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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人烟(荒芜人烟的作品)

时间:2024-01-14 01:45:10 作者:稳走感情路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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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这个地方起初啥也没有,不毛之地有些夸张,可荒无人烟是事实

半匙南风

刘鹏艳

九城这个地方起初什么也没有,说是不毛之地有些夸张,可荒无人烟却是事实。这里到处是绵延的山脚,一眼望过去,除了山还是山,苍茫得无涯。一阵风来,树摇影动,惊起无数鸦雀。鸦雀都是耐寒的生灵,吹惯了西北风,也不管有没有四季。实则高寒山区,四季都寒凉,若非经意去寻找,是不会发现在春末和秋初的夹缝里,还会吹进一丝南风的。那稍纵即逝的半夏的季风一吹过来,便被山腹吸了进去,依旧是荒凉。

直到九城监狱的招牌挂起来,这才算是有了点人气。层层叠叠的山的褶皱里,撒进几粒草籽似的,树起了几座灰秃秃的长方盒子,接着一点点氤氲,扩散到周边更深的褶皱下面,拉网一样,拉出一块不规则的版图。这里的人清一色的制式服装,乍一看分不出谁是谁,只大面儿上分成两拨,一拨是光头不戴帽子的,一拨是板正的大盖帽。因为这两拨人,渐渐地,周围也就聚拢了一些其他闲杂人等,小吃摊子支起来了,饭店开起来了,招待所也住得满满当当,于是有了集镇的模样。

外地人不晓得九城,以为是什么大城市。你想啊,过去京都地界要竖九座城门,这才有“九城”之说,那意思是皇城,是都城。这个九城么,纯粹是个乡下地方,比普通的小县城还砢碜。姚静荥刚分到这里的时候,真想大哭一场。但到底没哭,因为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这个资格。

姚静荥要是哭,那些同事,甚至是犯人,还不笑话他矫情!他本来就像个女孩子,名字像,长得也像,秀气斯文得让人叹气。他的志向是当刑警,结果当了狱警,就这还是监狱长看了他父亲的面子。老战友的儿子,那还不得照顾照顾?这一照顾,就更显得姚静荥和其他管教干事不一样,处处都落人笑柄:皮鞋搽得太亮啦,内衣裤换洗得太勤啦,洗完脸还要搽雪花膏啦,诸如此类。总之他一走到人群里就惹人笑,人们笑嘻嘻地看着他,也没什么恶意,就是白捡个笑。

因此他来了有两三年,却和谁也说不到一块儿。加上这地方荒僻,出门就是山,莽莽苍苍看不到头,让人无端生出一种空茫虚无之感,渐渐地他也就淡了回大城市当刑警的念头。监狱长见到他,照例要关心地问问“习不习惯”“有没有什么需要”“你爸还好吧”,他也照例回答“习惯哩”“没什么需要”“我爸问您好”。实际他到现在也还没习惯九城的生活,主要是吃不惯。这里的人不讲究吃食,饭菜都做得糙,虽说他们管教可是比犯人吃得好太多,但到底不如家里母亲的手艺可口。每次从家回九城,母亲都要做两大罐炸酱让他带上,省着吃的话,够吃半个月。可过了这半月,就没辙了,还得吃九城的饭菜。为此他苦恼地敲着自己的脑壳反省过,人家咋能吃得下哩!就你嘴刁。

镇上有了人气之后,来探亲的人就有了吃饭落脚的地方,看完要看的人,不必再翻个山头赶到县城去找地方对付半宿。也有活络的亲眷,拉着管教出来下馆子。他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圣,随行就市地跟着吃了几顿,竟吃出一些味道。镇上那几家菜馆,谈不上高档,多是大路货,唯独西街上那一家,叫个“半匙小馆”的,口味最为地道。一打问,原来老板娘和他母亲是同乡,掌厨的正是老板娘本人。怪不得一尝半匙的口味就放不下,这不就是打小吃惯了的“母亲的味道”吗?

