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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优雅的胡子(吴永刚-Max)
听老人们说,吉林城周边的满族人受八旗制度影响较深,早年间若彼此陌生却揣测对方是满族人时,相互行礼攀谈,一不言姓,二不称族,常常先问询对方是不是“在旗”!之所以如此看重“旗”,缘于在清朝时,在吉林城,为皇室打猎、采集的打牲旗人可以“种地不纳粮”,纯粹的职业军人——驻防旗人则有稳定的饷银。“在旗”就意味着有国家供养,如同今天有编制,有铁饭碗一样:高高飘扬的八面旗帜因此被当时的人称作是满族人的“铁杆庄稼”。
茶馆里秦二爷就不大待见有铁杆庄稼保障的常四爷和松二爷
有旗籍意味着什么旗籍是清代八旗制度的产物。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时,参照金代猛安谋克制度,设立了八旗制度。将所辖人民分置黄、白、红、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等八旗,丁壮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八旗制度即是军事组织制度,也是社会组织制度。随着后金向清过度,除草创时的女真族、蒙古人和汉人外,陆续还有朝鲜族、索伦部落各族和其他通古斯语族的各族陆续加入,尼布楚保卫战后,甚至有少量沙俄哥萨克被编入旗人序列。这些隶属于某旗的人即拥有旗籍,在拥有旗籍后,本人及刚出生的孩子就已有资格成为承担兵役的职业军人。
由于旗人在承担兵役的同时,享有许多特权。在清代,只要拥有“旗籍”这种特殊编制,那就意味着有资格享受如下权利:
一、旗人无论从哪个级别起步,都有机会出任高级别的官职,甚至进入权利核心(汉人不可能)。旗人可以补汉族官员的缺,而汉族官员却不能任旗人的缺,同一职位,旗人的权力大于汉族。二、虽然康熙八年(1669)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颁布了“满不点元”(旗人不可以取得科举考试第一名)诏令,却未对旗人仕途升迁构成阻碍。在清代汉人入仕大体要通过科举考试,但旗人则无此限制,可以通过荐举、世袭等途径实现官场上的飞黄腾达。比如晚清大臣刚毅(他塔拉氏,满州镶蓝旗人),本是级别不高的笔帖士(满语,文员)出身,却一路攀升,最终成为清廷的显宦;晚清伊犁将军金顺(伊尔根觉罗氏,满洲镶黄旗人),本为军队里的小卒,也因军功,成为那个时代的军旅砥柱。三、旗人是职业的军人或皇室的服务人员,每一个旗人男孩一出生,大多就有一份战士的薪饷。关内旗人的生活全靠政府财政供应,领饷银、老米;关外旗人不仅有饷银,还有耕种国家福利土地——旗田的权力。所有旗人除服兵役和指定的工作外,不再承担汉人平民所负的各种税赋、劳役义务。四、旗人有司法特权,一旦旗人犯罪,有专门的机构处理,《大清律》的法条对旗人有特别关照(与汉族执行的法条不同)。如果是满汉纠纷,旗人所受到的处罚要远远轻于汉人。
虽然拥有旗籍即拥有诸多特权,拥有国家保障。但在清代,拥有旗籍也要履行一定义务。除兵役外,旗人即是军人,按清代的制度,京师旗人不准随便离北京,驻防旗人不准随便离开本旗。在封闭的旗人社会,“吃粮当兵”是旗人社会里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凭祖荫、累军功,甚至溜须拍马,只为混到吃饷的差事,只为拥有更多可以变现的权势。大家也瞧不起做工行商的人——旗人在日益摊薄的特权喂养下,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坐吃山空等情况渐渐屡见不鲜,生存技能更随之逐步退化下来。
吉林水师营博物馆水师操演沙盘
吉林旗人的待遇吉林旗人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内部又有打牲旗人和驻防旗人之分。从清中期开始,旗人四品以下,率皆移居近城三、二十里内(《吉林外纪》),计口授以旗田,成为吉林最早的一批“占山户”。这一变化既有清廷防止旗人汉化的因素,更缘于清中期以后,旗人人口大量增加,但提供饷银的名额却没有太大改变——采用屯居,授以旗田,鼓励耕作的办法,旨在解决旗人生齿日繁而政府财力捉襟见肘的实际困难。
