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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如命(嗜酒如命的人如何戒酒)

时间:2023-10-06 15:01:51 作者:隐身守侯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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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如命的正厅:家里搜出茅台880多瓶,要么在喝酒,要么在醒酒,要么在喝酒的路上

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视频《深度调查丨嗜酒如命以案谋私——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机关工作20余年,成长为一名厅局级干部。贾小刚的沦落跟贪图享受和江湖义气有着巨大关系。

嗜酒如命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何向鑫:“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是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我们在北京他的两个住处,包括在西宁两个地方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多达880余瓶,这足以证明贾小刚是嗜酒如命。”

据办案人介绍,这些酒里头包括年份酒,包括生肖酒都是比较多的,还有一个12斤装的典藏酒。

贾小刚在收酒的时候,好多人都是给他邮寄过来,上面可能写的是他的名字,贾小刚收到以后都用涂笔或者喷漆把名字刮掉。

据介绍,贾小刚到青海任职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的时候是喝两场,有的时候甚至喝三场。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概括起来就是要么在喝酒,要么在醒酒,要么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生活奢靡

贾小刚出身于农村,后经努力考入北京大学。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当初也是一腔热血,希望在司法领域好好工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颇有造诣,甚至成为该领域专家型的人物。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世江:“但贾小刚到了青海以后,逐渐就放松了对自我的三观改造。我们讲的话就是他到青海来,不是带着一个工作的团队,而是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

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这些人也希望通过他的影响力承揽到一些工程项目。

贾小刚“管家”常永波:“其实我刚开始来西宁是冲着贾小刚来的,他只要是能够弄到二手活让我干干,那我就满足了。但是通过一两个月以后的一次吃饭,我的噩梦彻底开始了。”

让常永波没有想到的是,贾小刚竟然每天都有酒场,照顾贾小刚让他忙得不可开交。

贾小刚“管家”常永波:“随着他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的是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不知道,你来晚了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这是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就是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骂人我感觉有时候想想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据介绍,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贾小刚在这种“管家式”服务中感到非常享受。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何向鑫:“所以说足以见贾小刚已经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感觉是在享受组织赋予他的权力,把组织给他的权力变成另外一种他享受地主般生活的这么一种奢靡之气。

此外,贾小刚不住单位安排的周转房,而是由商人出资,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住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10号楼”。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个10号楼主要是贾小刚用来宴请的地方,还有一栋2号楼,是他主要居住的地方。在10号楼和2号楼查出了现金,还有一些高档的烟酒,像中华烟、茅台酒等。

在生活奢靡方面,贾小刚还涉及权色交易。

青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副处长刘玉红:“正好有两个老板来找他承揽项目,所以他就利用他手中的权力来帮老板介绍项目,而且都是女老板,然后老板也就投其所好,跟他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

“江湖义气”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世江:“贾小刚除了一些私营业主利益输送以外,当然还有一些过去的朋友,希望他给某个地区的司法单位打招呼,他都很‘豪爽’。”

贾小刚忏悔道:“过问案件自己视为是一种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给检察事业,给应当有的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

“不拘小节”终酿成大错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由别人提供财物供他吃、喝、享受的背后都是有所求,最终由小吃小喝演变成了大的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健:“贾小刚在留置期间,他多次提到,一直以来认为吃点、喝点、享受点这个不会铸成大错。但是这些吃点、享受点,都需要有经济基础作为支撑,而这些经济基础又多来源于他人,而不是他自己。”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杨铭泽:“从我的分析来看,弄醉贾小刚的不是酒精,而是他的权力。随着他在北大毕业以后到高检院工作,一步步升迁,包括到贵州挂职,最后到青海当副检察长,一步一步权力逐渐变大,使他的私欲也逐渐跟着变大,在这时候他忘了初心,忘了使命等等。”

惨痛的代价

青海省纪委监委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郭玉清:“从近年来查处的司法领域案件来看,危害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国家法律秩序,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

贾小刚案是司法领域的典型。他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后,不收敛、不收手,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收受贿赂,违反六大纪律。

青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副处长刘玉红:“因为请托的人比较多,可能自己的傲气也越来越大,对一些小规矩,对一些党内的党纪法规可能不以为然,总觉得这是小违纪,我不在乎,谁能管得了我,所以说正是这样一步一步的,他才走向了(涉嫌)犯罪的道路。”

