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有自己独特的计时方法和计时仪器,由此遂产生了自己独特的计时单位——时、刻、更、点。
一、 时:指时辰,古时一天分12个时辰,采用地支作为时辰名称,并有古代的习惯称法。时辰的起点是午夜。顾炎武《日知录》:“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盖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而不废……然其(指杜元凯注)曰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时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未也,哺时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
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这些计时名称常常出现。如,《西游记》第一回:“且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中天,而未则西磋;申时哺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其中的“鸡鸣”、“日出”、“食后”、“挨排”、“西磋”、“哺”、“日落”、“黄昏”、“人定”等,就是各个时辰的具体说法。再如,白居易的《琵琶行》:“……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滴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旦暮”就是指平旦与黄昏的时候,也就是清晨和晚上的意思。
北宋时开始将每个时辰分为“初”、“正”两部分,分十二时辰为二十四,称“小时”。
古今时间对照表
子时23:00 – 01:00子初23:00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时辰的第一个时辰
子正00:00
丑时01:00 – 03:00丑初01:00鸡鸣又名荒鸡,十二时辰的第二个时辰
丑初02:00
寅时03:00 – 05:00寅初03:00平旦又称黎明、早晨、日旦等,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
寅正04:00
卯时05:00 – 07:00卯初05:00日出又名日始、破晓、旭日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
卯正06:00
辰时07:00 – 09:00辰初07:00食时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时也就是吃早饭时间
辰正08:00
巳时09:00 – 11:00巳初09:00隅中又名日禺等,临近中午的时候
巳正10:00
午时11:00 – 13:00午初11:00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
午正12:00
未时13:00 – 15:00未初13:00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阳偏西为日跌
未正14:00
申时15:00 – 17:00申初15:00哺时又名日铺、夕食等
申正16:00
酉时17:00 – 19:00酉初17:00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为太阳落山的时候
酉正18:00
戌时19:00 – 21:00戌初19:00黄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将黑未黑。天地昏黄,万物朦胧,故称黄昏
戌正20:00
亥时21:00 – 23:00亥初21:00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时夜色已深,人们也已经停止活动,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静
二、刻:古代使用漏壶计时。最初,人们发现陶器中的水会从裂缝中一滴一滴地漏出来,于是专门制造出一种留有小孔的漏壶,把水注入漏壶内,水便从壶孔中流出来,另外再用一个容器收集漏下来的水,在这个容器内有一根刻有标记的箭杆,用一个竹片或木块托着箭杆浮在水面上,容器盖的中心开一个小孔,箭杆从盖孔中穿出,这个容器叫做“箭壶”。随着箭壶内收集的水逐渐增多,木块托着箭杆也慢慢地往上浮,古人从盖孔处看箭杆上的标记,就能知道具体的时刻。漏刻的计时方法可分为两类:泄水型和受水型。漏刻是一种独立的计时系统,只借助水的运动。后来古人发现漏壶内的水多时,流水较快,水少时流水就慢,显然会影响计量时间的精度。于是在漏壶上再加一只漏壶,水从下面漏壶流出去的同时,上面漏壶的水即源源不断地补充给下面的漏壶,使下面漏壶内的水均匀地流入箭壶,从而取得比较精确的时刻。