在吉林城,吉林将军衙门的所有经费均受到政府严格管控。吉林将军(相当于省长)年俸白银180两,养廉银1500两,部门办公费1500两;吉林副都统(相当于市长)年俸白银150两,养廉银520两,部门办公费800两。地方政府中印、库设主事一人,领取年俸,兵、刑、户、工四司皆以“实缺协领”掌关防(《永吉县志》)。而四司及理刑、承办处等衙署除定额办公费外,通常只有1-2名笔帖士领取微薄的年俸。
在吉林城,拥有旗籍的旗人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在政府领钱,领现金有名额限制。以清代吉林满洲驻防八旗“年俸名额及年俸定量”为例:8协领(每人130两)、40佐领(每人105两)、26防御(每人80两)、40骁骑校(每人60两)、238领催(每人36两)、71前锋(未载)、2282披甲(每人24两)、98匠役(每人12两)。当时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的年俸待遇基本持平,而汉军鸟枪营、四边门的个别军阶待遇略低。
在晚清之前,吉林的商品经济并不发达,普通旗人“来钱道儿”更是有限,因而官府分发的这部分“现钱儿”饷银虽然不多,对旗户来说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在这里要赘述一下领取饷银的“披甲”。
阿拉肯家族(汉姓佟)族谱局部
在清代,常有把囚犯“发配给披甲人为奴”一说。对于披甲人,许多人给予了不同的解读。其实在东北的旗人社会,披甲就是代表在职之意。在吉林阿拉肯家族族谱中,每个入谱之人,都会标注职业。在其中前锋、领催、披甲等职务之外,还有苏拉。所谓苏拉源于蒙语,意味闲散。标注苏拉,即表示此人没有在职,只有旗籍身份,却不享受现金饷银。因此“发配给披甲人为奴”,就是一种给在职人员的特殊福利。
俄罗斯乌德盖人。与巴拉人比较接近。
没有旗籍的满族人和有旗籍的非满族人早在清代时,就有许多没有旗籍的满族人,到了以后,又有许多特殊人群被归并入满族。祖上没有旗籍是当代满族人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旗籍的满族人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因过错被“革除旗籍”——取消编制。有清一代,许多旗人获罪后被处以革除旗籍的处分。他们中有许多人后来有恢复了旗籍,但也有很多人永远丧失了旗籍。不过清朝灭亡后,无旗籍满族人大多还是成为满族的一员。二、巴拉尼雅玛人,即巴拉人。巴拉人即野人的意思。是清朝山里没被征服的女真人,他们热爱自由,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巴拉人与满族人相近(语言、习惯和在旗的满族人有区别),他们惯以卓哈(就是超哈,满语“兵”的意思)称呼在旗者以示区别。清灭亡后,巴拉人陆续出山,定居在双城、尚志、呼兰、敦化、蛟河等十余县,其中90%以上后来自报满族。三、安徽肥东的完氏、福建晋江等地的粘氏,这些家族属于金代女真遗族,后来也多改为满族。以上三类人都是所谓没有旗籍的满族人。
其实旗籍、旗人是源于清代八旗制度的特殊产物,属于特殊社会群体的代称,与民族的概念不同。很多在清朝入了旗籍的民族,在后来并未加入满族。比如说通古斯语的赫哲、锡伯、鄂伦春,以及索伦系的达斡尔族都在清朝灭亡后成为独立民族。许多蒙古、汉军旗人也在清亡后回归到蒙古族和汉族。甚至有许多满洲八旗的后代,因为担心民族仇视和政治迫害,也都没有加入到满族中。在吉林,蒙古旗人莽氏家族、白氏家族都在以后恢复了蒙古族的族属,大作家乌白辛的家族则恢复了赫哲族的族属……
世事难预料。清代大家头拱地似的渴望拥有旗籍,期望享受到许多令世人艳羡的特权和保障。原以为只要有了旗籍“编制”就会万世得安。可谁曾想到,不可一世的大清国竟然灭亡了!努尔哈赤在实践中创立的八旗制度,虽然打造出令人心惊胆寒的八旗劲旅,同时也禁锢了这群人的活力,使他们沦为后世诟病的八旗子弟!这其中原委固然一言难尽,但今日看来,不能不说和那僵化的编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啊!
