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
(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刑事拘留,是对刑事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措施,属于刑事犯罪范畴。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它是一个结果,我们经常听到的鸡汤说,坏的结果也比没有结果好,同理,坏的结果,也比不知道结果一直受到煎熬好。
虽然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虽然被剥夺自由,一种违法行为,最多拘留15天,几种违法行为,合并不会超过20天。所以一旦处罚的结果出来,进到拘留所接受行政拘留处罚后,只需扳着手指数日子,期限一到,就能重新获得自由,享受美好生活了。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一个强制性、约束性手段,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的进行,也就是为了保障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这是一个过程,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猜测自己会被判多重,内心异常煎熬。
虽然刑事拘留在判决生效后,可以按照刑拘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巨大的不确定性,容易让人心力交瘁,尤其同仓人员不断给你充当“法官”对你的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情况下,你的心情会越来越沉重。
通常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希望赶紧将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赶紧判决后,尽早知道结果,毕竟坏的结果,也比一直等待结果要好,该来的终究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