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地观经》
慈父之恩,高如山王;
悲母之恩,深似大海。
佛家,重视孝道。要想求佛道,必先修孝道受菩萨戒。菩萨戒第一条就是不杀生,六道众生多生多劫都是我的父母眷属。所以行孝道自然就不杀生害命,不吃众生肉,慈悲心才能长养。佛陀上天宫为母说法,地藏菩萨行大孝发大愿广度无量众生,托付度生重任,即是为了报一切父母之恩,更是为了要提倡佛门的孝道。
释迦牟尼佛以佛眼观众生的疾苦,作《父母恩重难报经》,这部经典,详细记述了妇女从怀胎一月至十月所经历的辛苦,胎儿吸收母亲精华生长的情况。特别是以母亲为例,阐述了父母对儿女的十中深厚恩德:
第一恩 怀胎守护恩
累劫因缘重,今来托母胎,月逾生五脏,七七六精开。
体重如山岳,动止劫风灾,罗衣都不挂,装镜惹尘埃。
第二恩 临产受苦恩
怀经十个月,难产将欲临,
朝朝如重病,日日似昏沉。
难将惶怖述,愁泪满胸襟,
含悲告亲族,惟惧死来侵。
第三恩 生子忘忧恩
慈母生儿日,五脏总张开,
身心俱闷绝,血流似屠羊。
生已闻儿健,欢喜倍加常,
喜定悲还至,痛苦彻心肠。
第四恩 咽苦吐甘恩
父母恩深重,顾怜没失时,
吐甘无稍息,咽苦不颦眉。
爱重情难忍,恩深复倍悲,
但令孩儿饱,慈母不辞饥。
第五恩 回干就湿恩
母愿身投湿,将儿移就干,
两乳充饥渴,罗袖掩风寒。
恩连恒废枕,宠弄才能欢,
但令孩儿稳,慈母不求安。
第六恩 哺乳养育恩
慈母像大地,严父配于天,
覆载恩同等,父娘恩亦然。
不憎无怒目,不嫌手足挛,
诞腹亲生子,终日惜兼怜。
第七恩 洗涤不净恩
本是芙蓉质,精神健且丰,
眉分新柳碧,脸色夺莲红。
恩深摧玉貌,洗濯损盘龙,
只为怜男女,慈母改颜容。
第八恩 远行忆念恩
死别诚难忍,生离实亦伤,
子出关山外,母忆在他乡。
日夜心相随,流泪数千行,
如猿泣爱子,寸寸断肝肠。
第九恩 深加体恤恩
父母恩情重,恩深报实难,
子苦愿代受,儿劳母不安。
闻道远行去,怜儿夜卧寒,
男女暂辛苦,长使母心酸。
第十恩 究竟怜愍恩
父母恩深重,恩怜无歇时,
起坐心相逐,近遥意与随。
母年一百岁,长忧八十儿,
欲知恩爱断,命尽始分离。
当时佛的弟子们听罢此经,垂泪悲泣,痛割于心,深生惭愧,共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深是罪人,云何报得父母深恩?
佛告弟子:欲得报恩,为于父母书写此经,为于父母读诵此经,为于父母忏悔罪愆,为于父母供养三宝,为于父母受持斋戒,为于父母布施修福。若能如是,则得名为孝顺之子;不作此行,是地狱人。
《报父母恩咒》
nā mó mì lì duō ,duō pó yì, suō hē。
南 无 密 栗 多 , 哆 婆 曳, 娑 诃。
发音注解:
南无:录音带多读为(nā那)(mó摩),《大悲咒句解》、《密宗秘法·特音》皆读(nā那)(mō摸)。另海涛法师著《慈悲的咒语》中注音为南(nán难)无(mó摩)。
曳:此处应读古音(yì义)。不读今音(yè夜)。
诵咒回向文:
愿此报恩经功德,普及父母於一切,
四生六道与含灵,皆共同登圣觉岸。
多生累劫之父母恩重难报,却无以为报,则有佛教报父母恩咒,每逢农历七月中每日念诵报恩咒四十九遍,可报父母恩,现存父母延寿,去世父母超拔,如一日未诵,次日可补诵。(尽孝之心又何止拘泥于七月啊!)
