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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猴子做(马进入自己)

时间:2023-10-01 22:13:43 作者:陈情匿旧酒 来源:网友整理

本文目录一览:

猴子的器官,你敢不敢用?

人和猴子的融合胚胎在体外成功存活了20天,没有被继续发育为胎儿。

4月16日,由中国和西班牙的科学家共同领衔的一支国际研究团队让首次成功在体外培养出由人类干细胞和猴细胞组成的“嵌合体”(chimeras)胚胎,并且能够让这种胚胎在体外存活20天。论文已在顶级学术期刊《Cell》上成功发表。

文 | 华北佛楼蜜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虎嗅APP”(ID:huxiu_com),原文首发于2021年4月16日,原标题为《那个人和猴子共同“孕育”的胚胎,被迫结束了生命》,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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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胚胎到婴儿

“嵌合体”(chimeras)在古希腊拥有另一个名字,“拉梅奇”,是希腊神话中狮首、羊身、蛇尾的神兽。

1907年,德国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H.温克勒首次用“拉梅奇”一词指代由不同基因型(种族差异)的细胞所构成的生物体,科学界将其称为“嵌合体”。本次研究的人猴融合胚胎,就是一种嵌合体。

简单来说,就是将具有高分化能力的人类多能干细胞注射到猴子的囊胚中,然后在体外进行培养。研究人员发现,多能干细胞不但能够在猴胚胎中生长,而且还能整合到猴胚胎的组织发育中。

研究示意图

人类对孕育过程的探索像一个不断“吸食”好奇心的巨型黑洞。借助本次试验,我们可以窥见胚胎发育早期的秘密。

胚胎由受精卵发育而来,对于人类胚胎发育来说,最重要的发育阶段之一被称为原肠胚形成(gastrulation)。

它发生在受精大约两周后,此前,受精卵通过细胞,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然后生成一小团细胞,然而这些细胞之间没有显著的区别。

但是在原肠胚形成的阶段,这些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的细胞开始分化形成身体中的不同器官和组织、大脑细胞、皮肤细胞、肺细胞等其它细胞的区别开始显现。人类雏形初见端倪。

发育过程

一旦胚胎中正式形成生命,我们又该如何对待和安置他呢?对此,科学家给出了自己的目的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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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接受猴子的器官吗?

生命源自何处,死后的灵魂是否安于尘土?哲学家们浪漫化思考了千年人类的生存和生命的意义,如今,理性的人们乐于借助科学解惑。

本次试验中那个在体外被培养了20天的“拉梅奇”,是科学家们观察并破解人类早起发育的奥秘钥匙。

这把钥匙略显魔幻,但却具备现实意义——解决器官短缺问题。

根据可查询数据源、且准确性有保证的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RSA)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每隔9分钟,美国官方“国家移植等待列表”中就会新增一名患者,但平均每天可以进行的移植手术仅为95例。

尴尬供需关系的源头是器官的极度短缺,目前,重度依赖自主捐献。很显然(见上图),这条路窄得很。

这让人类一直在思索解决方案去代替器官捐献,目前,常规方法主要由三种——异种、类器官及3D打印、异种嵌合体。

其中,本次研究中异种嵌合体的理想应用场景就是让动物身上长出真正可供移植的人类器官。

早在2017年,本项研究的西班牙团队负责人就将人类的多能干细胞注入猪的早期胚胎,培育出了同时含有人类细胞和猪细胞的“嵌合体”胚胎。

然而,研究也表明,猪、大小鼠等与人类亲缘关系较远的胚胎中,人类细胞的嵌合度非常有限,几乎不可能形成真正的人类器官。

在物种亲缘关系显著相关,亲缘关系较近的物种(大小鼠之间、人猴之间),嵌合的情况能够得到较大的改善。

因此,研究人员计划使用这种人猴模型来学习人类早期胚胎发育的“语言”,更好地了解疾病在体内如何发生,探究不同疾病产生原因。另外一条路则是产生人类组织用于。

可以说,产生人类组织用于就是相关融合胚胎研究的终极目标。

但人类逃得过愿景背后的伦理拷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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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

科学界对嵌合体伦理道德层面的限制始终存在。例如,坚决不允许、命令禁止科学家将任何人类胚胎在体外生长超过14天,该规则已经存在了数十年。

14天的限制由美国卫生、教育和福利署的伦理咨询委员会在1979年首次提出。1984年,14天规定得到了英国Warnock委员会的支持,1994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人类胚胎研究小组的支持。

