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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日期从1月31日延到2月3日再到2月10日,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假期怎么算,工资怎么发,一时半会儿仍不能复工又该怎么办?为高效解决企业难题,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最新发布13份企业复工必备法律文书,均可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东合劳动法在线”上免费获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力帮助企业自救脱困。
多方案可选,降低劳资双方协商难度
防控信息采集、自行隔离建议、未成年子女看护、延期复工、停工停产……记者看到,这13份法律文书几乎将企业可能面对的复工场景“一网打尽”,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根据需求直接使用相应文书。
尤为难得的是,不少文书中提供了数种方案以供员工选择,大大降低劳资双方协商难度。例如2号“自行隔离建议书”和9号“延期复工通知书”,均提出员工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或延期复工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70%支付生活费”;“申请调休,正常支付工资,恢复工作后每周工作六天,直至完成调休”;“申请休年假,正常支付工资”;“申请事假,不支付工资”等4种待遇方案。
“这些方案都是有政策文件依据、合法合规的,并且我们也考虑到了企业的现实负担。”北京东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云峰告诉记者,有的企业可能想不到那么多,措施比较单一,比如推迟复工期间就要求员工休年假。“可年假休完怎么办呢?何况有的员工不愿意把年假用在这个时候,有的员工还可能想要跟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愿意请不拿工资的事假。”
在郝云峰看来,特殊时期劳资双方处在比较微妙的关系之中。企业开不了工,劳动者还想拿全额工资,或许会一定程度上造成矛盾。“我们多提供一些选择,能够尽力让劳资双方达成一致。”
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应正常发放工资
事实上,早在2月3日第一批企业复工时,郝云峰和团队就曾在微信公号“东合劳动法在线”上,发布了一份“HR复工简明操作手册”,用以指导企业如何计算与发放薪酬等。“但听到不少声音说条文法规太多,上手还是比较困难。我们这次就干脆制作好了各种主题的法律文书,企业让员工直接填写表格就可以了。”
记者注意到,针对近日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团队也制作了专门的表格供企业使用。在3号“未成年子女看护申请表”中,包含有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栏,以及配偶单位、配偶是否看护等栏目,并需要配偶单位盖章确认。
郝云峰解释,目前未有中小学、幼儿园具体的开学日期,且不少企业也尚未复工。“如果到了确实需要请假的时候,这个表格是必须要填写的。也就是说你的员工拿着经配偶单位盖章,说明配偶不看护未成年子女的表格到你的企业申请在家看护,你是必须要同意的。”
他强调,根据条文,未入园的婴幼儿应不在看护范围内。职工选择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视同出勤,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不得减少项目和数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得在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作出。在家看护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此外,10号“停工停产通知书”中列出,停产期间员工2月份工资将于3月5日前正常发放。3月起,在家待岗的员工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发放生活费;需要到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安排的员工则发放北京市最低工资。郝云峰表示,这些预先列好的内容都是为了提示企业,合规的做法是怎样的。“比如可能有些企业困难,工资可以延期,但只能延一个月,不能再往后推了。当然员工和企业之间达成另外协议的,不在限定之列。”
图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魏婧
编辑 徐慧瑶
流程编辑 王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