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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2 22:14:35 作者:心若向阳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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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银行百亿贷款圆了15.99万农村妇女“创业梦”

来源:【宁夏日报】

9月25日,在隆德县阳光小区门口的蔬菜水果店,买菜、买水果的居民络绎不绝。店主刘娟今年35岁,原是名家庭妇女,丈夫在江西打工,工资仅够一家三口日常开销和还房贷。今年年初,刘娟打算开家蔬菜水果店贴补家用,却为门店装修和进货的启动资金犯了难。幸运的是,隆德农商行营业部在开展网格化营销过程中了解到刘娟的资金需求,积极为她推荐了该行的“个人创业贷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收集资料后,很快为她申请到20万元创业贷款,刘娟的启动资金难题迎刃而解,小店开张后,日日顾客盈门。

近年来,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支农主力银行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加强与自治区各级妇联组织紧密合作,持续加大对农村创业妇女的信贷支持,有力地推动广大农村创业妇女实现致富梦想。截至今年6月底,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108.71亿元,支持农村创业妇女15.99万人,累计贴息8.5亿元。贷款投放额和户数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的65.6%和63.8%。存量贷款余额29.4亿元、2.28万人,较年初新增3.54亿元、0.1万户,余额增长13.68%。

自2012年与自治区妇联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来,黄河银行积极配合各级妇联全面推广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督导县级农商行与当地各级妇联携手摸清创业妇女底子,掌握创业需求,从中锁定诚信意识强、有劳动能力的创业妇女作为支持对象,通过个人申请、妇联推荐、资料审核等办理程序,扶持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的农村妇女走上创业之路。该行还选派500多名业务能力强、政策宣讲水平高、有责任担当的基层管理人员、客户经理担任行政村“金融服务联络员”,通过开办“金融夜校”“金融讲习所”等,加强对农村创业妇女的征信知识宣传及培训,引导创业妇女提高信用意识,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氛围。

“我现在是中卫农商行的‘金融宣传员’。”说起新身份,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新滩村村民尹瑞霞颇为自豪。同村近300人在她的带动下开始从事种植和养殖业。如今,东园镇新滩村整村授信户数达到370户、覆盖面达到95%以上,带动周边农户人均收入增长近千元,尹瑞霞也成为新滩村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

为更快捷履行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流程和手续,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对其实行优先受理、调查,并尽可能简化贷款流程及手续。“我们对妇女创业贷款减少了书面调查报告及文字格式申请书,直接由客户经理上门入户为创业妇女现场采集信息、现场评级授信。”黄河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此类“无纸化”放贷的开展,该行共为2.89万名创业妇女开展建档评级授信,授信金额34亿元。同时,自2021年3月初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审批系统正式上线后,该行先后通过线上审批为1.65万名创业妇女提供信贷资金19.32亿元。

今年3月6日,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牵头与自治区妇联签订了“巾帼创业贷”合作框架协议,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妇女创业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区内农村及城镇范围内所有创业创新女性及其创办、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提供利率优惠、担保灵活的小额信贷资金支持。截至6月底,黄河银行全系统发放巾帼创业贷款4710万元,支持创业妇女373户。

本文来自【宁夏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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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套路深,借钱须谨慎:一看二懂三留痕

来源:法制日报

网络贷款套路深一看二懂三留痕

“无担保,手续简便立即放款”。近年来,告示栏、朋友圈、电话推销里,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额借贷比比皆是。各种“阴阳合同”、暴力催收、巨额利息的现象屡见不鲜,猖獗的“套路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挑战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底线。而一些借款人却陷入环环相扣的还贷“无底洞”。披着等外衣的“套路贷”,实质上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陷阱多,危害大,无数人因此倾家荡产,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法制日报》记者选取了3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大家,贷款套路深,借钱须谨慎。

非法网贷暴力催贷 看懂合同留证防骗

浙江温岭的小林是刚踏入社会的小青年,2018年2月中下旬,因一时手头紧,小林打算贷款撑一段时间。他刷手机时发现了一条网上广告,于是他顺利从网贷公司借到了1500元,扣除利息400元后,实际到手1100元。还款期即将到来,小林却拿不出钱偿还贷款,网贷公司建议小林向其他网贷公司借钱用于偿还前笔借款本息。通过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小林累计借款的网贷口子达60余家,本息一共8万余元,实际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虚高的借条已经达20余万元。

2018年3月17日,因小林没能按时还款,网贷公司使用“呼死你”软件骚扰他通讯录内人员,推送题为“因招嫖还账欠款”并PS小林头像的恐吓信息给小林,扬言要发布到网上,其间还不断骚扰、恐吓小林,逼迫其偿还虚高的本息及逾期费。小林家被迫又支付了3万余元,但暴力催收却一直没有停止,小林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4月26日,痛定思痛的小林来到公安局报案。接警后,警察确定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案件。

2018年6月1日,温岭市公安局在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协调指挥下,组织400余名警力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了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46人,摧毁了以吴某为首的特大“4·26”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