在至少12个国家,这个限制被编写在管理辅助生殖和胚胎研究的法律中。

14天规定源于上文介绍的胚胎发育过程中的原肠期。原肠期内的“原条形成”代表了一个胚胎的生物个体化最在的起点。因此,有些人认为,在这个阶段,一个道德意义上的“人”已经形成了。

但近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对功能强大的基因编辑工具(如CRISPR)进行遗传修饰以治愈疾病的兴趣日益浓厚,推翻14天限制的申请不断传出,讨论热度居高不下。

今年3月,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ISSCR)已经拟定了建议草案,将此类研究从“禁止”转为“经过伦理审查后允许开展”。同时,不同国家也可以根据国情,在法律层面对这一时间予以调控。

社会生物人类无法逃离由伦理道德框定的土地,科学的进步貌似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权利。

号称朋友遍天下的孙悟空,谁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文/格瓦拉同志

大人物的人生往往是寂寞的,作为《西游记》绝对主角的孙悟空,其猴生,大概也是如此。

号称朋友遍天下的孙悟空,其实是一个孤独的行者,这看似矛盾,但又委实如此。孙悟空到底有没有真正的朋友?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有趣话题。下面,让我们以划圈的形式来考察一下孙悟空的交际质量。

一、取经团队

在取经团队中,猪八戒绝对算不上是孙悟空的朋友,二者之间属于互厌互用型的关系。孙悟空讨厌猪八戒,是认为他又馋又懒又色,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基本上属于取经大业的拖后腿者,“呆子”是他对猪八戒使用频率最多的称呼;猪八戒同样讨厌孙悟空,因为这家伙不近人情,控制欲太强,总爱多管闲事,尤其是总是妨碍他享受,同时还喜欢捉弄人。

猪八戒称呼孙悟空,基本上是不用“师兄”的尊称,而是直呼为“猴子”,甚至是“遭瘟的猴子”,常常流露出愤恨的表情。不仅如此,猪八戒还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煽动师父的不满情绪。可见,猪八戒绝对不会是孙悟空的朋友。但是,绑在取经大业这根绳上,两者之间毕竟还不能撕破脸,只能在互相别扭中互相利用。

孙悟空看中的是猪八戒的蛮力,所以常常迫使他干一些脏累重的粗活,比如七绝山八百里的稀柿衕就是悟空叫八戒拱开的;猪八戒则看中孙悟空的超强战斗力,在降妖恶斗中,总是乐意让猴子当挡箭牌,保护自身,这种例子举不胜举。

孙悟空跟沙僧的关系类似于黑道大哥之于马仔、被崇拜者之于粉丝。自从经过通天河那场恶斗,沙僧被收服之后,对于孙悟空的称谓,永远是“大师兄”、“大师兄”的尊称不离口。妖怪来袭、悟空不在的时候,沙僧第一时间会喊:“快找大师兄”;八戒在师傅面前诬陷悟空的时候,沙僧总是会仗义执言“大师兄不是这样的”,回护、辩解之情溢于言表。

总之,沙僧对于悟空,总是一种仰视的姿态,是望之弥远、仰之弥高的态度。但悟空对于沙僧的态度比较隐晦,据我猜测,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种类似于忽视的态度。所以,沙僧应该也不是孙悟空真正的朋友。

悟空跟唐僧的关系最复杂,类似于一种被施惠者之于恩主、被迫害者之于加害者、依赖者之于被依赖着的混合型关系。当唐僧把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最融洽的,悟空此时把唐僧当做恩主来看;当唐僧给悟空带上紧箍咒,逼迫他跟从自己走上取经之路时,两者之间的关系明显恶化,悟空此时一定对和尚恨之入骨;随着被压迫的常态化,悟空开始变得对唐僧依赖起来,保护师傅、求取真经成了猴子生活的全部。

按照医学理论来分析,悟空之于唐僧,应该是属于明显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现象。我查了一下百度,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定义是: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我觉得这很类似与师徒二者之间的关系。

如此看来,在取经团队之中,悟空是寂寞的……

二、妖界圈

这里要插入悟空未发达时曾混过的一个妖界圈。

当年孙悟空还叫美猴王、占据花果山的时候,曾经和牛魔王、蛟魔王、鹏魔王、狮驼王、猕猴王、禺狨王拜了把子,号称修罗七兄弟,冶游山水、纵情天地,是何等的逍遥快活。只不过后来孙悟空厌倦了山野生活,有了更高的猴生追求,开始努力向上发展,逐渐的也断绝了与妖界哥们儿的联系。以后相逢于取经路上,他这些曾经的拜把子兄弟竟完全不念及当年的结拜之情,全都翻了脸,成了兵刃相见的仇敌。朋友做到这个地步,也真算得上令人无语。

