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肖 > 生肖虎

梦见自己养猫(梦见自己养猫养狗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10-16 08:57:36 作者:樱花飘落 来源:互联网

本文目录一览:

狗狗会做梦吗?狗狗做梦时有什么表现?它会梦见主人你吗?

这一天,看着酣睡的蛋挞,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狗狗会做梦吗?要知道我们人类做起梦来,可是古今中外、天南地北任意穿梭,在梦里,什么都有。那狗狗呢?狗狗会做梦吗?

狗狗会做梦

事实上,科学家已经证实,连老鼠甚至是鱼等动物都会做梦。一项来自麻省理工学院2001年的研究就曾证实过这一点。在研究中,研究人员让老鼠在复杂的迷宫里运动,然后晚上就观察它们是否能产生梦境,梦境中是否再现那个迷宫。后来,它们在快速眼动睡眠(此时肌肉完全放松,脑部活动加快,眼球快速转动,也是人类做梦的睡眠时段)观察老鼠的大脑电波。研究人员发现,在快速眼动睡眠期间,老鼠的大脑活动与老鼠在迷宫时相同,有相同的脑电波活动,于是他们得出结论,老鼠会梦见迷宫,从而证实老鼠会做梦的现象。而猫和狗的智力比老鼠进化得更快,所以它们也会做梦。

而且狗狗和人类的睡眠状态相似,都是在清醒、快速眼动睡眠和非快速眼动睡眠之间循环交替。一项来自生理行为的研究观察了六只狗狗24小时的大脑电波活动,研究发现狗狗44%的时间处于警觉状态,21%处于昏昏欲睡状态,12%时间处于快速眼动睡眠状态,说明狗狗在快速眼动睡眠状态中是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做梦的。

狗狗会梦见什么

如果狗狗睡觉时有抽搐、吠叫或呜咽的行为,我们一般都会认为狗狗正在做梦。如果你观察狗细心,甚至还可以看到狗狗的眼球在眼皮后快速转动,这种眼球运动也是狗狗做梦的典型体征,我们一般认为这是狗狗正在回忆白天的图像或者是看到别的梦中画面。

因为狗狗并不能用语言来准确表达自己做了什么梦,所以在狗狗会不会做噩梦这个问题,我们还真不能确定,但我们可以通过观察狗狗的肢体语言,正在进行的动作以及声音进行猜测狗狗是否有做噩梦。比如说如果狗狗突然呜咽、哭泣,甚至咆哮,我们就会认为狗狗正在做着噩梦。

有些狗在睡觉时会时不时的发出“唔”的声音,循环往复着,这时通常是被认为狗狗处于一种兴奋或惊喜的情绪。而有些狗狗在睡梦中摇摆四肢,这也是由于快速眼动睡眠中狗狗的肌肉是处在松弛状态的,没有办法做出幅度大的动作,我们猜想狗狗是在梦中奔跑。

那你有没有发现你家狗狗在睡梦中“偶尔傻笑”呢?或许狗狗正在梦着和主人你的快乐时光!

科学养宠,上巨小萌。每天不间断养狗知识解决你的疑惑,实用有效的狗狗训练小技巧,帮你更好养狗。

从今天起,做个养猫的人

撰文|董牧孜

闹饥荒的年代,猫是被唾弃的偷食者,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破四害”运动来了,人类质疑猫的抓捕技能,被动员并组织起来同它争夺抓鼠的职能;到了十年动荡时期,养猫成了阶级斗争的目标,是重点批判和打击的资产阶级腐化生活方式,猫在城市同人类的关系由此变得微妙起来;好不容易到了新时期,城市空间改造轰轰烈烈地进行,区隔的城市住宅,缩小了猫的活动范围,真正坠落到了单纯做宠物的地步。

然而,在城市论做宠物,品种各样的狗却似乎更胜一筹,到公园遛狗也成了城市新兴中产阶级的一种标配。直到近年来,大城市的独居现象越来越盛,独居的漂泊青年从养猫中寻找生活意义。独居时代来临,从今天起,你会继续、或决定要做一个养猫人吗?

