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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知其人,但论其世
专业文史工作人员之外的普通读者,乍一看到《赵正书》,感到奇怪的,很可能是“赵正书”三个字写得大大的,单占第二只竹简的背面,很突出,很醒目,可是却孤孤零零,没有在书名之下,再题署上作者的姓名。因为我们现在看惯了的书不是这样。
竹书《赵正书》篇名
推出自己的著述,却甘当无名英雄,这事儿在今天看起来好像颇显怪异,但中国早期的文人学者,他们的生活状态和今天有很大不同,并没有这么多麻烦的说道和无聊的争竞,想写什么,写出来就是了,重要的是告诉读者自己究竟想表述些什么。昔余嘉锡先生撰著《古书通例》,谓其缘由,乃“古人以学术为公,初非以此争名,故于撰著之人,不加别白也”(《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不题撰人》)。有文化的人,话就讲得文绉绉的,其实我在上面讲的那些大白话,跟这是一个意思。
《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宋蜀刊大字本《孟子》
谈到这一点,不禁让我想起“知人论世”那句成语。这个成语,出自大名鼎鼎的经书《孟子》,而且是直接出自孟夫子之口:
孟子谓万章曰:“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万章下》)
这段话,看起来好像挺通顺,实际上有两点不太好解释。一是提起话头的“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和“天下之善士”指的是什么?二是“是以论其世也”这句话中的“世”字指的是什么?
关于前者,自东汉赵岐注《孟子》以来,所有学者都以为这些人分别是与“友一乡之善士”、“友一国之善士”、“友天下之善士”这三句话中的“善士”相应级别的“善士”,低就低,高趋高,次井然,互不相乱。用赵岐的话来说,就是“各以大小来相友,自为畴匹也”。北宋人孙奭的《孟子注疏》、南宋时朱熹的《孟子集注》、清初王夫之的《四书训义》、清中期焦循的《孟子正义》,都是如此解说。
然而我读这些解说,总觉得不合逻辑。因为孟子既云“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这就意味着他在讲这些话时并没有那么强的等第观念,知所未足,即当进而求之,初不必画地为牢以自我束缚也。盖足以弥补天下之善士所未足的古之善士贤人,岂今世善人所可轻易比拟哉!窃以为“一乡之善士”、“ 一国之善士”和“天下之善士”云云,就是“有一乡之善士”、“有一国之善士”和“有天下之善士”的意思,是一个虚拟的前提条件,即谓一个人不管自己经历的范围有多大,都要随时随地交友“善士”,亦可谓之曰“随遇而友”,居乡便“友一乡之善士”,在国便“友一国之善士”,若是遍历天下四方,则“友天下之善士”。
其实东汉人赵岐在阐发《孟子》这段话的宗旨时所讲的一段话,正好可以拉将过来,给我的解说助阵:“章指(旨)言好高慕远,君子之道,虽各有伦,乐其崇茂。是以仲尼曰‘无友不如己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话跟他上面的注释实际上是对立的。宋人孙奭著《孟子注疏》,也承袭此说云:“孟子所以谓之以此者,盖欲教当时之人尚友也。”用孔子所说“无友不如己者”来解释《孟子》这段话,似乎可以最贴切地体现其实质内容。
不过这个问题,与我在这里讲述的主题并没有直接关系,不过是为了把文献理解得更清楚一些顺便谈谈而已,经学家们认可还是不认可,都无关紧要。余姑妄言之,各位看官姑且听听也就算了。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国学基本典籍丛刊》,影印宋当涂郡斋刻本《孟子集注》
与我们主题密切相关的,是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即“是以论其世也”的“世”字指的到底是什么?审看原文,这一点似乎既不深奥,也不复杂,北宋时人孙奭在《孟子注疏》中本来做过一个很简洁、同时看起来也很得当的解读,以为此语乃“论其人所居之世如何耳”。用现在的大白话讲,就是考察《诗》《书》作者的时代背景。
可是,后来朱熹撰著《孟子集注》,因刻意求深,便另外做出了新的阐释:
论其当世行事之迹也。言既观其言,而不可以不知其为人之实,是以又考其行也。夫能友天下之善士,其所友众矣,犹以为未足,又进而取于古人,是能尽其取友之道而非止为一世之士矣。
按照朱熹的说法,“世”成了《诗》《书》作者的具体“行事”。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是读者一定要清楚知悉这些《诗》《书》是何人的作品。不然的话,其“当世行事之迹”便无从谈起。
清嘉庆十六年金孝柏重刻本《四书改错》
元朝以后,由于科举考试尊用包括《孟子集注》在内的《四书集注》,元明两朝人讲述《孟子》此说的旨意,自然多承用朱子的说法。但到清康熙年间,学者们纷纷向统治学坛的朱子学说发起挑战,《四书集注》首当其冲。当时有毛奇龄者,著《四书改错》,也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诗》、《书》不是“言”,“世”亦不是“行”。……若“世”则时代之称,“前世”、“后世”、“创世”、“继世”,何处可着得一“行”字?