也因此,他和半匙的老板娘多聊了两句。

“怎么会到九城来开饭店?”

“哪里有人吃饭,可不就把饭店开在哪里。”老板娘眉眼弯弯地笑着说。

他是个实在人,听到这种没边没沿的场面话,不能够满意,一定要问清楚缘由。老板娘只好接着笑,眉眼里透一点勉强。这回笑得有几分心酸了,不得已掏出实话来:“孩子他爸也在你们那儿,探一回监不容易,隔山隔水的。我们家本来就是开馆子的,就搬到这里啦。”

他一愣,点点头,问:“哪个监区的?”

“十五。”

他就记住了,心想我十四的,是邻居。后来他还莫名其妙地专门找到第十五监区去看了那个男人一眼:矮墩墩的,四肢都短小,远远看上去像个学生,走近了才看到一张圆脸上爬满了时间留下的纹路,像是一道道纵深的坎儿,每一道都藏污纳垢。这男人配不上她,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男人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使对方重残,所以判得重,十二年。姚静荥盘算了一下,从他们老家到九城,路上要十来个小时,来回住宿吃饭加车船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也不至于把家搬到九城来。

他念着老板娘的手艺,再去半匙的时候,就看见两个孩子坐在门前剥毛豆。

大的是个女孩,七八岁模样,扎着高高的马尾,一动活儿,辫子甩来甩去,黑漆漆的眸子也跟着转,机灵得很。小的也有四五岁了,剃着“茶壶盖”,齐崭崭的刘海儿下面是一样机灵的大眼睛。这孩子比姐姐更活泼,小凳子坐不住,剥一颗豆,站起来踢踏一圈,自己和自己做游戏,像是逮着自个儿的尾巴转圈儿的小猫。姚静荥眼拙,看了小孩半天,才囫囵地猜出来,也是个女孩。那么这一家,就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女娃娃讨生活,唉,怪让他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心酸的。

老板娘给他沏茶,招呼一声:“姚管教,今天一个人?”

“嗯,来个小炒就行,再加一份水饺。”他没好意思说,吃了她炒的菜,就惦记上那味道了。食堂也有油荤,可就没半匙的滋味儿。

老板娘给他上了招牌小炒和手工水饺,又送了一碗蛋花汤。他小口啜着,简简单单的一碗汤,竟鲜美得令人咋舌。他算不上美食家,但不知为什么,因为半匙的缘故,他极愿意自己掏钱下馆子。

或者也不完全是因为美食的缘故。

老板娘的口音软软糯糯的,也像他母亲。他小时候爱听母亲讲故事,《小红帽》或者《青蛙王子》一类胡编乱造的童话。故事里的人像动物,动物也像人,总之人和动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时候移形换位,有时候移花接木,分不清谁更像谁。母亲的声音清甜得如一汪泉,掬一捧,甘洌可口,沁人心脾,往往是,母亲一个故事还没有讲完,他已经沉沉地坠入水中,睡在童话里。后来他醒悟过来,童话都是骗人的,可是仍旧爱那如水般给予他生命最初的启蒙的声音。老板娘说话时和母亲的声音一样入耳入心。

若是没什么客人,老板娘就坐下来和他聊天,说她家乡的风土人情。这些都是他从小听惯了的,因此很熟悉,搭起话头丝丝入扣,好像两个人有很多话说。

熟悉的聊完了,就开始聊不那么熟悉的,比如“孩子上学的问题怎么解决”“税务部门来查账怎么办”“异地医保怎么办理”……这些姚静荥哪里知道呢?他一向是别人眼里的“呆子”,不闹笑话已是难得,连自己的津贴都要人家提醒他去领,现在却有心帮着老板娘去打听。有些打听得清楚,有些打听得不清楚,反而让人更糊涂,他就抓挠着头皮傻笑:“你别急,我再去打听打听。”