妖界圈的朋友,对于悟空来说,全都是真流氓、假仗义,不可信、不能信、不敢信……

三、佛界圈

佛界圈之于孙悟空,大约是封闭、敌视的。

孙悟空早期的朋友圈,应该是不包括佛界人士的,即便是有,所交往的极有可能是不入流之士,关系大约也属泛泛之交,对于佛界的名流高层,印象应该是模糊甚至空白的。因为,当孙悟空大闹天宫,遭遇如来搅局,竟然都不知道此君是何等人物!由此便可窥一斑。悟空在佛界朋友圈的交际短板,大约是自身条件受限决定的,因为在被打下五指山之前,猴子交际圈仅限于妖界和道界。如果说井底蛙的世界仅限于井口上巴掌大的天空,那么猴子的世界仅限于玉帝治下。

自从踏上取经之路,悟空也正式开始接触佛界圈,不过以如来、观音为首的团体,对于悟空总体上来说是封闭、敌视的,对于这个道界来的异己,总是抱着轻视、玩弄的态度。对于悟空来说,取经好比是佛界联手上演的迫害肥皂剧,这场剧,如来是最高决策者,观音是具体实施者,而各相关诸佛、菩萨等可以看做是具体麻烦制造者。他们用九九八十一个雷同的坎,意在把一个本是逍遥自在、不死不灭的美猴王强行纳入佛家私设的囚笼,被其驯化,受其驱使。

所以,孙悟空对于佛界圈应该是感到愤恨的、无力的。

四、道界圈

孙悟空在道界圈似乎是一个很混得开的角色,这大概源自他在天庭担任闲职期间四处游荡、结交带来的结果。在此期间,孙悟空的交游确实是非常广泛的,而且看上去能跟诸仙打成一片。见到三清,称个“老”字;碰到四帝,道个“陛下”。同时与那九曜星、五方将、二十八宿、四大天王、十二元辰、五方五老、普天星相、河汉群神,俱只以弟兄相待,彼此称呼。

然而,等到孙悟空大闹天宫事件一起,之前称兄道弟的诸仙竟然无一例外的站在了他的对立面,无一人施以援手、抱打不平。如此看来,在诸仙的眼中,孙悟空不过是枯燥的天庭生活中用来解闷的一个玩物罢了,谁也没真正的把他当根菜。

所以,孙悟空在道界天庭的交往,属于明显的“泡沫型”交际,四处混脸熟,然并卵!

五、太白金星与东海龙王

在天庭浓厚的“厌猴”氛围中,唯一例外的人,可能是太白金星。两次力主招安孙悟空,帮助他实现由妖成神的蜕变;在取经路上多次施以援手,暗中帮助战胜黄风怪,扫荡狮驼岭,老头儿从始至终都对这个遭万神恨的猴子报以一种惺惺相惜的温情。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或许是这老头委实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善神,或许他被猴子身上光辉的性格所深深感染,总之,这是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

除此之外,要谈一谈东海龙王跟孙悟空之间的友情,这两者之间属于典型的不打不成交型友情。想当年,孙悟空勒索龙宫,抢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龙王一定恨透了这个泼猴,为此还上天庭向玉帝申冤。不过后来事态的发展出现大反转,龙王最终却成了孙悟空铁杆支持者。但凡猴子惹下了麻烦,用得着,龙王绝对会不辞辛苦、慷慨相助。比如被红孩儿三昧真火烧怕了的孙悟空,搬请龙王帮忙,老龙王竟然率领其他三位兄弟齐上阵,倾力相助。虽说于事无补,但这份为救济朋友困难而两肋插刀的义气也算得上令人钦佩。

不仅如此,东海龙王还时不时地会跟孙悟空交心,做心理辅导。比如孙悟空刚刚跟随唐僧之后,曾经杀了强盗,结果被师父赶走。悟空一气之下想撂挑子,还是多亏龙王的良言规劝,用“圯桥三进履”的典故才说动猴子回心转意、迷途知返。可见,龙王还算得上是猴子的诤友,为他的前程大计可谓操碎了心。

可见,大概只有太白金星和东海龙王才算得上孙悟空仅有的两位真正的朋友,也许一想到这两位,寂寞的悟空才会感到片刻的温暖....

六、孙悟空为何如此寂寞?

