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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 飞
这一卦的形象,与需卦正相反,相互是"综卦”,一方是等, 周,,,
一方是争,交互为用。"讼”是争论,当然也包含诉讼在内。"
卦传'说:"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饮食难免发生争执;所经
以,将讼卦放在需卦之后。讼讼卦的上卦"乾",刚健;下卦"坎",险陷。一方刚强,一
方阴险,必然争讼。以个人比拟,内卦即内心阴险,外卦即外表有才干,也容易与人争讼。因而,以"讼” 为卦名。“九二“阳交,在中位,象征信实;但与上卦的“九五”,同
为阳交,不能相应;以致,孚信受到窒碍。依据”说卦传\" , \"坎“ 有忧虑加多的含义;所以,须加警惕。又,讼卦是由寻遁卦变化而来;亦即遁卦的“九三",降到
“二"占据中位,成为里讼卦;所以,要中庸,在心中警惕,才会吉祥。
另外,“上九” 是在重叠三个阳交的最上层,过于刚强,逞强争讼,以求达到目的;所以,最终是凶。“大人” 指“九五”,阳交在上卦中央,又是尊位;因而刚健
中正,居千领导地位。以卦的整体来看,刚强的上卦"乾",在
险陷的下卦"坎” 之上,亦即充实却踏在陷阱上;因而,自以为信实而逞强,则行不通,惟有反省,戒慎恐惧,把握中庸的原则
行动,才会吉祥。如果逞强,最后则是凶。遇到公正的“大人”裁判,会有利;但要像“涉大川"一般逞强冒险,则不利。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
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千渊也。"传”说:讼卦的上卦"乾”是刚,下卦"坎”是险;亦: 即内心的"坎”
是险,外表的"乾”是健,因而成为争讼的卦分象。
巴讼卦昙来自遁卦寻,称作“变卦"。上面的交下降,称作”来”;下面的交上升,称作“往"
。寻遁卦”三” 位的刚交,”来”
到中位的“二",成为讼卦;所以,心中的孚信,会有变化,必须警惕才会吉祥。
《论语·颜渊篇》中,孔子说: “对裁判,我也和他人一样;
但最好还是不要发生诉讼吧! " 争讼,本来就不是上策,难以达到目的;所以,最后的结果凶险。“利见大人",是要崇尚中正。“不利涉大川",因为会坠入深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象传”
说:讼卦的上卦"乾” 是天,下卦"坎” 是水,天
在上,水在下,行动的方向不同,所以造成争讼。因而,君子处
理事物,在开始就应当慎重思考筹谋,以防止争讼。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初六“ 阴交阳位不正,又在最下方,因而柔弱。虽然与上卦的“九四
”,阴阳相应,但中间有“九二" 阻碍,力量薄弱;
所以,无力排解争讼。但“九四" 阳刚,始终有呼应的倾向;因
而,只要不将争讼拖得太久,虽然会小有责难,最后还会吉祥。
“象传” 说:争讼本来就不可以拖延。虽然稍微有不满的责难,一经说明,就可以了解。
这一交,告诫争讼不可拖延过久,应当以解释求得化解。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耆。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摄也。"逋”
是逃亡。"告” 是眼睛生贱,散光,看物产生虚幻的光
晕;太阳的光晕,称作日眢,也有灾祸的意思。
“九二“ 阳刚,在下卦险的中央,本来就喜欢争讼。又与周“九五”
同是阳交,不能相应,当然发生争讼。但“九五“ 阴交上易
阳位,又在上卦中央的尊位,至刚、至中、至正;而“九二”虽经
然阳刚,却在阴位,不正位置又低,争讼必然失败,只好逃亡隐讼
藏。逃亡到村民只有三百户不显眼的小村中,谨守本分,就不会
有灾祸;否则,逃亡到显著的大城镇,必定会被敌人追讨,难以逃脱。"窜”
是匿藏, "摄” 是自取的意思。“象传” 说:争讼无法
获胜,逃亡是为了躲藏。但下卦坎是穴, “九二" 躲藏在中央的
穴中,自我约束,就可以避免灾害。地位在下的“九二",要与高高在上的“九五” 争讼,这是自己惹的祸。这一交,强调不可逞强争讼,应当退让深自反省。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巴
“食”相当于食邑的食。古代做官的人,以分封采邑的税收生活,而且世袭。"旧德” 指先祖的遗德。“食旧德”是说前往因
先祖遗德所得到的领地去就食。
“六三“ 阴柔,无力与人争讼;因而,隐忍前往先祖遗留的
领地,坚守纯正,自励自勉,才能度过艰难,最后得到吉祥。或者也有从政的可能,但不会有成就。“象传”说:处逆境时,追随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有利, 自己行动不会成功。
这一交,解说应当知足,不可逞强争胜,隐忍自励,才是上策。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即“是就的意思。”命”是天命,亦即正理。"渝”
是改变。“九四”虽然阳刚,但在上卦的最下位,不得中;阳交阴位,
又不正,地位弱,争讼不会得胜。不过,正因为柔,能够回头去
就正道,改变初衷,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就不会有过失,终于吉祥。
这一交,强调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则心安理得。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九五”
在至尊的位置,阳刚又至中至正,象征公平、公正、
合理的裁判诉讼,因而吉祥。这一交,说明裁判诉讼,应以至中至正为根本。
上九:或锡之磐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锡”
与赐同。"磐带” 是古时依身份颁赐的腰带。"褫” 是剥夺的意思。
这一交辞,由“六三" 的”或从王事”延伸而来。“上九”
阳刚已达极点,可以逞强赢得诉讼;但也不会持久。或者会赏赐
"埜带”,但在一天之间,就被剥夺了三次。“象传” 说:以争讼
得到赏赐的服饰,也不足以使人尊敬。
这一交,告诫以争讼达到目的,也不足以持久,而且不会受人尊敬,虽胜亦可耻。
讼卦,阐释在事业的进行中,难免发生争执,引起争讼,但
告诫不可争讼。争讼多半因为内心险恶,行动过千刚强,会使信
实蒙羞,招来忧伤,必须警惕。不可自以为得理而逞强,难以达
到目的,反而使自己陷入泥淖。应当深自反省,戒慎恐惧,把握
中庸的原则,避免争讼。
争讼不会有结果,宜于化解,不可拖延过久,以致不可收
拾。应当退让,自我反省,于争讼之前就应当谨慎,不可轻启争
端,惹祸上身。知足常乐,应当隐忍自励,韬光养晦,不可逞强;
争胜。隐忍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必然心安理得。裁判争讼,以点
至中至正为根本。总之,即或以争讼获胜,也不能持久,而且不讼
会受人尊敬,徒然使信实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