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丧服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式、服丧对象、服丧时间、居丧生活等。
( 1 ) 一等 斩 衰 ( 音 cuī ) 三 年。 斩 是 不 缝 边 ;衰,是衣服。斩衰,就是周边不加缝缉的毛边衣服, 以粗麻布为料,制作简陋。另外,还包括用麻作腰带、 冠缨,草麻鞋绳头朝外,用竹竿作拐杖等。
斩衰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种,服丧时间为三年。服丧的对象是:子女为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
父为一家至尊,对子女养育恩重,死后,子女自应服头等丧服。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女子“以夫为天”,所以,妻妾为夫服头等丧服,也不难理解。唯独父为长子也斩衰三年,今人似乎感到困惑。但这里所说的长子,不是自然长子,而是经过宗族正式确立认可的。他可以是长子,也可以是次子、三子⋯⋯可以是嫡子,也可以是庶子,关键是要经过正式确立。在古代宗法制度下,长子是族长的继承者,宗庙是由长子延续相传的。所以,他受到整个家庭的尊重。他死后,父亲为他斩衰三年,正是表示对宗族的敬重。同时,还应该说明的是,这里说的父,他本人身份也必须是长子,如不是长子,他无传宗的资格,也就不能为长子服头等丧服了。
(2)二等齐衰。齐,是缝缉的意思。齐衰,就是周边经过缝缉的衣服,仍以粗麻布为衣料。另外,还包括用雄麻作腰带,用布作冠缨,以桐木为杖,草鞋可以缉口。根据服丧的时间、对象不同,齐衰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齐衰三年。服丧对象是父死为母、为继母、为慈母(古礼中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庶母或保母为慈母),还有母为长子。
对子女来说,父母养育之恩相同。但根据儒家“家无二尊”的伦理观念,为母服丧不能与为父服丧相同。尽管父亲已死,子女对母亲可以伸其私尊,服丧时间为三年,但由于父亲的余尊尚在,所以服饰不能与为父相同,不能是斩衰,而是齐衰。如果父亲还在,母亲先死,那么为母的丧服就更轻了。继母、慈母虽然不是骨肉之亲,但根据儒家的伦理道德,“继母如母”、“慈母如母”,所以服丧与为生母相同。至于母为长子齐衰三年,是因为长子为母也齐衰三年。
第二种是齐衰杖期。齐衰杖期与齐衰三年服饰完全相同,而且也有杖,只是服丧的时间是一年。这种丧服的服丧对象是:父在为母、夫为妻、出妻(已解除婚姻关系)之子为母。在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妻“以夫为天”。但夫妻互为配偶,同奉宗庙,为万世之主。所以,妻死,丈夫也要服丧,只是不对等,妻为夫斩衰三年,夫为妻只是齐衰一年。做子女的在父亲尚在时,不能为母服丧三年,只能齐衰一年。出妻是指已经离异的妻。父母离异后,夫妻关系虽然不存在了,但子女与母亲的骨肉之情永远存在。所以,母死,无论父亲已死还是活着,子女都要服衰杖期。如果出妻之子已被确立为长子,则无服。其母与父离异后,父族与母族之间的关系已断。所以,出妻之子对母亲虽有服,但对外祖父母则无服。
第三种是齐衰不杖期。这种丧服的服饰、服丧时间与齐衰杖期相同,差别只是无杖而已。服丧对象主要是孙为祖父母,侄为伯叔父母,兄弟之间,父母为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祖父母为嫡孙(确立长子身份的孙子)等。
第四种是齐衰三月。主要是曾孙为曾祖父母等,通常是葬后即除服。
(3)三等大功。大功服是用一种粗略的大功布制作的孝服。分殇大功与成人大功两种。
殇,是未成年而死亡,通常指20岁以下的人之死,按死亡年龄分4等:16~19岁为长殇,12~15岁为中殇,8~11岁为下殇,不满8岁的为无服殇。殇大功服主要适用于父母为子女,侄为叔、为姑,兄弟姊妹之间,祖父母为嫡孙等。长殇服丧时间为9个月,中殇为7个月,下殇不在大功服之内。