看似朋友遍天下的孙悟空,为什么到最后仅仅收获两位真正的朋友?这大概跟他的性格缺陷不无相关。因为,孙悟空太正直、太刚强、太没上下级挂念等,一句话,他看上去太完美、太洒脱了。而太完美的形象,注定也是最悲情的。

对于底层人士来说,他只是一个被膜拜、供养的神,崇拜心情大于平等交往;同级人士没有人敢去真正的接近他、亲近他,以防止自己身上的任何些小缺陷成为被指责、被嘲笑的靶子,背负上道德的包袱。同时,猴子也很没正经,老爱捉弄人,开玩笑不分场合,常常搞得大家很是尴尬、狼狈。久而久之,与孙悟空关系的每一个深入,对对方来说都是一种强大而无形的压力,直到压力大到产生逆反心理,友情变了味;至于说到悟空的上级,更是没有一个人喜欢他,因为这猴子目无尊长,还老爱揭领导的短处,让他们恨得牙根痒。

所以,对于大多数天界诸神来说,最明智的策略,是敬而远之、泛泛之交,却绝对不能和孙悟空进行深入交、生死交。所以,孙悟空的朋友圈,大多属于“泡沫”型交际、无谓型友情,真正的朋友少而又少,还有什么值得奇怪吗?

与峨眉山猴子“互殴”的男子道歉了:行为不当,大家别模仿

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连日来,网友“太空浪子”在峨眉山上与猴群互殴一事引发关注。该网友在事发后,多次公开说明事情缘由,并于3月4日、5日,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道歉视频,称自己是一个旅行行业从业者,“我与猴子双方,都没有认真在打,都没有受到伤害。”并呼吁大家,与野生动物接触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

网友“太空浪子”在峨眉山上与猴群互殴。

3月6日,多位旅游宣传从业者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由于峨眉山猴子近期关注度较高,“太空浪子”选择这个时间点,与峨眉山猴子进行“互殴”难免有炒作的嫌疑,“而且‘互殴’后,在多个不同的互联网平台,接连发布多条视频,怎么看都像是一种炒作手段。”

对此,多位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峨眉山猴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若该网友的行为达到违法或犯罪的程度,那么即便网络道歉一百遍都没有用。

视频:男子与峨眉山猴群互殴,疑似有猴头部被打

首次发声:只是想吓唬猴子

“太空浪子”称,该视频是他从两位游客网络账号上转发的,前后两个视角,记录了他于3月3日,在峨眉山与猴群“互殴”的过程。

视频显示,“太空浪子”倚靠在峨眉山雷洞坪景点一处崖边围栏,旁边蹲着一只峨眉山猴,猴子一只手搭在“太空浪子”右手手臂处。当猴背向“太空浪子”时,“太空浪子”左手伸向猴子脖颈,引来猴子反击。“太空浪子”顺势摆出格斗姿势,摆拳攻击猴子,被猴子躲过。“太空浪子”追击而上,多次挥拳,皆被猴子躲过。

在此过程中,另一只猴子从背后进攻“太空浪子”,“太空浪子”反手摆拳,疑似打在该猴头部,将其击退。随后“太空浪子”再次追击第一只猴子,直到该猴跑到崖壁下。

疑似有猴头部被打。

在该视频中,“太空浪子”发文称:在峨眉耍,和猴子打了一架,被好多人拍成了视频,有点点社死。并发起了“峨眉山的猴子”“野生动物零距离”“峨眉山”等多个话题。

3月4日,“太空浪子”回应媒体,称自己练过自由搏击,进攻猴子属于条件反射,和猴群“互殴”过程中,有留手。“毕竟峨眉山猴子是国家保护动物,得让着它们,主要目的是吓唬它们”。并承认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提醒大家别模仿,是很危险的行为。

热议:干了无数人想干不敢干的事

再次发声:为“互殴”行为道歉 人猴双方都不是认真在打

视频发出后,在多个网络平台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留言分享了自己在峨眉山赏猴的经历,也有网友留言:“干了无数人想干不敢干的事。”

网友评论:干了无数人想干不敢干的事。

“太空浪子”也在该视频下面,多次留言称,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呼吁大家千万不要模仿。并称,和猴子“互殴”是因为猴子把着他的手,让他错误的以为能与猴子友好交流。

3月4日中午,“太空浪子”发布第二条视频,称自己近年来全国游,和各地的猴子大多都相处得很好。并留言:只和峨眉的猴子打过架,和西藏、重庆、甘孜等地的猴子都相处得很愉快。总时长3分38秒的视频,展示了“太空浪子”与不同猴群互动的画面,并在结尾处配上了与峨眉山猴群“互殴”的内容。

