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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西宁市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北京回收茅台酒酒瓶的叙述型长文章:
回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也积极参与到回收的行列中来。在众多回收项目中,回收茅台酒酒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不仅是因为茅台酒是中国国酒,更因为回收茅台酒酒瓶体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茅台酒,作为中国的顶级白酒品牌,以其独特的工艺和口感,享誉全球。然而,随着茅台酒消费的日益增长,茅台酒瓶的回收问题也逐渐浮现了出来。据统计,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茅台酒瓶的销售量已经以惊人的速度递增。而这些茅台酒瓶如果不加以回收和再利用,将会成为一种巨大的浪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展开了茅台酒酒瓶的回收工作。进一步完善的回收系统,在北京市内的各大茅台酒经销商门店设置了特殊的回收箱,顾客可以将用过的空酒瓶放入回收箱中。这些回收箱不仅可以很好地保护酒瓶,还能方便快捷地回收和储存。
回收茅台酒酒瓶的好处不仅仅体现在资源的再利用上,还能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茅台酒酒瓶采用的是高质量的玻璃材料,具有很高的可再生性。通过回收茅台酒酒瓶,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此外,回收茅台酒酒瓶还可以降低废弃物的排放量,减少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压力。
除了环境效益,回收茅台酒酒瓶还能为社会和经济带来积极的影响。茅台酒瓶回收项目为当地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改善了一部分人的生活状况。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回收茅台酒酒瓶也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商机。
尽管回收茅台酒酒瓶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茅台酒瓶的回收并不是一项容易进行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其次,茅台酒瓶的回收工作与相关产业链的配合也十分重要,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实现良好的回收效果。最后,公众对回收茅台酒酒瓶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总的来说,北京回收茅台酒酒瓶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有意义的任务。通过有效地回收和再利用茅台酒酒瓶,不仅可以降低资源的浪费,减少对环境的损害,还能为社会和经济带来积极的影响。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回收茅台酒酒瓶的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为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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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9月6日电 题:国防科技大学:向着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和国防科技自主创新高地冲锋
于晓泉、张照星
从北国雪原到湘江之畔,由“哈军工”发展而来的国防科技大学,历经70年峥嵘岁月,培养输送各类人才20余万名,从尖端科技攻克到重大武器装备研发,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教授王飞雪(左三)与科研人员研讨交流(2023年6月8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加快国防科技自主创新步伐”,主席致国防科技大学建校70周年贺信中的殷殷期许,激励着国防科大人勇担时代重任,锐意开拓进取,吹响了向着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和国防科技自主创新高地冲锋的号角。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湘江之滨,与岳麓书院隔江相望的国防科大,汲取深厚授业传统,创新打造一流师资队伍。
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选留博士毕业生,选调部队优秀军官,教研岗位招考文职人员全部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细细梳理手中一份份政策,国防科大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处长李松涛感慨,为更好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国防科大延揽一流师资队伍的步伐越来越快。
国防科技大学前沿交叉学科学院教员邢中阳(中)为学员讲解光路原理(2023年4月2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曾在北京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的空天科学学院青年教员王珊珊,开辟了国防科大功能纳米材料这一新的研究方向。今年2月,年仅33岁的王珊珊成为国防科大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
“打破论资排辈,对优秀人才做到大胆使用、信任支持,才能让他们在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攻关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李松涛坦言。
国防科技大学空天科学学院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攻关(2023年4月1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系统工程学院教员张胜曾两次获得国际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三次荣立二等功,代表国防科大赴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接受联合培养,目前已成为指挥控制领域的青年专家。
从“银河”“天河”团队,到新兴的无人作战系统团队、空间电子信息技术教师团队,再到设立7个青年创新人才孵化中心,国防科大积极探索超常举措加快完善人才引育用留。
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科研人员在天河机房检查设备运行情况(2023年4月1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筑巢引得凤来栖。2022年,国防科大引进和培养的13名优秀青年人才直接评定高职,一批30岁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为代表的优秀群体担当重任,全校教研人员当年在《自然》《科学》杂志子刊等国际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26篇,获军事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
“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国防科技自主创新是重中之重。”国防科大教育训练部副部长曾光说。
国防科技大学钱学森创新拓展班学员对无人车系统进行调试(2023年4月2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走进国防科大某科学家团队实验室,刚刚从东部战区某部演训一线反馈的一系列新鲜出炉的数据正在应用到某研究成果中。
东部战区某部列装某新型火箭炮后,这个团队与他们联合攻关,开发出一套核心算法软件,将侦察目标的坐标精确度提升数倍。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学员在微波暗室开展科研攻关(2023年6月6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信息支撑战场决策,更加精准的目标坐标直接关系战斗的成败。”在多次实战化演练检验后,这套算法软件让参加演练的该部营长葛杨信心倍增。
某装备与雷达部队联合开展探测试验,新型合成化智能装备助力边防,优化推演平台高质量支撑部队实战化演训……仅2022年,国防科大百余支科学家团队开展了上千次各类服务备战打仗活动,从前瞻化问题研究到高端化战争设计,一系列自主创新技术助推部队战斗力生成。
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员王戟(右二)与学员交流学习心得 (2023年6月7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科技赋能服务备战,是加速科技向战斗力转化的有效途径。”曾光说,将科研从实验室搬到演训场,不仅丰富了战教耦合的育人内涵,还加快了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的步伐。
