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球星内马尔近日官宣了女友布鲁娜怀孕的消息,31岁的他第二次喜当爹,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但看得出来内马尔内心还是非常激动,他在社交媒体上写道:“孩子,快来吧,我们都迫不及待地期盼你的到来!”
作为一名巴西球星,内马尔继承了前辈们的花心的传统,出道以来谈过多次恋爱,但每一次都付出了全部的感情,甚至还参加过初恋的婚礼,因此被网友们调侃为“巴西第一深情”,不过最近他终于收心了,和已经分手半年的网红前女友布鲁娜高调复合,还官宣了对方怀孕的消息,虽然世界杯后身价下降,但情场得意让人羡慕。
女友怀孕,内马尔大概率会和对方走进婚姻的殿堂,毕竟31岁也已经老大不小了,是时候稳定了,对方虽然不是马儿谈过女朋友中最出色的,但却是对他最好的,而且颜值非常高,相信孩子出生后能帮助内马尔改善一下基因,不过希望能继承成他足球方面的天赋。
根据媒体爆料,布鲁娜是梅西老婆安东内拉介绍给内马尔的,既然是大嫂介绍的,相信错不了,毕竟安东内拉和梅西的爱情一直是足坛的佳话,相信布鲁娜也一定会像安东内拉一样成为内马尔身边的贤内助,最后希望两个人能够一直幸福下去。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免责声明:文章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写在前面:
刑法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比起其他法律对个益的保护,刑法更注重对于行为人的处罚。这要求刑法里的每一项罪名都必须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未经刑法明文规定,对行为人不能认定为犯罪。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也是刑法重要性的体现。
比起前几天所讲的现实案例,今天的案例虽然奇葩,但它发生在国家还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刑法》之前。通过该案的描述,我们可以对《刑法》的立法和完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案情概况:该案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初,当时的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典可供司法实务适用。法官们能用的只有一部1950年的《刑法草案》,而其中的犯罪构成及罪名部分,还处在初级阶段。后来法官们为了《刑法》的立法,进行案件复查时发现了当时的一个真实案例:
有位年轻工人甲,体健貌端无婚房,正值年轻气盛,工作也十分努力,只不过直到25岁还没谈过恋爱而已。而同工厂的女工乙容貌端丽,一直是甲的梦中情人。
一天,甲晚上做梦梦到和女工乙发生了关系,他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
后来不久,这个消息就传到女工乙的耳朵里,乙是个烈性子,顿觉得自己20多年的尊严被毁,羞愤难当,得知此事的第二天她就上吊自杀了。
案件处理进程倘若是乙未自杀,只是羞愤不已,或许对于甲也不会进行刑事处罚,按照当时的规定,只是会对其进行革职处分而已。但是这件案子已经出了人命,在当时来看就没这么简单了。
乙的遗体被发现后,经过厂保卫科的初步调查,年轻工人甲很快被抓了起来,保卫科将案件材料和甲一并送到了法院。
该案到了法院之后,法院对于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犯了难。当时的《刑法草案》规定了流氓罪,该罪指的是公然藐视法纪和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注:该罪为1979年《刑法》明文规定。后来在1997年《刑法》立法时将其删除,并将其实际分解为了寻衅滋事罪、强制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可是甲要想构成该罪,就必须要求其有实际危害乙的行为,但甲只是做了梦而已,对于乙并没有实际的危害行为,因此法官考虑再三,没有对甲定性为该罪名。
但是当时法官们想的是,乙不是平白无故自杀的,而是因为甲肆意宣扬自己和他有关系的这一原因,所以无论如何甲必须对乙的死亡承担责任。当时的《刑法草案》并不完善,导致法官们在实际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时候缺乏法律依据,主观随意性太大,经常出现裁判者创造罪名的情形。
于是法官们苦思冥想,最终根据甲在梦里的所作所为,给甲定下了“梦奸罪”这个罪名。法官们认为甲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乙的人身尊严,这和乙的自杀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甲的所作所为,乙就不会自杀。最终,甲因触犯“梦中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我的看法其实我一开始听到这个案例是在本科的时候第一次听刑法课时,老师讲到罪刑法定原则中提到的案例。后来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讲刑法的老师又再一次提到了这个案例,当时权作笑谈,今日来看意义重大。
很明显,该案对于甲所定的罪名在今天来看是十分荒唐的。这违背了目前《刑法》关于危害行为以及因果关系的基本定义。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甲做梦根本不会危害到乙的安全,而且甲将他的梦境肆意宣扬的行为也不会对乙的实际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当然,如果甲做梦也罢,但是大肆宣扬生怕天下人不知的话,对乙造成了精神损害,情节严重的,甲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请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另外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大肆宣扬与乙所为之事时,如果对乙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乃至精神损害,那么乙可以请求甲进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结语由此看来,一部完整的《刑法》,明确的犯罪构成规定对于保障是多么地重要。在没有一部成文的《刑法》出台时,裁判者基于内心,往往会对行为人在主观层面进行任意归罪而没有基本逻辑可言。这与法治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
1997年现行《刑法》的出台以及之后的十部刑法修正案,正确阐释了法治进程中刑事法律的基本定位,为定罪量刑确立了基本的标准。在当下法治社会承前启后的进程中,《刑法》也将不断完善,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为保障个人乃至社会公共利益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日常更新经典案例,讲述法律小知识,欢迎评论加关注!!