本文为优雅的胡子原创文章,其他自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2015-12-09一稿,2020年12月二稿
在不少清代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见到“旗主”这个词儿,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八旗某一旗的实际执掌者。旗主在清代史料中经常出现,不过这里有一个时间节点,那就是康熙之前经常提到,康熙以后就很少出现了。
旗主的产生旗主是和满洲八旗制度一同产生的,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后,自领两黄旗,以贝勒们分掌六旗。比如大贝勒代善掌正红、镶红两旗,二贝勒阿敏掌镶蓝旗,三贝勒莽古尔泰掌正蓝旗,四贝勒皇太极掌正白旗,褚英的长子杜度掌镶白旗。
此外,努尔哈赤晚年将自己的两黄旗分为四份,其中三份分给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
也就是说,八旗制度建立之初,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杜度、多尔衮三兄弟就是首任旗主。皇太极继位后,先后对阿敏、莽古尔泰等贝勒实行打压,剥夺了他们的旗主之位。将镶蓝旗划给了济尔哈朗,将正蓝旗划给了长子豪格。又将两黄旗和两白旗互换,使得两黄旗成为了皇帝亲领的上两旗。
顺治皇帝亲政后,清算多尔衮,将正白旗又纳入皇帝亲领,至此两黄旗和正白旗成了皇帝亲领的上三旗,其他的则为下五旗。
顺治时期,随着开国功王的先后凋零,下五旗旗主的人选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但基本上都是原旗主的后人。严格意义上来说,顺治是最大的旗主,但因他是皇帝,所以也就没有旗主的说法。
旗主的权力后金时期,旗主握有极大的权力。八旗制度是一个集经济、军事、社会为一体的组织,八旗旗主对旗内事务享有绝对的话语权。甚至可以这么认为,八旗旗主对旗下人员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就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也不能干预旗内事务。
旗主贝勒握有一旗或两旗,就意味着握有兵权。这一点在努尔哈赤去世后尤其明显。皇太极继位后,虽然名义上是大汗,但实际上还要看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的眼色。
这就是皇太极继位之初,三大贝勒和皇太极平起平坐的根本原因。此后,皇太极采取措施,打击阿敏、莽古尔泰以及代善,至改元称帝后,才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皇权。
清入关后,中原尚未大定,八旗军队仍是朝廷的绝对主力。这些八旗旗主王爷们率领本部官兵南征北战,为大清统一中原立下过赫赫战功。但同时,这些八旗旗主的势力也与日俱增,不但能左右朝政,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
从努尔哈赤时期一直到顺治朝,是八旗旗主权力最大的时期,下五旗也有能力和皇帝的上三旗相抗衡。
康熙以后旗主的情况清初时期,八旗旗主上马治军,下马治国,议政王大臣会议为这些旗主王爷们提供了权力的温床。顺治帝临终前鉴于睿亲王多尔衮主政时期的弊端,遗命索尼等四人为辅政大臣,将宗室王公排除在权力核心之外。
