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眠,翻来覆去想着昨天隔壁王寡妇看我的那个眼神,仿佛有千言万语,又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关键是我不明白她到底想表达什么。
琢磨了一夜,好不容易睡着,天亮后就被窗外喧嚣的年轻人的嬉笑声吵醒。醒来打开窗帘,看到七八个20岁上下的男男女女们,提着冰鞋,看样子是要去河上溜冰。
此刻的河流早已结冰,也是个溜冰的好时节,风险却也很大,一般来说不建议孩子们去玩这种危险游戏。我把脖子伸出去正要阻止他们,话刚到嘴边,他们已经从街道的拐角转了出去,消失在我视线中。
世界又恢复一片安静。
关上窗户,又是睡不着,索性继续聊聊美国历史吧。
上次聊到1676年的培根起义,起义后,美国开始进入充满血与火的发展时代;但那时候的美国,跟同时代的中国比起来,还是个莽荒之地,生产力极其落后,在意识形态上的认知能力也处于石器时代。
塞勒姆女巫被绞杀
今天说一个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塞勒姆女巫案”,时间来到1692年。
这个案件被称为“不可触碰的恐惧”。
我尝试先简单描述大致经过:
距离波士顿20公里处,有个港口叫塞勒姆,这是北美最古老的海港,当年的“五月花号”上的英国清教徒就是在这里登陆和定居的,所以,这里的清教徒氛围十分浓厚。
1692年3月, 一位名叫帕利斯的牧师的侄女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她行走跌跌撞撞、半边身体僵直,又会突发痉挛,更离谱的是多次试图飞到空中,双手做翅膀,口中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古怪声音;
紧接着,平时和她形影不离的几个少女也相继出现同样症状。
当地的医生们用了各种办法都无济于事。很快,流言四起,有人说这些女孩子是中了巫术。
牧师的女奴蒂图巴、一位女乞丐和一个孤僻的老女人被怀疑为施展巫术的女巫,因为她们都是少女们平时不喜欢的人。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一旦被指控为女巫,是会被绞刑处死的。
女奴被审讯
女奴蒂图巴,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开始把公众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整个塞勒姆陷入白色恐怖中,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人人自危害怕自己突然就被人指控为女巫;这些被指控的人根本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甚至还很可能会莫名其妙就被送上绞刑架。为了避免这个命运,她们前仆后继地走上了蒂图巴那样的揭发之路:先承认自己是女巫,然后揭发别人是女巫,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已经弃恶从善。在当时,亲戚间相互揭发、女儿检举母亲的事情屡见不鲜,甚至在有人被揭发为女巫的时候,家人会立即“划清界线”,还赞同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清白。到了1692年9月,被捕者已达200多人,绝大部分都是女性,其中19人被处死,还有4人死在狱中。然后,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塞勒姆的居民恢复了理智,意识到身边不可能有这么多女巫。
女巫案令众人陷入癫狂
1702年,马塞诸塞州法院宣布萨勒姆审判案不合法。1711年,殖民政府通过法律,全面恢复受审者的名誉,并给予每人600英镑赔偿。在两个半世纪之后,马塞诸塞州政府终于在1957年为他们所犯下的错误正式道歉。自此,这场宗教迫害正式完结。
1976年,心理学家林达?卡波雷尔(Linnda Caporael)在《科学》杂志上发文,称寄生在谷物上的麦角菌(Claviceps purpurea)才是当时的罪魁祸首,人在误食被麦角菌污染的粮食后,容易发生肌肉抽搐、呕吐,甚至出现幻觉。萨勒姆处于沼泽湿地间,正是适合麦角菌衍生的环境。
