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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名字(儿子名字取名大全)

时间:2023-12-30 03:22:58 作者:浮生如梦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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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兔年腹有诗书,儒雅大气的男孩名字

2023年是兔年,在这一年出生的男孩该怎么取名呢?一提到给男孩取名字,不少的父母都十分忧心,因为不知道如何给孩子取个好名字,从而感到力不从心。为帮助大家给男孩起名,在此特意分享2023兔年腹有诗书,儒雅大气的男孩名字,一起来看看吧。

宸昭

诗词出处:''圣祚山河固,宸章日月昭。''——《全唐诗奉和麟德殿宴百僚应制》

点评:“宸昭”选自于句中,展现了国泰民安的盛世图景。“宸昭”适合作为男孩名字,具有明朗、正直的气质。“宸”字比喻庇荫,用作人名寓意身份尊贵、处世大气,受到他人的尊重;“昭”字指光明美好,用作人名指光明磊落、风度翩翩。

清昊

诗词出处:''惟昊天兮昭灵,阳气发兮清明。''——《楚辞九思》

点评:“清昊”选自于句中,适合作为男孩名字,可以理解为吸取天地之间的灵气,心胸更加开阔。“清昊”作为起名,赋予了孩子一种开明、潇洒的气质,寓意孩子为人清雅高尚,处世通透达观。

明扬

诗词出处:''虚明见纤毫,羽虫亦飞扬。''——《全唐诗夏夜叹》

点评:这首诗描写的是窗下纳凉的情景。这两句描写了夜色下的昆虫振翅飞翔,联想到生命之体无论大小,都该有获得快乐的权利,体现了作者的悲悯情怀。“明扬”选自于句中,是一个光彩夺目的名字,一方面寓意着孩子拥有仁厚宽和的善心,带给周围的亲朋好友欢乐;一方面寓意着孩子才华过人,能出人头地。

浩昆

诗词出处:''登昆仑兮四望,心飞扬兮浩荡。''——《楚辞九歌》

点评:“浩昆”选自楚辞,意思是登上河源昆仑向四处眺望,心绪随着浩荡的黄河飞扬。“浩昆”写的是黄河浩荡、昆仑高耸,作为宝宝的名字,可以理解为勇闯天下的气魄、实现理想的雄心。“浩昆”符合男孩气质,寓意宝宝胸怀坦荡、意气风发,在不断地雕琢之中,能够成长为昆山之玉。

2023兔年腹有诗书,儒雅大气的男孩名字

诚瑞、鹏宇、迪轩、

奕锟、俊凯、铭睿、

梓旭、元硕、智恺、

轶安、智程、硕晨、

誉鹏、硕盛、敬铭、

皓溪、中腾、泓朔、

富源、锐博、梵钧、

驰杰、宸晟、瑞凯、

晨溪、晋楷、梓烁、

荣玮、锦华、济涛、

若霖、尚福、尊国、

释延、任滔、启遥、

建钧、宁远、铭泽、

圣源、佳筠、明赫、

致诚、楷淇、博滔、

子鑫、启铭、竣丰、

博俊、岳伦、靖源、

岳铭、玮杰、皓楷、

智凯、跃伦、朗迪、

致玮、楷智、禹霆、

2022新生儿名字出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宝宝的名字吧!

每个时代背景下

家长给孩子起名字

都免不了带着时代的特点

比如老一辈生在红旗下

学生名字里多带有

“建国”、“铁”、“强”、“军”、“红”等

很多人看到名字

就能大概猜到这个人的年龄范围

而现在的小朋友

家长给其起名

往往会参考一些影视剧或小说里的人物

由此起的名字也更加个性

近期

各地中小学校开学

关于孩子姓名这件事

也再一次上了热搜

担心孩子的名字和同班同学重名吗?

希望自己的孩子名字能更独特?

下面这些数据或许能帮到您!

深圳市2022年出生,并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共9.3万。男孩4.9万,占约53%,女孩4.4万,约占47%。

新生儿出生最多的行政区

龙岗区荣登新生儿入户榜首。

排名前5名的行政区分别为:

龙岗、南山、宝安、福田、龙华。

其中龙岗区共计办理约2万名宝宝入户深圳。

南山区约1.6万、宝安区约1.5万、福田区约1.4万、龙华区约1万。

什么字是爆款?