猫的旧日操行

“败坏东西,嫌贫爱富”

家中又闹鼠患,人心惶惶。自从三年前这个嗜宴好酒的中国北方县城因应政策大搞“光盘行动”、狠刹“公款吃喝”,绝迹江湖多年的鼠辈竟然重现民居。此后每年秋冬变色之时,饥饿而寒冷的老鼠便翻沟越渠而来,敲打和啃噬小区每户人家的下水管道。老鼠凭借丰富的城市经验,掘开地漏,避过鼠夹与毒药,在人眼皮底下建家立业,生儿育女起来。我提议养只猫以慑,私心是想与那猫耳鬓厮磨。我妈早就看穿,严词拒绝,称如今的猫好吃好喝,单没了捕鼠的本领。

《猫》 ,作者:凯瑟琳·罗杰斯 ,译者:徐国英,版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1月

公元前2000年前后,古埃及人最早开始了对猫的驯化,在那里,它享有尊贵的地位;在此后的若干世纪里,它都被用于实用的目的:作为啮齿类动物的唯一擒拿手;而后,它逐渐发展为迷人可亲的宠物;到今天,更成为人类的伴侣,重要性和狗不相上下。

猫在我的家乡本来不受待见。捕鼠的威名丧失之后,猫的口碑似乎更加无可挽回了。老一辈人爱狗仇猫的居多,常有什么“猫是奸臣,狗是忠臣”的道理,如同鲁迅的“仇猫”,大约“理由充足”,“光明正大”。“猫败坏东西,嫌贫爱富,哪家饮食好就跑去哪家,没有良心”——这是猫在平房小院、日不闭户的贫寒时代里留下的恶名。如今小城之人多已入住高楼林立的门禁小区

(gated community)

,对猫的旧日操行始终耿耿于怀——这或许与山东人的脾气有关,结交动物也务求憨实本分。

喂狗看门,养猫捕鼠——数十载的农耕生活,使小城老一辈人认定饲养动物必有其职能,偏爱驯顺能干的家畜。可是猫大抵懒惰,未见得是狗一样的可靠助手。单说“养猫捕鼠”一则,不到饥饿不已或是趣味发作,猫就未必动作。只消喵喵几声,令鼠辈觳觫一番也就罢了。家猫既未将“见鼠必捕”或“灭鼠护粮”视为“本职工作”,那么胡乱捡食桌底剩饭、终日大睡于骄阳之下未尝不可。

为求饱腹而拖小鸡、偷鱼肉,或是弃旧主而改投富庶人家,也是常有的做为。明代有“赵人养猫”的故事,“月余,鼠尽而其鸡亦尽”。猫虽灭鼠有功,却把小鸡也吞食消灭了。赵人不以为意,但放在贫寒人家,恐怕早已气急败坏,自此与猫势不两立。

饥饿年代

猫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早年社会主义有过一段饥饿的日子,家乡人用地瓜干子拌胡萝卜的稀汤寡水喂猫,安于贫贱的瘦猫可以勉强饱腹。同样的吃食也喂狗,也喂猪——人的伙食未见得比牲畜丰盛许多。猫由于腹中的饥渴,加之恋爱的饥渴,常常居无定所。猫吃百家饭,有时离家数月,又复回来,讨食吃喝如常;有时别家的猫跑来寄居,自家也就喂一阵子。因此农人说“家猫”,大约只是“暂且住在这家的猫”。

莫言在小说《猫事荟萃》里写一只十分饥饿而骁勇的山东狸猫。此猫曾在他家餐桌之下偶得“四清工作队”下乡队员所赐的一块煎鱼,自此赖在家中任踢任骂不肯离开。然而,这毕竟是极为饥饿的六十年代里一户极为饥饿的农家,狸猫费力拿下一匹大鼠,竟然也被思肉心切的人所馋涎。姐弟二人猫口夺鼠,由祖母烧熟为乌黑皱缩的一根,三人分食,六眼放光。莫言写道,“鼠肉之香无法形容”。猫伤心无奈,只在一旁踱来踱去。自此再不捕鼠,改偷邻人的小鸡充饥。于是恶名满村,最终给一个怀恨在心的村人打死。

猫能否胜任捕鼠,的确曾在社会主义的饥饿年代里引发争议。1956年始的“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掀起过几场轰轰烈烈的“灭鼠运动”。猫虽有拿耗子的天赋,却未在运动中被委以重任,反而由人类做起了捕鼠的急先锋。全民动员之下,鼠药、鼠夹、鼠笼等工具齐齐上阵。死鼠的尾巴要一根根收集起来,如数上缴。

为达到组织要求的灭鼠业绩,人说不定还会对猫爪之下的鼠尾有所觊觎。“四害”的成员有老鼠、麻雀、苍蝇、蚊子。如今看似人畜无害的麻雀被定性为“害人鸟”,据说是因其每年吃掉和损坏的粮食多过老鼠