大约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昼夜均分为100刻,在漏壶箭杆上刻100格。折合成现代计时单位,则1刻等于14分24秒。“百刻制”是我国最古老、使用时间最长的计时制。
到了汉代,在使用“百刻制”的同时,又采用以圭表测量太阳射影长短来判断时间的“太阳方位计时”法。圭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立于平地上的测日影的标杆或石柱,叫做表;一为正南正北方向平放的测定表影长度的刻板,叫做圭。既然日影可以用长度单位计量,所以才有“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俗语。圭表所测得的每一太阳方位,渐渐有了一个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时辰的来历。到了隋唐,“太阳方位计时”正式演变为“十二时辰计时”。“百刻制”与“十二时辰计时”并用,使得我国古代的计时制趋于完善。
明末清初,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在采用十二时辰的同时,也兼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由于百刻制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不好计算,又先后改为96刻、108刻和120刻。到了清代才正式规定一昼夜为96刻,每个时辰八刻,又区分为上四刻和下四刻。
中国古典小说常有“午时三刻开斩”的说法,如,《西游记》第九回:“却说魏征丞相在府,夜观乾象,正萟宝香,只闻得九霄鹤唳,却是天差仙使,捧玉帝金旨一道,着他午时三刻,梦斩泾河老龙。”午时三刻,按照现在的计时方法,是差十五分钟到正午12点。按阴阳家说法,此时是阳气最盛,而现代天文学认为正午最盛,两者说法略有不同。午时三刻是古代重罪犯人行斩刑的时辰,此时开刀问斩,阳气最盛,人死后的阴气会立刻消散,罪大恶极的犯人,被斩后“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罪刑轻者,可在正午开刀行斩刑,让其有鬼做。所以,“午时三刻,梦斩泾河老龙”,以显示老龙罪行极重。
三、更:汉代皇宫中值班人员分五个班次,按时更换,叫“五更”,由此便把一夜分为五更,每更为一个时辰。戌时为一更,亥时为二更,子时为三更,丑时为四更,寅时为五更,其对应如下:
一更天:戌时 19:00 – 21:00
二更天:亥时 21:00 – 23:00
三更天:子时 23:00 – 01:00
四更天:丑时 01:00 – 03:00
五更天:寅时 03:00 – 05:00
由此可见,所谓“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又如《西游记》第一回:“悟空道:‘师父昨日坛前对众相允,教弟子三更时候,从后门里传我道理,故此大胆径拜老爷榻下。’”便是让孙悟空在半夜11时至1时前去拜会菩提祖师。
由于古代报更使用击鼓方式,故又以鼓指代更。如杜甫《阁夜》:“岁暮阴阳催短景,天涯霜雪霁寒霄。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野哭千家闻战伐,夷歌到处起渔樵。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又如,白居易的《长恨歌》:“……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其中的“鼓角”、“钟鼓”都是古时用来打更的器具。
四、点:古代使用铜壶滴漏计时,以下漏击点为名。一更分为五点,所以,一点的长度合现在的24分钟。如《西游记》第九回:“却说那太宗梦醒后,念念在心。早已至五鼓三点,太宗设朝,聚集两班文武官员。”“三更两点”就是指深夜11:48;“五鼓三点”就是指凌晨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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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里的历史#
小说《水浒传》中,武松在上景阳冈之前,曾在路边的小店里一顿连吃带喝,吃饱喝足之后,趁着酒劲儿上了景阳冈。
且不说武松是如何在景阳冈上打死那只吊睛白额虎的,我们单来说说他在小店中的那顿吃喝。
按照书中的记载,武松这一顿饭,可是吃下了不少东西。
都有什么呢?光是酒,就足足有十五碗,除此之外,他前后还吃下了四斤熟牛肉,外加一盘热菜。
