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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具体探讨清朝县级里有多少编制,工资水平如何?近日求购了乾隆《昌邑县志》,里面记载的很是详细,原文抄录下来了供朋友了解。知县、县丞、仵作等人的工资水平,这个标准是经过上级审核后的,且对人员和经费也进行了压缩。
地方收入上交后,按标准存留部分再进行详细的分类:
一、本县知县一员,俸银45两。门子二名,原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一两一钱九分,实存银一十一两二钱一分;
皂隶十六名,工食银九十九两二钱,雍正七年裁减三名,实存十三名该工食银八十两六钱,又于雍正八年核减银七两七钱三分五厘,实存银七十二两八钱六分五厘;
仵作三名,工食银十八两六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一两七钱八分五厘,实存银一十六两八钱一分五厘;
马快八名,工食银一百三十八两八钱八分,雍正八年核减银一十三两三钱五厘,实存银一百二十五两五钱七分五厘;
民壮五十名,工食银三百一十两,雍正十年裁减十名,实存四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雍正十一年增给每名工食银八两,共三百二十两;
灯夫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雍正四年裁;
看监禁卒八名,工食银四十六两六钱,雍正八年增给银四十两八分,共实存银八十六两六钱八分;
轿伞扇夫七名,工食银四十三两四钱,雍正八年核减银四两一钱六分五厘,实存银三十九两二钱三分五厘;
库子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二两三钱八分,实存银二十二两四钱二分;
斗级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二两三钱八分,实存银二十二两四钱二分。
二、县丞一员,俸银四十两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五钱九分五厘,实存银五两六钱五厘;
皂隶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二两三钱八分,实存银二十二两四钱二分;
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五钱九分五厘,实存银五两六钱五厘;
三、典吏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五钱九分五厘,实存银五两六钱五厘;
皂隶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二两三钱八分,实存银二十二两四钱二分;
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雍正八年核减银五钱九分五厘,实存银五两六钱五厘;
四、儒学训导一员,复设教谕一员,共给二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乾隆元年每员增给俸银四十两斋夫三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
膳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七钱七分七厘七毫八丝;
门斗二名,工食银一十四两八钱八分;
递舖司兵三十七名,工食银二百四十一两三钱八分六厘 九毫;
渡夫潍河六名、胶河三名,共工食银一十二两九分;
孤贫三十八名,口粮并冬衣布花银一百二两九钱五分二厘,乾隆三年增给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八厘,共实存银一百三十六两八钱。又自乾隆五年奉文收养浮额孤贫之例每名日给银一分尽查尽收,并无定额,日给口粮银两先行垫支,俟年底造册赴司请领,在存公银内开销。
以上通计,实存官俸役食银一千四百四十两一钱三分四厘六毫八丝。
上文中“斋夫”大家不甚了解,查阅了一下相当于学校的杂役,即现在的工勤人员。对教育很重视,在压缩人员、待遇的情况下,还增加教育投入。
所有人员176人,用工的基本工资水平没核减前为六两二钱,从有关资料看,一般家庭每人每年生活消费有一两银子就足够了,租一亩地的租金按《昌邑县志》记载:上、中、下地分别为五钱、四钱、三钱左右。也就是说在官府里当差光从工资待遇来看,还是很有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