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文之前,热烈邀请您点击“关注”随时查看系列优质文章。它还有助于讨论和分享。谢谢您的支持~
2022年10月18日凌晨,在福建省顺昌县(南平市)的一家商户里,愤怒的年轻女子走进了商户大门。
此时距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来营业的人并不多。
然而女子却径直跑向角落里的工作站,将工作站上的所有东西都推到了地上。
几分钟后,人们陆续抵达。
同事看到女子,非常惊讶,问道:“你在做什么?”
女子被照顾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哭着说:“我昨晚被了!”
同事闻言大吃一惊。她连忙安抚女子,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两人正说话的时候,另一个人,同事,从公司门口走了进来。这时,女子突然指着男子同事说道:“就是他了我!”
同事男子一进公司,一听这话,一头雾水,不知道女子在说什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同事这个男人了女人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女人这么自信地说脏话呢?
“女孩做了一个梦,早上醒来发现出了问题。
2022年10月18日,在福建南平顺昌县某小区租房独居的李成银(化名)比之前起得更早。
早上六点不到,李承鄞手机的闹钟没有吵醒她,但她已经睁开了眼睛。
李承鄞心里很不舒服。睡眠明明是为了补充能量,可今天醒来的时候却感觉浑身无力。
就连李承鄞也感觉浑身疼痛,就像是被人玩了一夜一样。
李承鄞原本以为是自己休息不够的缘故。她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准备再睡一会儿。
然而,当李承鄞闭上眼睛的时候,她的脑海里突然闪过几个画面——她和一个男人纠缠在床上。
李承鄞脸色一变。昨晚她似乎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李承鄞做梦都觉得有点甜。毕竟单身多年,做春梦也不是什么坏事。
然而,当李承鄞将春宫梦与全身疼痛的症状联系起来时,她就再也不能把春宫梦当作一个普通的梦了。
我全身都痛。难道昨晚真的有人侵犯了我?
这个消息让李承鄞吃了一惊。她赶紧睁开眼睛,连拖鞋都没有穿就跑下了床。
李承鄞跑到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人目光呆滞,眼底有青紫的痕迹。他看起来好像一夜没睡好。虽然身上没有明显的被侵犯的痕迹,但李承鄞相信,睡了一夜之后,还是这么累,就是被侵犯的证据。
除了看自己之外,李承鄞也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
李承鄞并没有发现有人入侵的迹象,但是李承鄞在门口的时候,不小心晃动了自家的门,门突然打开了。
李承鄞脸色吓得煞白。她以前的习惯是回家后锁门,但现在门没有锁。难道昨晚真的有人闯入她家,而她离开的时候忘记锁门了?
李承鄞越想,就越觉得不对劲。尽管天还不冷,天气有些热,李承鄞却无缘无故地冒出了冷汗。
一阵震惊后,李承鄞稳定了情绪。她回到卧室,用衣服包裹住自己。随后,她前往派出所报警。
“我被同事这个新人所吸引”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向李成鄞询问事情前因后果,并询问李成鄞是否有嫌疑。
李承鄞告诉警方,她以为半夜到她家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同事——张俊豪(化名)。
李承鄞出生于1994年,广西人。大学期间在福建读书,毕业后留在福建。
李承鄞性格比较内向。他在公司大多努力工作,但不喜欢在领导面前炫耀。
李承鄞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但一直是一名普通员工,没有晋升的机会。
张俊豪是李承鄞的同事,他加入公司才半年。张俊豪和李承鄞同龄,身高1.78米,比较帅气。
刚进公司的时候,李承鄞就安排李承鄞给张俊豪介绍公司的事情,两人也就认识了。
张君浩的工位安排在李承鄞旁边。一开始,两人并不认识。或许是以为李承鄞是自己的长辈,张君豪总是称呼李承鄞为姐姐。
被同事这样的美男子称为姐姐,让李承鄞感到羞愧。
张俊豪入职一周后,李承鄞询问了张俊豪的年龄,得知他和自己同年出生。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张君浩再叫他姐姐。
从那以后,张君豪不再叫李承鄞姐姐,而是称呼李承鄞为前辈,这让李承鄞颇为尴尬。
而且,张君豪总是对李承鄞做一些暧昧的事情。就连同办公室的女同事也悄悄过来调侃李承鄞,问她是不是和张君豪发生了关系?
