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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是什么意思(古代过继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2-03 13:42:53 作者:超甜的布丁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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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啥意思?古人为何这样说?

成家立业对于一个男人非常重要,婚姻幸福与否对于女子同样如此。而在古代由于封建制度影响,女子地位非常低下,女子在没有出嫁之前,家中父母长辈都会教导其应该遵从三从四德,更要当好别人眼中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而在古代周朝,女子婚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维系,就是丈夫的附庸品,丈夫不愿意维系,就会被丈夫扫地出门,可以见古代女子社会低下,根本没有一点话语权,根本不是为自己活着。

而在新时代,新社会主张男女平等,无论是工作还是婚姻,都有自己的决定权在其中,现在也很少有父母的“媒妁之言”,而是更希望自己子女婚后能够幸福,就比如这句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其中暗含家中长辈的关怀以及女子的自主观念,为人妇为人母,做到这样才能真的幸福。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何意?且听我一一道来。

下堂不为母

古代大诗人白居易在《将进酒》中写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大家认为其中高堂一词代指的是父母,其实则不然,是指高敞的厅堂。在现代而言,高堂是指堂屋,在古代堂屋一般是会客、议事或举行祭祀典礼所用的地方,所以地方特殊。而且古代对于为官之人,称之为居于高堂之人,其实也是一种尊称。而在一家之中,父母身份最高,有时候被称为一堂之主。

而母亲居于家中被称之为“在堂”,如若被休或者改嫁则被称之为“下堂”。而在古代虽然男权为上,纵然女子地位低下、容颜衰老变成糟糠之妻,但却不是想休就休的,只有犯了“七出之条”才能休妻,如若女子被丈夫所休,那么这个女子肯定道德品行不够端庄,对于这样一个犯有“七出之条”的女子,丈夫为了维护家族名声不被摸黑,是绝对不允许孩子认人为母亲的,同时也怕这样的“母亲”接触孩子,教坏孩子,怕孩子的品德受其影响。

而在古代女子改嫁也是有所发生的,一般情况多因丈夫去世。而这个时候性质就不一样了,母亲如若改嫁,其姓氏也会跟着男方改变,也意味着同已逝夫家之人没有任何的联系了,所以已逝夫家的长辈也不会让子孙去认这样的“下堂母”为母亲的。

其实在当今婚恋观念和古时候对比,有太大的反差,当今主张男女婚恋自由,婚后不合也可以离婚追求幸福的生活,而在古代,女子家中之人讲究“从一而终”,如若丈夫去世,甚至会为女子树立“贞洁牌坊”,表面看来是为了表彰女子的忠贞,其实则是限制了女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虽然当今社会开放了,都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且离婚率大多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多是男女双方性格不合以及婆媳关系等原因才离婚的,如若真的过不到一起真的不要勉强,如若是真心相爱,那么就为自己的孩子考虑一下。

过继不为儿

相信大家对于“过继”一词并不陌生,过继的意思是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子嗣,是一种传宗接代的收养行为,主要是为了继承香火,怕家中后继无人,特别是家中有产业的大家族。而这句“过继不为儿”,主要是针对已经过继而来的孩子与原家族的关系,过继的双方为了明确孩子的身份,会让过继而来的孩子与原家族撇清关系,不能认原来的父亲为父。所以才有了“过继不为儿”的说法。

还有一种情况是过继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大家都知道,自己孩子谁也不会轻易放手让别人来养的,除非迫不得已。同样的过继而来的孩子同样不能认原父亲为父,而且双方同样会划清界限,基本上也不会往来。

其实至今而言,这句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在大多数人看来同样被视为真理。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最为受苦莫过于孩子,离异的一方父亲很少让子女认母亲,过继家庭根本不会让孩子认亲生父母,生怕一生之心血付之东流,这句话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父母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随着时代的发展,就算双方离异,由于法律的约束,夫妻双方都有责任负责孩的生活,而就算是领养的孩子如若养父母思想开明,孩子教育得当,去见亲生父母也无不妥。

以上是为大家分享的内容!大家对于这句话有何看法?你认为孩子应该寻找亲生父母吗?离婚的母亲,孩子应该叫其母亲吗?欢迎大家下方留言讨论!喜欢的可以点击关注!转发!分享!

