“寡妇年”的说法纯属附会,有何可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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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寡妇年”年不能结婚吗?
有专家强调:“寡妇年”不宜结婚的传言并无确凿依据,也没有科学依据。社会上所流传的“寡妇年”不过是因为农历与阳历的交替所产生的巧合,无立春现象的出现也只是不同历法之间时间差所形成,它并不会干扰到四季的交替,更不可能对个人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选择结婚的时机时,人们应该优先考虑个人感情和家庭实际情况,而非被某些传统说法所左右。
结婚日期和婚礼日期这种事情,最好是双方家长协商议定。生活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是三个家庭(小夫妻,以及双方父母)的事情,婚礼是两个家族的事情。不遵守这个原则,很可能出问题。婚姻如同一朵自由盛开的花朵。它不应被任何条条框框所限制,更不应被强制性地套上枷锁。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让他们自由地追寻幸福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