实践孝道,才能谈得上报恩。释迦牟尼佛,以身作则,为人演说孝道。成佛以后,亲自为父母讲经说法,告诉他们宇宙人生的真相,启发他们的智慧而彻底离苦得乐。父亲去世的时候,释迦牟尼佛守在他父亲身边,安慰他,开导他,让父亲放下一切忧虑烦恼,念阿弥陀佛,往生极乐世界。成就佛道,即成就圆满的智慧,而这种圆满智慧的基础,第一步就是孝养父母!
一
2007年夏天,上海社科院组织一批青年科研人员赴西北考察。我忝列其中,负责全程摄像。
在兰州,我们到了一个由几位志愿者维持着的公益幼儿园,在一个普通居民小区的一套底层的公寓里,总共也就十几个孩子。我们送给他们一些学习用品。然后,很自然的,孩子们给我们表演了几个节目。
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七八个稚气十足的小朋友,在我们面前跳起简单的舞蹈,很认真地唱着:感恩的心,感谢有你……
他们很用力的举起小手,在头顶上,做出一个个心形。
刹那间,我像被什么击中了一样,后脑勺一阵发麻:我们这些人啊,凭什么可以让他们作出如此这般的表达?我们拿什么来接受如此这般纯真无邪的心?
你是不是想说,这也太矫情了吧?确实,当时的情形,分明可以说其乐融融:孩子们都很开心——只要有人来看他们表演,他们就很来劲了;而我们这些人,看着他们表演,分享他们的喜悦,同时沉浸在一种施予者的满足感里。
可是,我只能说,我的感受也是真真切切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儿子刚刚一岁多一点,所以对于小孩身上发出来的信息都特别敏感。反正,那些孩子击中了我心里的某个特别软弱的地方,让我羞愧难当,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下去(要不是手里有摄像机,要完成任务,就一定从屋子里逃出去了),同时,也特别希望有人表示谅解,安慰我的无辜。
从那之后,那首歌也成了我肉中的刺,总是不忍卒听。
二
不知从何时起,感恩成了一个常见的话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各种媒体,各种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动不动就拿感恩说事儿。2006年,大陆歌手陈红翻唱来自台湾的《感恩的心》,在这一道感恩的潮流中翻起一朵不大不小的浪花。
而在陆续翻版进来的洋节日之中,好像就数着“感恩节”最没有违和感了吧?(有人甚至建议,我们也设立一个自己的感恩节,殊不知传统习俗中的“祝福”,或称“祝年福”,已然带有感谢上天和列祖列宗的意思。这里暂且置之不论。)那些洋节日进来之后,统一改造成了吃吃喝喝买买买的模式,感恩节总算在此之外,提供一个契机,引发一些感恩之情。我不否认自己也曾经被某一口感恩节鸡汤灌得泪眼朦胧。
本来,感恩不应该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把一个观念、一个口号、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东西搞成一场运动。有那么一阵子,感恩也有点那个意思,可谓虽不及亦不远矣。
就像要搞素质教育了,就来一场一千台钢琴(而且全都是三角钢琴)的大合奏,要教育孩子感恩了,就组织一千名家长,在广场上,整整齐齐排排坐,每人脚下放一个塑料盆,让各自的孩子给他们洗脚。这是他们在自己家里从未享受过的待遇。几十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有效地颠覆了几千年来的家庭伦理,早就有人觉得必须加以反拨、矫正了。这一场感恩的潮流倒也来得正是时候。至于为什么是洗脚而不是梳头、捶背,或者更斯文一点,比如奉茶什么的,成了各种宣传画里表现“感恩”的标准动作呢?我猜想,多半是这个动作的体势,可以隐约召唤起跪拜、磕头之类的传统记忆吧。其实,给人洗脚表示尊敬和礼遇,好像更是西方曾经有过的习俗,比如奥德修斯的奶妈给他洗脚,耶稣为门徒洗脚等等,中国历史上好像没这习惯,直到这几十年里,忽然遍地都是足浴店——这又扯远了。
反正,在整个人类史上,恐怕很难找出,有哪个民族,在哪个时代,像我们这里,在这些年里,有这么多声音,组成了一场多声部大合唱:要学会感恩!要懂得感恩!要感恩!感恩!感恩!
