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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汐(洛汐名字出处)

时间:2024-01-16 12:03:16 作者:万物皆甜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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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误会男神恋爱,我伤心跑出国,他连夜追来“一直喜欢你”

本故事已由作者:茶洛汐,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1

十八岁那年,我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我要独自一人去看我最喜欢的乐队——ONEOKROCK的演唱会。

他们时隔两年才来中国开巡演,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演唱会的地点在云城,坐高铁需要四个小时,我计划坐最早的一班车过去,然后赶最晚的一班车回来。

我和我的闺蜜陆乔对好了口供,以“我要找她补课,但她父母不在家,所以我顺便陪她住一晚上”为由,说服了我爸妈。

陆乔是一中鼎鼎有名的学霸,而且她父母经常出差,所以我爸妈对此深信不疑。

我原以为我的计划万无一失,到了高铁站之后才意识到我忘了最重要的一环——沈嘉遇。

我的小尾巴外加告状婆。

他此刻正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了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服,衬得他皮肤愈加冷白,身形笔直,像一个阻挠我追求梦想的路障,极其碍眼。

我本想趁他不注意偷偷溜走,却没想到他长腿一迈,几步便追上了我,我的帽子被他拉住,无法动弹,只能像只小鸡仔一样任他摆布。

但我并不打算认输,我做出了最凶神恶煞的表情,打算让他知难而退,却没想到我一抬头,就撞进了他含笑的眸子里,他嘴角一弯,露出了两排大白牙,“我终于等到你了。”

“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我拼命挣扎,试图逃出他的禁锢。

“别着急,我不会向付叔叔告状。”沈嘉遇的嗓音轻飘飘落下,使得我的动作顿住,直觉告诉我,这句话还没有结束。

果不其然,他眼角眉梢向上扬,给我扔下一个重磅炸弹:“前提是你要带我一起去。”

“哦,外加给我送一个月早餐。”

什么叫怒火中烧?

语文向来不太好的我在这一刻认识了这个成语的确切含义。

说沈嘉遇是我的小尾巴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小时候因为个子小、身体差,没少被别的小朋友欺负。

而我,付枝枝,从小就梦想成为武侠小说中的侠女,在他遇到困难时,果断出手相救。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一个小小善举,竟为今后十年的悲惨生活埋下了隐患。

沈嘉遇从那以后便缠上了我,一旦我抛弃他和别的小朋友玩,他就会找我爸妈打小报告。偏偏他外表温顺,像只小绵羊,我爸妈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我深知拒绝他的后果,加上时间紧迫,我只能咬了咬后槽牙,同意他的条件。

一想到即将看到我的偶像,四个小时的路程对我来说并不难熬。

然而我到了检票口才知道,我的门票是假的。

因为没在官网上抢到票,我几经波折找黄牛买了票,为此搭上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却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已经准备好接受沈嘉遇的嘲讽,却没想到一转头,就见他戴着兔子发箍、举着两根荧光棒向我跑来,兴致十分高涨。

他绝对是在幸灾乐祸,我心想。怒气一点点发酵,超过了我理智的那根弦,我双手叉腰,正准备大发雷霆时,他把兔子发箍戴到了我头上,然后递给我一张卡片。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使得我欲出口的话堵在了喉咙。

卡片上写了几个字:演唱会高级VIP座。

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沈嘉遇的字迹,不同于我那如同鬼画符的字,他的字体方正遒劲,一笔一划都极为有力。

“恭喜你成为本场演唱会的高级VIP,能够获得站在我旁边看演唱会的机会。”他的神情倨傲,语气郑重,仿佛这真的是一项不可多得的荣耀。

冷入骨髓的寒风扑面而来,我忍不住缩了缩脑袋,天真的太冷了,我的眼眶被冻得有些发酸。

幸运的是,场馆门口有一个大屏幕,能够直播演唱会的情况。没买到票的人很多,熙熙攘攘聚在大屏幕前,我和沈嘉遇找了个挡风的地方,一人捧一杯热奶茶,瑟瑟发抖地盯着屏幕。

音乐响起的那一刻,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蹦起来跟着合唱。不远处的一个女孩也十分激动,带动着大家一起挥舞荧光棒,仿佛身处演唱会现场。

演唱会结束后,那个女孩过来和我们打招呼,同为ONEOKROCK的忠实粉丝,我俩一见如故,分别前,她说如果有机会再碰到,我们一定要一起去看演唱会。

历经几个小时的唱跳,困意此刻铺天盖地袭来,我强撑着睁大眼睛,没有注意到她说话时看的是沈嘉遇,只自顾自地点了点头。

“下次一起去看演唱会。”