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啥意思?古人为何这样说?

成家立业对于一个男人非常重要,婚姻幸福与否对于女子同样如此。而在古代由于封建制度影响,女子地位非常低下,女子在没有出嫁之前,家中父母长辈都会教导其应该遵从三从四德,更要当好别人眼中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而在古代周朝,女子婚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维系,就是丈夫的附庸品,丈夫不愿意维系,就会被丈夫扫地出门,可以见古代女子社会低下,根本没有一点话语权,根本不是为自己活着。

而在新时代,新社会主张男女平等,无论是工作还是婚姻,都有自己的决定权在其中,现在也很少有父母的“媒妁之言”,而是更希望自己子女婚后能够幸福,就比如这句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其中暗含家中长辈的关怀以及女子的自主观念,为人妇为人母,做到这样才能真的幸福。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何意?且听我一一道来。

下堂不为母

古代大诗人白居易在《将进酒》中写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大家认为其中高堂一词代指的是父母,其实则不然,是指高敞的厅堂。在现代而言,高堂是指堂屋,在古代堂屋一般是会客、议事或举行祭祀典礼所用的地方,所以地方特殊。而且古代对于为官之人,称之为居于高堂之人,其实也是一种尊称。而在一家之中,父母身份最高,有时候被称为一堂之主。

而母亲居于家中被称之为“在堂”,如若被休或者改嫁则被称之为“下堂”。而在古代虽然男权为上,纵然女子地位低下、容颜衰老变成糟糠之妻,但却不是想休就休的,只有犯了“七出之条”才能休妻,如若女子被丈夫所休,那么这个女子肯定道德品行不够端庄,对于这样一个犯有“七出之条”的女子,丈夫为了维护家族名声不被摸黑,是绝对不允许孩子认人为母亲的,同时也怕这样的“母亲”接触孩子,教坏孩子,怕孩子的品德受其影响。

而在古代女子改嫁也是有所发生的,一般情况多因丈夫去世。而这个时候性质就不一样了,母亲如若改嫁,其姓氏也会跟着男方改变,也意味着同已逝夫家之人没有任何的联系了,所以已逝夫家的长辈也不会让子孙去认这样的“下堂母”为母亲的。

其实在当今婚恋观念和古时候对比,有太大的反差,当今主张男女婚恋自由,婚后不合也可以离婚追求幸福的生活,而在古代,女子家中之人讲究“从一而终”,如若丈夫去世,甚至会为女子树立“贞洁牌坊”,表面看来是为了表彰女子的忠贞,其实则是限制了女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虽然当今社会开放了,都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且离婚率大多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多是男女双方性格不合以及婆媳关系等原因才离婚的,如若真的过不到一起真的不要勉强,如若是真心相爱,那么就为自己的孩子考虑一下。

过继不为儿

相信大家对于“过继”一词并不陌生,过继的意思是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子嗣,是一种传宗接代的收养行为,主要是为了继承香火,怕家中后继无人,特别是家中有产业的大家族。而这句“过继不为儿”,主要是针对已经过继而来的孩子与原家族的关系,过继的双方为了明确孩子的身份,会让过继而来的孩子与原家族撇清关系,不能认原来的父亲为父。所以才有了“过继不为儿”的说法。

还有一种情况是过继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大家都知道,自己孩子谁也不会轻易放手让别人来养的,除非迫不得已。同样的过继而来的孩子同样不能认原父亲为父,而且双方同样会划清界限,基本上也不会往来。

