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热点头条说#
网上报道许家印给自己生前立碑的消息后,网上搜索给活人立碑的例子,别说还真有。有一网民写了一篇《日本网友给自己立碑!竟然是纪念“考试不及格”成了热门景点,引来大家的朝圣打卡》,读完全文后有种诙谐的感觉。
中国历史上立生祠之始于东汉。东汉时的九真太守任延为,九真吏民生为立祠,还有巴郡太守王堂,广都长吏韦义,民众皆为他们立生庙。唐代狄仁杰贬彭泽令,乡邑人为立生祠,迁魏州,州人又为立祠。宋代,李谷入相,因有德政于民,因而民为之立生祠,以颂其功德。
最为大众熟知的是魏忠贤立生祠。宦官魏忠贤擅权干政,权倾一时,生祠遍于各地,皆是谄媚者或慑于其权势所为。
魏忠贤是“公公”,知道自己没子孙后代,怕死后没人给自己烧纸祭奠,所以就搞了很多生祠。
中国传统文化比较忌讳活人立像,给活人塑像如同建生祠。如果此人不是上天注定的救世主,或是绝代雄杰,活着的时候被人塑像崇拜会折寿的。
活人立碑,这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迷信现象。一般来说,人们只有在死后才会立碑,碑文的颜色也通常会选择黑色,以示对逝者的尊重。然而,有些人在世时就立碑,而且碑文的颜色还选择黑色,许家印就是这样一位选择在活着的时候就立块黑色碑的资本家。
许家印的这一举动,本想永葆大吉大利荣华富贵。但是他做事太不的道,近百万家庭望着烂尾楼心生怨恨!
事实上,活人立碑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一种对生命的无常和命运的无法掌控的恐惧!
许皮带本身就是个笑话,从古至今无一例外。人活着,一切都是变数,有些人急于表功,或者某种利益输出,出现了这种畸形的讨好方式。这也是当今无论官场还是民间的一种亚文化。
许家印的“流芳百世”功德碑,魏忠贤的“生祠”,年代虽然不一样,但都是给活人立碑,最后的结果都差不多!
网上说,恒大如日中天的时候,有一次许老板多喝了三五杯,借着醉意问手下人:“我如何才能流芳百世?”
许老板是故意说的,手下人也是认真听的。第二天在许家印老家的村头,一块“流芳百世”的功德碑赫然矗立起来,巍巍然好大的威风。
现在许皮带锒铛入狱,许老板“流芳百世”的梦没有实现,遗臭万年看来是板上钉钉了!
(图片来自网络)
立碑、过寿是一种仪式,是传统孝悌文化中的分支!立碑,是丧葬文化的一部分,是生人对于先人的追思,具有一定的辨识度,有利于后人在祭祀过程中清晰分辨,是对老人德昭的一种宣示,体现了后人不忘“后养”的初心!过寿,是体现“前养”的一种方式,是对于老人尽孝的一种方式,目的是为了规避子女对于父母的亏欠,担忧“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无奈!
在民间,古语有“古者墓而不坟”,坟墓的出现是历史推演的过程,先有墓而后有份,为了传承往序,后人便于坟墓前立碑,用以歌颂逝者的生平以及德行,砥砺子孙,庇护后人,因此,老话常有“坟地照向子孙”的说法,在结合干支、五行等因素,有了“分金点穴”的说法!
然而,对于坟前立碑,也是有很多讲究的,古人常说“墓碑三不立”,倘若盲目立碑,很容易遭至家族之人的唾弃,不利于宗族间关系的维系。所谓的“三不立”,大致如下:
其一、非自然身故的不立;众所周知,农村是人情的社会,当某人非正常死亡后,很容易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有些人还会添油加醋,这无疑会影响后人的生活,因此,对于一些不光彩的非正常身故,往往不会立碑,毕竟,立碑要书写逝者的生平以及死亡原因!
其二、早夭之人不立碑!
其三、后继无人的不立碑!古人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时讲究传承有序,对于无人之人是“没脸见列祖列宗的”,因此,死后也不会立碑,毕竟,立碑也是为了后人便于祭祀!
当然,在民间,立碑是传统的一种风俗文化,目的是为了缅怀先人,遵循先人的遗志并警示后人,当然也是约定成俗的规矩,各地有不同的习俗,并没有科学依据!
而对于过寿,目的是为了给老人祈福,是弘扬孝道文化的一种方式,也是体现子女孝心的一种形式,不过,民间过寿也有很多的讲究,老人常说“寿有四不过”,具体如下:
①、父母再不庆生!古人常说“母在不庆生,父在不留须”,父母尚在不敢言老,由于古时医疗条件较差,母亲分娩犹如走了一场鬼门关,因此,为了感恩母亲,因次,有父母在不庆生的说法!
②、60岁以下不过寿!按照“周礼”记载,六十为下寿,八十为中寿,一百为上寿,因此,六十岁以下不过寿!
③、“坎年”不过寿!在民间有“坎年”的说法,比如说“明七暗九”,年龄是“九”的倍数,或年龄逢“七”,常被称为“坎年”,当然,俗话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两年也被称为“坎年”,一般也不会过寿!
④、耄耋之年不过寿!俗话说“三十而立,十三不惑,五十知天命”,而六十顺耳,七十古稀,八十朝杖,九十耄耋,一百期颐。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体机能逐步蜕化,俗语有“70不留宿,80不留饭,90不留坐”,进入耄耋之年,老人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阶段,经不起喧闹,需要的只是饮食清淡,安静的环境,因此,很多人害怕“喜事成丧事”,不会在父母高寿时置办宴席!
“墓碑三不立,寿有四不过”,立碑、过寿不能随便,有啥讲究?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