其实老板娘开着饭馆儿,南来北往的各路神仙都有,打听起来倒比他更容易,只是不好意思拂他的好意。他的眼神比其他人都清澈些,不像是和三教九流的犯人打交道的,反而像是旧时的秀才,斯斯文文的,却又有几分呆气,若是遇到比他更弱的人,便愿意示弱,每句话都尽着心让对方熨帖舒服。她问过他,怎么会做这一行?他有点尴尬地说他想做的是刑警,破案,抓罪犯,没有想到是现在这样。“现在这样”是哪样?他没细说,但她听出来他对自己的人生是不满意的,就好像,她也想过在大城市里开饭店,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守在一起,看日升月落,过平常日子,但人生的路,未必照着你设想的方向走。她走着走着就走进了大山沟子,眼看着是条死胡同,一道高墙拦住了她,可她不能往后退,男人就在高墙里面,她只好拉扯着俩闺女,眼巴巴地在墙外等着。

她来九城,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那是连根拔起的疼痛啊,岁月若能静好,谁会想着背井离乡呢?男人出事后,她们孤儿寡母的日子也是够凄惶的,光是那一大笔赔偿金,就逼得她砸锅卖铁,典尽当光。身边人都劝,离吧。可是俩闺女得有爸爸,她没听劝,一条道儿往黑走,好像聋了、瞎了,要不就是傻了。“离啥离?他又没在外面乱搞,还是我男人。”她心里不觉得委屈,等他是应该的,因为他是俩闺女的爸爸。甚至,她不瞒着俩闺女,拉着大的,抱着小的,坐了火车转汽车,再一步一步走到九城,边走边说:“爸爸打的是坏人,法律说他打得重了些,要是轻一点就没事了。”

姚静荥当然不理解,他还年轻,连场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只是觉得老板娘可怜。

“赔了钱还判那么重?”明知是马后炮,他还是放了这么一炮。

“命里该有此劫吧,”老板娘倒是坦然,“那家势大,不依不饶的。”

“俩孩子可怜。”他看一眼门外剥豆的小女孩。

两个女孩不知说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俯身坐在小凳上,伸出双腿不停地拍打着地面,在水晶一般清澈的阳光下明媚地笑起来。唉,不知愁的年纪,他倒有点羡慕她们。

实则老板娘也觉得他可怜。

来镇上没多久,老板娘就知道姚静荥是他们农场的异数——没有一个管教像他那样当管教,仿佛是,整个农场,十几个监区,分成三拨人,一拨是犯,一拨是大盖帽,然后就是姚静荥,他一个人代表了一个物种。他的警服穿在身上总是显得那么不合体,许是人太瘦了,个子却高,像细细的竹竿挑起一面幡,好好一身板正的制服,却穿出了宽袍大袖的风流感觉,连踱出的步子都滑稽。

按说这小伙子也不呆也不傻,看上去甚至还挺聪明,但就是不合群。老板娘和他唠过就知道,他大白天也做着梦呢。但他做梦的样子那么认真而执拗,让人不忍心把他从梦里唤醒。再说把他叫醒又能怎么样呢?梦外并不比梦里更好一些呀。老板娘知道这真相很残酷,有时候宁愿自己也躲起来做梦。比如,给女儿讲故事,说爸爸是超级英雄,这不得已遁世的英雄虽然见不着面,但每年生日都会给她们送礼物,当她们收到第十二份礼物的时候,爸爸就回来了。不过女儿恐怕等不到收齐十二份礼物就会长成大姑娘,到时候她们会问她,哎,那个人该释放了吧?

