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汉中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丈夫每天工作12小时,室内温度超过40℃,超过190天没有休假,最后猝死在宿舍中……
平均每月上班360小时
据悉,李女士的丈夫赵某,2008年入职广东省中山市利达针织厂有限公司,两年后离职。2010年3月又重新进入该公司,2011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23年8月。赵某在该公司先后工作14年多,工作岗位为保安。今年8月24日早上,家属接到公司通知,赵某前一天下班后在厂外租住的宿舍身亡。
李女士认为,丈夫赵某之死与利达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有直接关系,因为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而该公司一直沿用12小时上班制度。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月上班时间为176小时,而赵某每月上班时间平均为360小时,严重超负荷。
同时,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而赵某从今年2月1日直至死亡时,将近200天连续上班,没休息过一天。而且丈夫工作时间所在的保安室仅有10余平方米且属于西晒房,在中山市7月和8月连续40℃高温的情况下,公司只为保安室提供了电风扇降温。
家属认为,该公司严重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关心职工生命,导致赵某死亡。
朋友圈发的都是“好热”
根据家属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赵某微信朋友圈最后一个信息发布于2023年7月26日。赵某最后发布的四条朋友圈,内容均和温度有关:“这温度,快熟了”“又快蒸熟了”“这温度”“是清蒸,还是爆炒”……
赵某的打卡记录显示,他上班时间没有间断过。
公司:确实有100多天未休息
9月8日下午2时20分,记者致电中山市利达针织制衣厂有限公司,该公司人事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死者赵某生前确系该公司保安班长,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2年。
针对死者赵某家属质疑该公司长达190天没有安排赵某休息的问题,该负责人承认家属所说的问题确实存在,原因是该厂有四名保安,其中一人受伤,目前三名保安休假安排不过来,赵某有100多天没有休假。
针对家属反映死者工作环境长期高温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广东的温度本身就比较高,赵某的保安执勤室里不仅配有风扇,而且还提供凉茶,与车间一线工人工作环境相比,保安室的执勤环境要好很多。
针对赵某猝死在宿舍将如何处理的问题,该负责人说,当地人社部门已经认定其非因公死亡,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抚恤待遇条例》,给予直系亲属相应的一次性抚恤金,但因赵某家属对该赔偿金额有异议,目前公司律师及赵某家属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警方:现场确定男子死亡,排除他杀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荣兴派出所出具的《公安部门涉尸事(案)件调查表》显示,2023年8月23日上午10时许,该所接报警人罗某(死亡男子赵某同事)报警称,到赵某住处时发现其没有反应,随即报警。
后该所民警及120到场,经医护人员证实确定该男子已经死亡,现场通知法医前往(已排除他杀)。现在死者家属对于死亡原因没有异议。
律师:家属可向公司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聪表示,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若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公司承认赵某存在长期加班的现象,该加班时长已经超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对赵某工作时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并未否认。基于以上原因,不能排除公司安排的长期加班行为与赵某猝死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公司严重忽视对赵某身体健康的保护,侵犯了赵某的合法权益,应认定公司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在过错。家属可以向公司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转自 | 华商报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