李承鄞脸红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李承鄞住在广西农村,有很多兄弟姐妹。虽然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有了稳定的工作,但李承鄞每个月还是要定期给家里寄钱。
她家里年纪较大,还有几个还在读书的弟弟妹妹。他还必须帮助父母支付学费。
因为知道自己家境不好,李承鄞从来没有考虑过结婚。她觉得她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男孩们拉倒。
李承鄞平时过着一种生活。虽然很老套,但是每天都很开心。
只是张君豪的出现打破了李承鄞平凡的生活。
张俊豪嘴巴甜,脸蛋好看,在李承鄞面前总是流连忘返。
李承鄞本来就不想谈恋爱。她身边没有男孩,她从来没有体验过心跳加速的感觉。
但自从张君豪出现在李承鄞身边之后,她的脑海里就一直浮现出张君豪的身影。李承鄞偶尔会在睡梦中梦见张君豪。
第二天,当李承鄞起床时,他知道自己肯定失败了。
“同事,发现暗恋后疏远的人”
按理说,当他们遇到一个自己被吸引的人时,很多人都会直接追求他们,但李承鄞却是一个“外星人”。
大学是最容易谈恋爱的时候,但大学期间,李承鄞始终埋头于学习,没有换衣服。
他每天在宿舍食堂和图书馆工作,很少有机会和男生一起出去玩。虽然图书馆里漂亮的同学不少,但看到李承鄞不修边幅的样子,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恋爱。
当李承鄞出去打工挣钱的时候,她终于开始化妆打扮了,换了衣服之后,李承鄞开始变得漂亮了。
然而,参加工作后,李承鄞的生活圈子变得非常狭窄。
除了工作时间,李承鄞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公司里的男人要么结婚多年,要么知道李承鄞对他们不感兴趣。
像张君豪这样的事情,李承鄞还是第一次经历。
在确认自己似乎爱上了张君豪之后,李承鄞的第一反应就是远离张君豪。
到了公司,张君豪像以前一样过来找李承鄞说话,结果李承鄞却走开了。
李承鄞的动作太明显了,连张君豪自己都愣了一下。然后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尴尬地向后靠了靠。
两人之间的尴尬期持续了一周。周五,部门领导李承鄞和张俊豪突然提出一起聚餐。
看到张君豪跃跃欲试的样子,李承鄞原本想请假,但上级却说这个晚宴不能有人参加。
无奈之下,李承鄞只能跟随公司的人前往周五晚上的聚餐地点。
李承鄞所在的部门或许人不多,但总共也有十多个。
典狱长预定了一间私人房间,但没有空房。为了避开张君豪,李承鄞缓缓走进了包间。谁知桌子上的座位都已经坐满了,唯一空出的座位就在张俊豪旁边。
李承鄞愣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
张君豪坐在座位上,很平静地看着李承鄞。他什么也没说。
反而是上级大喊大叫,质问李承鄞为什么还不坐下。
李承鄞无奈,只得半推半推地到了张君豪身边。她坐直了身子,不敢看旁边的张君浩。
这周,她单方面疏远了张君豪,因为李承鄞觉得爱上他有点不好意思。
晚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典狱长不停地跟同事喝酒吹牛,所以只有李承鄞和张君豪的嘴角保持着非常安静的气氛。
宴会结束后,典狱长大概也察觉到了这里的气氛。他提着一瓶酒走到李承鄞身后,弯腰给李承鄞倒酒。
虽然李承鄞平时不爱喝酒,但工作这么多年,偶尔喝点酒也不是问题。
李承鄞本来想举起酒杯,没想到旁边的张俊豪却按住了她,挡住了主管的敬酒。
领导走后,李承鄞坐在椅子上,感觉心砰砰直跳。
那天李承鄞喝了很多酒,送李承鄞回家的是张君豪。
《对同事为人的误认》
自从张君豪在酒会上拦住了李承鄞之后,两人的关系似乎更加亲密了。
他们似乎忘记了第一周的尴尬。他们平时的关系非常亲密又暧昧,仿佛离成为真正的恋人只有一步之遥。
同事偶尔在办公室里开玩笑,对张君豪说:“在办公室里,我们又会成为情侣了。”
张君浩闻言哈哈大笑,也不想反驳。
李承鄞本以为铁树会开花,结果两个月后,他却被重重浇了一盆冷水。
张俊豪入职四个月后,李承鄞突然在微信上收到一位陌生女子的好友请求。
对方声称自己是张俊豪的女朋友,还骂李承鄞是干涉别人感情的人。
李承鄞愣住了。当晚她没有睡觉。第二天去公司的时候,李承鄞拿着聊天记录询问张君豪。
张俊豪笑着向李承鄞道歉,说他女朋友有点不懂事。
听到这个消息,李承鄞感觉整个世界都塌陷了。原来,这几个月的混乱,始终都是她自己造成的。
李承鄞失恋后,她感到很尴尬,上班时不敢和张俊豪说话,整天都沉浸在工作中。
这段时间公司业务非常繁忙,李承鄞经常加班到深夜。那时,她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自己犯下的大错。
在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后,李承鄞的第一反应就是攻击张君豪。第一,张俊豪有女朋友的时候还和他暧昧。第二,李承鄞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楚,梦里的男主角就是张君豪。
而且,张君豪以前去过李承鄞家,熟悉她家的环境和位置。很有可能他是想来她家对她下手!