成人大功服主要适用于父母为已出嫁之女,侄为已出嫁之姑,兄弟为已出嫁之姊妹,从兄弟之间,兄弟之间已过继给他人者,祖父母为庶孙,公婆为长子媳,孙媳为祖父母,侄为伯叔父母等。服丧时间为9个月。
(4) 四等小功。小功是指用比较细的线织成的布。小功服和大功服一样,也分殇小功与功两种,丧期都是5个月。
殇小功服主要适用于父母为子女、侄为叔姑、伯叔父母为侄、兄弟姊妹之间、祖父母为嫡孙等下殇(8~11岁之间死亡者);已过继他人的兄弟之间、从父兄弟之间、侄媳为叔、伯叔父母为侄、姑为侄、祖父母为庶孙等长殇(16~19岁之间死亡者)。
功服主要适用于为祖伯叔父母(父的伯叔父母),为从伯叔父母,为从兄弟,为已出嫁的从姊妹,祖父母为已出嫁的孙女,为外祖父母,为姨母,妯之间,为庶子之媳等。
( 5 ) 五 等 缌 ( 音 sī ) 麻 三 月 ,缌 麻 是 指 用 细 纱麻布制成的丧服。缌麻服是五等丧服中最轻的一种, 葬后便除服。此等丧服主要是为曾祖伯叔父母,为从祖伯叔父母,为再从伯叔父母,为族兄弟,为庶孙媳,为外孙、外甥,为姑表、姨表兄弟,为岳父母,为婿等。
以上所述各种丧服,都是指殡后成服时的服饰。各种丧服并不是在服丧期内一穿到底,其中除齐衰三月、殇大功、殇小功、缌麻三月等葬后便除服以外,其他各种丧服,在服丧期内,都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变化,叫“受服”。这种变化是按上面所述的各种丧服的服制,由重而轻依次递降,不是又出现其他新的服饰。
说起中国古代的跪拜礼,很多读者朋友可能都会表示:这谁不知道啊?两膝着地为跪,跪而躬腰为拜。跪拜不就是双/单膝着地,身体俯伏,叩头至地的跪姿吗?在现在拍摄播映的古代的影视剧中,大臣、民众见到皇上,不都是这样跪下行礼,然后口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吗?这种说法,虽然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没有表现出古代中国人,因身份、场合、事宜的不同,跪拜礼仪也应有所不同的史实。作为古代中国礼仪渊薮的周代,因人因事差异,导致跪拜礼有九种不同的姿势,即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被后世称为“九拜”的礼仪。今天,文史君就来说说,周代的“九拜”礼,各种跪拜礼究竟是怎样行礼的?每种跪拜礼的适用对象和场合,又有怎样的具体礼仪规定?
一、稽首、顿首礼《周礼·春官·大祝》记载“九拜”的名称分别是:“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
郑玄画像
稽首是怎样行礼的呢?汉代儒者郑玄解释说:“拜头至地。”意思是说,稽首就是跪拜时,头触地,停留片刻。不过,考古发现的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常常见到“拜手稽首”的记载,表明稽首礼应是跪而拱手,头俯至手,与心平,谓之“拜手”。然后拱手下触地,头亦下垂触地,两手不分开,这就是“稽首”礼。很多文献之所以不说“拜手”,大概是省略的缘故。
《琅琊榜》剧照 静嫔向太皇太后行稽首礼
在周代“九拜”礼中,稽首礼最重,一般用于帝王举行祭祀天、地的郊祀礼、臣(包括各国卿、大夫、士等,及卿、大夫的家臣)拜国君、子拜父等重要礼仪场合。例如,春秋时,晋国大夫士季向晋灵公进谏时,即行稽首仪。
如果是诸侯国国君之间相见,通常不行稽首礼,而是行躬腰拜手礼。鲁哀公与齐侯会盟时,齐侯向鲁哀公行稽首礼,鲁哀公却只是简单地行回拜礼,而没有向齐侯同样行稽首礼。参盟的齐国人很愤怒,鲁国大臣孟武伯却只用“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一句话,就让齐国君臣哑口无言。
