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辞典(修订版)
张善文 撰
上海古籍出版社
内容简介
《周易辞典》共收词目四千余条。包括易学常识、易派易例、经传要语、易辞衍用、治易名家、易学要籍、别类参列等七类。卷首刊有诸家重要易图、易表二十九幅,每幅图表后附简要说明,均正文条目所涉及者。正文则详列易学相关词条,并进行详细考索、解析。
卷末附《分类词目表》《词目汉语拼音索引》,以利读者寻检考览。
作者简介
张善文,福建长乐人,1949年生。福建师范大学易学研究所所长、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点带头人。兼任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东方国际易学研究院学术委员。曾任《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特约编委。已在海内外出版《周易译注》、《周易辞典》、《象数与义理》、《周易与文学》、《周易入门》、《易经初阶》、《历代易家与易学要籍》、《洁净精微之玄思》等著作,并校理马振彪先生遗稿《周易学说》、尚秉和先生遗稿《尚氏易学存稿》、吴承仕先生遗稿《检斋读书提要》、黄寿祺先生遗稿《易学群书平议》等旧籍,主编《周易研究论文集》、《十三经漫谈丛书》等专书,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序
文|黄寿祺
程子尝云:“《易》道广大,推远则无穷,近言则安静而正。天地之间,万物之理,无有不同。”又云:“《易》之道,其至矣乎!圣人以《易》之道崇大其德业也!”(《河南程氏经说》)诚哉斯言!《易》之为书,其象数义理所包,实可触类旁通,广大无涯,乃至数千年以降,前哲传之,后学述之,蔚为繁富多彩之《易》学著述宝藏。
然则,古今述《易》著作固丰多矣,而《易》学之流别亦因之纷然多歧。《四库提要》既称《易》有“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又曰:“《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此其有识之士所以慨叹《易》之难读欤?故先师行唐尚节之先生尝序余所著《易学群书平议》云:“最多者《易》解,最难者《易》解,苟非真知灼见之士,为扬搉其是非,厘订其得失,后学将胡所适从哉?”
张君善文,从余问学十有余载,于《易》覃思研精,深有所入,余尝以朱子门下之有蔡季通称许之。彼既与余合撰《周易译注》书成,复详探群籍,旁蒐博采,考两派六宗之源流,辨历代《易》学于一帙,纂为《周易辞典》。其用力之勤,诚可佳也。今观其书,凡收词目四千馀条,所列经传词语、《易》学概念、诸家义例、治《易》名儒、历代《易》著等项,条分缕析,商定解剖,无不显微阐幽,判然明畅。学者苟能缘此书以求之,不虞经传之难解,众说之纷歧也!其为有功于《易》学,斯足贵矣!
公元一九九〇年六月十三日
夏正庚午芒种后七日
六庵老人序于福州,时年七十有九
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
编辑:徐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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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省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汉召开,同时举行“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发布仪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主持会议。
肖菊华对首批入库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人才库建设对深入研究阐释宣传法治思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在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政治方向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紧围绕法治中国、法治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创新法学理论研究,在完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作出湖北贡献。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深度参与全省法治实践,以更实举措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体现更大担当、发挥更大作用。
会上为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首批入库的吴汉东等8名法学名家、才惠莲等53名法学法律专家、于龙刚等72名青年法学法律人才颁发了证书,周叶中等3名代表发言。
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首批入库人员名单
一、湖北省法学名家(8人)
吴汉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周叶中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方世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文澜特聘教授
刘茂林 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
姚 莉(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评论》主编、教授
肖永平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所长、教授
冯 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二、湖北省法学法律专家(5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才惠莲(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尤明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副主席(兼)、教授
文 杰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邓社民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先钰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冉克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宁立志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刘大洪 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
向在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江 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孙 晋 武汉大学法学院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 牧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院长、教授
李卫东 江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