况既曰“考行”,又曰“行事之迹”,则古人行事,舍《诗》《书》别无可见,不得以《诗》《书》专属“言”,谓《诗》《书》之外别有“行”也。
又且顺文通读,谓友天下不足,又友古人,则必读书论世,以知得其人,而上“友”之诸“其”字,皆贴“古”字。读古书、论古世,然后可友古人也〔若“其”字指人,则“其人”为“人人”矣〕。乃一往鹘突,添“言”补“行”,古经从此大晦矣(《四书改错》卷一七“是以论其事也”条)。
这是在放言指斥朱熹对《孟子》的解读“一往鹘突”,也就是一塌糊涂,话讲得虽然不够温柔敦厚,但毛氏紧紧扣住经文本身,对这一“世”字的理解,自然比朱熹要合理得多,而究其实质,不过是回到上述孙奭的后一种旧解而已。盖若是去掉外延的体悟,就经解经,结论只能如此。
虽然单纯从结论上看,毛奇龄的看法与孙奭完全相同,但他既然是针对朱熹的成说加以论辩,在辩驳的过程中,认识已有明显的深化。毛氏论曰:
《诗》自《吉甫》、《寺人》诸有名外,知是谁言?《书》自《仲虺》、《伊傅》、《周召》诸大篇外,亦不尽著为何人之言。
这实际上是说《诗经》和《尚书》中各个篇章的作者,大多已无从知晓,故不知所述系何人之言,正因为后人已“不知其人”,不得已才退而论次其世,通过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把握那一时代的人共同的思想和行为特征,以求其仿佛,达到尚友古之善士的愿望。
好了,转了一大圈,明白了所谓“知人论世”,本来是因不知《诗经》和《尚书》各个篇章的具体作者始考究其所处的时代,是因不知其人而不得不但论其世,这就给我们了解古书的作者问题,提供了一个显豁的切入点。
我们在这里谈论古书的作者,首先要知道古书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所谓“古书”,其实并不很“古”,大致是春秋末期才开始出现的。
当时,孔子为教授门徒,整理、汇编《诗》、《书》、《礼》之类的文字材料作教材,形成最早的“书”。进入战国以后,“书”的种类和数量始大幅度增加,形式也逐渐定型。孟子是战国前期的人,而在那时,他就已经无以确知大多数《诗》、《书》篇章的具体作者,这就足以说明这些篇章本来就没有题署作者的姓名,而这应该是“古书”的普遍状况。
在“古书”的实物方面,从汉武帝时期起,就有包括所谓“古文尚书”在内的孔宅秘本的发现,后来在西汉末年和西晋时期又都有很重要的“出土文献”从古墓中现身于世。直到近年,盗墓贼和考古学家竞相努力,挖掘出越来越多战国秦汉时期的竹书帛书,其数量之多,甚至可以用“目不暇接”来形容。我们看这些的真的 “古书”,基本上都没有题署作者的姓名。
以这些“古书”的实际形态与孟子讲到的情况相结合,可以更进一步确认,中国古代的书籍,在产生后的一段时期内,是根本没有题署作者姓名的。对此,余嘉锡先生早就总结说:“周秦古书,皆不题撰人,俗本有题者,盖后人所妄增。”同时他还认为,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东汉末年,时人著书,“尚不自题姓名也”,且谓之曰:“凡古书之题撰人者,皆所谓意必之辞也。”(《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不题撰人》)所谓“意必之辞”,也就是说这样题署的撰人,系出自后人的推断,由于古书成书的复杂性,其间自有可信或不可信者,须今之研究者具体予以辨别。
了解到这样的通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西汉竹书《赵正书》只有书名而没有题署作者姓名,是一种非常平常的情况,殊不必为之诧异。面对无法知晓古书作者这种情况,孟夫子当年已经无可奈何,生于两千多年以后的我们,还能怎样呢?我们要想更好地理解这些著作的内容,只能按照孟子所说“知人论世”的原则,先设法推定它的撰著年代。
今竹书整理者依据字体和书写风格,推断“其抄写年代亦应在西汉中期武帝前后;同时,从用字、语词和语法等方面看来,《赵正书》的成书年代可能在西汉早期”。这样的判断,可谓大体不误,但同时也非常粗略,还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但在目前情况下,还看不到有什么更清楚的断代依据可资利用,不妨姑且主要参照这一结论来展开后文的论述。
二、无中生有
我在上一节提到的《古书通论》,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这部书的结论,主要是通过梳理和分析传世文献的记载而得出的,书中对古书“通例”、也就是其一般体例和共同特征的认识,深邃精准。他的绝大多数看法,不仅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在他身后出土的大量古书早期写本,愈加证明了这些看法是确切不移的。
附带说一下,《古书通例》是我们今天在阅读“古书”时手边必备的一部“导读”读物,也是我们进一步思索和探讨相关问题时启步的原点。其重要性,就像作者的《目录学发微》对中国古典目录学研究一样。薄薄一册“小书”,却是划时代的“巨著”。有些朋友初读此书,可能会觉得密度太大,不易读得下去。这没有关系,半懂不懂也没有关系,也很正常。多读,常读,慢慢就看懂了,就喜欢了,就醉了。好书就是这样密不透风,醇而又醇,不像我写的这些随笔性文稿,纵情漫笔,撒着欢儿地往里灌那么多水。
关于古书的名称,余嘉锡先生论之曰:“古书之命名,多后人所追题,不皆出于作者之手。”(《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这个话讲得非常稳妥,所以也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现在人们普遍遵从的就是余嘉锡先生这一说法。
