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年轻人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不容易,于是相遇相爱的时候都很珍惜彼此,有些情侣甚至会在最短的时间进入婚礼的殿堂,他们还来不及做好有关结婚的准备,就是走一步算一步,只要结婚,对他们来说就是爱情最好的表达。比如说,很多新人连婚前体检一般多少钱都不知道,关于体检你了解多少?我们现在就来看看:
婚前体检一般多少钱:
关于婚前检查有两种形式,一个是付费体检。还有一种是免费的体检。
关于付费体检:付费体检是不少的情侣去正规的三甲医院做婚前检查,他们单独做婚检的这种形式的体检是需要自费的。还有就是异地结婚的情侣,他们做婚前检查也是需要自费的,不检查怎么来检查报告呢?一般来说婚检费用一般在200-300左右,当然,各个城市可能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不过大致的价格也就在这个范围左右。
关于免费体检:虽然说国家取消了婚前,但是还是提倡每对情侣在婚前做婚前检查,这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对未来下一代负责的表现。而取消了婚检,有些情侣为了节约一点费用就不做婚检,于是不少的地区有安排免费的体检。婚检当事人需要前往指定地点的医院接受检查,带好相关材料证件即可。
爱情,很简单,但简单的爱情需要长久幸福的生活就不是已加你容易的事情了,所谓白头到老,没什么秘诀。只是在相爱时,存下点感动,在冷战时,懂一些感恩。像婚检这种小事情,就更不是问题了。
据新华社报道,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对多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草案分别作出了回应。其中,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配偶婚前病史的知情权”这个问题,草案也首度明确:婚前伴侣双方对重大疾病有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申请撤销婚姻。对婚姻双方和下一代最好、最负责的做法,就是婚前就与伴侣主动完成婚前医学检查、怀孕前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成都,这两个检查都是免费向新婚夫妇提供的。
登记前,患重大疾病情况应如实告知对方自2003年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强制婚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对于结婚前的患病情况是否应该告知,什么程度的病情需要告知,舆论存在不同看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亚兰表示,这一规定强调了婚前告知义务,有利于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防止因为婚后病发给另一方带来过重的扶养义务,以及骗婚等道德风险的存在。那么,强调对婚前病史的知情权是否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夫妻在共同空间内生活,其关系具有高度亲密性,而患病情况和优生优育具有一定相关性。考虑到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应当要求患病的一方将真实情况告知对方,在这里隐私权要让位于知情权。
专家解释必须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是哪些
关于条款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李亚兰表示,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疾病将可能治愈,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不宜在法律中规定何种疾病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可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类比,具体应当交由下位法或者行政、门解决。
那么,“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哪些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女保健部主任刘莉主任医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和国家2002年颁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主要针对以下疾病:(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精神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但刘莉表示,如果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上述疾病,医学意见并不全都是“建议不宜结婚”。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注明“建议不宜结婚”的
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注明“建议不宜结婚”。
注明“建议不宜生育”的
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注明“建议不宜生育”。
注明“建议暂缓结婚”的
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未发现以上情况,为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在出具任何一种医学意见时,婚检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进行指导。
成都14项婚前健康检查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免费
既然法律都即将明确“婚前伴侣双方对病史有告知义务”,那么如果婚后发现伴侣有隐瞒不适宜结婚或生育的病史,该怎么办呢?刘莉表示,如果是婚后发现伴侣隐瞒病史,在医学之外还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一方想要依法申请离婚或撤销婚姻的话,也需要通过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相应的鉴定结果。
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在成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这两个检查都是免费向新婚夫妇提供的。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也是对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措施,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影响婚育的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同时接受婚检的双方可以根据检查结果、医学指导和婚检建议,理性地决定婚姻和生育时间,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传播,减少或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身体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如一些疾病就可以通过先期治疗、暂缓生育等措施兼顾家庭的安全与双方的感情。
免费婚检对象
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成都市,并拟在市内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
免费婚孕检定点机构
免费婚检内容(14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19项)
天府早报记者段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