当然,若有特殊缘由,国君之间亦可行稽首礼。春秋时,鲁襄公到晋国,向晋君行稽首礼。晋国君臣被搞得一脸懵。晋国大臣知武子觉得不妥,提醒鲁襄公说:“周天子尚在,您向我国国君行稽首礼,不符合礼仪吧?”鲁国大臣孟献子向晋国君臣解释说:“我国与宿仇齐国,密迩相近。一旦二国交战,鲁国只能寄希望于晋国的援助。因此,我国国君应该向晋君行稽首礼。”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卿、大夫的家臣,应该向自己的主人(即卿、大夫)行稽首礼,但在周代,家臣们不能向卿、大夫行稽首礼。这并不意味着,家臣们的地位尊贵,而是因为,卿、大夫及其家臣们,都必须向国君行稽首礼。如果家臣也向自己的主人卿、大夫行稽首礼,则有混淆国君、卿、大夫尊卑之嫌。因此,家臣们要向主人行礼,只需简单跪拜即可。
顿首或许是看过一些古籍的读者朋友们比较熟悉的一个术语。比如说,在古人的书信落款中,常常说“顿首再拜”等。那么?如何行顿首礼呢?郑玄解释说:“拜头叩地。”意思是说,跪拜时,先下跪,拜手,而后拱手下触地,头亦随之下俯,以额叩地,叩而即起。如果额部触地后,不立即抬起,就是“稽颡[sǎng]”(颡,额头)礼,是主要用于丧葬场合的跪拜礼。
顿首礼一般用于平辈,或地位、身分相同、相近者间。诸侯国的大臣若拜见他国君主,应行顿首礼。春秋时,吴国攻破楚国首都郢(今湖北江陵西北),楚王逃亡。楚国大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救。得知其来意的秦哀公不愿自寻麻烦,拒绝接见他。申包胥就倚着秦国王宫墙壁,“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被其诚意感动,于是接见他。申包胥见到秦哀公后,“九顿首而坐”,向秦哀公陈说利害,秦哀公最终同意出兵救楚。
申包胥剧照
特殊场合下,女子若有重大急事求助于人,偶而会违背常规礼仪,向被求助者行顿首礼。春秋时,晋襄公去世后,太子夷皋(即后来的晋灵公)年幼。晋国执政诸卿围绕嗣君人选,发生激烈争议。赵盾想拥立晋襄公的弟弟、德高贤能的公子雍为君;贾季则想立公子雍的弟弟公子乐。赵盾一面派人去秦国迎接公子雍,一面派人刺杀了公子乐。秦康公派兵护送公子雍回国即位。此时,太子的母亲穆嬴抱着太子,日夜在朝堂上号泣。然后,太子母又抱着太子到赵盾家哭闹。她向赵盾行顿首礼,指责赵盾违背晋襄公临终嘱托。赵盾等无奈,只好背弃初衷,改立太子即位。
二、空首、振拜、吉拜、凶拜空首礼,郑玄解释说:“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综合其它文献有关记载,郑玄的注释应细化为:行空首礼时,跪拜时,头不叩地,仅向对方拱手,同时头俯至手。这种跪拜礼,是君答臣、上答下的礼仪。也就是说,是尊长者对卑幼者先行的稽首礼或顿首礼而作出的回拜礼。因此,《琅琊榜》中,梅长苏和靖王对拜时,在礼仪上出现了失误:梅长苏先向靖王行空首礼,靖王回礼。从姿势看,靖王行的是稽首礼。依前述,梅长苏应向靖王行稽首礼,以示臣拜主君;靖王应以空首礼回拜,作为答礼。
《琅琊榜》剧照
振拜礼,唐代儒者孔颖达解释说:“战栗变动之拜,谓有敬惧,故为振动。”它大概是“揖”、“厌”两种拜礼的统称。郑玄注《仪礼·乡饮酒礼》说:“推手曰揖,引手曰厌。”“揖”是指双手相抵,臂成拱形,略微前后推动;“厌”则是上下略微振动。
“吉拜”和“凶拜”都是施用丧葬场合的礼仪。依据郑玄的注释,二者的区别,一在于行礼的姿势不同:“吉拜,拜而后稽颡”,“凶拜”则恰恰相反:“凶拜,稽颡而后拜。”二在于行礼者与死者血缘关系亲疏不同:行“吉拜”礼者,为齐衰不杖(男子为伯父、伯母、叔叔、婶子,为兄弟,已经出嫁的女子为娘家父母,孙子、孙女为祖父母。不持丧杖,丧期一年)以下者(包括齐衰三月、大功、小功、缌麻等丧服类型);行“凶拜”礼者,为穿戴斩衰,服丧三年者所行礼。
三、奇拜·褒拜·肃拜据唐代儒者贾公彦解释,奇拜是从空首拜衍生出的拜礼。但究竟如何行礼,自东汉初儒者杜子春开始,历来儒者诠释纷纭,并无定论。有人说是先屈一膝,与汉代的“雅拜”相同;有人认为,就是一拜而已;有人认为,奇应读曰倚,倚拜,就是手持符节、戟等行拜礼时,身体倚靠符节、戟等而拜;还有人认为,行空首拜礼时,以两手相击,一拜。究竟如何行礼,恐难有定论。