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学员进行无人机飞行试验(2023年4月3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初秋的长沙橘子洲头,刚刚从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考入国防科大的余建贤、汪一凡、叶大山、储翔4名学员瞻仰青年艺术雕塑。前不久,他们和其他16名考取军校的中学同学给习主席写信,表达献身国防、矢志强军的信念和决心。习主席回信勉励他们,努力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贡献力量。
得青年者,得未来。无论是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培养,还是国防科技自主创新,都必须在源头上吸引优质生源。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学院科研人员赴空军某旅开展调研(2023年4月4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2022年,国防科大在全国原有175所生源基地中学的基础上,遴选新增35所中学,并对这210所中学全部授牌;2023年,又邀请了100余所中学校长,围绕“深化青年学生国防教育,共同培育一流军事人才”深入研讨交流。“今年,以余建贤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高质量生源,为国防科大注入了新鲜血液。”国防科大教育训练部招生处处长高超十分欣喜。
系统工程学院宣传栏前,博士生李凯文领衔完成的成果在国际顶级期刊影响力连续两年“霸榜”前十位的新闻引人注目。
国防科技大学空天科学学院学员进行模型火箭飞行试验(2023年4月2日摄)。新华社发(张龙 摄)
作为学校“人才+创新项目”模式招收的研究生,李凯文在国际上首创基于深度强化学习的多目标优化方法产生了广泛影响,年仅28岁的他受欧洲科学院一位院士邀请,和众多业内专家开展专题交流,国内外一些科研院校和机构也纷纷表达咨询与合作意向。
每年举办各类任职教育班次200多期,培训万余人……数据背后,是国防科大为战育人的使命担当,从核心课程教学团队首席教授制度,到立项课程必须深挖军事应用案例,再到教育训练领域数字化转型,每一项措施都着眼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苗子。
七十年,正青春。国防科大向着科技强军、人才强军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关于
《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一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和师资配置,促进县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2〕3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现向社会民众公布,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反馈到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通讯地址:大方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57—5252841;
电子邮箱:zgg5252863@163。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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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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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一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和师资配置,促进县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强师工程”实施,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2〕3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我县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县域内教师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交流轮岗、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新机制,努力破除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为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供制度支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校长负责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四)坚持双向选择,双向负责原则。
(五)坚持注重师德,突出实绩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四、主要内容
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积极引导教师的合理流动;坚持协同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园)校(园)长、教师的积极性。
(一)完善编制管理
县委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原则,每年核定全县教师编制总量。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依据编制标准、班额、生源及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师编制,报县委编办备案。
(二)完善岗位设置
1.优化职称岗位设置。人社局会同教科局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原则,逐步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根据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全县教师编制总量,统一核定县域内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2.统筹岗位管理。教科局在核定的职称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分配到各学校,并结合教师数量变化、专业发展要求、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情况动态调整,每学年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优化招聘办法
按照“退补相当”原则,由教科局会同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科学确定教师年度进人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予以补充。
(四)强化聘用管理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工作。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1.聘任权限。中层及以上干部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规定的权限按程序考察聘用,一般教师由学校聘任。
2.学校类别。根据县域实际将学校设置为四类三级:一类一级为城区中心县直学校、一类二级为城区其他县直学校、一类三级为城区其他学校;二类一级为城区附近乡镇所在地学校、二类二级为城区附近乡镇普通村级学校、二类三级为城区附近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三类一级为离城较近乡镇所在地学校、三类二级为离城较近乡镇普通村级学校、三类三级为离城较近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四类一级为离城较远乡镇所在地学校、四类二级为离城较远乡镇普通村级学校、四类三级为离城较远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
3.成立领导小组。学校层面成立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在编教师30人以上的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班主任和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名额各三分之一,教师代表中由学校教师大会推选产生。在编教师30人以下的学校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实际组成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
4.细化聘任条件。各学校在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细化各工作岗位聘任条件。参与竞聘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合格学历及教师资格。聘任条件要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并和学校教师综合量化得分有机结合。