李克武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春生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群星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邱 秋(女)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何 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邹爱华 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汪 燕(女)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 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 粒(女)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燕(女)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农业农村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张建良 湖北警官学院治安管理系主任、教授
张善斌 武汉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张德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 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本寒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业宏 华中师范大学投资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国家治理学院院长、教授
陈晓枫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海嵩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院长助理、教授
陈焱光 湖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罗 昆 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金 鑫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金明浩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教授
赵 慧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立新 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胡弘弘(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柯 岚(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段 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侯 伟 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
祝 捷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
骆东平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秦小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汉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徐前权 长江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教授
高利红(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曹新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戚建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应急法研究所所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
温世扬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詹 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兼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廖 奕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三、湖北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72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龙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王 亮(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艳(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 勤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启欣 湖北省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王国飞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副教授
王建军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车志平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邓姗姗(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
冯杨勇 宜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毕 敏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吕 昊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凌燕(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刘 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光辉 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刘征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安 军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孙才华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李 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 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李 勇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李 涛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李华成 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安安 武汉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李志鹏 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执法督察大队民警
李治国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
李冠煜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 飞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
杨 斌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
肖 蓓(女)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肖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吴良志 武汉海事法院环资庭庭长
何 静(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余 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沈红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张 凯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
张 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 烁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 军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陈晓敏(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系主任、副教授
武 阳 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
武亦文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范红霞(女)武汉工商学院教授
范锐敏(女)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周 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湖北省检察官学院院长)
周 昕 武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郑继伟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花蕊(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
胡 娟(女)黄冈师范学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胡东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神松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
钟 俊 汉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段宏磊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行政复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教授
侯 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主任、教授
袁 康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中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夏昊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徐 伟 湖北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徐小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挂职)、副教授
殷耀刚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郭 娟(女)宜昌市西陵区法院法官
黄 莹(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志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黄利红(女)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黄美玲(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崔 凯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嵇 雷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傅江湲(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
裴敬伟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谭冰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编审
魏 伟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魏佳容(女)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名单由湖北省法学会提供】
来源:湖北日报 长江云
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戴欣
编辑:杨晨
责编:张芙蓉
审核:李蔚红
提起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典籍,《周易》无疑是其中最神秘的一部,不管是街头的算命先生,还是各大高校的文学、哲学课堂,都绕不开对它的诠释和解读。
作为中国哲学和文化的总源头,有“群经之首,大道之源”之称的《周易》,是每个人一生都不应该错过的经典,如何从众多良莠不齐的《周易》读本中找出适合你的那本呢?
本次的书单由温海明教授推荐,无论你是对于《周易》乃至中国哲学一无所知的“小白”,还是沉潜往复研读有日的爱好者,想必都能够从中受益。
教授书单第4期
荐书嘉宾
温海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哲学硕士,夏威夷大学比较哲学博士。山东省泰山学者、《孔子研究》副主编、《孔学堂》杂志副总编辑。兼任国际儒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北京中国学中心(TBC)客座教授等。
治学感言
来自博雅讲坛
《周易》运用有点类似于今天的心理咨询,或者是战略决策,根据是《周易》的内在的系统和相关的推演,所以不应该被完全理解为今天的迷信,我们应该更多的把它理解为一个人遇到困难之后,努力的寻找问题的出路,尽可能的去找到正确的选择,这样的一种解决疑问和解决困难的方式。
《周易》虽然产生在3000年之前,但那个时代的时间空间和天文学的原理,到今天总体来说仍然适用的。这3000年之间在地球上可以说是沧海横流,人都换了100代以上了,但是天文规律没有变化,所以《周易》诞生时期的宇宙时空的状态,今天仍然是适用的。
《周易明意》意本论哲学体系背后基本都是西方哲学问题。《周易》这部3000年前的经典,其实它蕴含了中国哲学的大道,可以回应几乎所有的西方哲学问题。64卦可以回应64个哲学问题,384爻你可以回应384个哲学小问题。
《周易》必读书单
01
《周易正宗》
作者:马恒君
推荐理由:
马恒君此书解决了汉代虞翻开始的卦变难题,完善了十二消息卦变出其他五十二卦的卦变系统,并落实到64卦384爻每卦每爻的解释当中,解决了易学史上“哥德巴赫猜想”式的千古难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此书是象数解易的“正宗”之作,既解决了李鼎祚、邵雍、尚秉和等没有解决好的取象难题,也是对反对卦变的易学家如来知德、胡渭等说法的彻底否定。此书更是义理解易的“正宗”之作,因为卦爻辞的义理都有其象数基础,本书基于卦变,基本清楚说明卦爻辞每个字的来源,解决了很多传统义理易学如王弼、孔颖达、程颐、朱熹等注释当中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的难点。