不过若是进一步深入分析,却让人感到似乎有些未厌人意。这就是所谓“多后人所追题”之外的那一小部分书籍若是本来就有书名或是篇名,那么为什么会有的书有“名”而另外那一大批书籍却没有?从后来的发展情况看,书籍有名,显然要比无名更加合理,那么,若是很早就有的书籍有了书名,那么为什么其他那些“无名”的书籍不在撰著之初就效仿其事,当即就题写个书名?书都写了,想个书名写出来,难道会比撰写书籍的内容更难不成?这是按照常理实在不大好理解的事情。
学者们做学问,大多都很注重研究方法,很多人会为此投入巨大精力,冥思苦想,希求找到不同于常人的高妙招式(这一点和很多男人对待性行为的想法有些相似)。不过我在读书、研究的过程中,经常想到的,是孔夫子讲过的那句格言:“道不远人。”把这句话用到学术研究之中,我理解,就是学者们在从事研究时所遵循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悖戾平平常常的人情事理。本着这样的态度看待古书的书名问题,也能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先让我们来具体看一看,余嘉锡先生谈到的那一小部分与大多数没名儿的书籍不同的有名儿的古书,都是一些什么书。
余嘉锡先生,把这些很早就带着名儿的书籍,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早期的“官书”,第二类是“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余嘉锡先生这一说法的前提,是“其他多以人名书”(《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也就是像《老子》、《庄子》、《孟子》诸书一样,用作者的名称来称谓他撰述的著作。上述第二类书籍既然是因“不知其学之所自出”,才“别为之名”,就意味着这类书籍本来也是没有名称的,我们看到的书名也是后生的,是别人给它命名的。这样一来,那些带着书名出生的书籍,就只剩下了早期的“官书”了。
早期的“官书”,之所以有“名”,余嘉锡先生以为是由于“其书不作于一时,不成于一手,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故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 (《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这种说法,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也不是很好理解。
若是说这些书籍是因为“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才不得不“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那么,这就意味着“题之以姓氏”应该是早出古书的一种常态,可余嘉锡先生同时又明确讲道:“春秋以前,并无私人著作,其传于后世者,皆当时之之官书也。”(《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可见在这些“官书”问世之际,世上还没有“题之以姓氏”的私人著述存在,也就是还绝无书名可言,并无成例可以效仿。
既然如此,按照一般的逻辑,最先出现的这些“官书”若是从出生就带有一个特定的专名,那么,紧随其后的各种官私著述,都应该效法其事,也是像模像样地带着个书名出现于人世的。然而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这就引发我们思索,这些早出“官书”的所谓“书名”,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说老实话,这个问题,一时还不易讲述得十分清楚。不过有句老话,叫“每下愈况”,这句话也可以解释成:越是在那些显著的地方,越容易看清事物的本质。
在余嘉锡先生举述的那些早期“官书”中,其“尤为显而易见”系“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的,莫过于《诗》、《书》、《礼》之类,而在我看来,《诗》、《书》、《礼》这些所谓书名,与其说是“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不如说更像是以书中文字所属的类别称谓之;更清楚地讲,也就是说,像《诗》、《书》、《礼》这样的名目,最初只是后世学者归纳概括其文本属性而命名的一个类别,是大类的名称,而不是后世意义上的书名,更不是作者自定的名称。余嘉锡先生说这些“官书”的名称是由于“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这实际上就已经认识到这些所谓“官书”,其“书名”也是由他人拟定的,而不会是与生俱来的。人们之所以会如此这般地为其命名,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此一类书籍与彼一类书籍区别开来,所以也才会有所谓“佚诗”、“佚书”和“佚礼”的存在。这些“佚诗”、“佚书”和“佚礼”,其实就是没被编入《诗》、《书》、《礼》各成型汇编中的那些同类篇章。当时书籍还刚刚产生不久,有这样的类别划分,也就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