褒拜,郑玄驳斥了郑众“褒拜,今时持节拜”的说法。他认为:褒当读为报。报拜,再拜之义。行礼时,先双手相抵于胸前,躬身俯首;然后行拜手稽首礼。臣对君常行此礼。春秋战国时,人们将再拜稽首简化为拜而再拜,无论是臣拜君,还是君答拜臣,乃至庶民相见,皆可采用此拜礼。
肃拜是“九拜”礼中最轻的一种拜礼,且主要为军人、妇人所用。郑玄解释说:“肃拜但俯下手。”又说:“肃拜,拜低头也。”皆太简略,不知如何行礼。孙诒让的解释较为详细。他说,肃拜是“盖跪而微俯其首,下其手,则首虽俯,不至手,手虽下,不至地也。”意思是说,拜时两膝跪地,低头微躬,双手向下作揖。不过,军人行肃拜礼时,因为顶盔贯甲,不便下跪,这就是《礼记·少仪》所说的“介胄不拜”。军人行肃拜礼时,微蹲,上身稍微向下低俯,拢手下揖数次。
无论平常还是有婚、冠等吉事时,妇人均用肃拜礼。拜式如孙诒让所说,只是手不必触地。唯有参与丧葬礼事时,行肃拜礼时,手需至地。如果在丧葬礼中,女子充当丧主(主持丧礼的人。一般在丈夫去世,或丈夫去世后,儿女去世,家中且无其他长辈男子主持丧礼时,则由女子充当丧主)时,就不能用肃拜礼,而要用稽颡礼。
《琅琊榜》剧照
另外,男、女行拜礼时,依性别、事宜,两手叠放位置有别。《礼记·内则》:“凡男拜尚左手,女拜尚右手。”这是指一般状况下,男子行拜礼时,左手要放在右手上面(前面),女子右手则放在左手上面(前面)。若行凶拜礼时,就要反过来:男子右手在上,女子左手在上。《礼记·檀弓上》就记载了一个相关故事:孔子与弟子们站立行拜礼时,孔子将右手放在左手前。弟子们也纷纷仿效老师的行礼姿势。孔子赶紧纠正说:你们也太好学了吧!不问缘由就仿效我,却不懂得我为何这样行礼。我是因为姐姐去世,还在丧期内,所以行凶拜礼,右手要放在左手前;你们仿效我,是不合乎礼仪的。于是,众弟子们赶紧“纠错”,循常礼,将左手放在右手上面(前面)。
文史君说《周礼》记载的“九拜”礼,因存在相见者身份、地位的等级差异、行礼者性别的差异、行礼场合或事宜的差异等因素,拜礼的类型、姿势,也有严格且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行礼者审时度势,选择适宜的拜礼。由于“九拜”礼礼仪繁缛,后世也多对其进行简化、革新。时至今日,人们相见或交往时,更多施用的,是由西方传入的握手、拥抱、鞠躬等社交礼仪。
“九拜”礼虽因礼仪繁缛,且多有损人格尊严之处,在当今文明社会,固然不值得提倡、施用和传承;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仍值得现代人对其有一基本的了解。唯有如此,或许才能避免在一些以古代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影视剧中,制造出与其时礼俗不符的“硬伤”来,以免贻笑大方,误导后人。
参考文献1. (战国)佚名著、(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
2. (西汉)戴圣编纂、(东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疏:《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
3. (春秋战国)佚名编、(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
4. (春秋)左丘明著、(西晋)杜预注、(唐)杨士勋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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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传统习俗,慢慢被人遗忘,特别是丧葬白事,会很少涉及到,相关的习俗讲究不清楚,导致于遇到丧葬问题,会很困扰。那么丧葬基本习俗,都有哪些?