贾小刚忏悔道:“平常一讲理想信念就躲,遇到政治学习就散,不得已参加的一些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听不进去,更别说是入脑入心,完全放松了自己在思想教育这方面的这根弦,所以当有一些违纪违法的情形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完全把自己给麻痹掉了。”

2020年11月,贾小刚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被青海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开除党籍、公职。

2021年1月,贾小刚涉嫌犯受贿罪,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贾小刚简历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 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 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 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教师;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处级干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3月至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7月被查。

嗜酒如命的正厅:家里搜出茅台880多瓶,要么在喝酒,要么在醒酒,要么在喝酒的路上

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视频《深度调查丨嗜酒如命以案谋私——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机关工作20余年,成长为一名厅局级干部。贾小刚的沦落跟贪图享受和江湖义气有着巨大关系。

嗜酒如命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何向鑫:“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是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我们在北京他的两个住处,包括在西宁两个地方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多达880余瓶,这足以证明贾小刚是嗜酒如命。”

据办案人介绍,这些酒里头包括年份酒,包括生肖酒都是比较多的,还有一个12斤装的典藏酒。

贾小刚在收酒的时候,好多人都是给他邮寄过来,上面可能写的是他的名字,贾小刚收到以后都用涂笔或者喷漆把名字刮掉。

据介绍,贾小刚到青海任职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的时候是喝两场,有的时候甚至喝三场。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概括起来就是要么在喝酒,要么在醒酒,要么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生活奢靡

贾小刚出身于农村,后经努力考入北京大学。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当初也是一腔热血,希望在司法领域好好工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颇有造诣,甚至成为该领域专家型的人物。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世江:“但贾小刚到了青海以后,逐渐就放松了对自我的三观改造。我们讲的话就是他到青海来,不是带着一个工作的团队,而是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

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这些人也希望通过他的影响力承揽到一些工程项目。

贾小刚“管家”常永波:“其实我刚开始来西宁是冲着贾小刚来的,他只要是能够弄到二手活让我干干,那我就满足了。但是通过一两个月以后的一次吃饭,我的噩梦彻底开始了。”

让常永波没有想到的是,贾小刚竟然每天都有酒场,照顾贾小刚让他忙得不可开交。

贾小刚“管家”常永波:“随着他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的是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不知道,你来晚了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这是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就是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骂人我感觉有时候想想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据介绍,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贾小刚在这种“管家式”服务中感到非常享受。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何向鑫:“所以说足以见贾小刚已经不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感觉是在享受组织赋予他的权力,把组织给他的权力变成另外一种他享受地主般生活的这么一种奢靡之气。

此外,贾小刚不住单位安排的周转房,而是由商人出资,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住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10号楼”。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个10号楼主要是贾小刚用来宴请的地方,还有一栋2号楼,是他主要居住的地方。在10号楼和2号楼查出了现金,还有一些高档的烟酒,像中华烟、茅台酒等。

在生活奢靡方面,贾小刚还涉及权色交易。

青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副处长刘玉红:“正好有两个老板来找他承揽项目,所以他就利用他手中的权力来帮老板介绍项目,而且都是女老板,然后老板也就投其所好,跟他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

“江湖义气”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陈世江:“贾小刚除了一些私营业主利益输送以外,当然还有一些过去的朋友,希望他给某个地区的司法单位打招呼,他都很‘豪爽’。”

贾小刚忏悔道:“过问案件自己视为是一种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给检察事业,给应当有的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

“不拘小节”终酿成大错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由别人提供财物供他吃、喝、享受的背后都是有所求,最终由小吃小喝演变成了大的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健:“贾小刚在留置期间,他多次提到,一直以来认为吃点、喝点、享受点这个不会铸成大错。但是这些吃点、享受点,都需要有经济基础作为支撑,而这些经济基础又多来源于他人,而不是他自己。”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干部杨铭泽:“从我的分析来看,弄醉贾小刚的不是酒精,而是他的权力。随着他在北大毕业以后到高检院工作,一步步升迁,包括到贵州挂职,最后到青海当副检察长,一步一步权力逐渐变大,使他的私欲也逐渐跟着变大,在这时候他忘了初心,忘了使命等等。”

惨痛的代价

青海省纪委监委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郭玉清:“从近年来查处的司法领域案件来看,危害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国家法律秩序,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

贾小刚案是司法领域的典型。他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后,不收敛、不收手,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收受贿赂,违反六大纪律。