这样来认识早期“官书”的书名问题,当然还有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说明,但儒家最核心的经典即已如此,其他书籍更宜做如是观。余嘉锡先生谓“古书自《六经》官书外,书名之最早而可据者,莫如《论语》”(《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实则“论语”其意亦如其文本属性,不过“编次之语”而已,这和《诗》、《书》、《礼》之类的“官书”称谓,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另外,从思辨的逻辑上来看,这样的认识,也或许会更加合理一些,即假如我们把书名看作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东西,古书有一个由无名到有名的衍化过程,那么,或许就能够更好地解释书名的生成和它的演变了。
三、篇名的递变
在这一前提下,考察古书篇名和书名生成的过程,我们还是先回到余嘉锡先生过去总结的一些基本结论上去,由此出发,再结合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等地下出土的早期书籍实物,就可以比较清晰地阐明其实际状况。
余嘉锡先生总结古书名称的一项重要特征,是“古书多摘首句二字以题篇,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并具体阐述其缘由说:“古人之著书作文,亦因事物之需要,而发乎不得不然,未有先命题,而强其情与意曲折以赴之者。故《诗》、《书》之篇名,皆后人所题。诸子之文,成于手著者,往往一意相承,自具首尾,文成之后,或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至于门弟子纂辑问答之书,则其纪载,虽或以类相从,而先后初无次第。故编次之时,但约略字句,断而为篇,而摘首句二三字以为之目。”(《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这些话,大体讲明了古书篇名初生时期的基本状况,但在表述上,似乎可以再稍加调整,这就是古书最早出现的篇名,除了“摘首句二字以题篇”这种最常见的形式之外,还有“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这样一种形态。这样的表述,会更加明晰、也更全面一些。
晚近以来,大量早期竹书的出土,不仅印证了余嘉锡先生上述卓越见解,而且使我们还可以在他的研究基础上,更进一步认识古书的篇名和书名问题。
首先,和书名一样,篇题、也就是篇名也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过程。关于这一点,我们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的《程窹》、《皇门》和《命训》三篇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这三篇著作,竹书中都没有标识篇名,现在大家看到的篇名,是由整理者拟定的,而整理者之所以会这样为其拟加篇名,乃是由于这三篇著述的内容,是分别属于《逸周书》中的《程窹》、《皇门》和《命训》这三篇(《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之第壹、伍两册)。显而易见,在战国时期钞录这三篇著作的时候,它们都还没有附着固定的篇名,现在大家看到这三个篇名,都是后来才有的东西。
一些战国竹书题写的篇名,与其对应的传世典籍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这一点,也是古书篇名“无中生有”的一个重要体现。例如,在《逸周书》的传世文本中,有一篇《祭公》,现在我们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看到一篇文字内容更加原始的写本,篇题却是书作《祭公之顾命》(《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壹册)。还有《伪古文尚书》中有《说命》一篇,在《书序》中即有这样的篇名(虽然东晋以来流传至今的《伪古文尚书》中的《说命》明显出于伪造),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却是题作《傅说之命》(《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叁册)。《祭公之顾命》与《祭公》,《傅说之命》与《说命》,这还都不算是差距很大的篇题,再来看《尚书》传世文本中的《金縢》这一篇,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同一篇的篇题更被写成了这个样子——《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壹册),这差的码子就实在有些太大了。
《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简背篇题(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壹册)
其实由于“后生”而造成的古书篇名的不确定性,在《仪礼》各篇的篇名上,可以看得更为清楚。陈梦家先生在研究武威汉简本《仪礼》时,列举对比了大戴本、小戴本、刘向别录本和武威出土西汉末年木简本《仪礼》的篇题,可见其相互之间仍然有明显出入;陈梦家先生同时还指出,其他经书如《诗经》也有类似的情况(《武威汉简》)。