法院查明,2017年8月开始,以吴某(另案处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先后成立福州威震肆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从事网络放贷活动,同时采取威胁、骚扰等手段强行催收贷款。该犯罪集团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组织成员众多且人员基本固定,为确立巩固地位,获取非法利益,以龙腾肆海公司为统领发展了下属多支团队实施具体犯罪。涂某等人分别于2018年3月、4月进入该合众金融团队,负责财务、放贷催收等工作。至案发时,涂某等人参与敲诈勒索涉案金额5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涂某等人参与以吴某为首要分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以团队为核心,以滋扰、威胁等为手段,在非法网络放贷行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参与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涂某等12人受犯罪集团的聘用和指派,共同参与非法网络放贷,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对多人采取滋扰、威胁等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4.2万元至3万元不等。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被告人的套路就是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等,在借款逾期后,通过各种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友施压,迫使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费和逾期费等。因此,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贷款条件特别好、签的是“阴阳合同”、单方面认定违约等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对于要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留痕,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李洁 张祖豪)

急用钱网借 被骚扰花圈摆门口

2018年2月,浙江临海姑娘小慧因为急着用钱在某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了3000元借款。经过平台的各项手续,小慧实际拿到手只有2250元。借款才短短一周,对方就来电催讨。在对方要求下,小慧陆陆续续归还了本金3000元以及1800元的续期费。借款方却称还款逾期,要求再交3000元。对这一无理要求,小慧没理会。

然而没过多久,可怕的事便接踵而来。先是有运尸车上门骚扰,紧接着有人送来两个花圈摆在家门口,并扬言要把小慧的头像合成图片贴满全村。小慧的亲戚朋友们也被“呼死你”软件电话骚扰……

在这一网络借贷平台背后,是一伙“套路贷”犯罪团伙。他们为了追债,不择手段,气焰嚣张。不少人被他们逼得精神崩溃、妻离子散。从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涉案受害人累计达4000多人次。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等29人“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志伟、李宁合伙成立浙江千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小额款。后两被告人为方便非法讨债,成立了义乌市浙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纠集被告人申磊磊、李建军等20余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辱骂、恐吓、“呼死你”软件滋扰、叫外卖、家政、白事服务上门滋扰、发送P图等行为,多次进行暴力催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纠集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纠集人员多次采用滋扰、纠缠、恐吓等手段进行逼债,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临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任志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罗锦雯)

五万还是两万成疑 借条引出贷款骗局

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起诉5万元却最终按两万元调解,合法权益受保护的申请执行人为何放弃部分诉请?又是如何写下悔过书受罚呢?办案法官从案件细微处入手,抽丝剥茧,揭开了套路贷的“面纱”。

“对于本案,我并非全部了解,出于朋友的信任,我乱用身份信息,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以后对于放等行为,我坚决不参与……”1月初,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丁某向浙江三门法院院长汪勇钢提交了这份悔过书。

2018年5月,丁某向三门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戴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并由符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撤回对担保人符某的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戴某返还借款两万元并支付利息,借款分八期付清。协议生效后,戴某未及时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了院长汪勇钢手上。

汪勇钢收案后,觉得起诉5万元调解却变成了两万元有些蹊跷,针对这个疑点,他调阅了原卷宗,发现借条笔迹与借款人笔迹书写不一致,于是联系了被执行人戴某做调查笔录。戴某反映自己不认识丁某,只向江某借过两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已向江某还款1.81万元。

后查实,实际出借人江某与戴某约定借款两万元,利息按月利率7%计算,预扣利息1400元,实际交付借款仅1.86万元。应江某要求,戴某出具了一张借款金额5万元、月息3%、出借人与日期均为空白的借条一张。实际出借人江某与名义出借人丁某串通,在借条出借人一栏补填了丁某姓名,并以其名义提起诉讼。

“套路贷”实情浮出水面后,丁某和江某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丁某随即撤销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经法院审理,丁某和江某双双被罚,丁某被罚4.5万元,江某被罚9万元。(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毛林飞)

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越发猖獗,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寻衅滋事和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所谓“套路贷”,是指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随后利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困境,迫使其以新的借款进行平账,大幅度地抬高借款金额。从本期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套路贷”的“借款”只不过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钱财的借口,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之实。

“套路贷”大多是团伙犯罪,数人以至于数十人纠集一起,采取各种违法手段侵占被害人的钱财。有的敲诈勒索,有的侮辱谩骂、还有的大打出手,只要达到侵占被害人钱财的目的,在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因此,确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主犯从重处罚。

尽管“套路贷”的目的都是侵吞被害人钱财,但由于手段不同,可能涉及不同罪名。有的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有的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罪,有的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有的甚至牵连两种以上犯罪。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查清犯罪的性质和各种情节,按照刑法的规定,准确适用罪名和刑罚,坚决遏制“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胡勇)

朋友找你借钱怎么办,来看看这12位网友的真实经历吧...

朋友找你借钱怎么办,来看看这12位网友的真实经历吧!