(到1960年,麻雀的位置被臭虫取代)

。由此不难看出,当人的饥饿是首要矛盾时,捕鼠不利或又狡黠偷食的猫大概是一类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不安年代

城市养猫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猫能捕鼠论”更加不能成立,是在期间。城市养猫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并有“利用养猫”之类的罪名加诸于人。“破旧立新一百例”第43条便称,“一律不许养蛐蛐斗蛐蛐,养鱼、养猫、养狗。这些资产阶级的习惯不能在中国人民中间存在,如有违者,后果完全自己负责。”

止庵的《弃猫记》、陈大远的《饭猫记》对于期间文人牵涉的猫冤案

(以及为求自保而不得已弃猫,或是寻猫的艰辛)

有所描绘。虽说猫向来有“不劳而获,为所欲为”的食利阶层潜质,不过根据我奶奶的说法,彼时我们乡下老家的瘦猫们,实在不曾卷入此类“”的政治嫌疑与身份危机——或许是上情下达的不畅,或许是人民觉悟的有限,但更关键的在于,农村的猫着实不曾享有那种“资产阶级宠物”的优渥地位。

丰子恺笔下的猫。

猫有一段天然的媚态,古怪可人,令文人或者贵族欣赏倾倒。然而乡野父老偏偏不吃这套,就好比贾府里的焦大不爱林妹妹似的。猫充其量被视为不守规矩、欠缺德性的牲畜。于是,人得以照旧喂猫、骂猫、揍猫;猫照旧寄居、捕鼠,偶尔偷腥。

猫拿耗子非得斗智斗勇,因为饥饿的鼠与饥饿的猫同样机灵谨慎。降鼠要一番漫长的蹲守与迅猛的袭击,之后是对食物的戏耍——放走,截回,又放走,截回。至厌倦时,猫就一口咬断疲于奔命的鼠的脖子

(鲁迅在《狗·猫·鼠》之中对此类以折磨弱小为乐的风气深恶痛绝)

。猫大快朵颐的场面不大赏心悦目。待其舔舐溅满嘴角和胡须的鲜血,鼠已尸骨无存,只剩些毛发了。

这种惊心动魄、又充满残酷趣味的猎食光景我从未见过,却是我爸童年时蹲在自家院子里常有目睹的。我的童年是新世纪之交,老鼠威风已灭,不大有机会在公众跟前嚣张。目之所见的“猫鼠斗”,不过是动画片《猫和老鼠》之中汤姆猫和杰瑞鼠的短兵相接。

城市空间改造时期

宠物狗反扑占领了上风

90年代以来的城市空间改造,使人们搬入洁净而封闭的楼房住宅。从前“喂狗看门,养猫捕鼠”的实用初衷面临失效,家养的猫狗需要被重新理解为“宠物”。我所真正熟知的猫,便是城市化和商品房兴起之后的家猫了。

实际上,以猫作为宠物,早在宋代商品经济活跃之时就已风行。这与市人的日常情致渐趋于狭小的生活空间有关,如李泽厚所言,彼时“时代精神已不在马上,而在闺房”。

猫这种深庭小院中的娇柔动物,使达官贵族迷恋不已;民间上行下效,“养猫热”盛行一时。梁中效在一则小文中指出,南宋杭州的显贵最为宠幸一种狮猫,是外形优美高雅、却全然不能捕鼠的一类。今天的都市宠物猫,际遇大概与之相似——圈养于高墙之内好吃好喝、无所事事、乃至与鼠辈素未蒙面。这种养猫,恐怕真是十足的“资产阶级的习惯”;而那些成为宠物的猫,便如莫言所说“不仅仅是懒惰而是十足的堕落了”。

新世纪之交,家乡县城在经济改革之下终于变得像个“城市”,而非仅仅是与农村地景无异的乡野了。此后,如同咖啡、牛排、“AA制”那些新事物的传入,“宠物”的概念一样自然而然被小城居民接受下来。不过,猫作宠物的晋升之路在这座北方小城实在不大顺利,几十年前狡黠不忠的农家牲畜,今日依然多有恶名。