2

我偷偷跑去看演唱会的事情最终还是暴露了。

只是比起我的安危,我的“塑料父母”显然更担心沈嘉遇的身体。

他小时候身体是不好,但经过多年调理,如今和正常男生并没什么区别。偏偏几个大人还把他当成易碎的瓷器,唯恐摔碎了。

思及此,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嘟囔了一句“矫情”。

“你说什么?!”我爸立马竖起了眉毛,拿起鸡毛掸子追着我满屋子跑。

最后事情以我打扫房间一个月告终。

因为高考临近,学校在春节前安排了补课,我的生活费早透支用来买门票,此刻捉襟见肘,大白馒头是我能承担的最丰盛的早餐。

正当我可怜兮兮地抱着馒头啃时,几张钞票跃进我余光,我猛地抬头,沈嘉遇正单手插兜,漫不经心地睨视我。

冬日的阳光并不算强烈,暖暖的光晕撒在他周身,仿佛为他加上了柔光滤镜。

我忽然觉得,他也没那么讨厌。

于是我果断扔掉馒头,蹦起来揉揉他的头:“好兄弟,看来本女侠这么多年没白罩你!”

“别误会,这是我的早餐费。”他慢条斯理地把头发理顺,笑得很欠扁,“你之前答应给我送一个月早餐,别忘了。”

他的话就像一桶冰水,把我淋个彻底。

是了,这才是沈嘉遇的真实面目,我刚才一定是魔怔了,竟然会以为他会大发善心。

我向来言出必行,答应给他送早餐,自然会做到。

只是,他每天早上六点雷打不动和巷子口的刘爷爷练太极,这就意味着,我要在六点之前让他吃到早餐。

这就意味着,我一个月睡不了懒觉。

最过分的是,当我拎着早餐送到他面前时,他竟然说已经吃过了。

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我只能盘腿坐在台阶上,勉为其难地将早餐吃光。等我吃完,距离上学还有不到一个小时,闲着没事,我所幸杵着下巴看他们练太极。

沈嘉遇穿着白色的练功服,风一吹,宽松的练功服鼓起来,更显得他身材清瘦。他的每个动作都很标准,加上个头高,在人群中极为扎眼。

其实我也是练过一段时间太极的,那时沈嘉遇刚开始练,我父母想让我定定性,便把我也送了过去。起先我练得很起劲,后面新鲜劲消失了,就死活不愿意去了,倒是沈嘉遇一直坚持到现在。

“喂,走了。”沈嘉遇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回了校服,正坐在自行车上,偏头对我笑。

我急忙拿起书包,准备坐上后座,他却在这时踢了踏板,使得我一屁股摔到了地上。

我愤恨地抬起头,只来得及捕捉到他的背影,以及那道欠扁的嗓音,在风中荡开,准确无误地传入我耳蜗。

“我先走了,学校见!”

他怎么能这么讨厌?!

3

沈嘉遇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讨厌的。

小时候的他虽然粘人,但本质上是个乖宝宝,加上五官精致,像个讨喜的瓷娃娃。

只是我一直梦想闯荡江湖,自然不愿意带着一个拖油瓶,尤其玩捉迷藏的时候,因为他的拖累,我每次都赢不了。

有次被他缠得烦了,我兀自生了会儿气,然后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办法。

那时正值冬季,雪下得很大,鹅毛一般倾泻下来,将远处的杉木都覆盖,白茫茫一片。

“你在这儿堆雪人,堆得越大越好,我去给你买棒棒糖。”

我跟他交代了几句便跑开,只是我没有去买棒棒糖,而是径直去找别的小伙伴,和他们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雪仗。

等我回到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像是一块黑色的幕布,稀稀疏疏挂着几颗星。

我肚子里早已唱起了空城计,一进门就嚷嚷着要吃饭,坐到饭桌前才注意到沈嘉遇的父母也在我家,焦急地问我沈嘉遇的去向。

我心里咯噔一下,想起我和他分开之前说的话,这个傻子,不会还在那里等吧?

结果他真的在原地等,瑟缩在角落里,脸色发白,嘴唇冻得青紫,御寒的围巾和帽子戴到了旁边的雪人身上。

一见我,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语气像是在邀功:“我的雪人堆好了,你买到棒棒糖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噗通”一声栽到沈父怀里。

当天沈嘉遇就因为高烧进了医院,我自知罪孽深重,不等我爸妈催促,就每天拿着棒棒糖去谢罪。却没想到沈嘉遇完全没有怪罪我,见到我十分开心,还在我父母面前为我求情。

这么一来,我就更内疚了,发誓今后一定要对他好。

也许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不仅身材抽条,比我高了大半个头,也凭借着两家父母和我的纵容,对我越发没大没小。

我本以为高考结束就可以摆脱沈嘉遇,为此故意告诉他我要报A大,然后偷偷报了T大。却没想到一个月后,他兴高采烈地拿着通知书来找我,上面赫然写着“T大”两个字。

“枝枝,未来四年也请多多关照咯。”

托沈嘉遇的福,我对大学美好生活的向往顷刻烟消云散。

4

为了逃离沈嘉遇的魔爪,我一上大学就报了许多社团,将我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

只是我明显低估了沈嘉遇,他凭借自己的超高粘性,见缝插针地填进我的生活。

他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连我社团的同学也没放过,宛如一朵交际花。

对于我的评价,他不置可否,只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我在你眼里如花儿一般俊俏,付枝枝,你该不是喜欢我吧?”

