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空律法
编辑/星空律法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前言·】——»
“老陈,救救我,我不想在这地方呆下去了,救我出去!救我出去!老陈!”
这已经是陈兵第三次梦见他的妻子了,妻子总是大声的嚎哭求陈兵带她离开这儿。
可是他的妻子早就在两个月前就亡故了......
棺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竟会出现如此诡事!
«——【·案情回顾·】——»
和和美美幸福一家老陈是陕西黄土高原土生土长的农民,家里就靠着那几亩地收入,因此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好。
但是老陈从小就懂事,知道补贴家用,还聪明能干,因此家里有了他跟父亲一起努力情况好了不少。
到了老陈长大该娶媳妇儿的年纪了,可是老陈的家庭却让大多数女孩儿都望而却步。
老陈一直拖到30岁才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
他跟妻子是相亲认识的,妻子是隔壁村的女孩儿,由于身体也有一点小残疾,因此也是快30岁了,还没嫁出去。
但是老陈跟他妻子相亲的时候了解到妻子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儿,她并没有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内向,自卑。
后来又在慢慢的了解中,老陈逐渐爱上了这个坚强的女孩儿,迅速结了婚,生了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儿。
正当他们以为生活和和美美的时候,命运突然又给他们来了一棒,在干农活的时候,妻子突然晕倒在地上。
老陈当时害怕极了,赶紧打了120送妻子去医院,医生诊断说妻子已经是癌症晚期了,神仙也救不回来,让老陈准备后事。
妻子托梦心中难安老陈没有想到一切都在往幸福方向发展的一家人,怎么突然又出现了灾难,就像老天爷不想让他们好过一样。
事情已经发生了,老陈只能把妻子体面的下葬,给妻子收拾了几件她生平喜爱的衣服和首饰。
老陈一个人带着他们的闺女继续生活,也不打算再二婚了。
妻子走了,他要好好的照顾他们闺女,让闺女出人头地以后给她母亲争光。
可是谁曾想诡异的一件事情发生了。
一天凌晨,陈兵从噩梦中醒来,身上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突然梦见了去世的妻子。
“老陈,带我离开这儿,救我出去!”
起初老陈并没有在意,他认为只是因为妻子突然去世,他太想妻子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会梦见妻子。
可是又连着两天他都梦见了妻子哭着喊着求老陈带她离开,救救她。
按道理来说,他的妻子已经下葬在棺木里好好的待着,怎么会突然给他托梦呢?
虽然说封建迷信不可取,老陈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是面临这种情况,他不禁心慌起来,毕竟那是他相濡以沫的妻子。
老陈设想着,难不成妻子在下面碰见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难道那个棺木她睡着不舒服?
于是老陈心中有一个想法,他想把妻子的棺木给打开,看看妻子在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陈把心中的想法跟他的岳父、岳母都商量了,可是却没得到他们的同意。
当时正值陕西的春节之际,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正是一派和乐融融的景象。
中年丧女的两口子不愿意在春节里打扰他们闺女安息,一致否决了老陈的想法。
老陈也没有办法去违背他岳父岳母的意见擅自去开棺,这件事情只能作罢。
可是老陈还是觉得心里很不安稳,他害怕妻子真的遇到了什么事儿,而他没有办法保护妻子。
原本应该是春节一家团圆的日子,老陈的家里却只有他跟年幼的闺女,他的女儿今年已经四岁了,已经到了可以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老陈想着他的女儿心中更添了一份难过,如果他的妻子还在,也可以高高兴兴的去送女儿上幼儿园吧。
想到这里又不禁悲从中来,等他把女儿哄睡午觉,他自己来到葬妻子的地方,来看看妻子。
毕竟现在是春节,他怕妻子一个人孤单。
来到地方他静静的坐着,给妻子絮絮叨叨他这几月发生的事,跟妻子说:
“不用担心闺女,女儿身体很健康,马上就该上幼儿园了。”
一条手链引出的“开棺验尸”正当他说话的时候,突然发现了面前泥土上有一个他妻子的手链。
老陈妻子的遗物都是他自己亲手收拾的,老陈记得清清楚楚。
他妻子生前最喜爱戴这个手链了,老陈就把这个手链也收进了棺材里。
现在怎么会在地上?难道妻子的棺材真的出了什么事?
