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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甲法俗称六爻法,是我国古代最为著名的一种卜筮之法,由西汉易学大家京房根据《易经》原理所创,此后又出现了虞翻等人的纳甲法。纳甲法对后世的术数文化影响极大。之后的各种预测之法或多或少都借鉴了纳甲法,甚至对《周易参同契》这样的道家内丹修炼术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京房:西汉易学大家,本姓李,字君明,因喜好吹奏音律,自定“京氏”,遂以京为姓。
他开创了今文《易》学“京氏学”,自成一派,对后世影响极大。
虞翻:虞翻,字仲翔,东汉会稽余姚(今属浙江)人。他是继马融、郑玄、荀爽等之后的又一位易学大师,所注《周易注》在易学史上影响很大。
纳甲法简介纳甲法最早是西汉易学家京房先生根据易学原理创造的。
所谓“纳甲”,就是将十天干纳于八卦,并与五行、方位相配合。即乾纳甲,坤纳乙,甲乙为木,表示东方;艮纳丙,兑纳丁,丙丁为火,表示南方;坎纳戊,离纳己,戊己为土,表示中央;震纳庚,巽纳辛,庚辛为金,表示西方;乾纳壬,坤纳癸,壬癸为水,表示北方。
“纳甲”就是“纳十天干”,因为甲为十天干之首,用它来概括十天干,故称“纳甲”。
纳甲法的特点纳甲法将八卦乃至六十四卦与五行、天干地支结合,利用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进行预测。简而言之,就是在六十四卦的六爻上配以天干、地支、五行、方位,这样每个卦甚至卦中的每个爻就都有了干支和五行属性,从而卦与爻之间也就有了生克关系,这使得它们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同样的道理,天干地支所具有的比阴阳更广泛的属性也转移到了卦与爻上,大大丰富了卦与爻的性质。
纳甲法的影响自京房易学之后,三国时期的虞翻也继承和发展了纳甲法,对后世影响甚广。著名的“火珠林法”就是纳甲法的生发之学。清朝易学家王洪绪对火珠林法进行了系统总结,使其成为近代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占卦预测方法。
火珠林法:纳甲法古称“火珠林”法,其得名的原因在于唐末宋初的一本占卜书《火珠林》。《火珠林》是流传下来的第一部系统的纳甲筮法代表作,作者题为麻衣道者。
另外,东汉著名黄老道家、炼丹理论家魏伯阳真人把纳甲法引入《周易参同契》,用来阐述内丹修炼之理,成为道教丹鼎派的理论基础之一,并经由唐代钟离权、吕洞宾的发扬光大,成为流传最广的一种道家内丹修炼方法。《周易参同契》也因此被称为“丹经之祖”、“万古丹经王” ,在中国道教史与古代科技史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纳甲法从汉代一直延续到现在,除了京房、虞翻、魏伯阳之外,扬雄、葛洪等人也对纳甲法作了重大改进,使此法成为古代最著名的占法之一。
京房纳甲法和虞翻纳甲法纳甲法后世的流派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两派,即京房纳甲法和虞翻纳甲法。京房纳甲法将六十四分为八宫,配以五行和天干地支,利用它们的属性推测人的命运;虞翻纳甲法则是根据月亮在一个月之内的圆缺变化来得出纳甲规则。
京房纳甲法
京房将八卦的重卦划分为八宫,按照乾、震、坎、艮、坤、巽、离、兑的顺序进行排列,称之为“八纯”或“上世”。这种排列方式以孔子《易传·说卦》为依据,既不同于先天八卦,又不同于后天八卦。它体现了以乾坤为“父母”,各统领三“男”、三“女”的卦象。
京房纳甲法以乾、震、坎、艮四卦为阳卦,坤、巽、离、兑四卦为阴卦,每一宫卦统领八个卦,每宫的本卦下接七卦,由下至上分别为本卦、一世、二世、三世、四世、五世、游魂、归魂,八宫正好将六十四卦都纳入其中。
每卦中又有“世爻”和“应爻”之说。所谓“世爻”就是预测过程中自己或自己的方面,所谓“应爻”就是指他人或与自己对立的方面。 世与应在卦中,都是中间隔两位。如世在初爻则应在四爻;世在二爻,应在五爻;世在三爻,应在六爻;世在四爻,应在一爻;世在五爻,应在二爻;世在六爻,应在三爻。世与应中间隔着的两爻,叫间爻。
以乾卦为例:
本宫卦:首卦为乾;
一世卦:初九阳爻变阴爻,变成上卦为乾,下卦为巽。卦是从上往下读,故而读为天风姤。
二世卦:九二阳爻变阴爻,下卦为艮为山,就变为天山遁。
三世卦:九三爻变阴,下卦为坤为地,读天地否。
四世卦:第四爻再阳爻变阴爻,上卦为巽为风,下卦还是坤,读风地观。
五世卦:第五爻阳爻变阴爻,上卦为艮为山,读山地剥。
游魂卦:因上爻是不变的,所以变到第五后返回,把四六的阴爻变阳爻,这样上卦就变成离卦,离为火,读火地晋。由于此爻已经变过一次了,返回又变了一次,有漂游不定的意思,故而称为游魂,这卦称之为“游魂卦”。
归魂卦:到本宫最后一卦,把下卦回归为乾卦,读火天大有。由于它的下卦恢复到首卦的下卦,故而称之“归魂卦”。其它各宫八卦都是这种规律。
纳甲法示意图
六十四卦分宫以后,再与五行相结合,配以天干地支,得出父母、兄弟、子孙、妻财、官鬼和卦身等“六亲”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勾陈、螣蛇等“六神”,然后再结合六十四卦原理进行推测。
虞翻纳甲法
虞翻纳甲法的主要依据是月亮的圆缺变化,《易传·系辞》曰:“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又说:“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虞翻在注《周易参同契》时提出,根据一月中月相的变化,可以得出纳甲的具体规则,这就是:三日出新月,震卦纳庚;八日见上弦月,兑卦纳丁;十五日见望月,乾卦纳甲;十七日见既望月,巽卦纳辛;二十三日见下弦月,艮卦纳丙;三十日为朔,坤卦纳乙。
虞翻纳甲法
月亮的圆缺表示阴与阳两种势力的消长情况。十五时满月代表阳极,是乾卦卦象,初一代表阴极,是坤卦卦象,其余六卦介于其间。
这样就根据月相得出了八卦纳甲的基本规则,之后的操作办法与京房纳甲法基本相同,就是将五行和天干地支与八卦、六十四卦相对应,从六十四卦的五行属性来推断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