2022年出生并已经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名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为“子”字,共计使用两千四百余次,其中男孩使用一千五百余次,女孩使用八百余次。“梓”字共计使用两千一百余次,“一”字共计使用两千余次。

男性新生儿使用最多的字?

2022年出生并已经进行户籍登记的男性新生儿名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依次为“泽”、“宇”、“瑞”、“子”、“辰”、“宸”、“奕”、“霖”、“梓”、“睿”。

女性新生儿使用最多的字?

2022年出生并已经进行户籍登记的女性新生儿名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依次为“玥”、“悦”、“瑶”、“昕”、“欣”、“语”、“梓”、“一”、“诗”、“可”。

什么名字是爆款?

拔得头筹的是“瑞霖”,2022年在深圳办理出生登记的人口中,男孩取名为瑞霖的最多,大约850个男孩就有一个取名为瑞霖,排名第2至10的男孩名字为“奕辰”、“宇辰”、“沐宸”、“泽瑞”、“瑞泽”、“星辰、“宇轩”、“弘毅”、“沐辰”。

女孩这边的榜首是“玥”,2022年女孩取名为玥的最多,大约870个女孩就有一个取名为玥,排名第2至10的女孩名字为“昕玥”、“一诺”、“心玥”、“雨桐”、“悠然”、“诗玥”、“瑾瑜”、“安然”、“欣玥”。

男孩首位是双字,女孩首位是单字,

也凸显出男孩女孩的不同之处。

如何查有多少人和你重名?

可以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其他服务(-

新生儿重名查询中进行查询哦。

所以

已经为宝宝取了名字的家长们

你们宝宝的名字是啥呢?

在评论区说说跟大家交流一下吧!

300个独特新颖的男孩名字推荐,个个别出心裁,助他决胜千里

每个小宝宝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都是父母心中的唯一。家长朋友们为宝宝取一个独特新颖的名字,更能彰显出宝宝的不同凡响。怎么样取一个独特稀少的好名字?家长朋友们不妨从国学经典之中获得取名灵感,从国学经典中为宝宝取一个能量满满、别出心裁的好名字。

江南易林从国学经典之中精选了200个别出心裁的好名字,助宝宝决胜千里、所向无敌。

长锋

出处:但见争锋处,长须得胜归-塞下曲-全唐诗

“长”与短相对,“锋”本义是矛、剑等的尖端,引申为兵器的锐利部分。本诗《塞下曲》中的“争锋”指的是两军交战、争夺胜利,因此“长锋”不仅指长兵器也引申为胜利。江南易林认为“长锋”是一个所向披靡的男孩名字,寓意宝宝浩气长存、锋不可当。

若成

出处:大成若缺,其用不弊-第四十五章-道德经

此句出自《道德经》,意为最完满的东西,好似有残缺一样,但它的作用永远不会衰竭。“成”这里理解为完美的、成功的,“若”的意思是似乎、好像。这话说明一个完美的人格,不在外形上表露,而为内在生命的含蓄内敛。江南易林认为“若成”是一个哲理丰富、独特新颖的男孩名字,寓意宝宝上善若谷、马到成功。

有乔

出处: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第02章 梁惠王下-孟子

这句话出自《孟子》,“乔木”指的是高大的树木,在此句中代指国家土地。“乔”一般指松柏、杨树、白桦等一类高大正直的树木,寓意正直勇敢、长寿平安。江南易林认为“有乔”是一个很特别的名字,符合男宝宝气质,寓意宝宝腹有诗书、鸣于乔木。

本文由江南易林宝宝起名原创

君儒

出处:英宰文儒叶,明君日月齐-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赋得西字)-全唐诗

“文儒”指的是学问渊博、才德兼备的文人才子,这里的“儒”有文、柔的意思,在古代指儒雅的读书人。“君儒”指的是勤于读书学习、才华横溢、品德突出的才子。江南易林认为“君儒”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孩名字,寓意宝宝儒雅君子、勤勉努力。

展明

出处:展转相忆心,月明千万里-月夜忆乐天兼寄微之(一作月夜寄微之,忆乐天)-全唐诗

“展”的意思是舒展、展开,引申为发挥才能。“明”诗中指清亮的光辉,也就是月光。月光清亮皎洁,寓意圆满、纯洁。江南易林认为“展明”是一个独特有寓意的男孩名字,寓意宝宝大展宏图、前途光明。