像感恩——更何况是对父母的感恩——这样的伦理准则,实属天经地义,“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如此大张旗鼓,嚷嚷着感恩,反倒让人觉得有些怪异,甚至,不禁让人有些怀疑,是不是这些个“恩”本身也有什么问题?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三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在中国,对父母的感恩,一字以蔽之曰:孝。
这“五帝”中的最后一位,舜,正是孝的典范。舜的名下似乎没有什么历史性的、开创性的贡献,这也怨不得他,因为轮到他的时候,该有的基本上都有了(况且伏羲、神农他们的功劳也不一定全是首领亲力亲为,古今皆然)。舜的事迹,最为后人所知的大概是他对父亲和继母的孝,到了一般人做不到的程度。他似乎就是凭感天动地的孝,才得以列入“五帝”(“五帝”有不同的说法,舜或在列,或不在列)。
后来,我们的老祖宗们发现,孝还真是个好东西。《论语》第一章第二则记录孔子弟子有子的话说,一个人能做到“孝弟”,基本上就不会犯上作乱,非常有助于社会和谐。更进一步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就给兼具形而上学和实践含义的“仁”,确立了一个极其切近而实在的前提。《孝经》第一章,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则是明确指示了从“孝”到“教”(政教、教化)的路径。
到了汉代,“在伦理上,则很有以一孝字包括一切的观念”。(吕思勉《中国简史》)从汉武帝开始,以孝治国。两汉皇帝,除刘邦和刘秀之外,都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孝文、孝武等等,以此引领风向。更有诱导作用的,可能还是官吏选拔中采用的“举孝廉”。而在思想上,汉儒特别注重《论语》和《孝经》,作为主要教材。汉末,佛教进入中土,结合孝道传教,成为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宣扬孝道,极尽能事,强调对父母的感恩、报恩,在意识形态上与世俗政教互相支持。
如此,孝道变成了一种统治术。于是,有人看不过去,出来唱反调了。最典型的大逆不道的言论,恰恰出自孔门后代,就是那个四岁让梨、名列“建安七子”之首的孔融。他竟然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这种“父母无恩论”并非孔融首唱,但是他的调门响亮,引人瞩目。这么一来,早已对他恨得牙痒痒的曹操可算抓到了借口,把他连妻子儿女一起咔嚓了。孝道之名,可以用来杀人,够厉害了吧?
一直到了现代,孝道才受到了真正的挑战。鲁迅曾以“二十四孝图”为靶子,使出了他的“投枪”和“匕首”,虽然他那篇文章的本意在于儿童教育——启蒙与反礼教,包括反孝道,原本就是同一回事。在此之前,他着意“研究怎样改革家庭”的文章是1919年10月写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文章重复表明了他的期望:“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而在同年3月,胡适的长子出生。适之先生写了一首白话诗《我的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可谓异曲同工,标明了一个时代的风尚。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两位都明确赞同“父母无恩论”,强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可是,我们知道,胡适和鲁迅对各自的母亲(两人都幼小丧父)都非常孝敬,他们反对孝道,乃是他们所肩负的文化使命中的一部分。与这两位相比之下,“五四”青年反叛专制家庭之激烈,“”小将断裂亲子关系之决绝,那才叫登峰造极——二十世纪真是一个革命的世纪,不管怎么样,它已经过去了,但愿那些推倒了的东西不要重新翻转过来才好。
四
有一次,不知道什么缘故,子夏问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的回答大致是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要是在大街上碰到了仇人,就不要转身回家去拿家伙了,必须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去就干。(《礼记·檀弓上》)一向温柔敦厚的老夫子的这个回答着实有些出人意料吧?后人把这理解为“礼”的要求,抬高其权威性,超乎孔子本人之上。其实,孔子回答子夏的时候,大概并未想到它会变成一则教条。孔子从来都没有这么僵化。他经常鼓励别人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比如,为父母守孝三年,有人觉得太久,他就说,短一点也不要紧,只要你心安就可以了。