其实至今而言,这句俗语“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在大多数人看来同样被视为真理。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最为受苦莫过于孩子,离异的一方父亲很少让子女认母亲,过继家庭根本不会让孩子认亲生父母,生怕一生之心血付之东流,这句话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父母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随着时代的发展,就算双方离异,由于法律的约束,夫妻双方都有责任负责孩的生活,而就算是领养的孩子如若养父母思想开明,孩子教育得当,去见亲生父母也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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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的“分家”习俗,原来还有这么多讲究

一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客家“分家”从仪式到内容等有显著的地方特色,也折射出客家人的某些生活习俗和人性特征。

客家人分家指的是同一家庭里的兄弟分家,姐妹们是无权参与的。客家人大都聚族而居,家族观念浓厚,一向重视家族血缘关系,以义族为正统,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

昔年,一般不准许女子赘婿,族内若有单女户,得将女儿出嫁而另择族内子弟过继,以保持族内血统纯正。客家人把女儿叫做“泼出去的水”,长大了要嫁作他人妇的,是要“走”的,不具备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

分家的时间

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客家人一般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分后同样发达。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细同样都要发达。

不过,在“多子多福”的年代里,不少家庭都生育有多个男孩,要在六月里择定一个吉日,不免要有不“相合”的,有不少地方便把分家的最佳时间选在农历的六月十五这一天,再取这个月的中间一天,寓意兄弟同好。有些地方,则选定为六月初一,取义于分家后有好的开头。当然,也有人是择定五月或八月等其他的月份进行分家的。

分家的主持者

分家仪式一般由亲人长辈来主持,分家需要“中人”,即公证人,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长辈)充当。同时请来伯父、叔父等当监督人,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势强占。

分家的程序和内容

分家前,父母要同儿子一起协商,议定财产分配方案,若儿子中尚有未结婚者,可留给其用于娶老婆费用的同等价值财产,也可协议向已婚的儿子摊派现金,作为未婚儿子的“老婆本”;若有未出嫁的女儿也可以此方式,留些财产或摊派些现金作为未出嫁的女儿的嫁妆费用。余者,按儿子的人数将财产分成同等数量的分数。

财产的分配,在田地归集体所有之前,主要的有田地、房屋和农具、家具等财产,均以儿子数平均分配。父辈如若有欠下债务的,也要通过协商,分配给儿子偿还,这就是所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是“十指伸出,也有长短”,财产的分配也不可能完全是平等的。例如房屋的分配,通常是长子分得质量最好的大房一间,长子以外的依次分配,分到幼子往往是小屋。

倒是田地的分配,若是未婚的“幼仔弟”则可优先选择一份最肥沃、离家最近的田地。田地归集体所有之后,未婚的“幼仔弟”也就没有此优先权了。不过,长子通常要分父母结婚时用的旧家具,以示继承父母的“衣钵”,长子以外的倒是居多可以分得新的家具。财产的分配必须写入《分家书》,要用毛笔和丝棉纸等韧性较好的纸书写,文字应简洁易懂,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文句,并按儿子数誊写,每人一份,由父母和上述有关人员签名加盖指模后,交由儿子各人妥善保存。

父母赡养问题

分家之后,父母有的轮流到各个儿子家吃饭,俗称“食伙头”;有的则别起炉灶,子弟们则需逐月向父母交纳一定的谷、钱。如果祖父母尚健在,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也有协商各自负责赡养父母或祖父母的情况。

如果家中尚有女儿未出嫁,则由父母安排或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但往往小姑子的待遇很差,俗语有“姑嫂死不相送”之说,因此小姑子们往往愿意与自己的父母同住同吃,如果父母“食伙头”,那么也愿寄附这一家兄长。分家后逢年过节或者是有喜庆宴请的,均应请父母(包括祖父母)团聚进餐,以示对长辈的尊重和孝敬。

关于分家的公平性

不可否认,分家是不可能完全公平的,也有的父母确实是偏向,就像老一辈说的“十指伸出有长短”。一般来说兄弟们在分家前关系都是十分要好的,也不会计较太多的物件,倒是妯娌们为争点物件面红耳赤,不可开交,有的因此弄得有了间隙,埋下积怨,由女及男,弄得兄弟不再“相行”,有的兄弟之接有隔阂不好相处,实是妯娌们所致,至少是重要的因素。所以兄弟和好一般来说妯娌不能太计较一点小得失,这一点很重要。

