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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生三胎吗(现在可以生三胎吗?)

时间:2024-01-28 18:09:37 作者:浮生如梦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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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这些配套政策也在完善中→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明确实施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内容。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这部法律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是继全面两孩政策后,统筹人口发展战略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也是这次修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这次修法特别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3个孩子,这个是基于中国目前的人口形势,因为我们的低生育率从1990年以来就持续地低于更替水平。如果长期持续下去的话,对于中国的人口的发展是不利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优化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的政策,的确是我们现在这个国家所需要的,这是一个有全民共识的,也是大家共同的期待。所以很快,一次性就通过了。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解除后顾之忧

为了配合三孩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仅删除了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也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解除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

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父母育儿假、育龄女性就业服务等方面增加了不少具体制度和措施。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社会抚养费是我们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规定的,那么按照中央的决定,以及这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就是要清理不适应三孩生育的这些政策,相关的规定和决定也都要废止。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这一次非常详细地提到了从哪些方面国家要尽量地来帮助家庭降低这些负担。比如说从税收的角度,财政的角度,住房的角度,能够降低家庭的这个“三育”的负担。一般而言,国家层面的法确定了基本原则之后,那各地区会相应地来修订省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省一级的这个条例里,各省应该会根据各省的经济情况,文化的背景和人口的基本的形势,有更细致的措施出台。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保障制度

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持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我想某种意义上它是体现了“瞻前”又“顾后”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的“瞻前”就是针对现在的人口形势,未来的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我们要适度地提升生育水平。那“顾后”呢,就是在过去长期的普遍一孩的相对严格的人口控制时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一些失独的家庭,那他们现在所面临的一些实际的困难,特别是养老的这个困难,这次的法律也特别提出了一些内容,是兼顾的。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这些配套政策也在完善中→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明确实施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内容。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这部法律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是继全面两孩政策后,统筹人口发展战略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也是这次修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这次修法特别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3个孩子,这个是基于中国目前的人口形势,因为我们的低生育率从1990年以来就持续地低于更替水平。如果长期持续下去的话,对于中国的人口的发展是不利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优化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的政策,的确是我们现在这个国家所需要的,这是一个有全民共识的,也是大家共同的期待。所以很快,一次性就通过了。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解除后顾之忧

为了配合三孩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仅删除了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也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解除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

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父母育儿假、育龄女性就业服务等方面增加了不少具体制度和措施。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社会抚养费是我们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规定的,那么按照中央的决定,以及这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就是要清理不适应三孩生育的这些政策,相关的规定和决定也都要废止。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这一次非常详细地提到了从哪些方面国家要尽量地来帮助家庭降低这些负担。比如说从税收的角度,财政的角度,住房的角度,能够降低家庭的这个“三育”的负担。一般而言,国家层面的法确定了基本原则之后,那各地区会相应地来修订省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省一级的这个条例里,各省应该会根据各省的经济情况,文化的背景和人口的基本的形势,有更细致的措施出台。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保障制度

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持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教授 宋健:我想某种意义上它是体现了“瞻前”又“顾后”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的“瞻前”就是针对现在的人口形势,未来的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我们要适度地提升生育水平。那“顾后”呢,就是在过去长期的普遍一孩的相对严格的人口控制时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一些失独的家庭,那他们现在所面临的一些实际的困难,特别是养老的这个困难,这次的法律也特别提出了一些内容,是兼顾的。

三胎“催生”无果,国家放大招!实施“三孩政策”外加养老政策

人口下降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人口减少的困境。

2021年5月31日,为了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我国开始实施“三孩政策”,也就是一对夫妻能够生育三个子女,并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配套措施。然而,尽管政策的初衷是鼓励家庭生育,但实际情况却并不如预期。

在1982年,我国实施了“一对夫妻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推行主要以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原则为基础。后来在2015年,政策再次调整为“单独二孩”,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到了2020年,我国的出生人口数量达到了1202万人,但令人惊讶的是,2021年的出生人口竟然下降到了1062万人,甚至在2022年,出生人口更是惨淡至仅有956万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人口下降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人口减少的困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不愿生孩子?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首先,人口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经济因素。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与此同时,物质负担也增加了。高房价、高教育费用以及养育孩子所需的费用等,使得许多年轻人望而却步。他们担心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养育孩子,因此选择不结婚或不要孩子。

此外,社会文化因素也对人口下降起到了重要作用。传统的家庭观念使得人们普遍认为结婚生子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个人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着变化。当代年轻人更加注重自己的个人发展、事业的追求以及个人自由。结婚和生孩子意味着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有所牺牲,这也是许多年轻人选择不结婚或不要孩子的原因之一。

另外,女性地位的提升也为年轻人选择不结婚、不要孩子提供了条件。过去,女性的社会角色主要是婚姻和母亲。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她们有了更多选择、更多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事业。因此,许多女性选择延迟结婚或不结婚,并且减少生育率。

此外,人口下降还与人口老龄化有关。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寿命也大大延长。然而,年轻人的出生率却相对较低。这意味着老年人的比例正在增加,而劳动力的供给却在减少。这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来刺激生育率的提高。

因此,从9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可以领取一次性孕产和育儿补助。对于二胎家庭来说,他们可以获得5000元的育儿补助和2000元的孕产补助,总计七千元;而对于三胎家庭,他们则可以分别领取20000元和5000元的补助。