到了隋朝的时候,山东即墨人李某在斗殴中杀死同乡王某,“弃家亡命”,当时王某的儿子君操六岁。到了贞观初年,李某觉得事情过去了,回到乡里,“诣州府自首”。王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尽,诣刺史具自陈告”。他当堂陈述:“亡父被杀,二十余载。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州官判处死刑,上报,“太宗特诏原免”(事见《旧唐书》卷一百三十八)——孔孟之乡的年轻人就是不一样,一边做得出白刃杀人、啖食心肝的事情,一边也知道引经据典:王君操所说的“典礼”,应该就是上面引述的《礼记》。而唐太宗是亲自给《孝经》作过注的,他会赦免王君操,也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在这里,复仇就是报恩。太宗赦免复仇,实则意在鼓励报恩。
大凡寻常人等,容易感情用事,容易走极端,何况是报恩、复仇这种事情。更何况像王君操这样的二十多岁、血气强盛的年轻人,根本用不着礼法的鼓励,也顾不得律法的约束,总要快意恩仇,做个了断再说。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的戏剧、传奇、小说、电影,不知道演绎了多少报恩和复仇的故事。然而,现实总是比虚构更精彩。王君操复仇算是一例,更加惊心动魄的是司马迁笔下的刺客豫让。
晋人豫让是一个游士,“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赵襄子灭智伯。豫让为智伯报仇,改名换姓,混进赵襄子宫中行刺,未遂,被捕。赵襄子认为是“天下之贤人”,把他放了。不久,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然后再次埋伏行刺,不幸还是被擒,最终“伏剑自杀”。(见《史记·刺客列传》)
豫让为智伯报仇,自称“士为知己者死”,就是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豫让先前事范氏和中行氏,智伯“尽灭之”,豫让就没想过为他们复仇,因为这两家都没有赏识、尊宠豫让,而智伯却以“国士”的礼遇对待他。另外,整个过程中还有两个有意思的细节:其一,豫让拒绝朋友的建议,不愿意委身臣事赵襄子而伺机刺杀,他说,那就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他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其二,他临死之际,要求剑击赵襄子的衣服,以戏剧化的形式,虚拟完成复仇,如此,“可以下报智伯矣”。
所以,豫让的报恩、复仇,乃是他认定自己作为“士”,尤其是“国士”,必须完成的天命。他将由此实现自我,给后人树立榜样。在他的意念之中,整个事情的重心不是在智伯或赵襄子那里,也不在事情本身,而是在于他自己。
总之,报恩、复仇,在豫让这里,已然变成了实现另一个目的的手段和形式。而王君操虽然以遵从典礼为名,还得到唐太宗的背书,他的行为之极端、出格,终究令人生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五
利用孝道作为统治术,鼓励报恩,纵容复仇,终究还是要不得的。毕竟,复仇不同于自卫:自卫是在当下以暴制暴,而复仇是在事后以恶报恶。再者,让平民百姓可以自行动用武力解决问题,容易出乱子,搞得法纲混乱倒还在其次了。有鉴于此,唐朝后来的皇帝,比如玄宗,碰到类似的情况,就不像太宗那样“特诏原免”了。到了宋代,转向文官政治,尚武之风逐渐衰退,更不允许私自复仇,换句话说,平民百姓还能做的,简直就只有报恩了。
在西方,在教的传统中,对复仇的态度也经历过一些转变。在《旧约》里,倒还主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申命记》19:21)——首先是有罪必受惩罚,以诫效尤,其次是惩罚必须得当;它强调的是律法公正,对于复仇未置可否。到了《新约》,就变成“有人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给他打”(《马太福音》5:39)——要求完全放弃复仇,最终为了彰显耶稣对所有人的恩典。
一点也不奇怪,教的爱(或者恩典)遭到了尼采的质疑:“上帝爱世人有一个先决条件,这就是世人要相信他;谁不相信这爱,他就给谁投去凶神恶煞似的眼神,以胁!……这爱从来没有遏制他的名誉心和复仇欲念啊!”(《快乐的科学》第141节)他感叹说,这样的上帝,过于犹太化了:把爱也成了一种等价交换。因为得不到爱的回报,就此翻脸,未免大煞风景。尼采援引歌德的名言:“如果我爱你,这与你何干!”接着来了一句:“用这句话来评价整个教就足够了。”(同上)
连上帝都不能遏制复仇的欲念,就更不用说世人了。然而,说到底,复仇也好,报恩也好,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从中解脱出来为好。博尔赫斯说:“惩罚的理念,奖赏的理念,是与我完全格格不入的。这些理念在我看来甚至是不道德的。”(《最后的对话》)那么,报恩和复仇呢?它们真的那么道德、那么天经地义吗?