5.制定聘任方案。各学校依据编制和学校需要科学设定竞聘工作岗位,制定具体聘任方案。
6.教师竞聘。
第一轮为校内竞聘。各学校按照聘任方案组织实施。出现争议的,由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方案需经教师代表大会或教师大会通过,并报教科局备案。
第二轮为跨校竞聘。第一轮竞聘未聘满岗位的学校根据聘任方案组织第二轮竞聘。第一轮落聘或经原学校同意未参与第一轮竞聘的教师可参加第二轮跨校竞聘,但只能在不高于本人原单位的学校类别中参与竞聘。第二轮竞聘的岗位由教科局根据第一轮聘任情况进行设置,统一分配到有关学校开展第二轮竞聘。
第三轮为组织调剂。教科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对未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调剂,将未聘用人员安排到不高于原学校类别及岗位的空缺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或落聘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由教科局组织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调整出教师岗位。
临近退休教师,支教、到教育主管部门跟班学习、选派驻村等经组织选派到其他单位的教师,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学校聘用。
教师选拔性竞聘。选拔竞聘是向高于本学校类别的学校竞聘,乡镇内学校教师的选拔竞聘由乡镇党委组织;跨乡镇和到县直学校的竞聘由教科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拟聘岗位及条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竞聘,经教科局统一选拔后进行聘任。
3.加强教师聘期管理。一个聘期为三年,有关工资待遇严格按所聘的岗位确定。县人社局、县教科局根据职称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年度教师职务评审计划。各中小学全面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工作,要强化教师聘期管理,加强教师考核,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原则上要进行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五)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
1.健全交流轮岗制度。按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由县教科局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片区)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力争每年交流数量达到县域内应交流总数的10%以上,其中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得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在同一所学校(小学以完全小学为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或学校学科岗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以及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一6年,具体年限依据隶属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确定)的校长列为交流对象。积极引导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人员聘用备案、工资、社会保险等业务,确保中小学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调整,均衡配置人力资源。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2.强化交流轮岗机制。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在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评优表彰、培训等方面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予以倾斜。城镇交流到乡村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龄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3年期满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参与交流的教师、校长,在交流期满后,可直接到原学校聘任,也可选择在交流学校竞聘。
3.实行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建立邻近学校教师走教制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及其他需要走教的教师可根据需要由用人单位共同使用、管理、考核。
(六)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
1.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受处分人员,可到原学校及不高于原学校类别的学校竞聘,落聘的由教科局组织调剂。
2.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全面推进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加大师德考核力度,对于在政治思想、社会公德、生活品德、学术道德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处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受到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清除出教师队伍。退休、退职等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健全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1.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县财政局、人社局在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要根据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情况同步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好公办中小学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2.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县教科局指导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学校及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统筹做好走教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
3.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学校制定教师岗位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要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有教师80人以上的学校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表决,不足80人的学校提交教师大会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应参会人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认真组织实施。
