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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民众中间多有“择吉”之俗。顾名思义,择吉之“择”有选择、判断之义,“吉”则是指吉年、吉月、吉日、吉时。用大白话来说,就叫干什么事都最好“挑个好日子”。
黄道吉日与黑道凶日
“黄道吉日”是我们很熟悉的一个词,但究竟什么日子才称得上“黄道吉日”呢?在民俗文化中,人们生存的每时每刻都有星神司值,如逢青龙、明堂、金匮、天德、玉堂、司命等民众信仰的吉辰值日则为“吉时”,称“黄道吉日”。此时,诸事皆宜,婚丧庆典更是要挑个“黄道吉日”。
与“黄道吉日”相对的则是“黑道凶日”,即逢天罡、地煞、天牢等凶辰当值的日子。在“黑道凶日”,只能干拆屋毁墙之类的事。判断“吉日”“凶日”的基本手段是将记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二十四节气与五行相联系,按相生相克之说,把一年总天数分为吉凶两类,凡婚娶、丧葬、造屋、远行、耕种、渔猎、就学、拜师、出行等无不翻“黄历”或请术士择宜,逢吉方行,遇凶则止。
择吉之俗由来已久
择吉之俗由来已久。据《周礼》介绍,仅周时就设分工详细的卜官,以司占天、占星、卜日祗(或占日)、占月、占年、卜岁、卜世、卜年、卜战、卜居、卜食、占候等事。占卜用龟壳和蓍草。随着战国时期五行说的兴起,五行断日逐渐取代了龟蓍占卜成为人们择吉的主要手段。五行说认为,自然界由金、木、水、火、土等五种物质组成,五种物质相生相克,组成了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五行相生则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是指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将其与以干支记年、记月、记日、记时的传统历法相联系,以占年、日之吉凶,因而也就产生了特定的吉凶日期。
《史记》曾记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汉孝武帝时,问某日是否适合娶亲,结果“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一家曰大吉”。众说纷纭,不能决定,最后规定“以五行为主”。自汉时,五行占卜便成了选择吉日的主要手段,其后则又杂采诸家,逐渐演绎成一整套庞杂繁复的择吉体系。古时术士多备有一部《增补诸家选择万全玉匣记》,这部书也是中国古代择吉的“经典”之作。
求证吉凶的方式
民众择吉或取诸历书,或取诸术士。历书又称“黄历”或“皇历”,是按一定历法排列年、月、日并提供有关资料的书。在中国古代,多由钦天监颁印。其内容除了有关夏历的月、日、时节外,还有建屋、迁居、婚丧等有关择吉的迷信内容。
术士多用六壬、文王课、骨卜、奇门遁甲、求签、卦卜、金钱课、测字、圆梦、揣骨、扶乩等五花八门的占卜手段判断吉凶日。此外,民众还通过预兆的方式来判断其后的吉凶,这其中有天体兆、动物兆、人体兆等,如逢喜鹊登门则为吉兆,乌鸦临宅则为凶兆。
结婚吉日的选定
在择吉事项上,几乎涉及了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黄历中就有祭祀、安葬、嫁娶、求嗣、上梁、挂匾等事项。在这些择吉事项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结婚日期的选择。
结婚是家族和人生的大事,选择哪一年份,民间讲究颇多。汉族多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日,这一年称为“寡年”,俗称“寡妇年”。“寡年”的“寡”字是结婚时日的大忌,会令人想到“寡妇”“鳏寡孤独”等词语,与嫁娶的理想背道而驰,所以婚嫁便忌讳安排在这一年内,而要提前一年或者推后一年。在一年内,如果有两个立春日,各地情形又有不同。一些地区认为这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的意思,因而出现婚嫁高潮;一些地区则相反。年份确定以后,还有月份。有些月份宜嫁娶,另一些月份则禁忌嫁娶。
除了这些固定的认知外,后世民间又有将婚嫁之宜娶月份与属相联系在一起的信仰习俗。在山西定襄县一带,人们认为鸡兔属相宜正月、七月嫁娶,马鼠属相宜六月、腊月嫁娶等。再如,旧时汉族地区民众往往认为腊月(有说是腊月二十三日以后)乃至新年前后是神上天的时间,民间百无禁忌,这时嫁娶最合时宜,每天都是吉日。其实,如果从社会生产方面看,新年前后的一个时段内正是农闲时期,这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来说,选择此时婚娶应该是最合理的。
嫁娶的月份选定之后,还有需要避开的忌日。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中都有忌单日嫁娶、结婚的习俗。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为男女双方之喜事,若在单日,意味不吉,故多择取双日。汉族某些地区尤忌七月七日嫁娶。此俗与织女牛郎的传说有关,反映出人们祝福青年男女婚后永不分离、幸福美满的良好愿望。白族选择婚日,忌用男女任何一方的出生年月的属命,如男女一方属马或属鼠,则属马或属鼠日不能结婚。黎族人婚嫁择日避忌虎、猴、牛日。
现代“择吉”观念
虽然择吉之俗几千年来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但并不能因此忽略它的迷信色彩。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能够证明星辰是客观存在的自然天体,并非由“星神”主宰,更不能予人祸福,所谓“黄道吉日”和“黑道凶日”完全没有科学依据。年、月、日、时,都是客观存在的时间,并不能决定人的行动的吉凶,更不能决定人的命运的好坏。