相信看过网友的真实经历,你会心中有数。以下是12位网友的分享。

1989年读中专,一个同学家里穷,经常接济他,毕业后他当老师了10多年,可惜后来辞职了混不好,又借了三千块给他,又过了10年了,没联系了,但送给他吧!希望他过得好

08年的时候,我一个同学借我一百块。不还我,那时候我一个月算上伙食费也才三百块。到最后4天的时候没钱吃饭了。就跟我妹装可怜。拿了十块钱。卖了双胞胎方便面。然后中午到饭点的时候,去打食堂免费的热汤泡面。也就是从那以后。我看到方便面就想吐。

25年前,我帮一个姐妹解燃眉之急,给了她500块,至今她都没还,其中我们还见了几次面,她都以各种理由说没钱还不了。但是她明明说自己身价上亿……

我找过很多人借钱,只有一个借了给我,几个月后按时还给他了。借钱才能看清人品,有能力借的不愿借的很多。

这年头千万别借钱,我同学08年借我2000到现在都不还,还有二个老表,一个借3万,一个借2万,借的时候说应急一二个月就还,现在二年快过去了,一分钱都没有还。

我认识一个朋友,中途认识的,看他生意失败不容易,借他2000元,二十年前。我和我们共同朋友说了不要他还了。也真没还。现在只是淡淡的联络着。

我以前有个同学,开学没钱交学费,老师天天说再不交就回家吧。几个同学就把生活费拿来给凑学费,我那会太实诚了,就留了一个月的,剩下几月的生活费都借了,然后后来没钱吃饭就去要了,每次给一点,要了几次生气了,后面毕业分到一个单位,还给我使几次绊子……多数人对他好记不住,借钱是恩人,还钱就是仇人了。

借钱由你,还钱由他。我们这有一舅舅同外甥就为借钱与还钱的事大打出手,最后一死一伤结束。

我一高中同学,借我1000元,说是下月发工资还我,当时哽咽着找我借钱要付房租,我当时借他后只有500元过那个月,唉,结果把我拉黑了

作为一个中年人,借钱给过别人,奉劝一句,如果没有借出去了,就不用还的决心,就不要借钱给任何人,因为,只要你还想着让他还,百分之九十的结果是,你们两的关系比不借给他还差,基本上是以后就是陌生人。经验之谈,我吃了很多次亏,从不服气到认命……,现在只有有人向我借钱,我只考虑两方面,一:这个人有能力,不会差我那点钱,一定会还。二:我不需要他还。没有第三种可能。

所以,你会借钱给别人吗

#你借钱花过吗?# #你经历过贫穷吗# #刚毕业后的经历# #二十二岁没存款# #借钱不还的烦恼# #你还有负债吗?#

总有好心人带你赚钱?网友被骗80万买了教训,小心这种微信群

看好你的年终奖,别被荐股电话骗了!

“喂,您好,我们是XX证券的,这边有几只牛股想推荐给您!”类似的电话是不是经常接到?免费送牛股,竟有这等好事?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详细揭开了这一套路背后的骗局。

几个95后的年轻人,临时组成一个小团队,在临时的办公场所开始行骗。他们从“上线”处,以1.5元每条的价格拿到“料”(客户个人信息),然后开始打电话诱骗“猪”(客户)入“猪群”,也就是“微信荐股群”。

每成功拉1个客户进群,他们就能从“上线”处获得160元的提成。同时,他们也发展自己的“下线”,“下线”每成功拉一人进群,得到的提成是90元。他们赚了中间的差价。

荐股群的人数也有讲究。他们会按30%的比例来安排“托”,也就是“水军”。“因为如果一个微信群里真的客户多了,容易出事。”客户进群后,群里的“老师”会以牛股、涨停股等方式,诱骗客户下载虚假的炒股APP,从而骗取钱财。

他们拉客户十分具有针对性,会根据“上线”给的“料”来冒充某证券公司的客服。比如客户是A证券公司的客户,他们就打电话冒充是A证券公司的客服。他们已从“上线”处获得38万余条客户,通过拨打电话成功诱骗他人进入事先设计好的虚假微信群5.8万余人。至于“料”最终从哪来,判决书里没提及。

而被害人张某是这样陈述自己的受骗过程的:

2021年4月初,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东方财富”的客服人员并让我添加一个微信群,随后群里的客服助理就将我拉到了另一个企业微信群“富达学院内部VIP888”,我就联系了里面的老师。

5月14日,群里的老师徐长川就给我推荐了一只次新股,并称该股票未来会有五六个涨停板,我当时就心动了,但对方老师徐长川称想要购买该新股必须通过他们提供的平台才能购买。随后我就按照群里老师徐长川的要求下载了一个APP,注册了一个账号。按照群里助理“筠筠”的指导,我购买了一只次新股(大中矿业SZ.001203),并分两次给对方转款80万元。

5月15日下午我联系对方助理“筠筠”,对方就不理我了,我感觉被骗了,今天就来报警了。我被骗80万元。

据了解,案发期间,被告招募兼职人员接受“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料”)38万余条,通过拨打电话成功诱骗他人进入事先设计好的虚假微信群5.8万余人。目前已查明的金额超500万元。

除了上述股票、外汇、期货等虚假投资理财外,有警方还提醒岁末年初,各位父老乡亲还要提高警惕另外两类高发电信案件:一是,冒充上司、同事、熟人类。二是,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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