康熙初年,八旗旗主地位虽尊,但远离朝政,逐渐被边缘化。康熙亲政后,又对八旗制度加以改革,对下五旗采取化整为零,各个击破的原则。康熙中期,随着各皇子逐渐成年,康熙将这些年长皇子分封到下五旗。
八旗各旗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牛录”,努尔哈赤时期,每个牛录的人数是300人,五个牛录组成一个甲喇,五个甲喇组成一个固山(即旗的意思)。这样算起来,一个旗的共有25个牛录。这是个大概的数字,随着八旗人丁繁衍,牛录的数量也在不断扩大。
康熙将下五旗各旗的牛录拿出来分封给了年长皇子,打个比方,比如将正蓝旗的10个牛录分给皇三子,或是将镶红旗的8个牛录分给皇四子等等。而且随着年长皇子的不断增多,一个旗中往往会分给几个皇子。康熙将皇子分封到下五旗,无形当中就削弱了原有各旗旗主的实力。
这样一来下五旗各旗中就形成了几个旗主共存的局面,久而久之,旗主王爷也就成了个摆设,旗主的这个称呼也很快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为了更好的限制旗主的权力,康熙帝还完善了八旗的管理制度。关外时期旗主是各旗的最高统领,管理所有旗务。但康熙以后,形成了以都统管理实际事务,旗主只是个名义头衔而已。
我们在清代史料中,经常能见到比如镶蓝旗满洲都统、正红旗蒙古都统等。这些都统实际上才是各旗的最高行政长官。旗主和皇子虽是名义上的主子,但不能具体参与旗务。而都统管理实际事务,却没有旗主这个名义,达到了了相互制约牵制的作用。
雍正、乾隆两朝,又对下五旗进一步采取措施,限制旗主和都统的权力,设置了更多的官员管理旗务。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到了乾隆以后,所谓的八旗旗主不过是个伪命题,实际上八旗中已经很少出现旗主的这一叫法。只不过,由于八旗固有传统的影响,很多旗人还有旗主的概念,见到曾经的旗主及其他们的家庭成员,往往也会视为“主子”,不过这个主子的影响力实在是可怜得很。
1601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旗制度。
最初,只有正黄、正白、正红、正蓝4旗。到1615年,增设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制度得以完备。后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按照满八旗制度,建立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他们与八旗满洲一起,构成了八旗军的整体。
那么,在八旗中,哪个旗的地位最高呢?
在清朝入关之前,皇帝直接统领两个旗,即正黄旗和镶黄旗。毫无疑问,这两个旗的地位最高。其余6旗由皇帝的子侄率领,地位略低。
清朝入关后,随着正白旗旗主多尔衮被顺治皇帝清算,正白旗也被顺治皇帝纳入统领,于是皇帝亲领的旗就变成了3个,即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它们被统称为“上三旗”。地位最高。其余正红旗、镶红旗、正蓝旗、镶白旗、镶蓝旗被称为“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分领,地位较次。
很多人认为,在“上三旗”里面,一定是正黄旗地位最高,是不是这样呢?