02
《周易译注》
作者:黄寿祺、张善文
推荐理由:
虽然黄寿祺是尚秉和的高足,但该书纠正了“周易尚氏学”取象过于庞杂没有规矩的问题,重新回到传统易学取象以《说卦》为本的正路上来,也把近现代的《周易》解读倾向从占卜转向义理。虽然该书没有在卦变问题上取得突破,但该书注释清晰,译文流畅,解读中肯,对传统易学的合理说法有比较好的继承和发展。
03
《易经白话例解》《周易六十四卦通解》
作者:朱高正
推荐理由:
作为朱子后人,朱高正的解读紧扣“太极思维”,发扬儒家人文主义传统,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周易》能够帮助人们增长智慧,提高境界。朱高正的注解依照“彖爻一致”和“求通”原则,把卦爻辞视为一个整体,阐明六十四卦所蕴涵的人生哲理。该书基本继承程朱义理易学的解易传统,加以引申和发挥,行文简明,义理融贯。
04
《周易解读》
作者:杨庆中
推荐理由:
该书对《周易》经、传进行解读,分为导论、题解、原文、注释、今译、解读各部分。作者选取历代注释加以解说释读,简洁易懂,是初学者略窥《周易》全貌的入门书。
05
《周易诠解》
作者:胡玉成
推荐理由:
作者融合自身的人生和社会经验,形成自成体系的解易思路,力求丰富完整地展现各种解易方法的合理性,做到兼容并包,很好地理解和展示古今各种解易理路内在逻辑,尤其是取象的多样性,并说明卦变的合理性和系统性。该书体系完整,理象并重,在象数理占之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而且解释得通俗易懂。
06
《全本周易》诵读导读精读本
作者:寇方墀
推荐理由:
寇方墀女士是三千年来第一位完整解读64卦384爻的女易学家。该书继承余敦康先生义理解易精神及其传统,加以更加浅近明白的解说,将易学哲理通过诗化和富有情感的语言加以解读,深受希望通过以情感和文学艺术理路亲近易学的学习者的喜爱。
-End-
编辑: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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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卦三)
【原文】
屯卦图片
(震下坎上)屯(1)
【注释】
(1)屯(zhun)是本卦卦名。很多作者将屯解为困难,注音为zhun(谆)。比如,彖传:屯,刚柔始交而难生。据此,人们就认为屯卦的内容主要讲了各种困难的事情。但是,这个推论却不充分。人们不是根据了卦辞与爻辞的具体论述,而是仅仅根据了对于“屯”字的理解来推论经文主要讲各种困难。况且,卦名“屯”字的原义是否是困难呢?这却是不能确定的事情。我们不能看到屯就主观地联系出一些意义来,还要假定这就是它的本义。这是解易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经文九五爻讲:屯其膏。膏即肥肉,那么屯其膏很显然不能理解为困难那肥肉,所以在这里,我们只好将屯暂时理解为存储、存放这类意义。屯其膏就是存放或存储肥肉,比如将肉放进罐子中。六二爻辞中有屯如邅如。多数作者将邅解为困难或艰难,如果这个理解不错,那么屯如邅如,在表达困难的意义上明显是重复的。 我认为,这里屯字理解来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样子较为合理。据此,我的意见,屯应当理解为使之汇集、汇聚。比如,将一些人组织在一起,集合到一块。建设村庄、村落,将人们安置其中,使之安居。我们常见到某些地名或村庄名,称某某屯。我认为这时屯字与卦名屯字的本义最接近。所以我认为,屯应当读为tun(豚),其意义是使之集合,汇集。存储肥肉就是一个把肉汇集起来的过程。
这个理解对吗?仅我说它对是不足为据的,这个结论要与卦象、卦辞、爻辞结合起来考察,看下是否支持这个意见。所以,这有一定的客观性,不是主观的。
存储猪肉
元亨(1)。利贞(2)。勿用有攸往(3)。利建侯。
【注释】
(1)元:大。亨:享祭。元亨:大享。即高规格的祭祀。意思是说筮问屯卦需要举行高规格的祭祀,为神明献上丰富而贵重的祭品。
(2)贞:占问。利贞:利占。即有利的占问。意思是筮问屯卦,举事有利。
(3) 攸:所。勿用有攸往,即勿用有所往,意思是不利于出行。
(4)建侯:建国封侯。利建侯,即屯卦利于建国封侯。也可以理解为利于安居。
【译文】
筮问屯卦需要举行较高规格的祭祀。有利的占问。不可有所往。利于建国封侯。
初九:磐桓(1)。利居贞(2)。利建侯。
(1)磐恒:李镜池解,磐恒犹徘徊,形容行进艰难。也有作者解为徘徊难进。高亨则有另一番理解,他经过考证后认为,磐,大石也。垣,墙也。磐垣,即使用大石所砌之墙。用大石砌成高墙,象征居处安固。这样就可以与下文中利居贞,利建侯的意义协调起来。所以,我采信高亨的意见。
初九,代表阳在阴中。人们聚居于高大石墙围成的城邑中。符合屯使之汇合、聚居的意义。
(2)利居贞:利于安居的贞问。
【译文】
初九,巨石砌成高大的城墙。利于安居的贞问。利于建国封侯的占问。
孔子
六二:屯如邅如(1),乘马班如(2)。匪寇,婚媾(3)。女子贞不字, 十年乃字(4)。
【注释】
(1)《广雅释诂》:“屯,聚也。”屯如,犹屯然。言一群人聚集或簇拥在一起的样子。《广雅释诂》:“邅,转也。“ 邅如,回旋不进的样子,用来形容那班人行进缓慢,欲进又止,犹豫不决的样子。屯如邅如,是说一般人簇拥在一起,犹豫迟疑,徘徊不前的样子。
(2)焦循曰:”班,旋也。“ 乘马班如,一群人乘着马就地打转,踌躇不进。
(3)匪同非。匪寇婚媾,是说那些人不是偷偷摸摸去作恶的强盗,而是前往求婚的队伍。贼寇的作为,见不得光明,所以他们有所行动,总要偷偷摸摸,看上去欲进又止,踌躇徘徊的样子。求婚的队伍,要人为制造一些喜庆气氛,故意地走三步倒两步,看上去也是欲进又止, 犹豫迟疑的样子。这就是经文中屯如邅如,乘马班如所描给的情景。
(4)古代女子许嫁称字,不字就是不许嫁,待字闺中。女子不字意指女孩了嫁不出去。十年乃字,是说女孩子要过十年才能嫁得出去。十年用来形容时间之久,并非确指。
【译文】
六二,一群人簇拥在一起,骑着马就地打转,徘徊不进。他们不是为非作歹的强盗,而是前往求取婚姻的队伍。如果占问女子,筮遇此爻意味着嫁不出去,只能等字闺中,而且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找到婆家。
婚娶
六三:即鹿无虞,惟人于林中(1)。君子几,不如舍(2)。往吝(3)。
【注释】
(1)即:追逐,追赶。虞:掌山泽之官,这里应当是指熟悉山林之官,比如向导,老猎人等。惟:此处当理解为逃。即鹿无虞,惟入林中:是说追赶野鹿到了山林边,野鹿逃进山林中,在没有得到向导的帮助的情形下,不可贸然进入山进中追赶。因为在没有向导帮助的情况下,进步山林是很危险的事情。
(2)《释文》:”几,子夏作近。“ 《道德经》:”水几于道。“ 水德最接近于道。在这里几字理解为遇到、遭遇更为合理。君子几,不如舍,是说君子如果遇到逐鹿至林边,然后遁入林中的情形,不如舍弃不追。
(3)往吝:有所往有吝。犹言,不利于有所往。
【译文】
六三,追逐野鹿到了林边,野鹿逃进了林中。在得不到向导帮助的情形下,不可轻易进入林中追赶。君子遇到这个情形,不如舍弃。筮遇此爻,以有所往吝。
狩猎
: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注释】
【译文】
,一群人乘马徘徊,踌躇不进,如果是前往求婚的队伍,前往则有吉利。意味着求婚成功,女子许嫁。筮遇此爻没有不利发生。
九五:屯其膏(1)。小贞吉,大贞凶(2)。
【注释】
(1)屯,聚也,此处理解为存储、存放更为合理。膏:肉之肥者,即肥肉。屯其膏:存储肥肉,或者将肥肉存放于容器中。
(2)贞:占。小贞吉,大贞凶:占问小事吉利,占问大事有凶。肥肉象征小得,所以占小吉,占大凶。
【译文】
九五,存储肥肉。筮遇此爻,占问小事吉利,占问大事有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1)。
【注释】
(1)泣血:血出象往被伤。泪流象征悔恨不已。涟如:形容血泪流淌不断的样子。
【译文】
上六,乘马的队伍徘徊不进,受伤血流不止,因悔恨而泪流不止。
这段爻辞象征着,即鹿无虞,见机不舍,贸然前往,结果遭遇了不测。受到伤害以至于出血,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参考文献】
《易经直解》 黄 征直解
《周易通义》 李镜池 著
《周易古经今注》 高 亨 著
《周易译注》 黄寿祺 张善文 著
《周易译注》 周振甫 著
《周易探源》 李红振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