不管篇名,还是书名,简明扼要,都是一个具有很大普遍性的特征。像《祭公之顾命》之与《祭公》,《傅说之命》之与《说命》,《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之与《金縢》,篇题变化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由繁趋简,而其早期繁复的形式,正显示出这些篇名的幼稚性或不成熟性,显示出其“无中生有”之初的状态。这种初生未久的幼稚性或不成熟性,在那些“摘首句二字以题篇”之篇题的演变过程中,同样存在,即那些早期的摘取首句之字以命篇的篇题中,也可以看到摘取其中较多文字来作篇名的情况,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的《赤鸟咎之集汤之屋》这一篇就是如此。
除了篇题文字与后来的传世文本存在一定差异之外,这些篇名还向我们透露出如下两点信息。
第一,余嘉锡先生所说“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这种类型的篇题,在篇题产生的初期,就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祭公之顾命》、《傅说之命》和《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这三篇著述,不仅其每一篇的开头,都不是篇题所用的文字,而且这几篇篇题,其本身就清楚体现出“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的特点。
其实像这样并非“摘首句二字以题篇”的篇题,我们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中,还可以看到其他很多例证。例如,清华简中的《耆夜》、《殷高宗之问于三寿》、《子犯子余》和《越公其事》,上博简中的《竞建内之》和《鲍叔牙与隰朋之谏》,就都是这样(《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之第壹、伍、柒三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之第五册),这可以进一步证明这种命名方式的普遍性。
第二,这种“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的做法,起初也应是出于后人之手。正因为如此,所标记的题目,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需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的沉淀,才会凝固成为后来传世文本所见的篇题。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中有一篇《周公之琴舞》,明显属于“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但在同一书手同时书写的一篇题作《芮良夫毖》的竹书的背面,这个书手曾误题有“周公之颂志(诗)”这一篇题。这个篇题,与《芮良夫毖》的内容毫不相干,却契合于《周公之琴舞》的内容。整理者认为,是书手误把原本要题在《周公之琴舞》简背的篇题书写在了《芮良夫毖》简的背面,待发现失误之后,又用书刀刮去,惟刮削未凈,还是留下了约略可辨的字迹。这一情况,非常清楚地显现出读书人拟定篇题的随意性:同一篇竹书,或是题作《周公之颂志(诗)》,或是题作《周公之琴舞》,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竹书整理者称“竹简篇题本为检取方便而加,篇题异称不足为怪”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叁册)。若把这种说法改换成“早期著述的篇题起初本为读书人检取方便而加,篇题异称不足为怪”,或许能够更加清楚地体现其普遍性意义。
《周公之琴舞》简背篇题(左)误书于《芮良夫毖》简背的“周公之颂志(诗)”(右)(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叁册)
好了,这句话讲得很好。正是因为早期古书的所有篇题都是“无中生有”的产物,正是因为最初产生的篇题,只是为了应求读书人检取的需要,为了使读书人取书、阅书更为便利,所以才会出现初期篇题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才会出现像“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这般啰嗦的篇题。我们在传世文献中看到的这些古书的篇题实际上是一个递变的结果。这就是出土战国竹书带给我的规律性认识。
这样的认识,也许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但我希望这样的归纳概括会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古书形态的演进历程,从而更好地理解“赵正书”这个书名。
四、书名的生成
篇名是“无中生有”逐渐生成,逐渐凝固下来的,如上所述,我们现在能够见到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例证,像陈梦家先生研究过的《仪礼》,其各篇篇名,在西汉末期,还由于师法、家法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参差出入。那么,比篇名更大一层的书名,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更具体地讲,为什么会有像“赵正书”这样的书名呢?