当然,不同地区还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例如,在湖北省武汉市,生育三孩的家庭每年可以获得1万元的补贴,而这并非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到孩子六岁,最高可以领取到六万元。而河南郑州则对于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提供2万元的补贴,对于生育三个孩子的家庭则提供3万元的补贴。

除了补贴政策,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按照最新规定,费用总共为1020元,国家和个人将分别承担一部分,个人需要缴纳的金额为380元,比之前多缴纳了30元。尽管会有人对这种突然上涨的收费感到担忧,但与此同时,报销比例也得到了提高,达到了70%,并且报销范围也比以往扩大了很多。

我国开始实施“三孩政策”,也就是一对夫妻能够生育三个子女,并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配套措施。然而,这项政策好像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据统计,在2020年,我国的出生人口数量达到了1202万人,然而在2021年这一数字出现了下降,只有1062万人。更令人担忧的是,到了2022年,出生人口数量直接突破了千万大关,只有956万人。这种情况的出现值得我们深思。

人口下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与经济、社会文化、个人选择和人口老龄化等方面有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社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改善教育和医疗条件以及关注家庭政策来鼓励年轻人结婚和生育。同时,社会也应该鼓励个人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事业,提供更多适合女性的工作机会,以促进性别平等。只有找到合适的平衡,人口下降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为了提高生育率,国家又出新招。从9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领取一次性孕产和育儿补助。这项政策的实施将为想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减轻他们的负担。这样一来,有些家庭可能会更加愿意生育第三个子女。

此外,国家还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标准做了一定调整。费用总共为1020元,国家和个人分别承担一部分,个人需要缴纳的钱为380元,比之前多了30元。面对突然的收费上涨,有人可能会感到担忧,但与此同时,报销比例也得到了提高,可以报销70%。同时,报销范围也比以往扩大了很多。这样一来,个人的实际负担并没有增加太多,还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尽管国家采取了这些新的措施,但是要真正提高生育率还需要更多的措施和政策配套。通过加大对家庭的经济支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抚养孩子,提高生育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教育等配套服务,让家庭更加有信心和能力生育并抚养三个子女。

总的来说,虽然“三孩政策”尚未达到预期目标,但国家已经意识到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未来,我们可以期待这些措施能够带来更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生育率,为我国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的出生人口虽然在实施了三孩政策后有所回升,但是目前却仍然存在下滑的趋势。为了进一步提高生育率,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措施来鼓励生育,包括颁发一次性孕产和育儿补助,以及调整医保统筹标准。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家庭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生育欲望,促进国家人口的持续增长。相信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我国的出生人口将逐渐恢复增长,实现人口再生的目标。

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满足这4个条件之一 生育三胎也不用罚款了

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满足这4个条件之一,生育三胎也不用罚款了

还在计划生育提倡独生子女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冒险超生二胎,自从二胎开放以后,也有很多人超生三胎;一直以来超生现象都是存在的,因为还是有不少人对子女是有执念的,比如说一定要生儿子。一个家庭在已经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还生育第三个小孩的情况也是三胎,但并非所有的生育三胎都是不合法的,以下4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1、再婚家庭,已有两个子女的

若夫妻是再婚的,那么组成家庭时可能会遇到对方或自己已经有小孩的情况;比如说在结婚时双方都各自带了一个孩子、一方带有两个孩子而对方没有小孩或有一个小孩的,此时在家庭中至少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就属于已有二孩的状态。但是,夫妻间想要属于双方的亲生子女也是正常的想法,尤其是在双方年龄合适且有能力扶养三个小孩的时候,即使家中已有二孩,也是可以生育三孩的。这是合法生育三孩,因此也不会缴纳罚款,但是也仅允许生育一个小孩。

2、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在结婚时,夫妻一方带有一个孩子,而另一方没有孩子的,组成家庭后家中就已经有一个子女了,而之后若双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则家中就是已有两个子女了。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就是说再婚时家中只有一个前婚子女的,再婚夫妻允许生育两个共同子女。

3、家中有子女是领养的

虽然领养的情况不是很多 ,但也是有的,若夫妻原本因为某些原因选择领养了小孩,但是在之后又想要再生育小孩的,也是 可以的。若领养了两个小孩,那么可以再生育一个小孩;若领养过一个小孩后又生育了一个小孩,此时也是可以再生育三孩的。

4、家中有残疾子女

比如说,家庭中夫妻已经生育了两个小孩了,若两个小孩的其中一个或两个经过医学鉴定属于残疾儿童,比如说有先天性疾病很难存活或者身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会影响一生的。夫妻双方均需要接受医学检查,确认双方都没有遗传致残基因,确定已有子女的残疾或患病是后天导致的,就可以允许生育三孩;但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基因缺陷或遗传病会导致子女患病的,即使前两个孩子都无法像正常人生活,也不允许再次生育了。

超生带来的其实不仅仅是家庭负担,不是说只要孩子养的活就可以生,以前就因为很多父母为躲避超生罚款而不为子女上户口,让子女成为黑户影响一生。即使现在超生子女上户口已经不与罚款挂钩了,但实际上超生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那一笔罚款,不少父母因为超生的问题导致工作受到影响,毕竟超生在我国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因此,想要生育三胎之前,还是先看看自己满不满足合法生育三胎的情况,如果一定要非法超生,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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