择吉习俗存在的基础是民间信仰,反映了人们求吉避凶的美好愿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传统的择吉观念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代之而起的则是更为科学、经济、务实的择吉观念。如现代的嫁娶,农村往往农忙时少,农闲时多;城市里则大都选择在“五一”“十一”和春节前后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里举行,且多以公历纪年计算时日,而传统的择吉观念因其迷信、虚妄大都失去了约束力。
黄历是指黄帝时期实行的历法
by:《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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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日历这种事情其实是皇家的专属
考古发现,我国早在四千多年前就开始有了历法,三千多年前就已经有了用甲骨文记载的历书。
我国古代使用的历法有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和鲁历六种,其中以传说是由轩辕黄帝创建的“黄历”最为古老,《辞海》中也记载到,黄历是指黄帝时期实行的历法。
古时,黄历由钦天监计算颁订,因此也称皇历,是古代帝王遵循的一个行为规范的书籍,其中不但包括了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还包含了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一些禁忌。由于它是皇族才可以用的,所以就叫“皇历”,辛亥革命以后打倒了帝制,才把“皇历”改写成“黄历”。
民间又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黄历的主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运程等。
- The official release -
雕版现,唐始官方发行“黄历”
黄历的内容推算法在秦汉时期就已经相当成熟,作为人民的生活指导手册。但在唐代之前,黄历并不被人们广泛认知,只是皇帝遵循的行为规范,只有皇族才能使用。
唐代的时候,由于雕版印刷术的发展,朝廷开始批量印制“历日”,即历书。据史书记载,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就有木刻雕版的老黄历出现了。在这些雕印的历日之上,有关行事宜忌的内容开始大量出现。
现在可以看到的我国最早的黄历,一是唐僖宗乾符四年(公元877年)印本历书,另一件是唐僖宗中和二年(882年)印本历书。这不仅是现今世界上最早的刻印历书之一,也是极为珍贵的早期雕版印刷本,可惜均流落国外,现藏于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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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刻现,元代 “黄历”荣登畅销书榜首
唐代和宋代的时候,虽然有了官方发行的“黄历”,但价格较贵,不是寻常百姓能消费得起的东西。其间曾有人私印盗版黄历在民间低价售卖,均被朝廷重罚。
而到了元代,事情就不一样了。
既然卖黄历如此挣钱,朝廷当然就更要严加看管,绝对不允许有盗版出现。
于是到了明代,如果发现有人私印黄历,将被处以斩首的重刑,密告者则可获得赏银五十两。朝廷还在每本黄历的封面上,印上正版标志——钦天监的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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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版遍,清代“黄历”走向世界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随着木刻雕版技艺的普及与发展,朝廷终于顺应社会的现实,准许民间翻刻官印的黄历。从此,很多民间学者开始公开树帜出版以自己的名号或堂号为标志的黄历,黄历的内容也迅速丰富起来。
除记载日期、干支、二十四节气表及相关的注释外,还印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朱子治家格言》,各种联对、谢贴、呈文诉状、民间偏方、九九消寒图等等,琳琅满目。一本黄历成了小百科全书,有人戏称,一册在手,可以万事不求人。
到了嘉庆二年(1797),以继成堂的黄历为例,不仅风行于南方沿海各地,甚且销售到海外。
黄历的术数内容常被批评为迷信。信奉教的太平天国颁行的黄历就删去所有禁忌,只注明节气与礼拜天;清宣统年间颁布的黄历,也禁止刊载宜忌、冲煞、方位、流年、太岁;台湾日治时期的黄历,也只有“宜”而无“忌”;台湾光复后,又全都恢复了。
古时历书系由钦天监发布,之后则是由五术、择日师排出“通书”,各地命相师可挂上各家堂号另行出版,或卖出版权由公私机关印行当赠品。
- The Living habits -
畅销版“黄历”,是国人的一种习惯
千馀年来,黄历一直是中国民间最畅销的书籍,目前台湾地区每年印制的黄历大约为五、六百万本左右。不少现代人仍然对黄历有很深的依赖。
9年前曾开文化日历之先河、被誉为“社交头号礼物”的《故宫日历》,今年以“灵犬报兴旺,瑞兽祝昌隆”为主题,已售数十万册。日历在集纳相关文物之余,还首次收录了故宫摄影藏品,从中可一窥末代皇帝溥仪爱养狗的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