余嘉锡先生总结说,古人著书,多单篇别行,往往“传其学者,各以所得,为题书名” (《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之《古书书名之研究》、《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我理解,所谓单篇别行,应是古书最原初的状态。与此相比,汇聚单篇短文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书”,是次生的。与此相对应,所谓“书名”,在其出现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可以说是次要的,或者说是比篇名更不确定的,甚至是模糊不清的。
首先,就余嘉锡先生所说从一开始就带有书名的“官书”而言,我在前面第二节已经谈到,这些所谓书名,其实也是由后人拟定,本来只是一种书籍类别的名称,而不是后世意义上的书名。具体地讲,就我在上文举述的典型例证而言,《诗》就是“诗”类书籍的汇集,《书》就是“书”类书籍的汇集,《礼》就是“礼”类书籍的汇集。由于孔夫子以这些由他编定的各类文本教授学生,一方面,这些编入其中的著述被凝结为一体,固定不变;另一方面,像“诗”、“书”、“礼”这些原本属于著述类别的名称,也随之转变成了特定书籍的专有名称了,这也就是所谓“官书”的“书名”。
正因为这些所谓“官书”的名目起初并不是后世真正意义上的书名,所以随之而生的私家著述,也就和它一样,未能像模像样地带有个书名。余嘉锡先生总结其命名规律,谓“古人著书,多单篇别行,及其编次成书,类出于门弟子或后学之手,因推本其学之所自出,以人名其书”。但还有一些著述,逮编次成书的时候,学者们已经无由知晓其学之所自出,因而也就无法以人名书,在西汉末年刘向、歆父子编着《七略》以及东汉班固撰写《汉书•艺文志》的时候,只好自行给这些著述拟定一个书名(《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
刘向、刘歆父子两人相继编著《七略》,是缘于汉成帝诏命刘向参与校定汉廷公藏之书,当时“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汉书》卷三〇《艺文志》)。刘向“录而奏之”的既有这些书籍的篇目,还有他概括出来的诸书“指意”。后者当时称作“书录”,用现在比较通行的话讲,似乎也可以姑且称之为“叙录”(所谓“目录”的“录”字本来就是这个意思),即阐述某一书籍的著述宗旨与内容概要等综合介绍性的内容。
这些“书录”,有一部分随着当时校定的书籍一直流传到今天,著名的《战国策》就是这样。透过刘向给《战国策》撰写的这篇“书录”,我们可以看到,在他校定这些书籍之前,有些书籍的名称,还是很不确定的:
臣向言:所校中战国策书,中书余卷,错乱相糅莒。……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筴谋,宜为“战国策”。
文中的“中”,是宫中的意思,在这里也可以理解为宫廷官藏。由西汉宫廷藏书可见,今天的一部《战国策》,在刘向之前,至少就有六种互不相同的书名。这一情况,充分显示出由后人编次单篇而成的较大篇幅的书籍,在为之命名时,是具有很大随意性的:或就其依国别编次的特点,名之曰“国策”或“国事”,这与《国语》、《国风》、《国志》、《国春秋》命名的原理相同;或就其所谓“语类”著述的性质,如《国语》,称之为“事语”。至于“短长”、“长书”、“修书”这些名目,后世学者的解释,说法不一。如唐人张守节以为乃是缘于“欲令此事长则长说之,欲令此事短则短说之”(《史记》卷九四《田儋列传》唐司马贞《索隐》),清人沈钦韩则以为是用《鬼谷子·权篇》所云“智者不用其所短,而用愚人之所长”的语义(清沈钦韩《汉书疏证》卷二九)。在清代,还有一些学者推论,这部书最初是由西汉初年人蒯通编定的,而蒯氏为它选定的书名,与刘向不同,乃是“号曰《隽永》”,盖“与中书本号《长书》、《修书》者亦相似,‘修’、‘长’皆‘永’之义也”(清牟庭相《雪泥书屋杂志》卷一。清陈宗起《丁戊笔记》卷上)。这样的看法,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从而也就愈加显现出在西汉时期至少有一部分书籍的书名还很随意,也很不稳定。余嘉锡先生就明确指出,《汉书•艺文志》中的很多书名,是刘向或班固根据自己的著录体例,径行改题的书名。如班固改《子夏易传》为《韩氏易传》,刘向改淮南王刘安的《鸿烈》为《淮南内篇》(《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这也是书籍名称还不十分稳定的一个重要体现。