呵呵。

我冷笑一声,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我瞎吗?”

沈嘉遇眸子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他耸耸肩,笑得吊儿郎当:“建议你注意措辞,小心得罪我的万千迷妹。”

我的回应是一个巨大的白眼。

不过,不得不承认,沈嘉遇在学校的人气很高,追求者一抓一大把。

只是苦了我,每次都要当他的挡箭牌。

上次我俩去吃饭,一进食堂,就被播音系的系花拦住,她含情脉脉地看着沈嘉遇,用她那动听的播音腔朗诵了一首情诗。

围观的同学纷纷鼓掌起哄,却不料沈嘉遇开口就是一句:“不好意思同学,我不负责承办朗诵大赛,报名麻烦去诗社,直走右拐就是。”

系花的笑容僵住,许是意识到这一套对沈嘉遇不管用,她直接点明主题:“沈嘉遇,我喜欢你。”

沈嘉遇闻言,长臂一伸,将在一旁看戏的我勾到前面,语气遗憾:“那就更不好意思了,我老大不让我谈恋爱。”

尽管我奋力将沈嘉遇推开,并加以解释,还是接收到了系花幽怨的眼神。

托沈嘉遇的福,我刚入学就树了不少敌。

好在我的异性缘还不错,才入学一星期就有男生向我表白,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东北大汉,接连给我送了半个月的玫瑰。第一次受到这样的待遇,我那隐藏在心底的少女心有些蠢蠢欲动。

只是爱情的种子还没来得及萌芽,就被沈嘉遇扼杀在摇篮里,他和那个男生分享了我以前的英勇事迹,使得男生隔天见到我就拍了拍我的肩膀,眼中的柔情蜜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知己难逢的喜悦。

“大妹子,我寻思着咱俩更适合做兄弟,以后大哥有什么事就找你帮忙了啊。”

为此我气得三天没理沈嘉遇,结果他给我爸妈打了视频电话,见他瘦了一圈,他们心疼得不行,立马用我的生活费要挟我去给沈嘉遇送饭。

一向没的我只能忍辱负重地照做,偏偏他还挑三拣四,怒火很快席卷了我的理智,我决定做点什么,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

机会很快来了。

学校举行迎新活动,中途有个歌唱游戏,唱得好的有礼物赠送。

主持人声音一落,我就伸长手臂,喊了一句“这儿”,然后用力将还没反应过来的沈嘉遇推到台上,留下一句“赢不了礼物别来见我”后,便逃之夭夭。

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我自然知道他最大的弱点就是五音不全,所以我存心想让他出丑。

许是我情绪太高涨,没注意看路,一出体育馆就和人撞了个满怀,身上的小包落地,东西都撒了出来。

撞到我的男生连连道歉,我摆摆手表示没事,蹲下身捡东西,这才注意到我包上的小熊挂件,动作不由得顿了顿。

沈嘉遇是音痴,我又何尝不是呢?

初中的时候上音乐课,期末每个同学都要唱一首歌,我自信满满地上台,一开口就引起一阵爆笑,原来我没一个音在调上。

有同学特意模仿我,指着我议论纷纷,我知道他们没什么恶意,但因为这样成为大家的谈资,我心里有些不好受。

这样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沈嘉遇上台。

如果说我只是没在调上,他则是全程一个调,最后的得分比我还低,同学的火力瞬间移到他身上,甚至还有人夸我比他唱得好。

我一边偷乐一边思考怎么安慰我的小跟班,却不料回家路上他递给我一个小熊挂件,“老师不给你高分,我给你,这是你的奖品,付枝枝同学请继续努力。”

陈年往事如同放电影般从我脑海里闪过,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转身朝体育馆跑去,却在看清舞台上的情况之后猛地顿住脚步。

聚光灯倾泻而下,笼罩在沈嘉遇周身,晕开一片璀璨的光景,他清朗的嗓音从话筒里传来,进而通过空气传播,支离破碎地往我耳蜗里闯。

他唱的是林宥嘉的《兜圈》,不仅没跑调,还意外地好听。

舞台上除了他,还有一个女生,栗色的长发挡住她半边脸,她抱着个吉他,和沈嘉遇对唱,眸中星星点点落了光,藏不住笑意。

5

为沈嘉遇解围的女孩叫做顾漓,就是我上次在演唱会门口遇到的知己。

她也考来了T大,就读于音乐学院,还加入了吉他社。比起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喜欢,她则把对摇滚的热爱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对顾漓心生敬畏,果断将她纳入自家阵营。

沈嘉遇对顾漓也表示热烈欢迎:“你没来之前我们是男人帮,有了你,搭配就比较合理了。”

我听出他话里的嘲讽意味,干脆利落地给了他肩膀一拳:“胡说,之前明明是少女组合。”

“哪有你这么暴力的少女?”沈嘉遇龇牙咧嘴地揉着肩膀,“你把我推到台上的事我还没和你计较呢,付枝枝,你也太没良心了吧!”