猫的不驯顺及其凄厉多情的“恋爱歌曲”,使其每每被视为家庭居室的破坏者。加之“猫捕鼠”已不大有市场需求,小城的蓄猫者愈发稀少起来。相反,宠物狗却倍受欢迎。如今走在街上,随处可见雪白的萨摩或是咖啡色的泰迪,使人疑心那些外国品种狗也已成为内陆县城中产家庭的“标配”成员。县城的宠物店遍地开花,但几乎每家都不售猫,只有笼中小狗引颈叫得凄切而又欢畅。

遛狗。

这种光景颇有些意味。因为我这代人做小孩时,狗仍被视为令人惧怕的凶猛动物——这大概也出于“狗是忠臣”的缘故。更准确地说,狗由于生存空间与身份职责的不同,表现出待人性情上的分野。蓄养在乡野平房的狗负有“看门”使命,对主人以外者充满敌意,一走近就要狂嗥扑将上来——正所谓“狗吠非主”。

有时回家经行乡间的夜路,每过一户都是犬吠,一吠百声,此起彼伏。更有提心吊胆的邻居,手中持棍才敢夜行此路。然而,蓄养在城市之内的狗,却开始住进高层公寓做起了“宠物”,成为电影《卡拉是条狗》里葛优所言那种“不咬人”的“好狗”。我的家乡县城是在城乡混交的地带,由于不知遇上的是爱家护主的乡土“忠犬”,或是一团和气的都市“好狗”,因此童年时总免不了怕狗。

街犬在儿童的眼中,更是性情难测的猛兽般的存在。自从在县城街道上遭遇一次恶犬的追逐之后,每当考试临近,我就会做起同一个逃命于狗掌之下的噩梦。那时流行许多都市传说,其中必有一则是人遭狗咬、患上狂犬病而奄奄一息的可怕故事。《卡拉是条狗》中的好狗卡拉也因此遭劫,险些被警察捉捕运送“无证狗”的卡车拖走。

《卡拉是条狗》剧照。

宠物时代的到来

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

猫或是成了最佳伴侣

伴随宠物时代的真正到来,怕狗的经验罕见起来——似乎目之所见的狗都做了宠物,而“宠物狗”与“看门狗”彷佛不是一个物种。无论泰迪犬如何恶狠狠地狂嗥,人也没什么可怕,见着了这种弱小的凶恶反而要喜欢起来。如今走在县城街道上,常见“狗溜人”的情形——狗跑在前面,人追在后头。遛狗的——或说被狗遛的——多是中老年人,而狗的真正主人却通常是家庭中的年轻一辈。大抵来说,老一辈人不大有爱宠物的兴致,或者说很难像个“孤独的现代城市人”那样与宠物猫狗情同亲子手足。遛狗之于老人,却是一种有益的城市运动,也是必要的社交。大概也是狗的公共性所在,这座街道开阔、喜爱热闹的北方小城越发青睐起养狗这件事来。

大都市的爱猫之风远盛过我的家乡。这既由于养狗所需的金钱、空间与时间对于都市而言过于奢侈,也由于养猫在家着实方便、经济且少占空间。尤其在当下日趋原子化的生活情境里,一只倦怠、懒惰、自足、自恋而又自怜的猫,简直成为人的自我投射与绝好慰藉。家猫翻身做起“主子”,谓之“喵星人”;人则位阶逆转,成了“猫奴”。

我在香港求学,每当写论文消极怠工而又心怀愧疚时,往往梦见养猫。据说许多陆生在香港狭小租房里经历过面壁似的困兽生活之后,都会发梦似的渴望起一只猫来。在中国大都市里打拼的“空巢青年”恐怕多有如此。城市空间与城市人的生活变迁,使得猫在昔日惹人嫌的品行,成为如今最叫人着迷的性情了。于是又有“一日养猫,终身想猫”的新谚。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猫或许成了人的最佳伴侣。

作者:董牧孜;

编辑:余雅琴。

从今天起,做个养猫的人

撰文|董牧孜

闹饥荒的年代,猫是被唾弃的偷食者,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破四害”运动来了,人类质疑猫的抓捕技能,被动员并组织起来同它争夺抓鼠的职能;到了十年动荡时期,养猫成了阶级斗争的目标,是重点批判和打击的资产阶级腐化生活方式,猫在城市同人类的关系由此变得微妙起来;好不容易到了新时期,城市空间改造轰轰烈烈地进行,区隔的城市住宅,缩小了猫的活动范围,真正坠落到了单纯做宠物的地步。

然而,在城市论做宠物,品种各样的狗却似乎更胜一筹,到公园遛狗也成了城市新兴中产阶级的一种标配。直到近年来,大城市的独居现象越来越盛,独居的漂泊青年从养猫中寻找生活意义。独居时代来临,从今天起,你会继续、或决定要做一个养猫人吗?