分家之后要靠自己的奋斗开辟一番新的天地,不能只守住父母的那点财产,这才是最重要的。分家之后,要负责赡养父母,照顾妻儿,把一个家庭理得井井有条。因此,分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仅是确立新的各自独立的经济关系,而是要男人们独立负担相应家庭社会责任和义务。

过继

这是一个男人在都市中崛起的故事,唤醒他内心的坚毅与追逐。主人公姜天豪,一个来自农村的年轻人,怀揣着对都市生活的渴望,毅然踏上了城市的征途。

姜天豪刚来到城市时,被这繁华喧嚣的都市景象所震撼。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霓虹灯光闪烁,人流如织。然而,他很快就领悟到了都市的残酷,面对着拥挤的公交车、恶劣的工作条件以及残酷的竞争压力,他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但是,姜天豪并没有放弃,他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用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困难。他参加了各种培训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用汗水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价值。

通过不懈的努力,姜天豪渐渐获得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他踏实勤奋,迅速升职加薪,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满足,他有着更大的目标。

姜天豪开始思考如何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都市中脱颖而出。他在业余时间充电学习,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开拓自己的思维和眼界。他积极参加各种社交活动,扩大人脉关系,建立起自己的社会资本。

最终,姜天豪顺利创办了自己的公司,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他不仅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还在慈善事业上积极投入,回报社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是农村还是都市,每个人都有机会追逐自己的梦想。面对困难和挫折,我们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只有不断学习、努力奋斗,才能在都市的洪流中闯出一片天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兄弟姐妹算直系亲属吗?

经常看到一些律师媒体账号普法,告诉大家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一部分对此不认同的网友就在评论区质疑,“我能和自己姐姐结婚吗?”,今天我来特地说到说到。

首先,要了解并分清这几个概念。

什么是亲属?

亲属是基于人们的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亲属分为三类1.配偶(因缔结婚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2.血亲(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如过继,收养))3.姻亲(配偶的亲属)

什么是近亲属?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调整的亲属范围以近亲属为限,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什么是亲系和亲等?

这两个词相必一般不了解的朋友没有听说过,亲系就是指亲属间的血缘联系,分为血亲和姻亲两类。两者又细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而亲等则是衡量亲属关系远近的单位,用“代”来划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什么是直系血亲呢?

直系血亲是只从自己开始算起,自己为一代,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或者往下数,自己的子女为二代,自己的孙辈为三代,以此类推。这就叫做直系血亲(只算三代的叫三代直系血亲)(简言之祖父辈→父辈→自己→儿子辈→孙子辈)然后加上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这就叫做直系亲属。

也就是说直系亲属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生与被生关系),在概念里面是不包括兄弟姐妹的。

直系亲属≠近亲属(近亲属比直系亲属多一个兄弟姐妹)

那么什么又是旁系亲属呢?

计算旁系血亲首先就要找出同源直系亲属,然后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代数;然后再从旁系血亲上数自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代数。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直系血亲的关系是单一的父母对子女的关系,而旁系血亲是从同一父母分出的对应不同子女及其后代们之间的关系。

举个例子: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伯父,一个是我爸爸。(爷爷→伯父→堂兄→侄儿;爷爷→爸爸→我→二子)这单一但关系链,叫直系。而伯父和我爸爸向上找出同源的直系亲属:爷爷,我伯父一支和我爸爸这一支,就互为旁系)。

看上图,应该很直观了,区分了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近亲属之间的关系,也就能够理解这个问题了。兄弟姐妹属于旁系亲属,是近亲属,但不是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结婚。

当然,在最后,也希望广大网友盆友们在当杠精的时候能了解清楚了再喷,免得闹了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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