《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国家图书馆藏宋绍兴刻本,《战国策》卷首影宋钞补刘向书录
直到班固的时代,书名还不够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还与书名的题署位置有关。
如上所述,篇名和书名的生成次序,总的来说,是先有篇题,后有书名。从地下出土战国竹书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篇题乃是“无中生有”地后生的构件,它一般是被题写在简册的背面(个别也有一些是写在简册正面篇末的空白地方)。如前所述,《赵正书》的篇题就是这样,是被写在第二只简的背面。武威出土西汉后期书写的《仪礼》,篇题依然如此。那么,后起的书名写在什么地方呢?关于这一点,我没有见到相关的文献记载,推测很可能是写在盛书的书帙上面。
武威出土西汉后期竹书《礼·士相见礼》简背篇题(右侧第一、二只简)(据陈梦家《武威汉简》)
正因为内文里面并没有篇题和卷次,一旦简背题写的篇题和卷次发生脱佚,一部书中各个部分的排列次序,便很容易产生错乱;或者由于传习者的不同,对各篇次序做出不同的编排,如直到西汉后期,《仪礼》的篇目排列顺序,在不同的门派之间就颇有差异(陈梦家《武威汉简》)。为此,汉代有些书籍,作者要在全书的篇末,一一记明其书各篇的先后次第,如司马迁《太史公书》末卷之《太史公自序》、班固《汉书》末篇《叙传》、王符《潜夫论》末篇《叙录》,就都是如此。所谓《太史公书》,是司马迁对自己所著通代史书的称谓(《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同时人东方朔及《汉书·艺文志》是把它题作《太史公》(《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唐司马贞《索隐》引桓谭《新论》语),这正符合余嘉锡先生所说当时尚多“以人名其书”的通例,而后来此书之所以能改以《史记》之名通行于世,即与其内文最初并没有写录书名而使书名固定下来具有很大关系。
在这之后的变化,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相关数据,实在太少,很多状况,还模糊不清,但我觉得大致可以推测,东汉末年镌刻的《熹平石经》,在篇题位置的演变史上,应该具有重大的转折性意义。
由于石经的特殊性,无法像简册一样把篇题镌刻在碑石的反面,这样,篇题就出现在了内文的前面。在《熹平石经》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刚刚由书籍的背面转到正面与内文一同刊刻的篇题,是被顶格镌刻在正文的前面(帛书可能也遇到了类似的不便在卷子背面书写篇题的问题,目前我们从西汉马王堆帛书中看到的篇题,是添附在正文的末尾)。由于经书在当时官私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与《熹平石经》的权威影响,篇题位置这一新的形式,应当会在社会上获得广泛的传播,并被其他书籍所效仿。需要注意的是,东汉和帝时经过蔡伦对造纸技术的重大改良,纸张开始逐渐取代竹木简牍,成为写录书籍的载体。这样,在用纸张写录《熹平石经》的时候,更容易照抄其篇题形式。书写材料的改变,也应当是篇题逐渐移入正文之前的一项重要原因。
《熹平石经》之《礼·乡饮酒礼》篇题(据马衡《汉石经集存》)
附带说一下,讲古书版本,习惯称篇题为“小题”;相应地,称书名为“大题”。宋元刻本,保持原书旧式的,往往“小题在上,大题在下”。所谓“小题在上”,就是先行加载内文之前的篇题,通常是位于内文前面首行的上部。后来载入内文的书名,由于篇题已经占据了内文前面首行的上部,只好列在篇题的下面,靠近首行的下部,这就是所谓“大题在下”的缘由。这种状态的具体形成过程,虽然还有待深入研究,但我们从存世唐写本和唐《开成石经》中可以看出,至迟在唐代,它就已经普遍通行。
