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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邮编(江苏省丹阳市邮编)

时间:2024-01-01 20:43:25 作者:脾气很大 来源:网友上传

本文目录一览:

有奖!镇江喊你来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扬子晚报网8月31日讯(通讯员 李媛 记者 万凌云)8月31日,记者从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28日出台《镇江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对举报人实施保护和奖励。

其中,对查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最低奖励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美丽镇江

举报12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记者在《规定》中看到,本规定适用于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及其奖励。举报人对下列十二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可以得到奖励:

(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或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三)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类、剧毒废液、可溶性剧毒废渣、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五)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

(六)未经批准或备案,非法使用、销售、转移放射源同位素的;

(七)各级政府已责令停产、关闭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

(八)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九)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

(十)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十一)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的;

(十二)其他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的。

鼓励依法实名举报及如何举报

《规定》中明确,举报人可采用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内容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置和内容。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并且,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具体举报人的,应当给予奖励,但其明确拒绝接受的除外。

举报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12369/12345;

(二)网络举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局长信箱”;

(三)信函举报: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邮编:212000;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丹阳市云阳街道健康路69号,邮编:212300;

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句容市华阳街道办袁巷路,邮编:212400;

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扬中市江洲西路 195-18号,邮编:212200;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新城勤政路1号,邮编212028;

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京口区谷阳路229号,邮编:212016;

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润州区润州路6号,邮编:212005;

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新区大港街道通港路1号,邮编:212000;

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南徐大道298号A座18楼,邮编:212005。

奖励“起步”300元最高不超过1万

记者看到,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可以给予奖励: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基本违法事实、线索或者照片、视频等证据的;

(二)举报内容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

(三)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

(四)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

奖励标准如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依据举报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发现难易程度和违法行为对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并对被举报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被举报人行政处罚金额10%的标准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按日计罚的案件,按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10%的标准奖励,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但依法未对被举报人作出行政处罚,每件给予300元奖金;

(四)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人参照被举报人刑事罚金数额的10%(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奖励,没有被处以罚金的,每件给予3000元奖金。

记者还注意到,《规定》特别列出“保护”章节,明确: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及其近亲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

校对 苏云

镇江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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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关于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彭忠东,现任京口区委副书记。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姜堰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2月加入中国,1990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杜官军,现任丹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男,1969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滨海人,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加入中国,198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陈秋明,现任镇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扬中市副市长(挂职)。男,1982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2003年11月加入中国,2004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邵守言,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濉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7年11月加入中国,1993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

陈家军,现任润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男,1977年6月出生,汉族,安徽宣城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双学士,1999年6月加入中国,1999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

凌华,现任句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女,1978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句容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2001年10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梅放,现任丹徒区委办公室主任。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6月加入中国,1985年7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邵建海,现任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党工委书记。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镇江人,全日制大学学历,2004年1月加入中国,1999年7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王家振,现任丹徒区高桥镇党委书记、高桥临港经济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仪征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加入中国,2005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辖市区副县职干部。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8月1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1-12380;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委组织部(邮编:212000)。

镇江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5日

含事业编!虎年第一波招聘信息来了!

今天是初四

春节长假已过半

大家有没有趁着假期出去走走呢?

还没有的要抓紧啦!

新的一年

我们也该有新的规划啦~

这不,小编给你们带来了

虎年第一波招聘信息汇总

其中,还有你们关心的事业编哦!

需要找工作的小伙伴们快看过来

千万别错过啦!

说不定就有适合你的哦!

▼▼▼

0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眼视光专业检查人员招聘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现招聘眼视光专业检查人员1名(合同制),在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前为工勤岗,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眼视光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眼镜验光员资格证;

3、有2年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能熟练开展验光、眼科辅助检查、角膜塑形镜的验配等工作。

即日起接受报名,2月10日截止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医院招聘邮箱jdfyzp@163,并请备注:应聘验光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1-85036827 陈老师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2022年1月29日

02

丹阳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丹阳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的要求,于2022年2月开展南京大学专场校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丹阳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南京大学专场)

根据《丹阳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的要求,于2022年2月开展南京大学专场校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周五)9:00-15:00;报名地点:南大国际会议中心(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东门)一楼大厅。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初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2月19日(周六)上午,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2月20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与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联系人:徐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五、其他事项

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公布的《丹阳市教育局2022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附件1:南大岗位表

附件2: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新)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5:未就业承诺书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5日

03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2年1月18日更新)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2年1月18日更新)

一、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二、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1.月薪(寒暑假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交通、伙食补贴+工会福利+其他;

2.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寒暑假等。

四、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2.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以下邮箱:727861714@qq,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3.咨询电话:0511-88361688 姚老师、路老师。

附件: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04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我们求贤若渴,近期面向社会广招英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

2019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共同建设并推进红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高校,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目前,红山学院在桥头校区和福建路校区办学,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正在建设中的高淳新校区面貌日新月异。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分步整体迁入。

为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我们求贤若渴,近期面向社会广招英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54名;

(二)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31名;

(三)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40名。

(相关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三)相关要求:

1.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科研成果等。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2.专任教师

(1)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者需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显著的教学业绩;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讲师职称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3.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必须是党员,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是党员。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等能力。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5)录用到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将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聘任待遇

(一)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高层次人才工资面议。

(三)因工作需要有住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住宿。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2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招聘系统(/d/file/gt/2023-09/md53cxcvguq id="丹阳市出租车运价调整!">丹阳市出租车运价调整!

为促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经发局、交运局共同拟定了《丹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现向社会公示。

可来电、来函形式向我们反馈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价格管理科),邮编:212310,电话及传真:86055522),电子信箱: 350478302 @qq。

附件:丹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方案

丹阳市经济发展局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1日

丹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

和运价调整方案

一、改革运价机制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的运价。

(二)暂停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料价格(油价、车用天然气价格等)因素在内的变化。

二、调整运价政策

(一)基准运价

1.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及浮动幅度

普通车起步基准价9元/3公里;新能源车10元/3公里。营运里程不足3公里的,按起步价计费。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20%,每次价格上调不得超过1元,每次上调起步价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下调幅度及时间间隔不限。

2.车公里基准价(含空驶费)及浮动幅度

3-6(含)公里内为每公里2.7元,大于6公里为每公里3元。车公里运价(含空驶费)以百米计价,不足百米的按百米计价。车公里基准运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

(二)低速行驶费

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超过5分钟时,每30秒按100米的运价收取低速行驶费,不足30秒的按30秒计价。

(三)夜间服务费

23:00至次日5:00,超基价公里部分加收实时运价20%的夜间服务费。

(四)节假日价格政策

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在当时运价基础上,可加收不超过5元/车次。

(五)其他

1.运费结算,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2.应乘客要求或者线路需要而发生的乘客在途的过路、过桥、过渡费等由乘客另行承担。

三、具体要求

1.鉴于目前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仍实行许可准入制度,为保持全市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的稳定和统一,经营者在调整实际执行运价前,应向市交通运输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在执行新的运价前的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计价器严格打表收费,并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车费。经营者实际执行运价调整后,应做好运价政策解释工作。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出租汽车的规定位置对节假日浮动政策进行公示。经营者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执行节假日浮动价格:一是对节假日浮动价格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同时对乘客在途的除节假日浮动价格以外的所有运费按计价器严格打表收费;二是按计价器严格打表收费,节假日浮动价格体现在打表金额中。

4.相关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试更换、税务票据、公示标语等准备工作,确保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END

▍来源:丹阳市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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