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明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冷静期分居的夫妻,该如何度过这个特殊时期呢?有几点建议。
1.暂时不要主动去沟通,因为之前沟通无数次不都无果吗?静下来思考一下、感受一下,自己一个人过是什么感受。
2.不要再无故找对方发泄情绪,只能增加彼此的厌恶和反感,让存在不多的感情消失。
3.不要找人去评价对错,甚至托人去做对方的工作,希望对方改变,这是诱发对方愤怒的最大诱因。
4.不要去找对方父母评理,绝大部分家长都会偏袒自己的孩子,你找他们多半是自取其辱。
5.不要出轨,尽管这时更需要感情和温暖,洁身自好能心里坦然。即使走向离婚,在分割财产等方面也会成为不利的佐证。
6.努力照顾好自己,吃饭、睡觉、锻炼、工作、娱乐,让这些成为仪式化,挤占情感的痛苦。
7.若自己想明白了想结束分居再继续生活,就主动去示好,不要追加补充条件。不要表达“你要改变,我就和你继续过”的意思,这样说是矫情或目标混乱。应该是谁有需要谁适当妥协,如果愿意妥协和改变的,就再试试。
(作者系知名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