到底是犯的女儿,她再怎么诓她们,她们也会知道自己有这么一重身份。这身份在她们老家那个小县城里更让人难堪一些,小地方么,东家长西家短各种闲话都藏不住。扯闲话的人有好心的,也有怀歹意的,同情、唏嘘、嘲笑、看不起、幸灾乐祸,总之让她一个成年人都受不了。索性搬出来,搬到九城和男人一墙之隔的地方,思念也短一些。这些和外人都说不着。

姚静荥看到的,就是一个开饭馆的老板娘,清清爽爽的,在脑后挽个髻,腰上围着花布围裙,无论炒菜还是收钱都利落。店面不大,伙计也少,只有一个半聋半哑的少年帮着打下手。那少年右腿有些残疾,手脚却十分勤快,从内厨到外堂,总是一路小跑,比常人还麻利三分。老板娘说,是来九城的路上遇到的,大概是流浪的乞儿,和她们娘仨儿有缘分,就留下了。“现在看看,真是个好帮手哩。”说这话的时候,她眼角瞟着忙碌的少年,目光里盛着做母亲的慈爱。少年把客人留下的一桌残炙扫进一只铝制大盆里,碗碟摞得高高的,一股脑端进后堂。几粒汗珠挂在他峥嵘的额角,也顾不上腾出手去擦拭。

“他父母呢?”姚静荥还是有点职业敏感性的,看出少年年纪虽轻,恐怕经历却不凡。一问,果然,这孩子从小被人拐出山,嗓子让人毒哑了,一条腿也打跛了,逼着满大街讨钱,后来他逃出来,也不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只晓得老家四面都是山,于是就凭一双跛脚,一气儿往山里走。走到九城附近,饿得昏过去,赶巧遇上了好心的老板娘。

姚静荥就叹:“你自己一脑门子官司,还带着俩孩子。”

老板娘优柔地笑笑:“就是因为自己也有难心的地方,所以看见别人的难处,才愿意伸手帮一帮呀。”

这话让姚静荥肃然起敬。

要是在城里,收养个孩子手续可麻烦,但在九城就没这些麻烦。九城还有个好处,没人扯别人的闲话,因为人人都有故事,扯下去的话,没完没了,什么正经事也干不成。最大的正经事,自然是挣钱讨活路,尽管被命运践踏在泥淖中,也要有尊严地活下去。半匙对面的早点摊子,摊主以前是个摸黑的犯,现在宁愿每天天不亮起来炸油条蒸包子;隔壁小卖部的老板,因为侵吞国有资产被开除公职,老婆也离了,释放后索性一个人留在九城,他说山里空气好,外面不如这里。

和这些人相比,姚静荥的处境可强得多,但他不觉得自己比他们更快乐。老板娘看着他笑,好看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儿,周围漾起放射状的鱼尾纹:“不快乐,是因为心里还想着其他的人,其他的事。一个人要是不胡思乱想,就会快乐很多。”姚静荥心说我已经不想当刑警了,那个暗恋了多年的姑娘也嫁了人,我心里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事,可还是不快乐。他闷声不吭,老板娘就宽慰他:“你还年轻。年轻人不胡思乱想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还有余地。等到你像我们这个年纪,剩下的余地不多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她说的“我们”,指的是犯、开除公职的机关干部和她自己。姚静荥“哦”了一声,觉得老板娘是对的。老板娘看起来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她说话自有一种气度和哲理,甚至是姚静荥从书里得不到的慰藉。有段时间姚静荥疯狂地读书,因为九城这地方什么也干不了,他下了班就钻进书里,彻底地沦为一只书虫。他读了很多侦探推理小说,柯南道尔、克里斯蒂、东野圭吾、岛田庄司,总之能搜罗到的悬疑经典他都读了个遍,越读越觉得自己智商余额不足,因为他永远猜不到凶手是谁。

后来他决定放弃做刑警的梦想,多半还是因为这些书,而不是像同事们说的那样“面对现实”——意识到自己调回城里无望。

这很奇怪,但它确实发生了。

姚静荥常常一个人在山坳子里转悠,面对巨大而苍茫的山体发出更加巨大而苍茫的叹息。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防止犯人逃跑,但监狱里从没有发生过犯人逃跑的事件。似乎犯人们都很老实,或者说识时务,在高压电网的圈养下安居乐业。这让他的工作看起来很没有挑战性,甚至无意义。但领导说这正是他们工作的成绩和意义所在,如果发生了犯人逃跑事件,不管逃跑成功还是不成功,都是他们工作的疏忽和失误。他和领导的意见不一致,所以工作的时候不大提得起兴趣,当然,他和领导的意见似乎从来就没有一致过。周围同事的看法也和他相距甚远,有时候他们的距离就像一座山和另一座山,他没有办法走过去,他们自然也不会走过来。