其实这种情况我不建议挽回,对方执意要分手就说明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你要做的应该是尊重她的选择,而不是上去挽留,要知道想要走的人是留不住的。
对方执意分手就说明,她可能已经不爱你了,对你没有感觉了,要么就是对你已经彻底失望了,对你不再抱有期望了,所以她选择和你分手。
当然了,并不排除对方是闹情绪了,你也可以尝试着去挽回,挽回失败就可能是对方执意要走,这种情况下是很难挽回的,因为她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
如果你还是不肯放弃挽回对方,我建议你一定要去当面挽回,因为有时候文字的情绪传递能力并没有当面传递得强,并且不要一直死皮赖脸的去缠着对方,这样只会让她更加厌烦你。
其实,如果对方真的执意要走,我能给的建议就是尊重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成年人,相信每个人做出的选择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我们也要学会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等失去之后才来后悔。#分手##挽回#
有不少人跟馆长说过,他们会梦见经常不见的人。白天也没有思念他们。
有人说也许这是潜意识在提醒,他正在慢慢滴忘记你,你也很久没有想起他们了。
以下收录了四个梦者的梦境
<梦境>
梦见前男友打电话给现在和他暧昧的人:梦见前男友在教室里,因为和他暧昧的人没有等他。
然后他就拿手机出来给她打电话,
感觉好像是说在楼下等他,然后他把外套脱掉,穿了一件图案是海贼王的垫肩的长的毛衣就跑下来了
解梦
这个女性梦者虽然不是单身,但是如果现在的男友并不能完全让她满意,梦境通常会出现曾经的男友。
因此在梦里梦到前男友是一种情感补偿。之所以会梦到前男友和别人暧昧,实际上是对那一段关系的回顾。
潜意识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认为,上一段关系的结束是由于前男友比较花心,喜欢跟其他人暧昧。
<梦境>
有时候会梦见十几年前见过的人,还是不太熟悉的人,还从来不会想起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我完全不能理解,好多年不见,基本遗忘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梦中,真的好奇怪呀。
解梦
这个梦者是个年龄较大的成年人。在这个年龄段做这种梦,比较普遍。
因为随着岁月的沉淀,内心会有一种岁月不饶人的感叹。白天有这种想法,晚上潜意识就会把这种感觉放大。
这种梦也是对岁月过往的怀念。所以梦里梦到什么人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些人代表了梦者曾经的岁月与过往
<梦境>
今年三月份,我每晚都会梦到已失去联系十几年的朋友,然后就会醒来失眠,整整一个月,
他每晚都会出现在梦里,然后神奇的事,四月初,我居然在网上看到他,又联系上了.
我不知道这梦算什么,只感觉好神奇。
解梦
这个梦的主题是关于友情。十几年过去,朋友又在梦里出现,有些思念绝非偶然更是必然,是冥冥中的感应。
后边剧情的发展也印证了这一点,朋友重新联系上,让人感叹梦与现实的巧合呼应。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也许一切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梦境>
昨天晚上正好梦到几个我的初中同学。一开始是梦到我们很多人坐在一条长桌上面吃饭。
然后我对面的那个女生(实在想不起来是谁了),反正就是出言不逊中伤我。我和我朋友就骂回去,我还站起来想要打他,后来吃完了。
又梦到隔天,也是我初中同学(一对情侣)还有另外一个女生(一共两女一男)加上我四个人,我们一起出去玩。男生请我们吃饭,后面还去了很多地方玩,都是男生请我们,那个男生特别有钱。后来还梦到 另外一个女生 叫小静。
梦里有两个小静,但是我却好像分别认识他们两个人一样。不仅长得一样,名字也一样。梦里他们两个人相遇了,我还说好巧啊,你们两个人都叫小静。
而且一个是好久不见的,一个是我身边的朋友 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只有一个小静 而且我跟他关系早就变得很淡很淡。
今天梦里的这些人都是很久没有见过面的。那个男生其实初中就已经把我删掉了。今天梦到的这些人几乎都已经不联系了。。
解梦
这个梦者是个还在大学校园的女生。
这个年龄段呢,没有职场的压力,情感梦其实占的比例会比较大。然后这个女生目前是单身,
所以夜晚进入梦乡,很容易梦到曾经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异性。
梦中有两个小静,是因为一个小静代表梦者自己,或者是梦者性格的一个侧面
虽然梦见好久不联系的人情况各有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说,都属于在梦里处理情感问题。同时也是一种提醒,提醒梦者珍惜当下的感情,无论是友情、爱情还是亲情。
过去的无法改变,不如珍惜当下,以好的心态营造美好的未来。
如果你也有梦见过许久未见的人,想让馆长帮你解梦,点击下方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