其实并无女巫,人们只是借女巫之名,排除异己。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萨勒姆审判案对世人的影响从未消退。正如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在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中所获得的结果一样,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压力也会让“好人”干出可怕的事情。在萨勒姆,所谓“邪恶力量的诅咒”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它引爆了邻里间的不和睦,也放大了萨勒姆人对于未知的恐惧和对外来者的排斥与仇恨,让那些本来安分守己的村民转头迫害自己身边的人。
文|倾城
编辑|倾城
引言1669年,马里兰议会颁布了“一项鼓励那些愿意建造水磨的人的法案”。
这个法令是美国最早的磨坊法案之一,即一个希望建造水力谷物磨坊的人可以在80年的租约下获得私人土地,赔偿由当地陪审团决定。
马里兰磨坊法案可以对殖民时期美国土地征用权的概念提供必要的启示。
历史研究集中在殖民地是否遵守一个一般原则的问题上,即当ZF征用私人土地时,它必须向所有者支付补偿。
一些历史学家争辩说,殖民地立法机关遵守了与《权利法案》的公正赔偿条款相一致的赔偿原则。
相反,另一些历史学家则得出结论,是否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赔偿的问题是立法酌情决定的问题。
这与土地所有者在其土地被征用时,应得到一定补偿的一般原则是可以调和的。
但这与现代宪法中基于市场价值的公正补偿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马里兰工厂法案为美国殖民地立法机构认真尊重财产权的论点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范例。
它也是殖民地美国将立法作为“进一步增长的工具”的一个以前未被探索的例子。
由于该地区对烟草出口的依赖,出现了经济危机时期,磨坊法案应运而生。
1667年的《维吉尼亚磨坊法案》是一个典范,但马里兰的磨坊法案在其全面的影响范围和再分配特征上是独特和创新的。
在经济问题上的ZZ对抗时期,马里兰议会的两院反复发生冲突,磨坊法案代表了一个稳定的共识区。
它持续了近一个世纪,并被广泛使用。
由于这些原因,对该法案及其修改、使用和最终废除的研究。
对我们了解切萨皮克殖民地的社会、经济和ZZ有很大的帮助。
磨坊法案中的土地价值分析《磨坊法案》声称,建造磨坊将促进粮食和牲畜的饲养,这是对东主的声望和支持的精明呼吁。
他曾指示代表他在马里兰饲养牛和谷物,并鼓励殖民者也这样做,而不是完全依赖烟草。
上院最初对《磨坊法案》犹豫不决,提出了会削弱《磨坊法案》效力的修改建议。
但最终默许了,没有得到这些修改。
也许这种默许是因为上院在上一届会议的停止辩论中宣称农业多样化的必要性是如此迫切,这让他们感到妥协。
强迫一个种植园主出租一小部分土地来建磨坊,难道比禁止他使用任何土地来种植烟草更极端吗?
另一种情况是,上议院可能会同意工厂法案,因为它的成员认为这对他们有利。
尽管磨坊法案在言辞上挑战了上院,并普遍威胁到土地所有者。
但对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作为一个群体的影响不一定是负面的,对许多个人来说可能是积极的。
如果磨坊法案是有效的,它可以给主要的土地所有者带来一些不被允许的停止法案的好处。
在种植烟草以外的作物的程度上,这往往会降低产量,提高烟草的价格,从而提高适合种植烟草的土地的价值。
无论哪种情况,大地主作为种植者、卖地者或地主都可能受益。
此外,马里兰州最先开发的地区靠近潮汐;这个地区将提供很少的工厂场地。
未开发的大片土地往往不是经营磨坊的理想场所,因为那里几乎没有木材。
私有土地的法律界定最大的地主不会是唯一拥有大量易被征用土地的人;这种风险将由邻近的士绅普遍分担。
如果有人购买了一份令来谴责他们的土地,最富有的土地所有者将能够保护自己:如果面临极低的估价。