据说,歌德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既不报仇,也不报恩,只有少数特殊禀赋的人才能做到(这是很久以前,在某个已故的当代作家的文章里看到的,可惜至今没有找到歌德这句话的出处)。相比之下,不报仇,甚至以德报怨,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至于不报恩,就让人觉得难以启齿了。可是,虽然有些不可思议,我一直觉得,歌德说的是对的,只不过,它实在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世俗所能接受的层次。
正如好人之为好人,已然是好人的福报,而坏人之为坏人,乃是坏人的厄运,同样的,施恩也是施恩者的自我实现,报恩(复仇)也是报恩(复仇)者的自我实现——两者实际上都跟相关的对象没有太大的关系,它们都只是需要一个对象来实现自我。
通常,施恩者总是较有能力、较为强势的一方,而报恩者相对处于弱势。处于弱势的报恩者的报恩,倘若只是为了报恩而报恩,给人锦上添花,实在没有必要,倒不如把自己曾经受到的恩德散发出去,去帮助比自己更弱势的人,或者是那些处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困境中的人,如此一层一层散发开去,可以给更多的人雪中送炭。要不然,施恩、报恩,形成一个闭合结构,就好像借钱、还债,就此了结,那又有什么意思呢?更为糟糕的则是,譬如,甲曾经救了乙的命,甲方的子子孙孙就继承了甲的功德,而乙方的世世代代必须感恩戴德、歌功颂德,那就近乎了。
想要打开这个闭合结构,倒是可以借用佛教所特有的一种修行法门:回向。有回向偈云:“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佛门弟子、教徒、信众通常(甚或是必须)把自己念佛、诵经以及其他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包括冤亲债主,祈愿众生离苦得乐,获得无量福田,共成佛道,如此等等。
感恩的心,也不妨如此这般“回向”给所有人,尤其是给那些有需要的人。不要让感恩成为一种负担,一种责任,而是把它变成一种主动的担当,变成“回向”世界的动力。由此,报恩者也就成长为施予者、馈赠者,从弱者成长为强者,而这也是最初的那一份爱心所能得出的最好的结果。
一
2007年夏天,上海社科院组织一批青年科研人员赴西北考察。我忝列其中,负责全程摄像。
在兰州,我们到了一个由几位志愿者维持着的公益幼儿园,在一个普通居民小区的一套底层的公寓里,总共也就十几个孩子。我们送给他们一些学习用品。然后,很自然的,孩子们给我们表演了几个节目。
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七八个稚气十足的小朋友,在我们面前跳起简单的舞蹈,很认真地唱着:感恩的心,感谢有你……
他们很用力的举起小手,在头顶上,做出一个个心形。
刹那间,我像被什么击中了一样,后脑勺一阵发麻:我们这些人啊,凭什么可以让他们作出如此这般的表达?我们拿什么来接受如此这般纯真无邪的心?