我一时有些心虚,但仍振振有词地反呛:“谁让你骗我说你是音痴的?还骗了这么多年!”

眼看我俩的怒火越吵越旺盛,顾漓立马出来充当和事佬:“为了庆祝铁三角成立,我们去大吃一顿吧,顺便带你们看看我打工的地方。”

顾漓在学校附近的一个清吧驻唱,她将我们安顿好之后,便上了台。她的歌声甫一落下,便引起观众的阵阵惊呼。

不同于外表的甜美,她的嗓音带着点沙哑,穿透力很强,仿佛带着股魔力,一路穿进我的心房。

我不由得感到惊艳,转过头想和沈嘉遇讨论,却见他视线紧跟着顾漓,暗黄色的灯光在他脸上游离,衬得他五官轮廓更加分明,眸子里仿佛落了星,晶亮而温柔。

我从未见过他这副模样,一时有些恍惚,将欲出口的话生生咽进了喉咙。

自那之后,我们三个经常一起吃饭,闲暇之余,我和沈嘉遇会去清吧给顾漓捧场。她的粉丝很多,送花的男生不计其数。

所以那个男生走过来的时候,我自动移开了位置,将顾漓推上前。却不料男生突然转了方向,径直朝我走来。

“你好,我叫江燃,上次在体育馆前面撞到了你,你还记得我吗?”他扶了扶眼镜,看起来有些腼腆。

我恍然大悟:“是你啊,当时太匆忙了,没来得及问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没有,我没事。”江燃摆了摆手,“一直想找机会认识你,碰巧这几天都在这里见到你,觉得很有缘,所以我想过来和你打个招呼。”

“顺便……表个白。”

我猛地被口水呛住,下意识看向沈嘉遇,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置身事外的模样。因为上次的事,我三令五申让他不要干扰我的感情生活,现在看来,他的确信守承诺。

我沉默半晌,问江燃:“你喜欢ONEOKROCK吗?”

“那是什么?”

我对他摇了摇头,面带歉意:“不好意思,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江燃有些错愕,但也没再说什么,低声和我道了别,背影很是落寞。

“好可惜啊,这男孩看起来不错。”顾漓搭着我的肩膀,用拳头充当话筒:“请问付枝枝小姐,什么类型的男孩才能赢得你的芳心?”

“当然是和我一样喜欢ONEOKROCK的,最好还会唱他们的歌。”

礼尚往来,我又反问顾漓。

她眉眼带了几分羞怯,笑着告诉我答案:“高高瘦瘦,开朗健谈,站在舞台上很耀眼,偶尔喜欢恶作剧,实则心思细腻、温柔体贴。”

我还未来得及在脑海中将顾漓的理想型具象化,便从她眼中窥了答案。

这一次我没有打瞌睡,所以我清晰地看到,她说话时目光对着的方向,是我身后的沈嘉遇。

不知为何,我的心仿佛泡在柠檬水里,泛起一阵酸涩。

6

自从得知顾漓喜欢沈嘉遇,我就下意识为他们制造独处机会,一连几天没有和他们一起吃饭。

只是如愿摆脱了沈嘉遇,我却没想象中那么开心,脑子时刻在开小差,想顾漓有没有告白、沈嘉遇会不会同意。

“枝枝,你在听吗?”

江燃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回来,我抱歉地笑笑:“你刚才说什么?”

他耐心地重复了一遍:“ONEOKROCK是日本著名的摇滚乐队,成立于2006年,拥有许多热门单曲,粉丝基础庞大……”

我原以为那天拒绝了江燃,他就会放弃,没想到他回去查了很多ONEOKROCK的资料,在我面前像背课文一般念了出来。

“其实……你不用这么做的。”

“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些,你喜欢的东西,我都愿意去尝试着喜欢。”江燃看着我,视线毫不遮掩,我却觉得芒刺在背,装作喝奶茶,逃离了他的目光。

江燃的确是个很适合交往的男生,成绩优异、心思细腻,可我对他却没有心动的感觉,更别提喜欢。

思及此,我问他:“什么是喜欢?”