其实并不是。在“上三旗”里面地位最高的是镶黄旗。
这是因为,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经在晚年时,把正黄旗分给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统领。他自己手里就只保留了镶黄旗。于是在这一阶段,镶黄旗成为八旗之首。
后来,虽然皇太极把正黄旗收回来,但正黄旗的地位已经与镶黄旗有一定距离了。顺治时期,清朝对八旗进行正式排序,分别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镶黄旗地位最高,镶蓝旗地位最低。
镶黄旗创建于1615年,旗帜为黄色镶红边。镶黄旗没有设置旗主,由皇帝亲自率领。在八旗中,镶黄旗的人口数量不是最多,到清朝末年,也只有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13万人。但是,镶黄旗的成员最为尊贵。清朝的9大贵族世家,即瓜尔佳氏、钮祜禄氏、博尔济吉特氏、舒穆禄氏、叶赫那拉氏、辉发那拉氏、乌拉那拉氏、郭络罗氏、伊尔根觉罗氏,以及另外两个重要的外戚部族,即董鄂氏和富察氏,他们全都出自于镶黄旗。
是的,我们所熟悉的许多清朝名人,他们都是镶黄旗人。
比如热播电视剧《延禧攻略》里被乾隆皇帝宠得不得了的富察皇后,康熙时期的辅政大臣鳌拜,晚清时期的两江总督尹继善,第一次战争时期签订《中英南京条约》的钦差大臣伊里布,湘军名将塔齐布,清朝中期平定回乱和克服缅甸的名将明瑞,乾隆时期平定金川之乱、回民起事、台湾林爽文事件、廓尔喀事件、苗疆起事的名将福康安,在第二次战争中抗击英法联军的蒙古王爷僧格林沁亲王,他们都是来自于镶黄旗,根正苗红,地位尊贵。
有时候,本来不是镶黄旗的人,因为出了很尊贵的人物,也被抬进了镶黄旗。
比如我们熟知的慈禧太后,她父亲叫惠征,本来是镶蓝旗。如前所述,镶蓝旗是八旗之中地位最低的一个旗。当慈禧太后通过垂帘听政的方式掌握大权后,就把娘家抬入镶黄旗,一下子变成八旗中地位最高的一个旗。
【参考资料:《大清会典》《清史稿》等】
打开一张我国地图,当你把目光投向辽阔的内蒙古自治区,便会发现一连串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地名:阿拉善盟、正蓝旗、陈巴尔虎旗、东乌珠穆沁旗等等。其中,盟是地市级单位、旗是县级单位,旗盟都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
内蒙共有3个盟:阿拉善、锡林郭勒、兴安;49个旗,还有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3个自治旗。
那么内蒙古为什么会有旗盟这种独特的行政单位呢?我们先从成吉思汗统一草原开始说起。
上图_ 孛儿只斤·铁木真(1162年5月31日—1227年8月25日),即 成吉思汗
一、蒙元时期的草原
在宋金时期,草原上分布着各个部落:乞颜部、塔塔儿部、克烈部、乃蛮部等等。这些部族各自为政,互相攻伐。直到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草原,才结束了这一局面。成吉思汗将原先的部族拆散,以逢十进一的原则,将部民编为百户、千户,封给家人和功臣管辖。这是蒙古有行政编制的开始。
到了元代一统江山的时候,草原老家成了岭北行省,岭北省和内地其他省的行政体系就不相同,岭北省下边不设置路府州县,而是由一个个王公贵族的封地“爱马克”构成,爱马克下面再设置十户、百户、千户。实质上和成吉思汗时期没有太大的不同。
在这个体系中,头领世袭罔替,上下级之间有非常严格的隶属关系。蒙古骑手有编制有单位,故而有组织有纪律,战斗力也就体现出来,这也是他们能够打翻全世界的原因之一。
上图_ 1294年元朝行政区划分,最上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岭北行省
二、混乱的北元时期