你是不是想说,这也太矫情了吧?确实,当时的情形,分明可以说其乐融融:孩子们都很开心——只要有人来看他们表演,他们就很来劲了;而我们这些人,看着他们表演,分享他们的喜悦,同时沉浸在一种施予者的满足感里。
可是,我只能说,我的感受也是真真切切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时儿子刚刚一岁多一点,所以对于小孩身上发出来的信息都特别敏感。反正,那些孩子击中了我心里的某个特别软弱的地方,让我羞愧难当,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下去(要不是手里有摄像机,要完成任务,就一定从屋子里逃出去了),同时,也特别希望有人表示谅解,安慰我的无辜。
从那之后,那首歌也成了我肉中的刺,总是不忍卒听。
二
不知从何时起,感恩成了一个常见的话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各种媒体,各种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动不动就拿感恩说事儿。2006年,大陆歌手陈红翻唱来自台湾的《感恩的心》,在这一道感恩的潮流中翻起一朵不大不小的浪花。
而在陆续翻版进来的洋节日之中,好像就数着“感恩节”最没有违和感了吧?(有人甚至建议,我们也设立一个自己的感恩节,殊不知传统习俗中的“祝福”,或称“祝年福”,已然带有感谢上天和列祖列宗的意思。这里暂且置之不论。)那些洋节日进来之后,统一改造成了吃吃喝喝买买买的模式,感恩节总算在此之外,提供一个契机,引发一些感恩之情。我不否认自己也曾经被某一口感恩节鸡汤灌得泪眼朦胧。
本来,感恩不应该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把一个观念、一个口号、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东西搞成一场运动。有那么一阵子,感恩也有点那个意思,可谓虽不及亦不远矣。
就像要搞素质教育了,就来一场一千台钢琴(而且全都是三角钢琴)的大合奏,要教育孩子感恩了,就组织一千名家长,在广场上,整整齐齐排排坐,每人脚下放一个塑料盆,让各自的孩子给他们洗脚。这是他们在自己家里从未享受过的待遇。几十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有效地颠覆了几千年来的家庭伦理,早就有人觉得必须加以反拨、矫正了。这一场感恩的潮流倒也来得正是时候。至于为什么是洗脚而不是梳头、捶背,或者更斯文一点,比如奉茶什么的,成了各种宣传画里表现“感恩”的标准动作呢?我猜想,多半是这个动作的体势,可以隐约召唤起跪拜、磕头之类的传统记忆吧。其实,给人洗脚表示尊敬和礼遇,好像更是西方曾经有过的习俗,比如奥德修斯的奶妈给他洗脚,耶稣为门徒洗脚等等,中国历史上好像没这习惯,直到这几十年里,忽然遍地都是足浴店——这又扯远了。
反正,在整个人类史上,恐怕很难找出,有哪个民族,在哪个时代,像我们这里,在这些年里,有这么多声音,组成了一场多声部大合唱:要学会感恩!要懂得感恩!要感恩!感恩!感恩!
像感恩——更何况是对父母的感恩——这样的伦理准则,实属天经地义,“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如此大张旗鼓,嚷嚷着感恩,反倒让人觉得有些怪异,甚至,不禁让人有些怀疑,是不是这些个“恩”本身也有什么问题?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三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在中国,对父母的感恩,一字以蔽之曰:孝。
这“五帝”中的最后一位,舜,正是孝的典范。舜的名下似乎没有什么历史性的、开创性的贡献,这也怨不得他,因为轮到他的时候,该有的基本上都有了(况且伏羲、神农他们的功劳也不一定全是首领亲力亲为,古今皆然)。舜的事迹,最为后人所知的大概是他对父亲和继母的孝,到了一般人做不到的程度。他似乎就是凭感天动地的孝,才得以列入“五帝”(“五帝”有不同的说法,舜或在列,或不在列)。
后来,我们的老祖宗们发现,孝还真是个好东西。《论语》第一章第二则记录孔子弟子有子的话说,一个人能做到“孝弟”,基本上就不会犯上作乱,非常有助于社会和谐。更进一步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就给兼具形而上学和实践含义的“仁”,确立了一个极其切近而实在的前提。《孝经》第一章,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则是明确指示了从“孝”到“教”(政教、教化)的路径。
到了汉代,“在伦理上,则很有以一孝字包括一切的观念”。(吕思勉《中国简史》)从汉武帝开始,以孝治国。两汉皇帝,除刘邦和刘秀之外,都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孝文、孝武等等,以此引领风向。更有诱导作用的,可能还是官吏选拔中采用的“举孝廉”。而在思想上,汉儒特别注重《论语》和《孝经》,作为主要教材。汉末,佛教进入中土,结合孝道传教,成为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宣扬孝道,极尽能事,强调对父母的感恩、报恩,在意识形态上与世俗政教互相支持。
如此,孝道变成了一种统治术。于是,有人看不过去,出来唱反调了。最典型的大逆不道的言论,恰恰出自孔门后代,就是那个四岁让梨、名列“建安七子”之首的孔融。他竟然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这种“父母无恩论”并非孔融首唱,但是他的调门响亮,引人瞩目。这么一来,早已对他恨得牙痒痒的曹操可算抓到了借口,把他连妻子儿女一起咔嚓了。孝道之名,可以用来杀人,够厉害了吧?