4.畅通教师诉讼渠道。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公开,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教科局、人社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完善教师争议申诉受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5.完善教师考核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学校、不同岗位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把立德树人要求融入考核评价全过程,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中小学教师队伍实行“县管校聘”改革是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编办、人社、财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方县“县管校聘”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科局,由教科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管校聘”的具体实施。编办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社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人社和财政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教师超额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在改革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读和风险评估,做好防控预案,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三)加强指导督查。县教科局要加强对学校聘任及有关管理的指导,及时出台有关方案、指导意见,帮助学校解决实施“县管校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多方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六、附则
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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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编制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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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编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方式,有效利用教育系统编制资源,全面实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积极推行“县管校聘”。破解缺编、超编、虚编、挤编、占编、挪编等教师编制管理问题,实现教师编制的合理化与规范化。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毕节市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毕市机编办〔2020〕1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管校聘”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县委编办对全县教师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全县学校的用编需求,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实际,确定全县教师编制总量,制定年度教师用编计划,承担各类学校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根据“县管校聘”的要求对全县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统筹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统筹使用教师编制。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核定编制数,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学校教师实行竞聘动态管理,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二、核定编制,统筹使用
县教科局每学年三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对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在校学生和班额根据上一年秋季学期学年初报表数进行统计,逐校建立师生台账。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师配备标准: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幼儿园1:15、特殊教育学校1:3.5的师生比核定教师编制,在校学生数170人以下的中小学结合班师比等因素调整教师编制。原则上优先保障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采取编外聘用等方式多渠道保障幼儿教师需求。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后报县委编办备案,调整后的教师编制数作为各校教师竞聘进出、教师招聘、教师调动等重要依据。
建立机动编制周转池。便于及时为学校补充紧缺教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将各中小学实际空缺编制全部收回,用于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用于面向社会招考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引进人才、外县(外系统)调入、缺编学校教师竞聘调整及特殊情况的用编需求。对于超编学校但因学科配置不合理,可按一定比例用编制周转池中的编制适当调配紧缺学科教师。使用教师编制周转池编制由县教育科技局商县委编办,按程序组织实施。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专编专用。教科局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及编制余缺等情况,按照“编随人走”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对空余编制,在优先保障接收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招聘等政策性补编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特殊情况下用编时使用,确保农村学校和紧缺薄弱学校教师逐步配足配齐。
教师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教师人数总量满编或超编的学校原则上不能补充(竞聘调整、调入)教师。若因学科结构性紧缺,用人单位报告县教科局,经核实后按程序统筹补充解决。学校教师实际在岗人数超过核定编制数的,通过逐年向缺编学校跨校竞聘、实时调控,回收空闲编制达到核定编制限额。
对“县管校聘”实施后教师缺口数量过大,通过编制周转池竞聘用编后仍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学校可以通过临聘教师、教师交流等方式逐步解决。
三、按需用编,动态调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按实有教师数核定竞聘使用的编制。缺编学校可申请使用编制周转池编制;满编学校,若因学科配套需使用编制,需在教师跨校竞聘时,竞聘到其它学校多少,就补充多少;超编学校按实有教师数核编后,如需补充教师,需按补充教师数量的2倍向其它学校跨校竞聘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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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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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流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称岗位的统筹及管理
(一)岗位核定
根据每年编制部门核定的全县教师编制总量,人社局会同教科局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分学段学科核定教育系统各岗位等级总量。
教科局根据各乡镇、县直学校的教师编制数,按照人社部门核定当年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将各岗位等级数分配到各乡镇、县直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各单位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备案表,按程序报教科局审核,报人社局备案。
(二)岗位管理
1.特设岗位的管理:对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符合设置特色岗位规定的引进或选拔的特殊人才,以及在经县教科局认定公示后的村级学校(含教学点)、或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薄弱学校连续任教三年及以上,经任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近3年连续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前30%)的教师,在评聘教师岗位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且符合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规定程序的教师,申报评出时,可不占当年单位的核定推荐空岗数。本方案未提及的其它特设岗位,结合历年来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职称岗位聘用管理:县内教育系统跨校聘任人员,其编制、聘用岗位等级均随着受聘人员一并调整到新聘用学校;外县及外系统人员调入本县教育系统,须根据调入学校岗位等级情况确定是否降岗聘用其岗位等级;教师因受处分需被降岗聘任,一律按处分文件执行。