老陈万万没想到妻子生前跟他东拼西跑,死了还不得安宁。
老陈顾不得伤心,赶紧去找他的岳父、岳母商量着开棺的事儿。
老陈的岳父岳母也没有想到他们闺女死了,还有人对她的棺材作祟。
他们两口子就这一个闺女,本来知道闺女去世就已经很伤心了,没有想到闺女现在也不得安宁,更是愤怒不已。
于是就同意了老陈开棺的决定,说干就干,第二天老陈就招呼了几个人前来开棺。
棺木里的情形却吓老陈一跳,里面一片凌乱,却没有见到他妻子的尸体。
他妻子尸体呢,难不成真的有怪力邪神把妻子给带走了?
但是显然在这个社会是不可能的,老陈当即就报了警,让警察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事情。
警察听到这件事情也是迅速的组了侦察小组,前往老陈妻子棺木旁边去调查,寻找线索。
可疑的痕迹,尸体究竟所在何处?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警方的调查下发现了在棺木旁边有一道车轱辘的痕迹。
按常理来说,陕西黄土高原这片土地如果是本地农民过来干活儿,那么压根儿是不会开车进来的,只能是外地的人无知才会开车进来。
就是这么个蛛丝马迹,警方顺着这个车轱辘调了不远处的监控,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开着一辆黑色轿车。
通过对车辆排查,车牌号的查找,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然后警方立即采取了逮捕。
犯罪嫌疑人可能也没有想到他们的事情会败露的这么快,按理说这件事情应该神不知鬼不觉,可就是那个手链和托梦暴露了他们。
原来在冥冥中一切都有定数,警方成功的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
据审讯得知,张某和李某接了一个配阴婚的单子。
于是就想着这个村子新下葬了一个女性就可以挖出来跟人配阴婚。
反正人死如灯灭,她的家人也不会突发奇想的开棺,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不会败露,而且钱赚的还多。
根据详细调查得知,是隔壁村的一个段某要给儿子配阴婚。
段某的儿子也是英年早逝,去世前甚至都没有结婚。
给儿子娶个媳妇儿,生个大胖小子是段某最大的心愿了,如今儿子突然去世,段某思来想去,想到了民间配阴婚这个办法。
当即就托人去打听哪里可以配到阴婚,段某给的钱还高,自然就有人愿意干这事儿。
于是就出现了这一幕,老陈的妻子下葬还不得安宁,被人拉去配阴婚。
段某也是被瞒在鼓中,他并不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结过婚,还生过小孩儿,而且她的丈夫跟父母也都不知道。
两个犯罪嫌疑人跟段某说的是,女孩儿有点残疾,没结成婚,后来又得了癌症去世,父母也愿意把女孩儿的尸体卖给他。
段某一想这件事情正好成两家之美,赶紧就把女孩儿跟他儿子葬在了一起。
后来警察让段某带他们到儿子下葬的地方开棺,发现老陈的妻子确实在里面。
旁边躺着一个已经腐烂看不出人形的男的穿了一身婚服。
老陈当即就坐在旁边哭了起来,他没有保护好妻子。
那一刻,老陈感觉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老陈的岳父岳母也没有想到他闺女竟然遭遇了这种事情,也是又气又恼,伤心的哭了起来。
最后,老陈和岳父、岳母把妻子顺利的接了回去好好进行了安葬。
两个偷盗者以及段某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以案释法·】——»
买卖尸体,给尸体配阴婚犯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结合本次案件来说,偷盗尸体,已达成配阴婚的目的,那么被偷盗尸体的家属可以起诉其偷盗人员。
偷盗者也会受到刑事处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瞒在鼓中不知情的段某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等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结合本次案件来看,段某虽然是为了他的孩子着想,不惜花大价钱来为儿子配阴婚,但是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非法利用尸体,构成犯罪。
«——【·结语·】——»
爱自己的孩子,想为自己的孩子成家并没有错,但是爱也要分对错,不能因为自己目的而伤害其他人。
正如本次案件中的段某,为了能够给自己的儿子配阴婚,达成自己的儿子娶妻的念头,已经到达了疯魔的地步,花费高价去寻找打听配阴婚,最后却拆散别的家庭。
生老病死都是人之常情,我们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
活着的人更要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去好好的过每一天,而不是为了死者伤心难过,抑郁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