许是考虑到我没有什么文艺细胞,江燃用了最浅显易懂的例子为我解释:“喜欢就是你在路边看到一朵漂亮的花也想和他分享,见到他时会小鹿乱撞,见不到他时会抓心挠肺。”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在脑中勾勒出一个身影,只是前面烟雾弥漫,挡住了这人的脸,我始终看不真切。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到和江燃分别,我想得太入迷,直到一股力量把我扯到一旁,我才注意到前面的自行车差点撞到我。

我错愕地抬起头,看到了沈嘉遇阴云密布的脸,他嗓音里夹杂着浓烈的怒意:“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走路不看路的坏毛病?”

记忆中,我第一次和他靠这么近,少年身上有淡淡的薄荷香,萦绕在我鼻尖,我的心情开始奇异地上升。

此时此刻,仿佛袭来一阵风,吹散迷雾,脑海中那人的面容逐渐清晰,最后和沈嘉遇的脸重合,我顿时茅塞顿开。

“原来是你啊。”

我喜欢的人,原来是沈嘉遇啊。

7

确定心意后,我立即拟定作战计划,穿上裙子、化上淡妆,然后约沈嘉遇一起吃饭。没想到他见到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疯了吗,这个季节穿裙子?”

彼时已经入秋,风丝丝带凉,像一把锋利的刀刺向我的皮肤,但我仍强撑着回答他:“我不冷。”

下一秒,一个喷嚏出卖了我。

他冷哼一声,将一件巨大的外套罩在了我头上,淡淡的薄荷香气将我抱了个满怀。

我不情愿地穿上外套,埋怨他不解风情的同时,心里像是注入了糖浆,浸出丝丝密密的甜。

吃饭的时候我展开第二步计划,一口分为五口吃,细嚼慢咽,将淑女气质散发得淋漓尽致。

沈嘉遇吃完饭,见我盘子里还有一半的饭菜,发出一声嗤笑:“跟那小子混了几天,吃饭都变矫情了。”

我条件反射般出拳,在离他的脸只剩0.1厘米时,猛地停住了手。只怪他的脸太俊俏,也怪心动来得太突然。

我果断收回手,继续慢悠悠地吃饭。

沈嘉遇没了耐心,去外卖窗口买了份饭,然后大手罩在我头顶,将我梳了一个小时的头发揉乱,“你慢慢吃,我去给顾漓送饭。”

过几天学校将举办音乐节,顾漓最近一直在排练节目,连出来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想到我和顾漓的成了情敌,我内心五味杂陈,瞬间没了胃口。

我抬起餐盘准备离开,这才注意到沈嘉遇的手机遗忘在饭桌上,于是打算给他送过去。

吉他社的门开着,我伸长脖子,看清屋内的场景后,准备敲门的手猛地一顿。

沈嘉遇抱着吉他站在台上,夕阳的余晖落在他眼里,仿佛流动的星河,而星河之中,倒映着顾漓的影子。

橘黄色的晚霞斜进屋内,仿佛画了一条无形的线,将我和他们划为两个世界。

“我喜欢你。”他清朗的嗓音落下,在这狭小空间内回荡。

我曾肖想过沈嘉遇会怎样对喜欢的女孩示爱,原来少年的爱热烈而真挚,直白而坦荡,只是可惜,他表白的对象不是我。

我逃一般地离开了吉他社,刚回到宿舍,就接到了远在英国留学的陆乔的电话。

她和我分享了她恋爱的消息,我还未来得及祝福,她便话音一转:“你和沈嘉遇怎么样了?”

刚才的画面从我脑海里循环播放,我苦笑着回:“就老样子呗。”

“不是吧,你们还没在一起?!”

我嘴唇几度张合,不知怎么告诉她我刚失恋的事实,只说:“他有女朋友了。”

陆乔沉默片刻,冷不丁出声:“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你的。”

从陆乔口中,我知道了一些之前被我忽视的细节。

沈嘉遇分明不跑调,却在唱歌的时候学着跑调;他非要跟着我去演唱会,路途中却一直是他在照顾我;他让我给他买一个月的早餐,结果早餐全进了我的肚子……

翻开岁月的记事本,原来从细枝末节中可以窥见他对我的喜欢。

“枝枝,那时你为什么没发现呢?”