“太空浪子”称和西藏、重庆、甘孜等地的猴子都相处的很愉快。

在该视频下面,有网友留言:“十年旅行无人问,一朝打猴天下知”。

3月4日下午,“太空浪子”发布第三条视频,为自己与峨眉山猴群“互殴”的行为道歉。称自己是做旅行工作的,常年在各地游玩,认识了很多野生动物,其中就包括猕猴,并与各地的野生动物都相处得很好。“所以昨天在峨眉山游玩,就没有对猴子抱很大的警惕,在我想和猴子拍照的时候,猴子把手搭在了我的手肘上,我感觉一切非常的和谐。”

视频中,“太空浪子”称,他和猴子双方并没有认真打斗,也都没有受到伤害。并呼吁,与野生动物接触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安全的距离。

该视频下方,“太空浪子”再次发起了“男子与峨眉山猴子互殴”等话题。

峨眉山猴已经多次引发热议

业内人士质疑:借猴子热度在炒作

自2月下旬,一条“峨眉山的猴子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的网帖开始,峨眉山猴子持续引发关注,峨眉山林业管理所也在此过程中,公开回应称,已在清音阁猴区实行“人猴分离”管理模式,将加强对金顶片区猴群的管理,逐步实现“人猴分离”,将峨眉山猴推上了网络热搜。

随后,一则“峨眉山猴子被拘留”的谣言,再次引发网友对峨眉山猴子的热议,持续至今。

3月6日,多位在四川从事旅游宣传的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一背景下,“太空浪子”在峨眉山上演这么一出人猴戏,有借猴炒作的嫌疑。“他作为一位旅游从业者,应该知道峨眉山猴子具有一定的野性,在这一认知下,非但没有尊重峨眉山猴子,而选择过激的互动,应该是有备而来。同时,在事情发生后,接二连三地在多个网络平台发起话题,自贴标签,这些行为,都是网络炒作的常用手段。”

有网友留言称发布道歉视频可以涨粉。

在“太空浪子”的道歉视频下面,也有网友留言称发布道歉视频,可以涨粉,“特别是博主是旅游行业的,人缘很重要。”

景区:未收到任何道歉

律师:若达到违法的程度,网络道歉无用

3月6日,记者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获悉,目前峨眉山猴群并无反常情况。“我们一向禁止游客做出投喂野生猴、招猴、逗猴、戏猴、抚摸等行为,避免人与猴子近距离接触,更是严禁游客瞪视、追赶、惊吓、吼叫、踢打等刺激或攻击猴子动作。”该管委会旅游文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猴“互殴”事件发生后,“太空浪子”并没有和他们联系,也未收到任何道歉。

据了解,峨眉山猴子为藏猕猴,也叫藏酋猴,俗称“峨眉猴”“大青猴”“老青猴”,又因长期生活在佛教名山,故妙号“猴居士”,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多种植物的叶、芽、果、枝及竹笋为食,兼食昆虫、蛙、鸟卵等动物性食物。景区自然分布约15群500余只,既有一定灵性,又野性犹存。

在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看来,这起“人猴互殴”,无论结果怎样“吃亏”的都是该网友。

“打输了,连猴都不如。打赢了,那就是打伤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即便没构成犯罪,也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拘留及罚款。一旦达到违法或犯罪的程度,那么即便网络道歉一百遍都没有用。”林小明律师称,假如峨眉山猴殴伤了这名网友,那么这名网友属于“自讨打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林小明律师称,从视频内容可以看出,应该是该网友先“招惹”了峨眉山猴,故意得较为明显,因此,该网友若被峨眉山猴殴伤,那么可能就得责任自负。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倘若该网友的行为激怒了猴子,猴在还击过程中误伤了其他游客,该网友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也指出,游客在峨眉山游玩遭遇猴子袭击时,可以进行反击。“反击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的规定,但不可超出明显必要限度。必要限度即反击行为的程度与所受到攻击行为的程度相当,比如被猴子抓、咬,可以还手进行阻止。”

郭刚律师介绍,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资源,是生态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起重要作用。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或故意挑逗、伤害猴子导致猴子严重受伤或死亡的,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人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另外,游客不当行为致使猴子死亡的,还可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犯罪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峨眉山游玩遭遇猴子袭击,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要保证猴子的安全,以免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郭刚律师说。

此前报道:

30秒|男子与峨眉山猴互殴引关注,当事人:只是想吓唬猴子,练过自由搏击

云辟谣|峨眉山猴子被拘留?峨眉山市:假的,峨眉山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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