闻言,民警赶紧将张俊豪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虽然到达派出所时张俊豪很困惑,但他还是配合警方调查。
据张俊浩介绍,李承鄞认为自己遭到的当晚,他和女友以及室友在客厅看足球赛到很晚。
就连张俊豪也不是本地人。他在城里租了一套房子,室友可以证明他当晚没有出去。
警方还调取监控,可以证明张俊豪从当晚9点30分回家后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都没有离开过小区。
张君豪在这里完全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李承鄞被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成鄞赶到派出所后,民警检查了李成鄞的尸体,发现她根本没有受到袭击。
得知李成鄞的近况后,警方推测,李成鄞可能是熬夜加班,导致睡眠不足,极度疲劳。
显然,李承鄞以为自己被的前一天晚上并没有加班。为了奖励自己,她去洗了桑拿。
高度紧张后的释放让李承鄞感到又累又酸,误以为自己被了。
而那天晚上发生在他身上的春梦,让李承鄞将怀疑的焦点集中到了张君豪的身上。
这次事件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最终,警方判定事件为误会,要求李承鄞赔偿张俊豪500元。
但误认张俊豪后,李承鄞羞于继续在原来的公司工作。事发后,她辞职回到家乡福建。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意见!
-超过-
文|世玉
编辑|撒尿
如果女子强迫自己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这算不算?法律上如何确定?
首先,我们要区分受害人是14岁以上的男性还是14岁以下的男性。
1. 对于14岁以下的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
【强迫、侮辱、虐待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场所聚众、公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侮辱儿童的,依规定从重处罚。
虐待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为目的,以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不雅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是,行为人就没有通奸的意图,否则就是罪。这是本罪与罪的主要区别;但如果孩子是小男孩,而妇女对他实施了不雅行为,包括行为和意图。
换句话说,14岁以下男性的女性可能会被指控虐待儿童。
2. 对于14岁以上的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1项
【强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其他人包括14岁以上的男性,因此14岁以上男性的女性可以被判过失杀人罪。
非礼与的区别
不同的定义:
罪(刑法第236条)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背妇女意愿的方法,强行与其发生的行为。(也称为性暴力、犯或强迫)是指以暴力、威胁或伤害的方式强迫受害人违背其意愿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罪是指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侮辱妇女的行为。是指以以外的方式,以刺激或满足为目的而实施的不雅行为。行为可能发生在男性和女性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同性之间。
处罚不同:
第236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十四岁以下通奸的,按论处,从重处罚。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或者多名的;
(三)在公共场所妇女的;
(四)两人以上的;(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暴力杀人,然后以杀人意图尸体的,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处罚。)
《刑法》第237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对象(原告)是未成年人,或者犯罪对象(被告)主观、直接、故意,在聚集、公共场所公开实施的,判处有期徒刑超过5年。
不同的属性
是当众对女性的性侮辱,具有性性质,动机是发生,未遂和未遂的定义是有或没有。
在我国,虐待妇女儿童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下。大家应该考虑到的是,如果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量刑会更加严厉。除了之外,在我国未成年儿童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最严重的还会面临死刑的危险。
点击-在线咨询律师
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喜欢我们的文章,请点赞并关注我们。
(此处已添加圈卡,请前往头条客户端查看)
据柬媒消息,11月15日中午12时30分,金边市水净华区,一名柬籍男子涉嫌侄女致怀孕7个月,被当地警方逮捕。
据悉,嫌犯为潘国松,男,39岁,无业游民;受害者为12岁少女。
当地警方透露,受害者自2017年开始与嫌犯一起住。当初,受害者被嫌犯骗到一处遗弃的屋子里进行,然后威胁受害者不要告诉其他人。从那时候起,受害者经常被嫌犯,直至怀孕7个月。
2022年11月14日,受害者的奶奶才得知真相,便带受害者到警察局报案。
目前,嫌犯已被警方逮捕,等待依法处置。
【延伸阅读】
贩卖2名少女至中国当新娘,柬埔寨老妇被判15年
#每日国际视野##柬埔寨##国际情报员#
关注柬单网,了解柬埔寨,更多柬埔寨资讯、创业投资、同胞社区,可下载柬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