猫的旧日操行

“败坏东西,嫌贫爱富”

家中又闹鼠患,人心惶惶。自从三年前这个嗜宴好酒的中国北方县城因应政策大搞“光盘行动”、狠刹“公款吃喝”,绝迹江湖多年的鼠辈竟然重现民居。此后每年秋冬变色之时,饥饿而寒冷的老鼠便翻沟越渠而来,敲打和啃噬小区每户人家的下水管道。老鼠凭借丰富的城市经验,掘开地漏,避过鼠夹与毒药,在人眼皮底下建家立业,生儿育女起来。我提议养只猫以慑,私心是想与那猫耳鬓厮磨。我妈早就看穿,严词拒绝,称如今的猫好吃好喝,单没了捕鼠的本领。

《猫》 ,作者:凯瑟琳·罗杰斯 ,译者:徐国英,版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年1月

公元前2000年前后,古埃及人最早开始了对猫的驯化,在那里,它享有尊贵的地位;在此后的若干世纪里,它都被用于实用的目的:作为啮齿类动物的唯一擒拿手;而后,它逐渐发展为迷人可亲的宠物;到今天,更成为人类的伴侣,重要性和狗不相上下。

猫在我的家乡本来不受待见。捕鼠的威名丧失之后,猫的口碑似乎更加无可挽回了。老一辈人爱狗仇猫的居多,常有什么“猫是奸臣,狗是忠臣”的道理,如同鲁迅的“仇猫”,大约“理由充足”,“光明正大”。“猫败坏东西,嫌贫爱富,哪家饮食好就跑去哪家,没有良心”——这是猫在平房小院、日不闭户的贫寒时代里留下的恶名。如今小城之人多已入住高楼林立的门禁小区

(gated community)

,对猫的旧日操行始终耿耿于怀——这或许与山东人的脾气有关,结交动物也务求憨实本分。

喂狗看门,养猫捕鼠——数十载的农耕生活,使小城老一辈人认定饲养动物必有其职能,偏爱驯顺能干的家畜。可是猫大抵懒惰,未见得是狗一样的可靠助手。单说“养猫捕鼠”一则,不到饥饿不已或是趣味发作,猫就未必动作。只消喵喵几声,令鼠辈觳觫一番也就罢了。家猫既未将“见鼠必捕”或“灭鼠护粮”视为“本职工作”,那么胡乱捡食桌底剩饭、终日大睡于骄阳之下未尝不可。

为求饱腹而拖小鸡、偷鱼肉,或是弃旧主而改投富庶人家,也是常有的做为。明代有“赵人养猫”的故事,“月余,鼠尽而其鸡亦尽”。猫虽灭鼠有功,却把小鸡也吞食消灭了。赵人不以为意,但放在贫寒人家,恐怕早已气急败坏,自此与猫势不两立。

饥饿年代

猫是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早年社会主义有过一段饥饿的日子,家乡人用地瓜干子拌胡萝卜的稀汤寡水喂猫,安于贫贱的瘦猫可以勉强饱腹。同样的吃食也喂狗,也喂猪——人的伙食未见得比牲畜丰盛许多。猫由于腹中的饥渴,加之恋爱的饥渴,常常居无定所。猫吃百家饭,有时离家数月,又复回来,讨食吃喝如常;有时别家的猫跑来寄居,自家也就喂一阵子。因此农人说“家猫”,大约只是“暂且住在这家的猫”。

莫言在小说《猫事荟萃》里写一只十分饥饿而骁勇的山东狸猫。此猫曾在他家餐桌之下偶得“四清工作队”下乡队员所赐的一块煎鱼,自此赖在家中任踢任骂不肯离开。然而,这毕竟是极为饥饿的六十年代里一户极为饥饿的农家,狸猫费力拿下一匹大鼠,竟然也被思肉心切的人所馋涎。姐弟二人猫口夺鼠,由祖母烧熟为乌黑皱缩的一根,三人分食,六眼放光。莫言写道,“鼠肉之香无法形容”。猫伤心无奈,只在一旁踱来踱去。自此再不捕鼠,改偷邻人的小鸡充饥。于是恶名满村,最终给一个怀恨在心的村人打死。