他觉得自己和半匙小馆那个打杂的少年一样,只要做自己的事就好——既听不见,也说不出。在单位里装聋作哑的他,喜欢到半匙去,到了半匙才能恢复感官的敏锐。他甚至会和少年比划着聊天,说出自己荒唐的想法和可笑的故事。少年听懂了,或者没听懂,点点头,呜呜哝哝地蹦出几个含糊的字眼,伸出大拇指。老板娘就笑:“这倒稀奇。”

姚静荥成了半匙的常客,他们也当他是半个自己人。他仿佛在半匙找到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这东西虽看不见摸不着,却让他觉得在九城的日子没有那么难挨了。

有天晚上他来半匙喂饱了肚子,又和老板娘说了会儿母亲的家乡话。

“今年夏天雨水多哩。”老板娘说。

“是哩,山洪凶得很,把路都冲毁了。”他才听说从县城到九城的这段路被泥石流漫上了,去县里开会的监区领导回不来,连这个月的探监日也取消了。

那个叫阿根的少年在他跟前晃了几晃,大概因为没什么客人,他手里的抹布看起来有些落寞,无精打采地耷拉在那条有些残疾的右腿边。姚静荥招手说:“阿根,你来。”阿根重心不稳地晃到姚静荥面前,龇牙笑笑。“你有话和我说?”姚静荥问。阿根抓着后脑勺,笑嘻嘻地摇摇头,并不说什么。

一直待到半匙打烊,姚静荥才回宿舍去。回去也没事做,不过是读侦探小说。他反正猜不出结局,越是读得紧张投入,越是有强烈的挫败感,宁愿在半匙多坐一会儿,从身体到精神都是放松的。这会儿他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像阿根那样晃着身体走在唯一一条亮着灯的小径上。四周都是黑魆魆的山体,朦胧在灯光之外,胆小的人不敢走这样的夜路,总疑心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布满未知的风险,时刻准备着择人而噬。姚静荥不算胆大,但因为走惯了这条路,早把恐惧让给了麻木。有个风吹草动,他也不会像刚来那会儿那样,攥紧拳头,背脊上直冒冷汗。走到如今,他才学会笑话自己的懦弱,这样的心理素质,怎么能当刑警呢?人啊,年轻的时候不容易看清自己,尽管现在他也不过才二十三岁,却无端地觉得自己苍老了。

背后有什么动静,他回头,只见到自己摇晃的影子。

他想起自己的初恋。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就知道不会再见到她了。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宿舍楼下,他看着她迎面走过来,恰好一支路灯在他的身后投下温柔的光圈,他和她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是一个人。他痴痴地想,要是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他的影子抱着她的影子。可没一会儿他俩的影子就分开了,她和他错身而过,像是从来没有相遇过。

他听到她结婚的消息,有一点淡淡的忧伤。除此之外,他想不出自己还应该有什么浓烈的情愫。没有开始便结束了的,又何止是他的爱情呢?

身后奇怪的动静再次引起他的警觉,他猛地回头,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灯光所及之处并没有什么异常,照例是他单薄的影子茕茕孑立。他倒吸一口气,惴惴地想,肯定有什么东西在灯光之外。是什么呢?或许是一头野物,或许是一个人,总之见不得光。野物就罢了,人,什么人?难道是逃犯?他竟莫名地兴奋起来,胸口咚咚地跳。

“出来!”他喝道,“我看见你了。”

他这样喊话,自己也觉得没有什么威慑力,简直像是小孩子做游戏。倘若是逃犯的话,一定逃得更远,或者另有所图,那么他将暴露在极大的危险中。没有人会像他这样孩子气,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全无章法和谋略。