日本高山寺旧藏古写本《史记·秦本纪》(据日本东京勉诚出版2014年出版《东洋文库善本丛书》影印本)
五、名不副实的“赵正书”
关于古书书名,余嘉锡先生还总结说,除了上述这些汇聚众多单篇别行的著述再另外赋予其名的书籍之外,那些一直以原本形态单独流行的著述,即始终“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现在我们看到的《赵正书》,就是这样——“赵正书”首先是一个篇题,同时也是这部著述的书名。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古人自定书名之事的缘起,余嘉锡先生在《古书通例》一书中也做过说明。按照他的说法,“自著书而自命之名”,肇始于秦吕不韦指令门客撰着的《吕氏春秋》,继之者则为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招集宾客撰着的《鸿烈》(案即《淮南内篇》。《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由此可知,在《赵正书》生成的年代,所谓“自著书而自命之名”不过刚刚出现萌芽,这篇东西还未必能及时厕身其间。
在系统考察古书篇名与书名的发生及其初期发展状况之后,我们就能够更加清楚、更加全面地理解“赵正书”这个书名。我说这个书名需要努力去“理解”,是因为它与这篇著述的内容,并不吻合。
“书”字在这里是指著作、著述。上一节谈到,司马迁对自称《史记》为《太史公书》,而东方朔及《汉书·艺文志》则将其书作《太史公》。两项参照可知,后者是以人名书,而所谓“太史公书”,意思也就是“太史公写的书”。与此不同的是,“赵正书”显然不会是指“赵正写的书”,而只能是指“关于赵正的书”。
然而通读全书,所谓赵正亦即秦始皇只是引出其主体内容的线索,其书系以秦始皇之死为开端,展开胡亥不听子婴、李斯之谏以致身死国亡的故事,秦始皇亦即赵正在全篇构成中只起到一个铺垫背景的作用,主角本是胡亥,所以,合理的命名,自然应题作“胡亥书”,甚至也可以用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主要配角李斯的名字名之曰“李斯书”,而绝不应该是“赵正书”。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名不副实的情况,就是因为如上所述,不管是篇题,还是书名,由于是由他人拟定,起初都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在撰著《赵正书》的西汉时期,依然如此。因此,“赵正书”这个名称,也绝不会出自作者自题,应如战国以来递相承袭的情况,只是读其书者随意标记的一个名称。同时,明了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不管是作为独立存在的单篇著述的篇名,还是把它视作短篇著述的书名,出现像“赵正书”这样好像是名不副实称谓,都丝毫不足为怪。
“赵正书”这个书名,虽然只有短短三个字,但我们捧起书来,一边看,一边想,一边问上一句“为什么”,还是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学到或是探索到很多相关的知识。孔夫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今天来读这本书,对作者的话说得是不是很顺,并不十分在意,我们更加在意的,是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和想说什么,还有它为什么是这个样子,书名也是其中的一项要素。在历史的大背景下看小问题,不仅更容易看清认准史事的真相,还能够看到它发展的过程以及同其他史事的联系。
(现标题为编者所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