猫能否胜任捕鼠,的确曾在社会主义的饥饿年代里引发争议。1956年始的“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掀起过几场轰轰烈烈的“灭鼠运动”。猫虽有拿耗子的天赋,却未在运动中被委以重任,反而由人类做起了捕鼠的急先锋。全民动员之下,鼠药、鼠夹、鼠笼等工具齐齐上阵。死鼠的尾巴要一根根收集起来,如数上缴。

为达到组织要求的灭鼠业绩,人说不定还会对猫爪之下的鼠尾有所觊觎。“四害”的成员有老鼠、麻雀、苍蝇、蚊子。如今看似人畜无害的麻雀被定性为“害人鸟”,据说是因其每年吃掉和损坏的粮食多过老鼠

(到1960年,麻雀的位置被臭虫取代)

。由此不难看出,当人的饥饿是首要矛盾时,捕鼠不利或又狡黠偷食的猫大概是一类劣迹斑斑的可疑分子。

不安年代

城市养猫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猫能捕鼠论”更加不能成立,是在期间。城市养猫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并有“利用养猫”之类的罪名加诸于人。“破旧立新一百例”第43条便称,“一律不许养蛐蛐斗蛐蛐,养鱼、养猫、养狗。这些资产阶级的习惯不能在中国人民中间存在,如有违者,后果完全自己负责。”

止庵的《弃猫记》、陈大远的《饭猫记》对于期间文人牵涉的猫冤案

(以及为求自保而不得已弃猫,或是寻猫的艰辛)

有所描绘。虽说猫向来有“不劳而获,为所欲为”的食利阶层潜质,不过根据我奶奶的说法,彼时我们乡下老家的瘦猫们,实在不曾卷入此类“”的政治嫌疑与身份危机——或许是上情下达的不畅,或许是人民觉悟的有限,但更关键的在于,农村的猫着实不曾享有那种“资产阶级宠物”的优渥地位。

丰子恺笔下的猫。

猫有一段天然的媚态,古怪可人,令文人或者贵族欣赏倾倒。然而乡野父老偏偏不吃这套,就好比贾府里的焦大不爱林妹妹似的。猫充其量被视为不守规矩、欠缺德性的牲畜。于是,人得以照旧喂猫、骂猫、揍猫;猫照旧寄居、捕鼠,偶尔偷腥。

猫拿耗子非得斗智斗勇,因为饥饿的鼠与饥饿的猫同样机灵谨慎。降鼠要一番漫长的蹲守与迅猛的袭击,之后是对食物的戏耍——放走,截回,又放走,截回。至厌倦时,猫就一口咬断疲于奔命的鼠的脖子

(鲁迅在《狗·猫·鼠》之中对此类以折磨弱小为乐的风气深恶痛绝)

。猫大快朵颐的场面不大赏心悦目。待其舔舐溅满嘴角和胡须的鲜血,鼠已尸骨无存,只剩些毛发了。

这种惊心动魄、又充满残酷趣味的猎食光景我从未见过,却是我爸童年时蹲在自家院子里常有目睹的。我的童年是新世纪之交,老鼠威风已灭,不大有机会在公众跟前嚣张。目之所见的“猫鼠斗”,不过是动画片《猫和老鼠》之中汤姆猫和杰瑞鼠的短兵相接。

城市空间改造时期

宠物狗反扑占领了上风

90年代以来的城市空间改造,使人们搬入洁净而封闭的楼房住宅。从前“喂狗看门,养猫捕鼠”的实用初衷面临失效,家养的猫狗需要被重新理解为“宠物”。我所真正熟知的猫,便是城市化和商品房兴起之后的家猫了。

实际上,以猫作为宠物,早在宋代商品经济活跃之时就已风行。这与市人的日常情致渐趋于狭小的生活空间有关,如李泽厚所言,彼时“时代精神已不在马上,而在闺房”。

猫这种深庭小院中的娇柔动物,使达官贵族迷恋不已;民间上行下效,“养猫热”盛行一时。梁中效在一则小文中指出,南宋杭州的显贵最为宠幸一种狮猫,是外形优美高雅、却全然不能捕鼠的一类。今天的都市宠物猫,际遇大概与之相似——圈养于高墙之内好吃好喝、无所事事、乃至与鼠辈素未蒙面。这种养猫,恐怕真是十足的“资产阶级的习惯”;而那些成为宠物的猫,便如莫言所说“不仅仅是懒惰而是十足的堕落了”。