二、教师工作岗位的聘用及管理
(一)组织筹备
各学校根据教科局分配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发展,科学制定学校竞聘方案,报教科局备案后,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拟聘岗位。
教科局根据学校地域等方面的因素将全县公办学校(园)设置为四类三级学校,从高到低排列如下:
一类一级为中心城区十二所县直学校:大方一中、大方三中、大方四中、文惠中学、文惠小学、大方一小、大方二小、大方三小、顺德民族学校、大方五小、万松实验学校、大方县第一幼儿园。一类二级为城区其他十一所县直学校:同心职校、大方二中、实验高中、恒大民中、大方七中、思源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方六小、恒大一小、大方县中心幼儿园、大方县第二幼儿园。一类三级为城区其他非县直学校和三所城边县直学校:顺德教服中心所属学校、九驿教服中心所属学校、大方六中、大方八中、大方九中。
二类一级为城区附近的九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学校、二类二级为城区附近的九个乡镇普通村级学校、二类三级为城区附近的九个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三类一级为离城稍近的八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学校、三类二级为离城稍近的八个乡镇普通村级学校、三类三级为离城稍近的八个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四类一级为离城较远的八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学校、四类二级为离城较远的八个乡镇普通村级学校、四类三级为离城较远的八个乡镇边远学校及校点。二类学校所在乡镇为:安乐乡、东关乡、核桃乡、小屯乡、对江镇、凤山乡、六龙镇、羊场镇、理化乡;三类学校所在乡镇为:达溪镇、三元乡、星宿乡、马场镇、黄泥塘镇、八堡乡、瓢井镇、兴隆乡;四类学校所在乡镇为:大山乡、果瓦乡、雨冲乡、鼎新乡、猫场镇、牛场乡、绿塘乡、长石镇。边远学校及校点以当年修订公布的为准。
(二)聘任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园)在编全体教师。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原则为三年一个聘期。
(四)聘任条件
竞聘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能坚守岗位、正常工作。
(五)竞聘流程
竞聘分三类三轮次(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进行。
第一轮次聘任(校内竞聘)。
1.各学校根据教科局分配的编制数,科学设置本校的竞聘岗位,制定竞聘方案,报教科局备案后公布岗位数。
2.教师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县直学校、教育服务中心汇总报教科局。
3.学校严格按照方案组织竞聘。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出现争议的,由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本校教师聘任率一般不低于本校实有教师的90%。
5.各学校将本校聘任的教师名单、落聘教师名单及各学科空缺岗位数报教科局。
6.档案管理。各学校聘任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将本校教师竞聘上岗前所有佐证材料和到本校应聘教师相关材料及所有公示材料按一人一档建档备查。
7.全县中小学教师第一轮次聘任工作完成后,已聘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聘任学校的要求报到上岗。
第二轮次聘任(跨校竞聘)。
第一轮竞聘未聘满岗位的学校要根据已提前制订且已备案的竞聘方案组织第二轮竞聘。第一轮落聘或经过原学校同意未参与原学校第一轮竞聘的教师可参与第二轮的跨校竞聘,只能在不高于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类别(四类三级)中参与竞聘,其中:大方第九中学纳入在初中学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纳入在小学学段学校,同心职校纳入在高中学段学校。第二轮竞聘的岗位由教科局根据第一轮聘任情况进行设置,统一分配给有关学校进行第二轮竞聘,聘任方式与第一轮次相同。
第三轮次聘任(组织调剂)。
1.对第一、二轮次聘任后落聘人员,由教科局进行组织调剂,原则结合个人意愿安排到不高于原学校所属类别的学校和不高于原聘岗位的空缺岗位。
2.对没有参与竞聘上岗或落聘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由教科局组织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个人申请,根据全县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由学校选择聘任上岗。聘任方式与第一轮次相同。仍未能竞聘上岗的,调整出教师岗位。
下列几类人员,原则上聘用在原所在学校。
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3年的教师;
二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
三是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根据上级组织文件同意、批复、函告、通知等相关人员。
三、聘任结果备案
聘任工作结束1个月内,由教科局向县编办、县人社局报备。
四、其他事宜
(一)特岗教师由原服务学校直接聘任,如因学校撤并或办学规模减少等原因原学校没有岗位的由所在乡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辖区内就近学校直接聘任。
(二)教科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经教科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可申请到相应类别学校参加聘任。
(三)撤并学校的教师在新并入学校参加聘任,如未聘任成功,可申请到其它同类别学校参加竞聘;已与撤并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到正常退休的教师,由新并入学校直接聘任。
(四)立案调查期间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的教师只能在原学校参加聘任,不能离开现工作单位。
(五)本方案由大方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方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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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校(园)长及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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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校(园)长及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县管校聘的实施,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均衡县域师资配置,充分挖潜和利用教师编制资源。依据《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毕教发[2015]66号),引导教师队伍由相对富余学校向紧缺学校流动,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偏远学校的互动交流,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形式
以城乡交流和乡镇中心学校与村级学校交流为主,充分考虑各学校编制缺额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自愿相结合,按照人事调配的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
(一)指导流。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县学校和乡(镇、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
(二)校际协作交流。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进行校长教师协作交流。
(三)个人申请交流。由个人提出申请到异校任教,经学校和县教科局批准后实施交流。
二、交流人员条件及范围
(一)交流人员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工作态度认真,教学治学严谨,尊重教育规律,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学生;