是啊,为什么呢?我那时一心想摆脱他,对他的好全都视而不见,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会觉得他图谋不轨。

这么看来,我才是有恃无恐的那一个,仗着他愿意做我的小尾巴,便狠心将他留在原地,将他的赤诚和真心踩在脚底。

他一定很难过吧。

所以他现在不愿意在原地等我了,转身奔向了那朵真正值得他疼爱的玫瑰。

8

沈嘉遇和顾漓一直没有把他们谈恋爱的消息告诉我,我猜想他们要选一个郑重的时刻。

那个时刻很快来了。

顾漓递给我一个音乐节的邀请函,笑得很甜:“枝枝,一定要来看哦,会有一个大惊喜。”

我一眼便看出邀请函上是沈嘉遇的字迹,想起年初他为我特意制作的演唱会门票,一时觉得内心苦涩,僵硬地划开嘴角:“好。”

然而我还是失约了。

我在这天坐上了开往英国的飞机。

女侠付枝枝本质上还是个小女子,毕竟武侠小说没有教我失恋后该怎么继续勇闯天涯。于是我打算做一段时间的缩头乌龟,奖励自己一场演唱会。

ONEOKROCK的最新巡演定在英国,陆乔帮我抢到了票,刚好这几天我没课,便提前订好了机票。

到了英国之后,我换了卡,把社交软件都关掉,和陆乔疯玩了两天,然后一个人去看了演唱会。

我英语不算好,几经周转才找到座位,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我闲着没事,忍不住点开了社交软件,几十条消息涌上来,最新的一条来自顾漓。她发来了一个视频,备注:一定要看完。

我纠结片刻,还是点开了视频,画面不算清晰,但我还是看清了舞台正中央的人是沈嘉遇,他身上挂着吉他,一身摇滚装扮,与他平时的模样大相径庭。

他对着话筒低低开口:“这首歌送给我喜欢的女孩。”

熟悉的旋律响起,我不由得握紧了拳头,这是ONEOKROCK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歌《Wherever you are》。

“Wherever you are/I always make you smile/Wherever you are/I'm always by your side……”

视频里,他的嗓音温柔、眉目深情,一举一动,是我爱了很久的少年模样。

一曲闭,他对着话筒喊了一句“付枝枝,我喜欢你”,余音久久未散,一路蔓延至我心尖,震撼,而又感到不真切。

像是料到我心中有很多疑问,顾漓继续发来消息:“自从你说了喜欢的男孩要会唱ONEOKROCK的歌后,他就来找我帮忙,策划了这场表白。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理想型吗?

他就是沈嘉遇,只是我喜欢的那些模样,他在面对你时才会有。我很羡慕你,所以留了私心,让他把我当做你来彩排,没想到让你误会了。对不起枝枝,但请你相信,沈嘉遇真的很喜欢你。”

冲击太大,我久久回不过神来,愣怔着坐在原地。

“付枝枝。”

“啊?”我呆呆地转头,却看到沈嘉遇坐在我身旁。

“我不会在原地等你了。”他看着我,笑得很无奈,“毕竟你太笨,等你来找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误会男神恋爱,我伤心跑出国,他连夜追来“一直喜欢你”

“这一次,换我来找你,我们不要再走散了。”

我的眼里氤氲着水汽,声音有些哽咽:“你怎么会在这儿?”

“其实陆乔买了两张票。”他温柔地将我的眼泪抚去,“我答应过你,要陪你看演唱会。”

年初从云城回家的高铁上,付枝枝一上车就睡着了,迷糊间说了一句:“我下次一定要去看演唱会。”

沈嘉遇将她的脑袋掰过来,贡献出自己的肩膀,凌晨的车厢落针可闻,看着身旁女孩的睡颜,他喃喃道:“好啊,我陪你。”

少年的声音很轻,却仍惊动了窗外的树枝,掉落了一地雪花。

那是今年的初雪。

她不记得也无妨,反正来日方长,他们还会遇到很多个初雪,那时他再细说他的承诺。(原标题:《风起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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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她进入黑暗森林找机遇,却被人族谋害,发现最黑暗的是人心

洛汐从幻域中拿出一张专门订做的水沙发,岚一看立刻坐上,洛也坐在了另一边。这是一个三人座位的沙发,但洛汐没有坐在二人中间,而是自然的坐在了洛的腿上,整个人靠在他怀中。这些年洛汐已经习惯让洛抱着了,洛汐很懒,能坐着就绝对不站着,而洛当然很享受洛汐的依赖。至于风岚,看多了两人卿卿我我,现在已经学的很淡定了,最多只是酸溜溜的哼一声。

女子并没有让三人等待多长时间,大约过了一炷香,女子伤已痊愈,缓缓的睁开眼长呼一口浊气。

女子容貌身材也算上等,尤其是因为伤势而产生的虚弱感更是让人怜惜。可惜,女子的三角眼和吊梢眉总是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气息,让她的美丽大打折扣。

女子睁开眼,这才有心思去看三人的外貌。只见三人或邪肆或妖魅或清灵,皆惊为天人。尤其是其中的女子,虽然看起来年龄还小,但是姿容已是不凡,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气质,清灵如水却像永远也不会被污染、慵懒娴静却又震慑人心。那是怎样一个让女子嫉妒、男子痴狂的绝色美人啊!小小年纪就如此的蛊惑人心,难以想象她长大时又会给大陆带来怎样的震撼!