一直到了现代,孝道才受到了真正的挑战。鲁迅曾以“二十四孝图”为靶子,使出了他的“投枪”和“匕首”,虽然他那篇文章的本意在于儿童教育——启蒙与反礼教,包括反孝道,原本就是同一回事。在此之前,他着意“研究怎样改革家庭”的文章是1919年10月写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文章重复表明了他的期望:“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而在同年3月,胡适的长子出生。适之先生写了一首白话诗《我的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可谓异曲同工,标明了一个时代的风尚。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两位都明确赞同“父母无恩论”,强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可是,我们知道,胡适和鲁迅对各自的母亲(两人都幼小丧父)都非常孝敬,他们反对孝道,乃是他们所肩负的文化使命中的一部分。与这两位相比之下,“五四”青年反叛专制家庭之激烈,“”小将断裂亲子关系之决绝,那才叫登峰造极——二十世纪真是一个革命的世纪,不管怎么样,它已经过去了,但愿那些推倒了的东西不要重新翻转过来才好。
四
有一次,不知道什么缘故,子夏问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的回答大致是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要是在大街上碰到了仇人,就不要转身回家去拿家伙了,必须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去就干。(《礼记·檀弓上》)一向温柔敦厚的老夫子的这个回答着实有些出人意料吧?后人把这理解为“礼”的要求,抬高其权威性,超乎孔子本人之上。其实,孔子回答子夏的时候,大概并未想到它会变成一则教条。孔子从来都没有这么僵化。他经常鼓励别人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比如,为父母守孝三年,有人觉得太久,他就说,短一点也不要紧,只要你心安就可以了。
到了隋朝的时候,山东即墨人李某在斗殴中杀死同乡王某,“弃家亡命”,当时王某的儿子君操六岁。到了贞观初年,李某觉得事情过去了,回到乡里,“诣州府自首”。王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尽,诣刺史具自陈告”。他当堂陈述:“亡父被杀,二十余载。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州官判处死刑,上报,“太宗特诏原免”(事见《旧唐书》卷一百三十八)——孔孟之乡的年轻人就是不一样,一边做得出白刃杀人、啖食心肝的事情,一边也知道引经据典:王君操所说的“典礼”,应该就是上面引述的《礼记》。而唐太宗是亲自给《孝经》作过注的,他会赦免王君操,也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在这里,复仇就是报恩。太宗赦免复仇,实则意在鼓励报恩。
大凡寻常人等,容易感情用事,容易走极端,何况是报恩、复仇这种事情。更何况像王君操这样的二十多岁、血气强盛的年轻人,根本用不着礼法的鼓励,也顾不得律法的约束,总要快意恩仇,做个了断再说。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的戏剧、传奇、小说、电影,不知道演绎了多少报恩和复仇的故事。然而,现实总是比虚构更精彩。王君操复仇算是一例,更加惊心动魄的是司马迁笔下的刺客豫让。
晋人豫让是一个游士,“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赵襄子灭智伯。豫让为智伯报仇,改名换姓,混进赵襄子宫中行刺,未遂,被捕。赵襄子认为是“天下之贤人”,把他放了。不久,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然后再次埋伏行刺,不幸还是被擒,最终“伏剑自杀”。(见《史记·刺客列传》)
豫让为智伯报仇,自称“士为知己者死”,就是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豫让先前事范氏和中行氏,智伯“尽灭之”,豫让就没想过为他们复仇,因为这两家都没有赏识、尊宠豫让,而智伯却以“国士”的礼遇对待他。另外,整个过程中还有两个有意思的细节:其一,豫让拒绝朋友的建议,不愿意委身臣事赵襄子而伺机刺杀,他说,那就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他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其二,他临死之际,要求剑击赵襄子的衣服,以戏剧化的形式,虚拟完成复仇,如此,“可以下报智伯矣”。