他以为这声喊话不过是虚张声势的空炮弹,炸不出什么来,权当给自己壮胆,没想到黑魆魆的暗影里,窸窸窣窣地有了动静,竟然慢慢走出来一个人,不,是三个人。

等他们走到灯光下,他才看清楚,是阿根和两个小女孩。

“你们……”他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同时有一点小小的失落。

几个孩子站在昏黄的灯光下,像是一排参差的萝卜,等着他去拔。他们目光闪动,欲言又止,似乎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理由,或者不相信自己有理由能够打动眼前这个穿制服的男人。他离开半匙以后就和每一个穿制服的人一样,变得呆板而严肃了,从外表上看,他们完全分不出他和其他的大盖帽有什么区别。

后来还是他走到他们面前,半俯下身子,露出在半匙时才会露出的招牌笑容,他们才肯相信他。

“她……今……天……生……日。”阿根指着身边稍大一点的女孩,边比划边说。他嘴里像包了几颗枣,呜呜哝哝地,竭力要把话说清楚,含混的声音却在夜色里显得更朦胧了,和无边的夜混沌成紧张的一团,姚静荥看他比划半天才“听”明白。

女孩怯怯地望着姚静荥,好看的大眼睛里有湿漉漉的期待。

“你让她说。”姚静荥示意阿根别激动。阿根说不明白就着急,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大概是他领着两个女孩一路跟过来的,他觉得自己是哥哥。

女孩的表达能力也有限,她没上过学,平时的玩伴也不多,除了更小一些的妹妹,就是阿根,她和他们说话都不复杂,现在要把这么复杂的事情说出来,她费了好大的劲儿。

姚静荥只听了个大概:每个月的探监日,女孩都会和母亲一起去看父亲,但是这个月,爆发的山洪冲断了县城来九城的路,所以探监日取消了。今天是她的生日,原本是可以见到父亲的,她想告诉父亲,过了这个夏天,她就要上学了。上学是一件大事,父亲答应过她,要送她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母亲让她再等一个月,可是下个月,就不是她的生日了。她想了一整天,想见一见父亲,想拿到她的生日礼物,不然今晚她是睡不着觉的。阿根觉得整个九城,只有姚静荥能帮到他们,所以他们一路悄悄跟着姚静荥。

姚静荥哭笑不得:“你妈知道吗?”

女孩摇摇头。姚静荥也觉得自己问得多余,老板娘肯定不会让女儿跟着他,即使跟着他又有什么用呢?他不可能这个时候带着孩子进监区。他和颜悦色地对女孩说:“先回吧,要见,也得等天亮啊。”“可是明天就不是我的生日了。”女孩很委屈地说。姚静荥愣了一下,这个理由好像很充分哩,估计老板娘劝女儿的时候也遇到了这样的尴尬。这是个执拗的小姑娘,她世界里的秩序和大人不一样。大人要让小孩听话是很容易的,大人们总有很多办法,但是小孩心里那个坚固的秩序不会改变,不然他们也不会来找他。莫非,他们知道他心里也住了一个这样的小孩?

“啊……嗯……”阿根在一旁手舞足蹈地比划,他又开始激动了,脸涨得通红,仿佛遇到了世间最不平的事情。姚静荥给他比划得头晕眼花,看到阿根的手指头叉成十根小棍,结结实实地戳在他的脸上,连皮带肉地扎进灵魂深处,好像在说,你去啊,带她去见她的父亲啊,你明明可以做到的!姚静荥觉得自己身体里那个执拗任性的小孩被叫醒了,拳打脚踢地要挣脱肉身,他这一身制服简直要被它撕成碎片。愚妄的小孩不顾一切地撕开一道裂口,朝着外面连绵山体般巨大空洞的虚无,大喊大叫道:“我就知道,童话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那些不肯相信童话的人。”