女子承认她嫉妒了,而且是非常嫉妒。嫉妒蒙蔽了她的双眼,让她忘记她和洛汐之间巨大的实力差距,一心只想杀掉这个比她美丽的人。

但是女子仍还是存在一丝理智的,最起码她知道她打不过三个人。

“谢三位救命之恩,小女子不胜感激,我叫……”

“我们不想知道你叫什么,你也不用谢我们,我们救你也只是一物换一命。现在你把神魔遗址的地图拿出来,然后你就走吧。”

洛汐打断女子的话,虽然女子掩饰的很好,但洛汐还是没有遗漏女子眼中闪过的嫉妒与杀意。果然,她还是要污了自己的双手吗?

女子见自己的话被洛汐打断,不满之心更胜。神魔遗址的地图她才不会交出去,那是她的,一切都是她的!

“好,但神魔遗址的地图不在我身上,可不可以先让两位公子去帮我找些吃的,吃完我们也好上路。”

女子装作很虚弱的样子,无视靠在洛怀中的洛汐,双眼含情的看向洛风和风岚。洛汐危险的眯起了双眼,嘴边挂起邪笑。

“哦?你饿啦?没关系,我这里有一颗辟谷丹,吃了可以让人在一个月内不用进餐,你吃了吧。话说我们也该吃饭了呢,洛、岚你们饿不饿?”

洛汐三人都已经不用吃饭了,但洛和岚岂能不明白洛汐的意思,他们也不喜欢这个女人,整一下她就能博洛汐一笑,何乐而不为呢?

“是啊,小汐儿,我们都饿了,我们吃饭吧。”

“汐儿,随便吃点就好。”

“好,就‘随便’吃一点吧。”

洛汐微笑着用灵力凝成一张长方形的冰桌,然后拿出一道道放在冰盘中的糕点,最后一壶冰茶,三人就开吃起来。

女子怨恨的看着三人,为什么他们可以吃那么精致的点心,而她却要吃这个黑漆漆的东西?

“汐儿,这个黑森林蛋糕我喜欢,你尝。”

“小汐儿,你吃这个白玫瑰之恋,我喂你吧!”

女子看着三人的互动,心中已经快要失去理智了,但是虚弱感充斥着她,让她清醒的意识到,只有吃下丹药她才有机会将那可恶的女人杀死。

半个时辰后,洛汐三人优雅的用丝巾擦了擦手,结束了用餐。而面前的桌盘也化为了片片晶莹消散在空中。女子也完全恢复,望向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好了,现在你也休息过了,可以去拿东西了吧。”

三人站起,洛汐收起沙发俯视女子,女子咬着嘴唇,久久才点头。

“好,不过你先让他们回避的远些,我要换一件衣服。”

洛汐用眼神和洛、岚交流了一下,二人点头。

“切,你让我看我也不看,要看也是看小汐儿的啊。啊,风,你淡定,别,别乱来,哎,不要拽我领子啊,我自己走……”

洛汐看洛和岚走远,回过头却见女子已经站起。一个结界将二人与外界隔绝。洛汐不屑的轻哼一声,果然是要动手吗?

“呵,你不装了啊,想恩将仇报还是杀人灭口?你应该知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女子一扫刚才的柔弱,狠厉的与洛汐对视,果然这样才是她最真实的样子吧。

“哼,我灵力是比你低,但是你小小年纪灵力再高能有多高?我杀人时恐怕你还没断奶呢吧!哈哈,有了这层结界,你别想他们能回来救你。现在你就乖乖奉上储物戒,然后拿命来吧!哈哈哈哈……”

女子吞下一颗鲜红的丹药,只见她面目渐渐狰狞,灵力由魂王巅峰暴涨至魂圣巅峰,浑身散发出凶残的气息。显然已经失去了灵智,变为了只知屠戮的怪物!

暂时提升灵力的丹药?可惜副作用太大,而且即使是这样也仍然不是我的对手。

失去灵智的女子向洛汐靠近,万箭齐发,想射穿洛汐。洛汐没有躲,只是轻抬右手造起一面薄薄的水墙,那些金箭只要触碰水墙一下就会被冰封,破碎不见。

女子见到自己的金箭没有伤到洛汐分毫,怒吼着跺了下地面,金属利刃从土中钻出,由女子脚下向洛汐蔓延而去。洛汐不屑的嗤笑,仍然没有动,只是优雅的打了个响指,周围的土地冰化,金刃自然前进不得。

洛汐失去了和女子再玩下去的耐心,直接用她强大的神念压制住女子。一股灵力涌入女子的脑海,女子一颤,丹药的力量消失,女子灵智恢复,颓废的倒在地上。

“这,这不可能啊,我明明已经不惜减少三年的生命,将灵力提升到魂圣巅峰了啊……为什么,为什么最后输的还会是我,不可能,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结界消失,洛和岚走到洛汐的身边。刚才女子让他们回避时洛汐已经与岚和洛开启了心灵沟通,洛汐当时只说了六个字。

躲起来看好戏

于是他们就隐匿了气息站在大树后将女子刚才的行为看了个真切,看完全戏,洛和岚只有一个想法——女人,你还是自己了断吧,否则……

“唉,可怜我一片好心还救了你,真是好心没好报啊。不过算了,你若是把报酬给我,我就放你一命,如何?”