皓安

出处: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渔父-楚辞

出自《楚辞》,意为:怎么可以用清白的人格,去蒙受人世间的尘土呢。屈原此句话告诫了年轻人,要坚守自己纯洁高尚的品德,保持本心。“安”在此句的本义是怎么能够,引申为平安、安静。“皓”指光明的样子,引申为高洁的品格。江南易林认为“皓安”是一个男孩名字,寓意宝宝皓月千里、岁月安康。

本文由江南易林宝宝起名原创

礼洋

出处:礼乐具举,济济洋洋-封泰山乐章·太和-全唐诗

“礼”作为名字表示敬重的言行、态度,引申为礼仪、礼貌、诗礼。“济济洋洋”意为盛美的样子,寓意圆满幸福。“洋”本义指比海更为广阔的水域,寓意盛大。“礼洋”可以理解为品德高尚、通宵礼节。江南易林认为“礼洋”是一个有礼貌、知礼节的男孩名字,寓意宝宝知书达礼、博洋内涵。

男儿志存当高远,一个好的名字,能够将男儿意气挥洒自如。家长朋友如果能为宝宝取一个新颖独特的好名字,就能让宝宝决胜千里、所向披靡。

你对起名有什么看法或建议吗?欢迎在文章下方评论交流。

父母的房屋,怎样过户到子女名下最​省钱

写在前面的话:父母的房屋,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方式,怎样过户到子女名下最省钱,是各地咨询比较多的问题。我虽然是搞登记的,也是为大家操碎了心。

一、买卖不动产按照套数和面积缴纳契税,至少比法定少一个点,满五唯一免个税

之前在9月1号购房怎么交契税?看过来写过:

买卖房屋的契税按照是否唯一住房,面积是否在90平米区别收税,总的来说都是低于3%的法定税率。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目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已经明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第一条和第三条关于契税的政策,即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契税税率进行优惠(1%-2%)的政策继续保留。

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适用税率5%。应纳税额=(销售收入-购买房屋的价款)*适用税率。当然还有地方税附加,大致在5.65%。

营改增后税率没有变化。

如果满足购房五年后出售的唯一住房条件,可以免除卖方的个人所得税。

二、直系亲属赠与、继承不动产的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但再转让要交20%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均免征契税。

国税总局2019年官方答复明确,除赠与直系亲属、继承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父母的房屋肯定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但是《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要注意在税务上继承也是属于无偿赠与的范畴,继承人接受继承后转让不动产的,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将房屋赠与或继承给你,不征个人所得税,免收契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后你要把房屋卖给第三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父母买房屋花了300万,你500万卖房,200万差额扣除税费后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可以故意做低价格,但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三、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较多程序较多并且时间较长

目前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了不动产继承的公证前置要求,各地需要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的,按照规定,应当提交如下要件:

1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 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8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四、结论

继承转移登记提交的手续和材料十分繁琐,而且时间比较长,一般周期都在半年以上。从税收来看父母的房产在生前买卖给子女是比较划算的。

目前按照国务院检查组要求,各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基本都不审查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只要购买或者赠与时明确属于单方所有并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视为一方单独所有,出售时不需要配偶到场。

实务中也有地方为了简便,直接对直系亲属间赠与收取3%的契税,转让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亲属之间赠与的房产是不计算限购房套数的,有打算购买多套房子的要注意。

也有地方对继承的房屋再转让尚未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情况下继承比较划算的。各地要了解好当地的税收政策。

有地方发现,父母通过买卖方式实际赠与子女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未支付购房款的,其他子女继承人要求该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支付购房款,并将购房款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可以用父母出具购房款已付清的证明解决。

有父母担心过户给子女后可能被出售导致无法居住等等,可以考虑设立居住权登记。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后,父母可以终身居住在子女的房屋中,连同配偶及护理家政等随行人员。并且这是不动产物权,不能随意解除或撤销,比租赁权效力更大,可以排除所有权人的权利。《居住权登记来了,哪些情况可以适用》

居住权还可以用于以房养老,房东将房屋出售给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但约定为原来的房东设置居住权在原来的房产,期限终身,解决退休后退休金不足资产无法变现的问题。