那痛快的喊叫声催逼得他仰起头来哈哈笑了一声,笑声嶙峋,瘦得只剩一线,却有力地刺进苍茫的夜色。他知道自己身上又会多出一件可笑的事了,明天领导和同事们都会看他的笑话,可那又怎么样呢?他不由得兴奋地攥紧了拳头,眼里放出久违的光来。那对眸子亮得惊人,探照灯一样把昏黄的路灯比了下去。不知从哪座山的脊缝里吹来一阵南风,打个呼哨,掠在他调皮的眉梢和嘴角,吹得他宽大的制服豁剌剌响。他拉着小女孩,摇摇晃晃地朝监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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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荒无人烟,人作鸟兽散,寂寞的荒村

逃荒的铜锣声又响起,程顾卿一行人收拾好东西启程,大中午的,火辣辣,村民都不想移动。

在村长一声声的催促中,大伙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地前行。

“山子,这条路你熟悉不?”程顾卿问推着车的黄山子。虽然他改行做农民,但偶尔也去打猎的。

“大娘,走半日,会到南山村,这条路,还是知晓滴,俺爹以前也到过这边打猎。”山子解释道。

“过了南山村,继续走,还要爬几座小山,才到阳山镇呢,之前俺爹带过我去卖猎物。”

知道这一片还是熟悉的地盘,徐家村瞬间就安心。有人带路,怎么说也是好的。

“大娘,那几座小山听说有狼出现,不过俺没见过呢。”黄山子继续补充。

程顾卿听了,翻白眼,黄山子呀,黄山子,有没有人告诉你,不会说话可以闭嘴!后面那段,你可以不说的。

你看明珠脸上瞬间晃白,抖抖嗦嗦。仿佛下一秒会倒下。也得亏黄山子在队伍的最后面,只有自家人知道前面有狼,要不然,会引起恐慌。

如果要问程顾卿害不害怕,那肯定害怕。狼这种生物只在动物园看过。如果直接面对,捏捏粗壮的手臂,应该没问题吧?

队伍继续前行,偶尔有一两个村民落后,但又咬牙坚持,千万不能被队伍甩掉。

当太阳的余晖说再见的时候,徐家村人终于到南山村了。

村长站在村外,看着乌压压漆黑宁静的小乡村,感觉发毛。这安静地不正常啊。现在大概晚上8点左右,夏日黑得晚,这个时候,村里不应该要做农忙的准备吗?没理由那么早睡的。

感觉自己需要有个人在身边镇一镇。如果在现代,那叫安全感。

“那个,那个,福兴,和福兴娘,过来一下。”

传达的命令很快得到响应,程顾卿和大儿一起走到村长跟前。

“阿爷,有啥子事呢?”徐老大洪亮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飘荡。

不错不错,阳刚气十足的男子汉在身边,果然有安全感。

“你俩,随我去村里,看看能不能借宿?”村长带着徐老大母子,加上一个被临时拉来的黄山子进村。

黄山子之前来过,直奔南山村长的家里。

就在村头,房子算村里最结实的,但也非常简陋,用黄泥混合砌成的土坯子。显然南山村比徐家村穷太多。

“南山村长,在吗,在吗?”黄山子一声声呼喊,得到空气的回复。

程顾卿看前面三人在大喊,不耐烦的把房门推开,只是轻轻一推,房门就掉了。

“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用了少少地力气。”

村长耐人寻味地看了一眼,你别解释了,这也叫力气小?