与逝者相关的祭日:
重要祭日:逝者每年的生日
重要祭日:逝者每年的忌日
头七:逝者去世后的第7天——相对重要
二七:逝者去世后的第14天
三七:逝者去世后的第20天——相对重要
四七:逝者去世后的第28天
逝者去世后的第1个月
五七:逝者去世后的第35天
六七:逝者去世后的第42天
七七:逝者去世后的第49天——相对重要
百日祭:逝者去世后的第100天
传统祭祀日:
除夕:农历年三十 / 祭祖 / 重要
开年祭祖:农历年初二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 / 上元节祭祖
清明扫墓:公历4月5日 / 清明节 / 最重要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 祭祖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 / 祭祖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 / 祭祖 / 扫墓 / 最重要
寒衣节:农历十月初一 / 上坟 / 祭祖
冬至:公历12月22日或23日 / 祭祖 / 重要
腊八节:农历十二月初八 / 祭祖
丧葬习俗讲究:
指路:亲人离世,需要举行相关仪式”指路”。在这个过程中,同时举行相应活动,让逝者认为这个地方是没有灰尘,是享福的。丧服:逝者通常都穿白布衫、蓝裤。人们认为白色象征纯洁,蓝色是民族本色。布需要用平纹,不穿棉衣。子女亲手给逝者穿衣。逝者遗物,包括衣服、生活用品等,都要焚烧掉,不能遗留。停灵:在民间停灵时间,一般不要超过3天,然后在殡仪馆举行追悼及告别仪式。但部分地区,让当地的”先生″,根据逝者的生辰八字,测算合适的日子举行追悼仪式。出殡:过去出殡时,亲属披麻戴孝,灵车上遗体脚朝前。现在出殡有所不同,因殡葬改革,遗体需要火化。火化后,把逝者骨灰及碎骨装入布袋中,最后装入骨灰盒,一般是将骨灰盒的正面朝前。
死牲:过去习俗,死了人,根据穷富不同,都要死牲祭献,大至猪牛,小至鸡。逝者如年岁较髙,供品被视为福物,可以分给亲属。祭献的鸡,多留给帮忙送灵下葬的亲友出殡回来后食用。
合葬:夫妻合葬的讲究,是男在左,女在右,蒙古族相反。若有小辈合葬一起,小辈则在西侧,长辈在东侧。部分地区,夫妻合葬如有一方先逝去下葬,另一方逝去下葬时,需要将者骨灰盒请出,见面祭
拜后,再同时下葬。
朝向:过去都是遗体土葬,朝向是南北竖向,现在骨灰盒是面南背北。也有部分地区参照过去习俗的南北竖向安葬,引用”百年好合”,代表永恒的安详。
焚烧:传统习俗,是焚烧元宝、黄纸、纸质生活用品(如:汽车、房子、电视、空调等);
服丧:古时的守孝习俗,近代更变为祭七(祭七:指的是头七至五七、或七七)。在家设置灵堂,祭百日和周年。服丧期间,需要穿素服,食素食。
作者:来源:忆生殡葬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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