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建造一个磨坊,或者购买成功申请者的权利。
在头权制度下,业主还在赠送土地,目的是让省安定下来,发展起来。
作为土地最多的所有者,他从任何改善经济状况、间接提高其大量未售出土地价值的措施中获益最多。
这些土地所有者不会以增加土地价值的形式获得相应的抵消收益,因为他们的财产并不那么广泛。
磨坊法案并不代表两个社会阶级之间的斗争,下议院的绅士们对上议院的土豪们的攻击。
而是下议院的企业家精神为创造机会从一个群体中攫取财富所做的努力。
烟草时代下的私有土地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马里兰州议会对1669年法案进行了几次修正。
在烟草价格长期低迷的背景下,议会于1692年重新制定了《工厂法案》。
这个版本将根据令状可获得的土地数量从10英亩增加到20英亩,并将允许完成工厂建设的时间从一年延长到两年。
一项补充法案规定,根据“应得的惩罚程序”,如果磨坊“偶然破产或衰败”,受让人只有两年的时间重建。
否则就会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利,并限制磨坊主可以收取的过路费。
1699年,第二次重新制定的《磨坊法》将这些变化纳入其中。
1704年的最后一次重演对法案的实质内容没有任何改变。
马里兰工厂法的程序设置从现代的角度来看是引人注目的,因为财产在没有任何司法监督的情况下被定罪和转让。
殖民地的高级衡平法院扮演着纯粹的部长角色:在出售令状和发放赠款方面,它的职能基本上与土地办公室相同。
郡法官也不参与:当地的宗教裁判所由郡长管理。
治安官和衡平法院在执行《工厂法》时高度宽容,将其特权扩展到法令规定之外。
土地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很明显,磨坊法案确实导致了土地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正如预期的那样。
在1669年至1766年之间,根据《磨坊法》发出了170多份法定令状:
该法规并不排除市场交易,因此令状的购买者必须预期支付比市场价值低得多的钱,远远超过支付诉讼费用的数额。
这一结论得到了1694年法案序言的支持,其中指控一些根据《磨坊法》拥有土地的人忽视了保持他们的磨坊正常运转。
尽管如此:“拥有并占有上述土地,在其上增加库存并砍伐林木,从而对该土地的真正所有者造成巨大的损害和损害。”
如果租赁费不低于市场价值,不再使用该土地作为工厂的承租人可能会过早地将土地交给所有者。
七名申请人获得了第二块土地的令状,这表明他们认为他们最初使用该程序是有利可图的。
事实上,许多人获得了对他们已经拥有或租赁的土地的判决书,判决书程序将支付给他们的钱大大低于市场价值。
然而,在最初的半个世纪里,《工厂法》很少被使用。
在最初的热情爆发之后,很少有人购买令状。
在这一时期,磨坊法的影响仅限于为少数地区的当地家庭提供磨坊服务,而且并不是所有根据磨坊法建造的早期磨坊都成功了。
直到18世纪,人们才期望马里兰的多样化经济开始从烟草转向小麦。
这是磨坊法案开始积极使用的时候。在衡平法院记录中发现的大部分令状都是在1720年之后签发的。
结语在殖民地马里兰州的法律中,磨坊法案是一项有趣的长期措施,通过授权重新分配私人土地来促进农业多样化。
虽然弗吉尼亚州的法令提供了一个模型,就像许多马里兰州的经济法规一样。
马里兰州的工厂法案是一个创新的,更雄心勃勃的社会工程实例。
《马里兰工厂法》还提出了殖民地征用权案件中使用的补偿措施的问题。
因为它显示了一个不以市场价值作为补偿基础的例子,导致土地所有者对企业家的没收叉补贴。
在这些方面,马里兰州可能不能代表其他殖民地。
但马里兰州工厂法案扩大了我们对ZF修改产权以促进殖民地美国经济发展的范围的认识。
参考文献威廉·b·斯托巴克:《征用权的一般理论》,《华盛顿法律评论》47期,579-583(1972莫顿·j·霍维茨,《1780-1860年美国法律的变革》,63-64页柯密特·l·霍尔,《魔镜:美国历史上的法律》,100(纽约,1989)威廉·沃勒·海宁,《法令通则:维吉尼亚所有法律汇编》(纽约,1823年)卡罗尔·m·罗斯:《普通法水权调整中的能源与效率》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