这便是当时武松连吃带喝的东西,说到这里,就有不少人觉得奇怪,这么多食物和饮品,一个正常的人,真的能吃得下吗?
当然,有人会说,这只不过是小说的一种夸张写法,目的就是为了表现武松的豪迈气概,实际上正常人是吃不下这么多东西的。
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虽说《水浒传》是一部小说,但有道是艺术来源于生活,书中很多细节,并非就是作者凭空捏造。
拿武松上景阳冈前所吃喝十五碗酒和四斤牛肉来说,听起来似乎有点夸张,但要是仔细琢磨的话,也不算什么稀罕事,甚至就算搁到现代,也有不少人能做到。
下面,我们详细来说。
先说武松喝的酒,书中记载,武松前后喝了十五碗酒,十五碗听起来很吓人,但你要是弄清楚当时的碗有多大,以及酒的度数,就不觉得奇怪。
《水浒传》的故事背景,设定的是北宋年间,而宋朝时,用来装酒的碗,可不是我们现代的那种大海碗,而是一种特制的碗。
这种碗的最大特点,就是“浅腹平底儿”。
而这样造型的碗,外表看起来很大,但所能装的酒其实并不多,曾经有人做过考证,这样的碗一次大概也就能装个3两酒左右。
按3两来算的话,那么15碗,也就是4斤半。
四斤半的酒,如果是现代工艺酿造的白酒,那绝对能喝倒一片了,但问题就在于,宋朝时酿酒技术,还远远达不到现代工艺的水准。
受当时酿酒工艺的限制,宋代还未出现蒸馏酒,主要是以谷物酿造的黄酒为主,另外还有用瓜果蔬菜,甚至还有用肉类去酿酒的。
比如宋人朱肱所著的《北山酒经》之中,就有一种被称之为“白羊酒”的酒类,其制作方法,便是用羯羊肉、糯米和酒曲一同酿制而成。
不过,像这种白羊酒,在当时已经属于是高档饮品,价格很贵,自然寻常的平民百姓是享受不起的,而大部分普通人喝的,是一种叫做“小酒”的酒。
这种酒,说白了就是一种米酒,由于其制作办法简单,且成本低廉,因此很受广大普通民众的喜爱,同时也是各种乡村野店必备的酒类之一。
武松在上景阳冈之前,去的那家酒馆,显然不是一个太高档的地方,所以,他在里面喝的酒,大概率也是这种酒。
而这种“小酒”,除了售价低廉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酒精含量低,基本上跟现代的啤酒差不多,也就几度的样子。
换而言之,武松在那个酒馆里,是喝掉了15碗跟啤酒差不多度数的酒。
如果在现代,几个年轻人在夏天的晚上去大排档,整点烧烤和啤酒,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至少也能喝个五六瓶,要是那种250毫升的易拉罐装啤酒,喝上个七八罐基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碰上那种酒量大的,喝个十几二十罐。
而武松喝的15碗酒,在前文我们也说过,约等于4斤半,按照一罐啤酒250毫升去计算,那这些就等于9罐。
9罐啤酒,就是放到今天,也不算夸张,很一般的酒量,所以武松喝下去这么多的酒,是完全符合正常人标准的。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武松喝的是15碗酒,而不是15碗水,要是换成同等体积的水,武松必定喝不下去这么多。
为什么呢?因为不管度数再低的酒,都始终含有酒精,而酒精在进入人体后,起到的作用之一,就是利尿。
这也是为何我们现代一部分人在平常喝酒时,很容易跑厕所的原因,正是酒精在暗中起了作用。
而单纯的水,是不具备这种作用的,这也是为何我们能喝下去十几二十罐啤酒,却喝不下去同等体积的水。
另外,书中的一个细节,也侧面表达了武松能喝下去这么多酒的原因。
书里描述,武松是在“晌午时分”来到了景阳冈下的这家酒馆,而我们都知道,正午是指中午12点,至于晌午,则是指上午11点到中午12点的这段时间。
而武松又是什么时候离开这家酒馆的呢?书中同样有交代,是在“未末申初时分”,当时酒馆的老板还好心提醒,让他不要“枉自送了性命”。
那么,这个“未末申初时分”又是几点呢?
按照十二时辰,未时为13点至15点,申时则为15点到17点,因此,未末申初,那就是刚过15点,也就是下午三点左右。
从上午的11点,到下午的3点,武松前后在酒馆里呆了足足4个小时,4个小时内喝掉了15碗酒,平均每个小时也就不到四碗。
如此进度,肯定不属于那种猛灌,而有喝酒经验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喝白酒还是喝啤酒,如果不猛灌,而是边聊边喝,那么大部分人都能喝不少。
所以,武松4个小时喝这么多酒,同样也不夸张。
并且别忘了,武松在这四个小时内,必然是有上厕所的行为的,他不可能坐在那里一直吃喝不动,而一旦上厕所把肚子腾空,喝个十几碗就完全不在话下。
总而言之就是,按照当时酒的酒精含量,以及时间跨度,再加上中间还有上厕所过程去看的话,武松喝下去这么多酒,实属正常。
说完武松喝酒的问题,我们再来说说他吃的问题。
前文讲过,武松一共吃下了4斤熟牛肉,外加一盘热菜,猛地看起来,这饭量着实不小,所以有人就会疑问,一个正常人的胃,真的能容得下4斤熟牛肉吗?
