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 梁晓辉)电视上,热播剧《山海情》里的基层书记让我们流泪;网络里,多地书记试水直播亲自带货;现实中,“五级书记”抓扶贫,上下同欲者胜……
2021年开年,“书记”成为热词。其实不只是今年,“书记”一直都是中国民众最常听到的高频词之一。这一对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称谓,已成为的显著标识。
在百年历史上,这个称谓从何开始?又为何如此称呼?
回看党史,党内“书记”之称始于1921年一大。当时,鉴于党员数量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会议选举出三人组成的中央局,由陈独秀任“书记”。1925年四大时,首次称最高领导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从当时的党章规定看,总书记的职责是总理全国党务。
此后,在百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都实行书记制,主要负责人以“书记”称呼。
1934年六届五中全会,中央“书记处”首次成立。那时,全国各苏区发展到十几块,红军达30万人,党员达30万人,仅设总书记难以领导这样一个大党,中央书记处应运而生。此后,这一机构曾经在1966年8月停止工作,直至1980年恢复设立,目前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为何称“书记”?从目前的党史研究看,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认为使用这一称谓是受到国际主义运动的影响。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围绕主义组织负责人称呼进行了讨论,马克思主张称“书记”。在当时的欧洲,书记一职是指事务级、办事级勤务员。一大会议召开时,新生的中国赞同马、恩主张,称党的负责人为书记,表明要为人民服务的决心。
二是从中国当时的语言习惯出发。一大时,办理文书及缮写工作的人员被称为书记,是最小的官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那时,初具雏形的中国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矢志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官老爷”,所以选择最小的“书记”,来称呼党的各级领导乃至最高领导。
这两种观点或许各有渊源,但它们都表明中国从成立之日起,就保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正如中央总书记今年年初所言:“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不要做官当老爷。”
当时,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讲话。他明确指出:在这一点上,年轻干部从一开始就要想清楚,而且要终身牢记。
从成立的1921年,到一百年后的2021年,对干部的要求和对自我的认知始终没有变——“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它们已然刻进中国的基因。
站在新起点,百年大党这样的执政观,仍将延续。(完)
国家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他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级别和职级,是衡量其权力和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价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然而,“公务员通常到了什么级别,才能被称之为是‘官’呢?” 这是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中国公务员职级制度的解析
中国的公务员职级制度分为四级,分别为正职、副职、正科、副科。其中,正职是最高级别,副科是最低级别。公务员的职级和级别是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经验、学历、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的。
官员的定义和判别
在理解公务员和官员的关系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官员的定义。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法》,官员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在我国,官员的级别和职务是由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根据职务性质和工作需要确定的。
一般来说,官员的级别和职务是相互关联的。官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两类。领导职务包括党政机关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地方行政领导等;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工人等。
在职务的基础上,官员还有职级之分。在我国,官员的职级分为正职、副职、正科、副科四个级别。其中,正职是最高级别,副科是最低级别。官员的职级和级别是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经验、学历、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的。
官员的权力极其界定
官员的权力是官员职务和级别的直接体现。官员职务和级别越高,其权力就越大。官员的权力包括行力、立法权力、司法权力等多个方面。在我国,官员的权力是有一定限制和规定的,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不能滥用职权。
公众对“官”定义的视角
虽然法律有明确的定义,但在公众的心中,“官”的定义可能更加灵活和具有实际意义。例如,单位的正职,掌握着人事权和财权的,往往被公众视为“官”。这是因为,这些人员在组织中拥有决策权,对组织的运营和成员的命运有重大影响。
此外,即使行政级别较低,但拥有绝对的实权,也能被称为“官”。这反映出公众对“官”的理解不仅在于职级和级别,而更在于实际的权力和影响力。
判断公务员是否为“官”
当然,对于公众来说,还有一种更为直观的判断方式:体制内晋升的“天花板”。针对绝大多数公务员岗位来说,达到了自身岗位的晋升上限,就可以被称作为“官”。这是因为,“天花板”通常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的最大权力。官员的角色与职责
官员在政府系统中,作为行政决策者和执行者,不仅需要承担决策责任,还要承担执行责任,包括负责政策的执行、监督和评估。他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判断,公正无私地行使职权。
尽管职级和级别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权力,但官员的真正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他们所拥有的权力,更在于他们如何使用这些权力。优秀的官员,不仅能够高效地执行公务,还能够凭借他们的领导才能、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政策的成功实施,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
公众对官员角色的期待
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希望官员能够以公民的福祉为重,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对公务员的期待,是希望他们能够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公众对官员的期待,也是对公共服务和治理质量的期待。因此,官员应该始终以公众的期待为导向,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治理质量。
理想中的公务员与官员
理想中的公务员与官员,既能够专业地执行公务,又能够理性、公正地行使权力。他们在职责清晰、权力被有效制约的情况下,能够把公众的期待转化为行动,使国家的治理体系更加有效、公正、公开。他们心怀人民,以服务公众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公务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遵守规则,公正无私,把公权利用于人民,为实现公众的福祉而努力。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官员,都应该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最高目标,努力推动社会进步,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结论
总结来看,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官员,其职级和级别都是衡量其权力和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价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尽管官员的权力大,但也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不能滥用职权。在公众的眼中,“官”的定义更倾向于实权和影响力,而不仅仅是职级和级别。
尽管公务员与官员有其区别,但他们都担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任,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无论身处何种职位,无论拥有何种权力,都应始终牢记初心,用公权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使每一个角色都充满正能量,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官员职位级别划分大致为10级。
副科级---副镇长,各县级单位副局长
正科级---一般乡镇镇党委书记、镇长,各县级单位局长
副处级---副县长
正处级---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地级市各局局长
副厅级---各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正厅级---各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厅厅长
副部级---各省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正部级---各省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国务院各部部长
副国级---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正国级---政治局常委
以上,都是正常配置,不举例高配,直辖市级别正常都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