另外,有父母给子女买了房屋但担心被转卖掉变成婚后财产等,采取父母享有1%份额的按份共有方式,但按照《民法典物权编(不含担保物权和占有)》的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目前共有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出来,但理论上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无需父母同意直接出售房屋。因此父母可以在房屋上给自己设立居住权,子女即使转卖房屋也能保障自己的居住权利。更重要的是,购房人一般不会乐意购买有居住权的房屋,居住权之于房价就像赵燕子之于票房一样。房屋价值下降,购房人意愿不高,可以完美实现不让子女卖房且保障居住权利的目的。

但居住权必须设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为避免转移登记后权利人不同意设立居住权,可以考虑设立居住权预告登记,约定在过户后双方应一齐办理居住权登记。目前居住权预告登记只是理论上的讨论,《民法典》对预告登记的效力比较简略,就是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条规定是否适用于居住权预告登记,没有明确,比较抵押权登记后还能处分(买卖和设立抵押),抵押权预告登记保障的是债权的效力,如果认为适用此条抵押权预告登记后不发生物权效力,意味着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效力高于抵押权的登记效力,这是与法理不符的。所以这条是立法上的一个bug,可惜匆匆忙忙的《民法典》没有空顾得上这些细节。以后我会发一些德国、日本、瑞士等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会发现很多现实中遇到的实务问题在现行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其他国家都有很成熟规定。

所以我在几次讲课中说过,法典是人类理性智慧的结晶。有法学家(台湾地区民法第一人王泽鉴)说没事你看看民法典,你会在思维和智慧上得到提高,就是你会变聪明。毕竟都是多少年顶级法学界思维智慧的结晶。当然也分哪一国的。

如果父母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房屋,视继承人的户口等情形而定。

如果继承人是城市户口或非本村村民,由于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性、福利性的人身权利,非本村村民不能享有,因此子女如果是城市户口或非本村村民,只能通过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占用宅基地。由于宅基地上房屋是村民享有所有权,不受身份限制的,因此可以继承。我国法律将房屋和土地视为不同的不动产,房屋和土地的转让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转移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避免出现房地权利人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影响使用(见《公务员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自然资源部明确答复了》)。但通过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否有限制,比如继承人取得后是否能够申请翻建农房,目前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尚无明确意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2011年)》,使用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建设翻建改建的,无需重新审批宅基地使用权,只需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材料等(见《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宅基地及房屋、集体土地、海域使用权、地役权等)》)审核登记。

对于继承人是本村村民的,应视其是否与父母分户确定。宅基地是村民按户共有的(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权威问答(三)(一户多宅、超面积、宅基地继承、转让等)),登记时应将户内所有成员一并登记,原则上应以审批或申请登记时为准,如果当时没有记载,后来子女上大学考公务员成为城市户口的是否依然视为户内成员,通常认为是不能享有的。除此之外似乎没有限制,如果将当时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视为子女和父母共同共有宅基地,那么按照中央多个文件规定,进城落户农民在进程落户前一句集体成员身份已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因进城落户而灭失。一般认为进程落户从事商业服务业等活动的农村村民是否依然保持农民身份,当然也有看到网友反映,公务员现在没有福利,应当看做普通职业,但能否视为农民进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存在争议。

如果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中,父母去世只是改变户主,不发生继承,而是宅基地共有人少了。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则父母一户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由于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只有继承方可不受一户一宅的限制,因此如果子女有宅基地,在生前也不可以通过买卖宅基地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自然资源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权威问答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村村民中买卖,但要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值得讨论的是如果父母和其他子女同一户,有一子女考上公务员,则按照以上分析该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在实务中可能造成不公平,因为可能该子女在平时赡养父母或者合作建房时有出钱。

其次是宅基地使用权为户内成员共有,但可能只有父母和个别子女出资建造,此时农房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户内成员共有,特别是子女成年后出资翻建的情形,该子女由于是公务员甚至无法取得任何权利,可能造成不公平的情形。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年08月13日 答复时间:2019年08月14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或者代为开具。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三、关于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后续管理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应对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人分户归档管理,定期将留存的公证证书复印件有关信息与公证机关核对,保证公证证书的真实、合法性。

(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与房管部门的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强化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后续管理。

(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评估,将本期无偿赠与不动产的有关数据与历史数据(如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做进一步检查和核对,对确有问题的赠与行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个人赠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赠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赠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五)税务机关应向房屋中介机构做好税法宣传工作,使其协助做好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收管理工作。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实务操作与理论研究 2022-11-13 15:47 发表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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