答案是可以,完全没问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在小说的设定中,武松是一个标准的大汉,而他的身高就有“九尺”。
宋代的一尺,约等于现代的23公分,九尺的话,那就是207公分。
当然,我们不排除小说有夸张的成分,因此武松未必就有两米多高,但是,一米八九肯定还是有的。
而武松的体重,虽说书中没有给出具体的数字,但在其他章节里,也能窥见一斑。
哪个章节呢?就是他路过孙二娘的店时,当时孙二娘下药,而武松装作晕倒,不知中计的孙二娘就安排了两个伙计去抬武松。
结果呢,两个成年人,硬是没能抬得动。
这就说明,武松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九,且相当壮实的一个人,用一句成语来形容那就是人高马大。
这样的人,在我们现代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而一般来说,像这种体格的人,饭量都不会太小。
既然饭量不小,那吃四斤熟牛肉并不在话下,本人就曾亲眼见过,一个身高也就一米七五的人,一顿饭足足吃了大约四斤面条,外加一些凉菜和两瓶啤酒。
有人也许会觉得不可能,但如果有机会去到建筑工地上看看的话,这种饭量大到惊人的现象随处可见。
尤其是那种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通常饭量都很大,一顿饭吃个几斤食物完全没问题。
所以,武松吃下4斤牛肉并不夸张,况且他又不是在短时间内吃进去的,而是用了4个小时的时间,那就更能做到了。
再者,根据现代科学研究,人的胃极限是能装3000毫升的东西,折合下来就约等于6斤,而武松也就吃了四斤而已,这完全没有到达极限。
有人会说,那武松还喝酒了呢,不要忘了,他中间是有上厕所过程的,因此,残存在胃里的酒不会太多,这么一来,是能吃下去四斤牛肉的。
另外,像武松这种行走江湖之人,不会像居家一样按时按点吃饭,经常会遇到饥一顿饱一顿的情况,这顿没赶上吃的,那就先饿着,而下顿赶上了,自然就可劲造。
所以,既然是处在赶路过程中,武松肯定要比平常多吃点。
这里有个细节就是,他吃的是熟牛肉,而不是包子大饼粥之类,作者这样描写,一来是为了衬托武松的豪迈,二来也是符合生活常识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熟牛肉这种东西,吸水性很差,到了胃部也是如此,而吸收性差的结果,就是吃了这玩意之后,不会遇水膨胀占地方。
正因为如此,武松才能连吃带喝这么多东西。
要是武松吃的是包子大饼外加粥的话,那么这些东西混到一起,再加上酒,极容易膨胀成糜状,而一旦如此,饱腹感随之就来。
同时,要是吃了这玩意,胃部排空速度也会降低。
这就好比有一个游泳池,如果里面放的都是石头,那么排水的速度受影响不会太大,而要是里面都是淤泥之类,那排水速度就会大大降低,这便是吃熟牛肉和吃包子大饼粥之后的区别。
说回武松,正因为他吃的是熟牛肉,所以才能吃下4斤还能喝15碗酒,而要是换成上述那些食物,就难以做到。
至于有人说,宋代吃牛肉是犯法的这种问题,实际上这里面是有一定理解偏差的,宋代确实有私宰耕牛会被问罪的说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个关键的词语,也就是“私自”。
为啥说这个词关键呢?换句话说,除非是私自宰杀耕牛才会犯法,而不私自宰杀的话,那就不算违法了。
怎么才能不私自宰杀呢?根据史料记载,北宋时的莱州,就有过征收赋税的做法,也就是说,你只要向官府报备并交税,那么你就可以合法宰杀。
还有就是,牛总会死吧,比如赶上摔死、淹死等情况,你说这牛会怎么处理,肯定不会像人一样正式安葬。
自然是吃掉,大概率是不会白白浪费的。
甚至在宋代,还有人为了吃牛肉,故意制造牛意外死亡的情况出现,《宋史.包拯传》里就记载了,包拯曾审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时有个人偷偷把牛舌头割下来,然后报备官府说是小偷干的,而官府最开始便是允许此人将牛“杀而鬻之”。
毕竟官府也知道,牛被割掉了舌头,是活不了几天的,只不过后来此人的计谋被包拯识破,这才判了他私杀耕牛之罪。
所以,在宋代并非吃不到牛肉,并且在宋真宗时期,民众“以牛肉为上味”,到处都有宰杀售卖牛肉的店铺,当时有个官员叫郑志成,他从洛阳返回开封的路上,就亲眼看到了“道逢鬻牛肉者甚众”。
在这种情况下,官府就算想管,也管不过来。因此,武松在乡野小店吃点牛肉,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再说回武松的饭量,武松饭量虽然不小,但其实在《水浒传》这部小说里,饭量大的比比皆是。
比如阮家兄弟,他们的饭量,就比武松大得多。
在劫生辰纲之前,阮家兄弟三人与吴用在一家酒馆用餐,先是中午吃了十斤牛肉,外加四盘菜蔬,还有一桶酒,之后又在下午吃了一桶约有五六斤的鱼,到了晚上继续吃,这次又吃了二十斤牛肉、一瓮酒和一对儿鸡。
这一天下来,阮家兄弟三人与吴用光吃,就吃了几十斤,这饭量可比武松要大不少。
这样的例子,在小说中不止一处,所以,武松在上景阳冈之前吃了4斤牛肉和15碗酒还真不算什么,这点食物就算是放到现代,能做到的人也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