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图解易经》高占平著(93)
下篇《易经》正文详解
第二章 六十四卦详解
第62卦 小过:雷山小过卦
【原文】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译文】小过卦,亨通,利于守正道。可以做小事情,不可做大事情。飞鸟遗有余音,不宜向上飞,宜于向下飞,大吉祥。
【启示】过是经过、度过、过度、超越的意思。小过卦象征小有过越,在小有过错的时候,适合做阴柔、柔小的事,以柔克刚,谦恭卑柔的心态可以改变局面。向上行大志则易违逆,向下施行小事则会安顺。向上过越则凶险,向下过越则吉祥。大过卦与小过卦的区别主要在于“大”与“小”的差异。
初六:飞鸟以凶。
初六:飞鸟带来了凶险。
【原文】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译文】象辞说:飞鸟带来了凶险,是没有办法解救的。
【启示】处于小过之始,不宜有所行动,若一个劲地往前飞而不知道往回飞,势必会折断翅膀坠落于地。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六二:越过祖父,遇到祖母。没有赶上君王,却见到了君王的臣子,没有灾难。
【原文】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译文】象辞说:没有赶上君王,是因为臣子是不能超过君王的。
【启示】六二的功业超过了自己的祖辈,但没有受到君王的奖赏。没办法他只得因君王大臣的帮助而获取一个官位了。如果他的功业太大超过了君王,那么肯定就会有灾难了。正是由于他的功业还不是太大,并且能够甘居于下,所以才“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三:没有过失也应加以防范,一味跟从别人会有凶险。
【原文】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译文】象辞说:一味跟从别人,这种凶险怎么办呢?
【启示】为诸多阴柔小人所忌恨,不断受到他们的加害。遗憾的是九三有致命弱点,自恃强盛,不把那些小人放在眼里,既不屑于谨小慎微,也不屑于严加防备,大意失荆州,大难临头而不自知,所以才遭到戕害。在官场上如果盲目地跟着别人混会很凶险。因为自己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己不分辨是非,怎么能不危险呢?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九四:没有灾难。不要越过,可以相遇,前往有危险一定要戒备,不要过于执著于正道。
【原文】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译文】象辞说:不要越过,可以相遇,是因为九四处的位置不当。前往有危险一定要戒备,说明最终不会长久。
【启示】不会有灾难,因为可以得到六五的帮助。但危险也是来自于六五,功高盖主便会受到君王的猜忌,所以九四不能有继续上升的想法,必须心怀戒备,不可施展才用。九四阳居阴位,不为过刚,于是能够遇合下卦之初,不会招致咎害。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六五:阴云密布却没有下雨,从我的西郊压过来。王公用带绳子的箭射猎物,从洞穴中把猎物捉到。
【原文】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译文】象辞说:阴云密布却没有下雨,是因为阴云已经向上飘去。
【启示】高高在上,但是下无应,这时是不能大有作为的。身处人君之位,虽不能施惠天下万物,但是作为一个王公贵族尚可以稍稍过行其职,竭力除害,矫正弊端。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上六:没有相遇而是超过了,飞鸟被网住,凶险,这真是灾祸。
【原文】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文】象辞说:没有相遇而是超过了,这是说上六已居亢极之高位。
【启示】小过卦描述的是乱世时期,所以一切都应当“宜下不宜上”。君王应当向下恩众,重新取信于民;臣民亦应当向下归隐于山林避难。可是上六处于极亢之位,所以高飞而不下,结果导致凶险。这是不识时务造成的。
中孚卦运势速断
运势—小有不顺,或被打压,忌冲动犯上。应做小事,不应做大事。
事业—行动应谨慎小心,步步为营,知退守则吉。不可冒险或钻营。
爱情—相处有障碍,常生口角,有去外地之象。虽可成功但最终又不和。
疾病—病在神经,行动不变,食物不落,心痛腹痛,宜向往东南方求医。
经商—改行、开业不利。应稍试探便收敛。不应大规模行动,应逐步发展。
诉讼—有人作梗,宜和解,和解则没有损失。
出行—会忧疑,破财后方能行动;或者在外有阻,事情反复。
人生—具有两面、多变性格。仕途上寻求靠山,会当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