所以,豫让的报恩、复仇,乃是他认定自己作为“士”,尤其是“国士”,必须完成的天命。他将由此实现自我,给后人树立榜样。在他的意念之中,整个事情的重心不是在智伯或赵襄子那里,也不在事情本身,而是在于他自己。
总之,报恩、复仇,在豫让这里,已然变成了实现另一个目的的手段和形式。而王君操虽然以遵从典礼为名,还得到唐太宗的背书,他的行为之极端、出格,终究令人生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五
利用孝道作为统治术,鼓励报恩,纵容复仇,终究还是要不得的。毕竟,复仇不同于自卫:自卫是在当下以暴制暴,而复仇是在事后以恶报恶。再者,让平民百姓可以自行动用武力解决问题,容易出乱子,搞得法纲混乱倒还在其次了。有鉴于此,唐朝后来的皇帝,比如玄宗,碰到类似的情况,就不像太宗那样“特诏原免”了。到了宋代,转向文官政治,尚武之风逐渐衰退,更不允许私自复仇,换句话说,平民百姓还能做的,简直就只有报恩了。
在西方,在教的传统中,对复仇的态度也经历过一些转变。在《旧约》里,倒还主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申命记》19:21)——首先是有罪必受惩罚,以诫效尤,其次是惩罚必须得当;它强调的是律法公正,对于复仇未置可否。到了《新约》,就变成“有人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给他打”(《马太福音》5:39)——要求完全放弃复仇,最终为了彰显耶稣对所有人的恩典。
一点也不奇怪,教的爱(或者恩典)遭到了尼采的质疑:“上帝爱世人有一个先决条件,这就是世人要相信他;谁不相信这爱,他就给谁投去凶神恶煞似的眼神,以胁!……这爱从来没有遏制他的名誉心和复仇欲念啊!”(《快乐的科学》第141节)他感叹说,这样的上帝,过于犹太化了:把爱也成了一种等价交换。因为得不到爱的回报,就此翻脸,未免大煞风景。尼采援引歌德的名言:“如果我爱你,这与你何干!”接着来了一句:“用这句话来评价整个教就足够了。”(同上)
连上帝都不能遏制复仇的欲念,就更不用说世人了。然而,说到底,复仇也好,报恩也好,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从中解脱出来为好。博尔赫斯说:“惩罚的理念,奖赏的理念,是与我完全格格不入的。这些理念在我看来甚至是不道德的。”(《最后的对话》)那么,报恩和复仇呢?它们真的那么道德、那么天经地义吗?
据说,歌德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既不报仇,也不报恩,只有少数特殊禀赋的人才能做到(这是很久以前,在某个已故的当代作家的文章里看到的,可惜至今没有找到歌德这句话的出处)。相比之下,不报仇,甚至以德报怨,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至于不报恩,就让人觉得难以启齿了。可是,虽然有些不可思议,我一直觉得,歌德说的是对的,只不过,它实在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世俗所能接受的层次。
正如好人之为好人,已然是好人的福报,而坏人之为坏人,乃是坏人的厄运,同样的,施恩也是施恩者的自我实现,报恩(复仇)也是报恩(复仇)者的自我实现——两者实际上都跟相关的对象没有太大的关系,它们都只是需要一个对象来实现自我。
通常,施恩者总是较有能力、较为强势的一方,而报恩者相对处于弱势。处于弱势的报恩者的报恩,倘若只是为了报恩而报恩,给人锦上添花,实在没有必要,倒不如把自己曾经受到的恩德散发出去,去帮助比自己更弱势的人,或者是那些处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困境中的人,如此一层一层散发开去,可以给更多的人雪中送炭。要不然,施恩、报恩,形成一个闭合结构,就好像借钱、还债,就此了结,那又有什么意思呢?更为糟糕的则是,譬如,甲曾经救了乙的命,甲方的子子孙孙就继承了甲的功德,而乙方的世世代代必须感恩戴德、歌功颂德,那就近乎了。
想要打开这个闭合结构,倒是可以借用佛教所特有的一种修行法门:回向。有回向偈云:“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佛门弟子、教徒、信众通常(甚或是必须)把自己念佛、诵经以及其他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包括冤亲债主,祈愿众生离苦得乐,获得无量福田,共成佛道,如此等等。
感恩的心,也不妨如此这般“回向”给所有人,尤其是给那些有需要的人。不要让感恩成为一种负担,一种责任,而是把它变成一种主动的担当,变成“回向”世界的动力。由此,报恩者也就成长为施予者、馈赠者,从弱者成长为强者,而这也是最初的那一份爱心所能得出的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