后来蒙古人被朱元璋赶回了塞北。元汗庭衰落,内部纷争不断,大家都是黄金家族的后代,又掌握了不少资源,一些人控制了好多个“爱马克”,称之为“鄂托克”。这些贵族们谁也不服谁,互相打来打去。而原来依附于大汗的“森林百姓”瓦剌力量崛起,要和蒙古本部一决高下,就这样草原上陷入了一片混乱。
大约到了明朝弘治正德年间的时候,黄金家族里终于出了一个人物,名叫孛儿只斤-巴图孟克,《明史》上称其为小王子。这个小王子打跑了瓦剌人,再次统一了蒙古各部,被称为“大元中兴”之祖,人称达延汗。达延汗废除了长期被瓦剌人占据的太师一职。设立了“济农”(汉语晋王的音译)职位,由大汗的嫡子或兄弟担任,强化了汗庭的权威。同时重新编排了蒙古各部。
达延汗把蒙古各部主体部分,分成左右翼共六万户,万户总理旗下的“鄂托克”。左翼三万户:察哈尔部、兀哈良部、喀尔喀部;右翼三万户:鄂尔多斯部、土默特部、永谢布部。察哈尔万户为大汗直辖,鄂尔多斯万户为济农直辖,其他各部的头领也都由达延汗的儿子担任。这六万户的划分影响深远,直到现在蒙古国,还自称是喀尔喀蒙古,这喀尔喀就是当年达延汗划分的左翼万户之一。
上图_ 孛儿只斤·巴图孟克(公元1473~ 1517年),蒙古族,因其功绩被后人誉为达延汗
但是,达延汗死后,蒙古各部重新又重新陷入了混战,其原因在于达延汗采取的集权措施不够彻底。各部就像当年周天子册封的诸侯国一样,首领世袭罔替,而大汗也只管一部,力量和诸侯也差不多,时间久了,便“后属疏远,相攻如仇雔, 诸侯更相诛伐,天子弗能禁止”了。
其次,达延汗没有把瓦剌部统一在他的体系内,蒙古一些较小的部族也没有被他收入囊中。比如后来为大清一统江山立下汗马功劳的科尔沁部。
故而,必须要有一种更强大的政治势力,有更广阔的控制范围,能建立一套更有约束力的体制,才能够确保蒙古高原的稳定。
上图_ 《满洲实录》中太祖建元即帝位图,努尔哈赤身边的威武侍卫
三、清代:旗盟制的建立与推行
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了一套八旗制度。以数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就是旗的意思,总有正黄、正白、正蓝、正红、镶黄、镶蓝、镶红、镶白八个旗。旗下丁壮,平时为民,战时为兵,为满洲贵族牢牢控制。
在满清势力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不少蒙古部族或被满清征服,或主动投奔满清。开始,清政府把他们编入满洲八旗,后来归顺清廷的蒙古人越来越多了,原有的八旗装不下了。特别是在1634年,皇太极击败察哈尔大汗林丹汗之后,所获壮丁无数。于是便专门搞了一个蒙古八旗,这就是“旗”在蒙古民族内推行的开始。
上图_ 清军八旗兵
蒙古八旗是从属于满洲八旗系统的军政一体组织,同后来的地方行政区“旗”还是不同。1636年5月,皇太极在盛京会盟蒙古十六部落四十九王公,将蒙古划分为四十九旗,原来的王公为札萨克(旗长),这里搞的才是真正的“行政旗”。这些“行政旗”由原先的鄂多克仿造八旗制度改造而成,若干个旗定期进行盟会,故称为“旗盟制度”。到了1640年,皇太极宣布废除原先的“万户”、“鄂多克”等单位,全部按旗划分管理,旗盟制在清控漠南地区全面实行。
旗盟制度随着清朝势力在蒙古地区的扩张而不断地被推广。康熙三十年(1691年),漠北蒙古归附清朝,外蒙开始实行旗盟制。雍正二年(1724年),青海等地的厄鲁特蒙古开始实行旗盟制。到了乾隆攻灭准格尔后,基本上大清帝国所辖的蒙古地方,都实行了旗盟制度。
上图_ 乾隆皇帝(1736-1796在位)
四、旗盟的组织形式
清朝将蒙古部族大致分成三类管理: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八旗蒙古制同满洲,驻防全国,自成系统。草原上的蒙古部大都属于后两者。而其中又以外藩蒙古为多数。
外藩蒙古的旗盟。外藩蒙古所谓的外藩,就是由部落首领自治。蒙古领主世袭担任旗长称为扎萨克王爷。旗内领土皆是他的封地,旗内人丁都是他的属民。扎萨克的办公机构叫和硕衙门,设有2名协理、1名主管、1名梅林(即总兵)。合称掌印五大臣。旗下一级设有苏木,苏木的主官叫作苏木章京。苏木再下一级称为昆都。