这女子还是让她失望了呢,果然无论是到哪里人性都少不了丑恶的一面吗?

“给你?休想!有种你杀了我啊,杀了我,你就永远得不到神魔遗址的地图了!哈哈哈哈……”

听到女子的话,洛汐反倒笑了,笑的还很纯真无邪,但是女子反倒浑身一颤,不自觉的用手撑地向后挪了一步。

“这位大婶怎么能这么说汐儿呢,汐儿是不会杀掉大婶的,汐儿请大婶吃糖,可甜可甜的糖呢~洛,你快去给大婶送去。”

此时女子已经无心计较洛汐管自己叫什么了,她看见那个黑衣男子拿着一粒黑色的丹药向自己走来,下意识的就想逃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洛已走到她的面前。

“张嘴。”

听见洛的命令,女子像受到蛊惑般张大了口,洛如丢垃圾似地将丹药扔进女子嘴里,女子回过神想将丹药吐出,可惜丹药已经进入了体内。

“你给我吃的什么?”

女子惊恐的瞪大眼睛看着洛汐,洛汐回以一个无辜的眼神,继续卖萌。

“大婶,这不是人家请你吃的糖吗?难道不甜?大婶,你自己说。糖,甜不甜。”

“没吃出来。”

说完,女子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她刚才明明没有想回答的啊!一定是刚才的丹药!

洛汐满意的笑了,大伯的丹药还真是好使啊,有空自己也炼几瓶。

“神魔遗址的地图在哪里?”

“向北走一炷香有个温泉,我把它用结界封住放在了温泉底部。”

“你在结界上动了什么手脚?”

“只有我的血能打开结界,否则只要结界离开水就会和里面的东西一起爆炸。”

还真是精明呢,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可惜啊,她的如意算盘是要落空喽。

洛汐用灵力划开女子的手指,取出一滴血液包裹在结界中,然后将结界放入幻域,又挂出甜甜的无邪微笑。

“现在就算大婶死了也和我无关了呢,真是伤脑筋,我该拿大婶怎么办呢?是用刀将你的肉一片一片切下好呢,还是把你放油锅里炸一下?要不,听说扒皮后在身上抹蜜让蚂蚁吃最好玩了,大婶你说呢?”

纯纯的表情却说出毫无感情的话语,女子知道,这回她是真的要完了,但还是祈求着。

“别杀我,神魔遗址的地图你已经知道在哪里了,留我一命吧……我错了,不该打你们的主意去送死的……”

风岚听到此话暗自腹诽,你还不如死了呢,生不如死更可怕啊……

“好,我不杀你,你走吧。”

洛汐一扬衣袖,三人一起转过身,女子还有些发蒙。他们就这样放过自己了?

“我数三个数,在我没反悔前赶快消失,三…二…一!”

三人回头,女子早已不见踪影。

“小汐儿,这回是什么药啊?”

洛汐瞥了一眼‘虚心求教‘的岚,淡淡张口。

“没什么,烈性加毁容药粉而已。”

……烈性加毁容药粉…而已??!!要知道这里是黑暗森林,魔兽的聚居地,百里之内几乎找不到人,就算找到了,凭她一张烂掉的脸……

不敢想象!!!

洛汐不理风岚的反应,独自望天。空地之上的星星明亮的闪烁着,洛汐眼望星光,目光深邃的好像要穿透宇宙,挪转时间。

“你们知道吗?黑暗森林之所以称之为大陆上的三大险境之一,最主要的并不是因为这里聚集着最多的魔兽,而是因为这里有最险恶的人心。人类都有自己的黑暗面,而黑暗森林作为一个失去道德约束,无人管理的地区,人心的险恶就尤为突出。来这里历练的人又有多少是真正死于魔兽之口的?大多数人都是死于同类之手的吧!被人打劫、打劫别人、杀人灭口、被人杀死。这些一切每天都会在黑暗森林内上演。黑暗森林,黑暗的森林。而黑暗的与真正险恶的,是人心。”

人之初,性本善,一入世俗,皆被污染!

也只有遗世而独立才能隐藏住内心的丑陋吧!不过还好,她还有洛,只要有洛,她就可以永远笑看世间,学清莲,浊淤泥而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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