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是希伯来人的民族宗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系统性神教,它以一神信仰和严格、完备的律法规约使其信徒以宗教为纽带结成了新的民族——犹太民族,由民族宗教生成宗教民族,对后世的伊斯兰教等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神教的形成希伯来人的一神信仰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和人类历史上其他宗教的产生过程一样,是从自然紫拜发展而来,并经迦南的多神崇拜以及埃及的一神教影响,出于民族凝聚的需要逐步发展、完善而成的。
由于认知局限和生活需要,希伯来人最初有自然崇拜的习俗,敬拜石头、树木、泉水、动物和星辰。
多神崇拜是自然崇拜发展的必然结果,自然物被赋予灵性并被抽象化之后便出现了多神崇拜,为对各种各样的神灵加以区别,就必然辅以偶像。
希伯来人的祖居地两河流域是多神教的故乡,崇拜马尔杜克、伊什姐尔、埃阿、阿努等诸神,据考亚伯拉罕的父亲他拉不只笃信月神,而且是个绝好的偶像雕刻家。
希伯来人迁居迦南后,迦南当地同样崇信多神,各城邦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如摩押人拜基抹,亚扪人拜米勒公,非利士人信大衮,等等:除此之外,迦南地区还有遍及整个地域的大神伊勒、亚舍拉、巴力和亚斯他录;此外,希伯来人还信仰恶神阿撒泻勒。
在经历了自然崇拜和多神崇拜之后,出于团结对敌的需要,古希伯来人渐渐对本民族的神灵有了一定的认识,亚卫也慢慢从全人类的神变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家族神,又从家族神发展为以色列民族的神,这期间亚伯拉罕和摩西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希伯来人心目中摩西是他们的开国英雄,是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宗教领袖,但摩西本人的行为表明他始终只是一个受动者,需要亚卫的苦口婆心才能将教导付诸行动。
亚卫在何烈山向摩西显现,摩西如同亚当那样蒙脸不见,亚卫命他领民众出埃及,他又一再退缩,“我是什么人,竟能去见法老,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呢”,“他们(以色列人)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主啊!你愿意打发谁去,就打发谁去吧!”
以至亚卫发怒派天使要杀死他。当摩西兄弟与法老第一次交锋失败后,亚卫为鼓舞摩西,向他亮明了真实身份:“我是耶和华。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
这里希伯来民族的保护神称作“以勒沙代”而不是“亚卫”,充分说明到摩西时代,希伯来人仍然对他们的神没有清晰认知,必须借助异神加以提示。
当摩西带领民众渡过红海,甩掉埃及追兵,进入西奈旷野后,外患消失,内乱群起,此时他才真正认识到确立绝对一神信仰的必要,唯有这样他才可以树立权威,平息百姓对他领导地位的质疑和挑战。
于是在岳父米甸祭司叶式罗的建议下向亚卫献火祭和平安祭,然后分权于各级助手,将律例和法度教给百姓,又选吉日登西奈山领十诚,订律例及各种祭神仪式。十诚第一诚要求独敬亚卫,因此,十诚的颁布,标志着希伯来人一神教的创立。
犹太教教义犹太教由摩西创立后,经过长期与偶像崇拜及异神崇拜作斗争,并经由约西亚改革、先知运动及尼希米一以斯拉洁净运动,在教理、教仪方面逐渐发展成熟,形成了一套极具逻辑和哲理的教义体系。
古希伯来人创立犹太教后政教二体,因此犹太教的教义就表现为庞杂的法律条文,而其主旨则表现为一神观、契约观、选民观和救赎观四个方面。
一神观即信仰一神,这是摩西十诫的第一条诫命。希伯来人认为他们的神亚卫是世界的创造者,全知全能,永恒存在,其能力超过世上其他民族的一切神灵。
因说相对于亚卫而言,其他民族的神灵都是低级的和邪恶的,所以既然敬拜亚卫,就不许敬拜其他神灵,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绝灭”。
契约观是犹太教教义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契约”原为一个体现当事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经济概念,伊壁鸠鲁曾用它来解释法的起源,在圣经中指神人之间或基于神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如上帝与挪亚立约、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及耶稣所说的“新约”。游牧民族居无定所,人际间的交往、交易必须靠具体的契约来加以约束和保障,因此早期希伯来人认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理应和同人与人之间一样,具备具体的契约。
选民观也是犹太教教义中的重要一条,是犹太精神的出发点。在《希伯来圣经》中,希伯来人的上帝是一位“觅人的上帝”,当他看到吾珥的亚伯兰追求真理、善于思辨,就开始呼召他,后来又不停地以诸多应许鼓舞亚伯兰作他的代言人。