新世纪之交,家乡县城在经济改革之下终于变得像个“城市”,而非仅仅是与农村地景无异的乡野了。此后,如同咖啡、牛排、“AA制”那些新事物的传入,“宠物”的概念一样自然而然被小城居民接受下来。不过,猫作宠物的晋升之路在这座北方小城实在不大顺利,几十年前狡黠不忠的农家牲畜,今日依然多有恶名。

猫的不驯顺及其凄厉多情的“恋爱歌曲”,使其每每被视为家庭居室的破坏者。加之“猫捕鼠”已不大有市场需求,小城的蓄猫者愈发稀少起来。相反,宠物狗却倍受欢迎。如今走在街上,随处可见雪白的萨摩或是咖啡色的泰迪,使人疑心那些外国品种狗也已成为内陆县城中产家庭的“标配”成员。县城的宠物店遍地开花,但几乎每家都不售猫,只有笼中小狗引颈叫得凄切而又欢畅。

遛狗。

这种光景颇有些意味。因为我这代人做小孩时,狗仍被视为令人惧怕的凶猛动物——这大概也出于“狗是忠臣”的缘故。更准确地说,狗由于生存空间与身份职责的不同,表现出待人性情上的分野。蓄养在乡野平房的狗负有“看门”使命,对主人以外者充满敌意,一走近就要狂嗥扑将上来——正所谓“狗吠非主”。

有时回家经行乡间的夜路,每过一户都是犬吠,一吠百声,此起彼伏。更有提心吊胆的邻居,手中持棍才敢夜行此路。然而,蓄养在城市之内的狗,却开始住进高层公寓做起了“宠物”,成为电影《卡拉是条狗》里葛优所言那种“不咬人”的“好狗”。我的家乡县城是在城乡混交的地带,由于不知遇上的是爱家护主的乡土“忠犬”,或是一团和气的都市“好狗”,因此童年时总免不了怕狗。

街犬在儿童的眼中,更是性情难测的猛兽般的存在。自从在县城街道上遭遇一次恶犬的追逐之后,每当考试临近,我就会做起同一个逃命于狗掌之下的噩梦。那时流行许多都市传说,其中必有一则是人遭狗咬、患上狂犬病而奄奄一息的可怕故事。《卡拉是条狗》中的好狗卡拉也因此遭劫,险些被警察捉捕运送“无证狗”的卡车拖走。

《卡拉是条狗》剧照。

宠物时代的到来

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

猫或是成了最佳伴侣

伴随宠物时代的真正到来,怕狗的经验罕见起来——似乎目之所见的狗都做了宠物,而“宠物狗”与“看门狗”彷佛不是一个物种。无论泰迪犬如何恶狠狠地狂嗥,人也没什么可怕,见着了这种弱小的凶恶反而要喜欢起来。如今走在县城街道上,常见“狗溜人”的情形——狗跑在前面,人追在后头。遛狗的——或说被狗遛的——多是中老年人,而狗的真正主人却通常是家庭中的年轻一辈。大抵来说,老一辈人不大有爱宠物的兴致,或者说很难像个“孤独的现代城市人”那样与宠物猫狗情同亲子手足。遛狗之于老人,却是一种有益的城市运动,也是必要的社交。大概也是狗的公共性所在,这座街道开阔、喜爱热闹的北方小城越发青睐起养狗这件事来。

大都市的爱猫之风远盛过我的家乡。这既由于养狗所需的金钱、空间与时间对于都市而言过于奢侈,也由于养猫在家着实方便、经济且少占空间。尤其在当下日趋原子化的生活情境里,一只倦怠、懒惰、自足、自恋而又自怜的猫,简直成为人的自我投射与绝好慰藉。家猫翻身做起“主子”,谓之“喵星人”;人则位阶逆转,成了“猫奴”。

我在香港求学,每当写论文消极怠工而又心怀愧疚时,往往梦见养猫。据说许多陆生在香港狭小租房里经历过面壁似的困兽生活之后,都会发梦似的渴望起一只猫来。在中国大都市里打拼的“空巢青年”恐怕多有如此。城市空间与城市人的生活变迁,使得猫在昔日惹人嫌的品行,成为如今最叫人着迷的性情了。于是又有“一日养猫,终身想猫”的新谚。在个体化的独居时代,猫或许成了人的最佳伴侣。

作者:董牧孜;

编辑:余雅琴。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