青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副处长刘玉红:“因为请托的人比较多,可能自己的傲气也越来越大,对一些小规矩,对一些党内的党纪法规可能不以为然,总觉得这是小违纪,我不在乎,谁能管得了我,所以说正是这样一步一步的,他才走向了(涉嫌)犯罪的道路。”

贾小刚忏悔道:“平常一讲理想信念就躲,遇到政治学习就散,不得已参加的一些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听不进去,更别说是入脑入心,完全放松了自己在思想教育这方面的这根弦,所以当有一些违纪违法的情形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完全把自己给麻痹掉了。”

2020年11月,贾小刚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被青海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开除党籍、公职。

2021年1月,贾小刚涉嫌犯受贿罪,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贾小刚简历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 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 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 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教师;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处级干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3月至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7月被查。

世间男女为什么有很多人嗜酒如命?其中,三个原因缺一不可

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

都知道,酒是人类生活中的主要饮料之一,且中国制酒的历史源远流长,品种繁多,名酒荟萃,享誉中外。此外,酒渗透于整个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之中,从文学艺术创作、文化娱乐到饮食烹饪、养生保健等各个方面,酒在中国人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酒的由来。

现今,酒早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那么,历史上哪个时期出现的酒呢?为什么很多男人离不开酒呢?可以说,酒的故乡就在中国,它在这里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发展史了。相传,历史上最早制造酒的人是夏禹时期的仪狄,且还是一位女士。

然而,这个传言有何依据呢?

在很多先秦史料中,都提到了“仪狄制酒”的故事。《世本》中提到“仪狄始作酒醪,以变五味”,确认是仪狄将酒制了出来,才有了后面的千变万化。而且,《吕氏春秋》中也明确说明了“酒是仪狄这个人发明的”。西汉时期,刘向在《战国策》中讲得更清楚:“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可见,仪狄还将酒进献给了大禹,且大禹对这个新东西赞赏有佳。

从这些史料中就可以看出,酒已经有了四五千年的历史了,也难怪中国古代有浓厚的酒文化。

那么,酿造出酒的为什么是一位女士呢?

在那个时候,由于社会分工的原因,这些酿造、烹饪等工作,都是女性或者奴隶来完成的,而仪狄就是在工作之中,无意间发现了这个酿酒技术。因为,是女性发明的酒,所以,在古代将祭祀用的酒称为“女酒”。也因为,酒是女性发明的,所以,它始终有女性的温柔,让人回味无穷!

当然,酒这么好的东西,女性也想去沾一沾,最好是能够陶醉其中。汉朝的班婕妤,因为,不再受到汉成帝的专宠,便心中不甘,只能借助酒精来麻醉自己。而且,还写下“俯视兮丹墀,思君兮履綦。仰视兮云屋,双涕兮横流。顾左右兮和颜,酌羽觞兮销忧。”这样的名句。

可见,班婕妤是史料记载的第一个借酒消愁的女人。

此外,《后汉书》中提到,刘玄的宠妃韩夫人也特别喜欢喝酒,每次喝酒都要喝到尽兴。在她喝酒的时候,她不愿意受到影响,如果有大臣奏事打扰了她的酒兴,她会直接拍桌子,有时候还会将桌子拍碎。

东汉时期,有很多来自西域的胡人女子在长安城内买酒,她们的样貌出众,打扮也新奇。当时,有一首诗专门描写她们,内容是这样的:“胡姫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可见,胡女风情万种,吸引了无数世人的眼光。

而且,唐朝的杨贵妃也喜欢喝酒,且带着君王一起喝,一起享受这人间盛景。并且,喝醉酒的杨贵妃更加妖娆,引得男人想入非非。此外,宋代词人李清照是中国有名的才女,她的词句举世无双,流传千古。李清照因为思念自己的丈夫,整天借酒消愁,因此,她的词句就显得特别生动: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

应是绿肥红瘦。

相信只有在酒精的作用下,李清照才能写出这样传世的词句。

清朝归懋仪是个有名诗人,她曾经写过这样的诗句:“众香国里任盘桓,酒垒词坛境界宽。九十春光浓似锦,名花最好醉中看。”可见,醉里看花,似乎才能看出另一番风景。总之,酒不仅是女性的必需品,还是她们自我解放的需要。在饮用的过程中,她们的情感有了归处,她们的生活有了另一番美意。