3.县直学校教师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校长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治校办学水平,乡镇学校教师和校长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或治校办学水平;
4.参加挂职交流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需任现职2年以上;
5.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交流人员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师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在应交流对象的10%以上,其中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在交流教师总数的2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及以上或学校学科岗位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以及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为交流对象。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要率先纳入交流对象范畴。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暂不纳入当年度交流对象范畴。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不足10年的教师,原则上可不参与交流。
(三)交流人员的界定
学校间交流、支教、走教、到教育部门跟岗学习等凡在非编制单位的学校、教育部门工作的教师,都纳入交流人员进行管理。
三、交流人员去向
交流人员在交流期内到对口学校任教(任职),交流任职的校长现任职务不变,由县教科局任命临时职务,交流期满自然免除。校长交流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不参与原学校组织的竞聘,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聘任原任职务,也可选择在交流学校参加竞聘。教师交流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不参与学校组织的全员竞聘,由原学校直接聘任。原则上一般教师交流时间为1-3年,校长交流时间为3年。
四、交流实施
(一)指导流由主管部门于每年暑假期间统一组织,各学校于春季学期结束前根据学科超缺编情况编制情况,结合教师交流要求制定学校交流计划,并书面报主管部门。
(二)校际协作交流由对口帮扶关系的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按程序签订有关协议后,学年结束前,将需要协作交流的校长、教师名单报教科局。
(三)个人申请交流的,由个人据实填写申请审批表,于每年8月1日前,将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同意交流的《大方县教师交流审批表》交教科局。
根据管理权限,乡镇内教师交流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报乡镇党委研究行文,报教科局备案。县直学校间教师交流及跨乡镇教师交流由教科局组织实施,一般于秋季学期开学前行文。各有关学校要及时将交流人员安排到位。
五、交流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不带编交流教师实行派入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派入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思想教育、党团活动、教育教学安排、日常管理和学年度考核。交流人员交流期间,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关系不变,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绩效工资分配由派入学校提供相关材料供派出学校进行考核,并由派出学校发放。交流人员的考核由派出学校根据派入学校对交流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评定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年度考核。
带编交流教师由交流学校进行管理,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转到交流学校。
(二)待遇保障
1.完善教师校际交流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农村任(支)教,在推荐市级以上各类荣誉及学术称号时,被评人近5年来具有1年以上交流任教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对在挂职交流期间表现良好,且取得突出工作业绩的校长,在职务晋升、提拔任用方面优先考虑;新选拔任用校长时优先任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人员。对在异校交流工作中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竞聘,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以及农村学校教师参加城关学校选拔考试时,给予优先考虑和照顾。交流到异校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高级职务的等级应保留。
2.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实施城镇学校教师农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引导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青年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职务,根据实际可适当增加任(支)教经历年限。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不受年限限制,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报认定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城镇交流到乡村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龄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3年期满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六、要求
1.各学校要提高对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教师交流奖惩激励,认真做好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
2.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交流学校要建立完善交流工作考勤制度。交流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无故超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交流资格并给与纪律处分。
3.交流学校和原学校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关心和解决好交流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待遇。交流学校要注意发现交流工作中的典型,及时报县教科局总结和推广交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长效机制。
4.各学校要根据全县整体工作安排和下达的交流人员指标,精心挑选交流人员,及时上报本单位交流人员名单,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接收、派送及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5.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引导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服从大局,自觉参与交流轮岗。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出现不服从交流轮岗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违纪的教师、校长,以及学校交流轮岗工作滞后的学校负责人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予以责任追究。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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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吴春妹编 审|吴 芳监 制|刘靖林总监制|朱光伦来 源|大方县人民政府网投稿邮箱:bjtvysbj@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