在出埃及时期,亚卫更是如拉选票一样使尽招数劝导摩西带领希伯来人投奔他的旗下。十诚的颁布,是选民观念的正式确立,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
仅此一条希伯来人就应永世感恩,因为按传统的崇拜模式,往往是人寻神、人造神,人是主动去拜的,而在犹太教中,希伯来人的神却是寻人、教化人,神是主动的。
“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强调神人之间的关系是上帝意志的选择,是上帝恩典的赐予,从而使亚卫的形象更为慈爱丰厚。
救赎观是犹太教教义中最能吸引信徒的观念。希伯来人认为,亚卫从地上万民中选择了他们,与他们订立契约,他们敬拜亚卫,亚卫必然会救他们于危难之中,因为这是合同双方中亚卫一方的义务。
出埃及被希伯来人视作亚卫对他们的伟大救赎,亚卫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救赎主”。士师时代,初入迦南的希伯来人备受驱扰,于是“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
王国时代,和平环境中的希伯来人视亚卫为保护神,把他的救赎观念具体到个人的安危之中,如大卫逃避扫罗的追杀,曾企求亚卫保护和拯救。亡国后,犹太人的救赎观成了对国度恢复的期盼。
弥赛亚观念是犹太教救赎观的发展和突破。传统的忏悔即得救赎的观念到了分国时期已大打折扣,此时的希伯来民族内斗不断,外族常收渔翁之利或趁火打劫,致使民不聊生,人民一再呼求亚卫,亚卫却不予理会,于是先知们便开始倡导弥赛亚观念,寄希望于未来,抚慰民众的情绪。
弥赛亚原意为受膏者”,源自古中东以油涂额这一封圣仪式,起初用以指具有领袖风范的祭司、君王,而在犹太教救赎观中主要指“将会发挥救主作用的未来人士或君王”。
犹太教中的这种弥赛亚观念是犹太人渴望民族解放的宗教幻想的反映,是建立人间天国的依据,此观念后来被教继承,演变成教的论。
"上帝"这个词汇在汉语中通常用来翻译教中的"God"或"the Lord",而不是特指教的"耶和华神"。这种称呼在中国的教教堂和圣经翻译中被广泛使用,这是因为在中国,教教义和文化是相对较新的,而"上帝"这个词汇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解释为什么中国会称教的神为"上帝":
1. **语言和翻译问题**:在汉语中,"上帝"是一个广泛使用且容易理解的词汇,而且在汉语翻译中,通常用"上帝"来代替英语中的"God"。这有助于使教的概念更容易传达给中国的人民。
2. **文化适应**:教在中国的传播需要适应当地文化和习惯。使用"上帝"这个词汇可以使教更容易融入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传统相协调。
3. **跨文化传播**:"上帝"这个词汇是相对中立的,不附属于特定的宗教,这使得教在与其他宗教和信仰相比时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4. **宗教传统**:在汉语圣经翻译中,"上帝"的使用已经成为一种传统,因此延续了几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上帝"这个词汇在不同语言和文化中可能有不同的变体,但它们都用来表示创造宇宙和所有生命的神。尽管词汇不同,但在教中,指的是同一位神,即圣经中所描述的耶和华神。在教中,"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全能的神,被认为是宇宙的创造者和守护者。因此,虽然名称可能有所不同,但这一概念在教信仰中保持一致。
"上帝"这个词汇在汉语中通常用来翻译教中的"God"或"the Lord",而不是特指教的"耶和华神"。这种称呼在中国的教教堂和圣经翻译中被广泛使用,这是因为在中国,教教义和文化是相对较新的,而"上帝"这个词汇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解释为什么中国会称教的神为"上帝":
1. **语言和翻译问题**:在汉语中,"上帝"是一个广泛使用且容易理解的词汇,而且在汉语翻译中,通常用"上帝"来代替英语中的"God"。这有助于使教的概念更容易传达给中国的人民。
2. **文化适应**:教在中国的传播需要适应当地文化和习惯。使用"上帝"这个词汇可以使教更容易融入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传统相协调。
3. **跨文化传播**:"上帝"这个词汇是相对中立的,不附属于特定的宗教,这使得教在与其他宗教和信仰相比时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4. **宗教传统**:在汉语圣经翻译中,"上帝"的使用已经成为一种传统,因此延续了几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上帝"这个词汇在不同语言和文化中可能有不同的变体,但它们都用来表示创造宇宙和所有生命的神。尽管词汇不同,但在教中,指的是同一位神,即圣经中所描述的耶和华神。在教中,"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全能的神,被认为是宇宙的创造者和守护者。因此,虽然名称可能有所不同,但这一概念在教信仰中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