相邻的几个旗每三年盟会一次,有中央指定的旗长任正副盟长。盟长和中央特派员一起召集盟会,向各个旗布置中央任务,传达朝廷指示,并清点统计各旗人口经济数据,汇总办结司法案件,汇报给中央。清朝时期的盟本身没有行政机构,还不算一级行政单位,只是起到对与盟诸旗的监督和协调联络作用的一个委员会。
上图_ 察哈尔都统衙门
内属蒙古的旗。内属蒙古由是中央直接委派官员管理的。任命总管、副都统、散秩大臣为旗长。旗下有佐领、参将等官员。内属蒙古旗几乎不会盟,直接由将军,都统等封疆大吏管辖。可以说外藩蒙古是充分自治,内属蒙古是中央直管。
内属蒙古很多是由原先的外藩蒙古因为叛乱被镇压,“改土归流”而来。最大的内属蒙古部众,就是察哈尔部。清康熙十四年,察哈尔亲王布尔尼觉得自己是成吉思汗的嫡系正统后裔,怎能屈居人下?于是趁着三藩之乱的时候,起兵反清。结果不到两个月,就被清廷镇压了。康熙把察哈尔部设成八个内属旗,使用正镶红黄白蓝旗的名号,人称察哈尔八旗。
上图_ 清朝阿拉善霍硕特旗札萨克印
五、旗盟的背后的恩威并施
旗盟制度是清朝在蒙古地区实行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从中可以看出清朝对蒙古的策略,就是拉拢加上防范限制、恩威并施。
先看看恩的一面,高官厚禄拉拢上层。清廷给札萨克王爷极高的待遇。给他们赐予超品的爵位,从镇国公到亲王不等,并且和他们联姻结为亲家。蒙古旗盟里的其他官员也品秩极高。旗的体量相当于内地的县。但是旗协理却是一品官,协理、梅林有二三品,比内地的七品芝麻官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再说威的一面。清廷在中央和地方设置了文武两套班子,来管制约束蒙古。
上图_ 晚清末年蒙古公主、王妃
在中央有理藩院,专管蒙古事务。蒙古王公的封爵会盟朝贡赏赐,都由理藩院管理,旗内重要事务,都必须承报理藩院批准,旗里的牧地、人丁、牛马、田产都要汇报给理藩院。理藩院还负责制定法律法规《理藩院则例》、《蒙古律》等约束蒙古王公。
在地方派大员设重兵。蒙疆广袤的土地上,则设置了呼伦贝尔副都统、热河都统、乌利雅苏台将军、库伦办事大臣、绥远城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节制、监督蒙古部族,如有谋反不轨行为,则立即讨伐诛灭。
在恩威并施下,旗盟制把蒙古部族牢牢地束缚住了。旗和旗之间划定了严格的疆界。不同旗的牧民不能越界放牧。旗地和汉地也界限清晰,蒙汉人民也不能自由往来。这样可以防止蒙古各部和蒙汉民族之间联合做大,对朝廷造成威胁。
上图_ 清朝版图
六、尾声
旗盟制度施行几乎贯穿了整个清朝,直到清末,列强侵略,清室衰微,他才逐渐走向崩溃瓦解。旗盟制有其积极的一面:他保证了草原边疆的和平稳定,使得蒙古各部之间的纷争战乱大为减小。但它终究是清廷维护统治的封建产物,有时代局限性。
由于旗盟制度的长期实行,旗和盟也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地区称谓。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旗盟旧制彻底被历史淘汰。但是依据习惯,还是留下了旗和盟作为一些行政区划的名称。
文:狮子
参考资料:
【1】《清史稿》
【2】《蒙古族通史》 泰亦赤兀惕-满昌 辽宁民族出版社
【3】《试论旗盟制度的演变》 赵飞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2008.11
【4】《浅析清代对蒙古族的治理机构》 张宝林 黑河学刊 2013.2
【5】《浅谈清朝在内蒙古自治区设立的旗盟制度》 兰云锋 内蒙古理论研究 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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