只见房子空荡荡的,连耗子也不光顾的那种。程顾卿转了一圈,发现屋里的东西都被扫光。

四人对视了一眼,又走到隔壁那户人家,也是空荡荡的。看来这村人,早就逃荒了。

村长把看到的告诉村民,大家心里一片悲凉,这时候才意识到真正的逃荒。之前还存在侥幸,想着回村。现在一盆水往火里浇,啥心思都没有了。

你看,南山村的人早就逃荒了,证明待在原地是行不通的。

村长找了个大空地,安排大家集聚一起,也不让村民进入南山村房子。分散不如集中,在陌生的地方,如果遇到什么事,都能第一时间互相帮助。

又找了几个壮劳力,找水井。发现井里早就干枯,山涧溪流也断了,怪不得这村那么早逃荒去了。

无奈之下,大伙只用之前装好的水。

程顾卿安排黄氏铺好床铺,用蚊帐搭起简易版的小帐篷,防止虫蚊。把家里几个小的都推到帐篷了。让二儿媳把水烧开,就着早上做好的饼子吃。走了一个大下午,大家都饿得慌。

隔壁的刘婆子,看着徐寡妇一家如此快速地安排好,有点羡慕。有样学样的,搭起帐篷,嗯嗯,明天早上也要向他们那煮一天的饭量。

程顾卿揉揉双腿,哎,走了一天,就算耐力十足的身子也有点受不了。脱了布鞋,脚底起了水泡,用针线戳穿,涂了点偷偷从空间拿出来的碘伏消毒。又拿出云南白药膏给明珠,这胖丫头大腿内侧磨得出血。

明珠没见过如此的包装,有点惊讶问:“娘,这药膏哪里来的。”

“之前带你爹去看病,在府城买的。”程顾卿随便找个理由。

然后安排黄氏照看走路的大壮二壮三壮。又叫魏氏帮狗娃挑水泡,这孩子跟着走路,倒是个坚强的娃子,一路上老老实实跟着大伙,也不抱怨。

再看一眼同样身高的锁子,哇哇鬼叫,哭爹喊娘。

嗯嗯,狗娃是个好娃娃。

这时候肥团从蚊帐爬出来,走到程顾卿身边,举着双手要抱抱。

“姥,姥,抱抱。”不管不顾地搂着姥姥的脖子:“饿了,姥姥,俺饿了。”

小胖子,在骡车上睡了一个下午,晚上倒不困。只不过刚刚才吃完饼子,就饿了?这未免饿得太快了吧。

“娘,肥团要吃宵夜的呢。”明珠忍着痛,看着自己宝贝儿子,感觉瘦了。

隔壁躺着的曾氏翻了白眼,还吃宵夜,现在啥时候了。养得那胖,肯定娘之前经常补贴小姑子。凭谢锤子那半桶水木工手艺,根本养不活这对母子。

曾氏一清二楚知道婆婆补贴闺女,但不敢吭声。

也不怪肥团饿的,只因黄氏安排一天的伙食减量,虽然得到程顾卿保证不会缺粮,但谁知晓以后会发生什么。还是要确保粮食足够才行。

黄氏先安排婆婆和男人的饭量,女人和走路娃的饭量减少,至于坐骡车的那几个小家伙,饭量更加减半。

肥团这小子平时吃得多,又好吃。忽然减半,现在饿得受不了。看了一下爹娘的脸色不太好,只能找最疼自己的姥姥了。以前,只要自己饿了,找姥姥,就会得到好吃的。

程顾卿看了肥团小圆脸,眼珠子溜溜转,比明珠和谢锤子机灵。

想到自己空间的粮食,觉得完全不需要节省。吩咐黄氏以后都要按照正常饭量。又从牛车那边拉出混着花生芝麻的炒面。用热水冲,小孩子一人一碗。

“娘,大壮二壮就不用了,你安排几个小的吃就行。”徐老大憨憨地摸头。

大壮二壮失望不舍地盯着那袋白面,闻着都香呢。

“怎么不用,大壮二壮不是咱家的孩子?”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力气也大,但才10岁,8岁,小屁孩一个。

“娘,我不是这个意思。”徐老大感觉娘很不满意,有点慌了。

“行了,按照我的要求做,其他的不用说,该干嘛去干嘛。”

“娘,我也想吃。”徐老三忽然伸个头来,对着程顾卿撒娇。

“没有,都做爹了,还好意思和小孩子争吃的。”

徐老三憋了憋嘴巴,那炒面好香啊,文博文鑫这俩个臭小子,也不舍得给爹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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