那么,男人为何嗜酒如命呢?我们分析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酒可以调节现场气氛。我们活在一个社交社会,免不了要与别人打交道。那么,如何才能与他人打开话匣子呢?那就必须用酒。有些话说不出口,等两三杯酒下肚,立马就能说出来,而且,是滔滔不绝。此外,男人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靠酒来维持,只有聊得开心了,才能办好事情。

第二,酒有助于抒感。在中国,男人一直以来的形象都是成熟稳重,他们很少表达情感,所以,在这方面相对比较压抑。可是,等到喝了酒,他们才能彻底释放内心的情感和压力,让自己有所放松。

第三,酒可以排除内心的忧患,缓解他们的压力。男人在生活中、工作中的压力可不小,他们喜欢通过麻醉大脑来释放自己,给心灵来一个放松操。有时候,工作劳累了一天,晚上喝点酒,便能重新澎湃起来,有信心去面对第二天的工作。

可见,酒已经成为了男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很多人都离不开它。就连当年忧国忧民的杜甫,也能写出“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这样的诗句,足以看出酒的美妙。

此外,宋朝的欧阳修是一位品学兼优的真君子,可私底下他却是一个好酒之人,每次喝酒都会喝尽兴,不再有平日里那种“正襟危坐”的样子。所以,酒确实让人捉摸不透,它能够让人痴狂,能够让人着迷。但是,不管怎样,很多男女都离不开它,这样才形成了中国浓浓的酒文化。

参考资料:

【《吕氏春秋》、《周礼·天官·酒正》、《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八·酒食部七》】

少喝酒尽量别喝酒,嗜酒如命,最终走向悲剧

三十二岁的阳光青年,由于嗜酒如命,最终走向自己生命的尽头。

这件事还要从一六年说起。

夏天。

李浩满身酒气的站在乡村的道路上和别人聊着天,他夹着劣质香烟手舞足蹈的和别人说着自己的故事。

他为何变成这样没人知道。

婚姻?不是,他有一个貌美的妻子,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父母?不是,他父母健在,身无疾病。

生活?也不是,他的日子不算好,但也绝对不算差。

究竟为了什么,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吹了一会牛,他的朋友说有事走了,李浩则摇摇晃晃的走到屋里睡起了大觉。

他的妻子,父母都劝他戒酒,可他就像吸了毒一样,一顿都离不开它。

李浩的妻子和父母没有办法就断了他的经济,没了钱买酒的李浩,开始伸手要,不给就满屋的找。

拿到钱的李浩就会迫不及待的来到超市,只要他拿到酒,非喝要喝个尽兴。

他的媳妇对他失望透顶,实在是受不了,最后两人选择了离婚。

李浩的媳妇人也不错,虽然两人离了婚,但她还是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孩子。

离婚后的李浩,开始变本加利,每天都处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中。

他的父母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子每天都在醉生梦死中度过。他们下定决心将自己的儿子软禁起来。

可他们还是小看了自己的儿子。

被锁在屋内的李浩,变的暴躁起来,他不断的摔打屋内的东西,愤怒的踹着房门,过了一会儿,没有办法的李浩居然从窗户爬了出去。

刚好这一幕被回来的母亲看到。

李浩的此举成功的打消了父母让他戒酒的念头。

虽然他的父母不在反对他喝酒,可对他的的经济掌控变的更加严厉,同时还警告他的朋友不允许任何人请他吃饭和借钱。

没钱的李浩只能喝着散装的白酒。实在没有钱了就给别人干会活拿个几十块钱去买酒。

就这样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过了大半年。

冬天,夜晚,外面白雪皑皑。

头晕眼花的李浩,在上厕所的途中倒在了雪地里。

他没有任何意识,倒在雪地里就睡了起来。

如果不是他父母发现的早,在那一晚他就会死在天寒地冻的雪地中。

然而这也只是拖缓他死亡的时间。

第二天,因为昨晚的事,他父母和他大吵一架,而他的父亲则忍不住对他动了手。

晚上,李浩一个人趴在窗边喝着闷酒,想起白天事的他越喝越气,越气越喝。

最终他看向一个歪脖子枣树,那里是曾经爷爷吊死的地方。

他一时想不开,竟然以同样的方法死在了那颗歪脖子枣树下。

等到发现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此时的李浩浑身发紫,身体僵硬,没有了呼吸。

李浩的母亲也在悲痛和自责中晕了过去。

后来听说李浩在死前给弟弟发了一条信息,信息中只有几个字(帮我照顾一下两个孩子)

嗜酒如命的李浩,死在了三十二岁的那年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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