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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男子去世后留下100余万元赔付款,3岁养子由奶奶监护,如今奶奶“走”了,年幼的他该怎么办?
男子离婚4年后家门口捡到弃婴,到民政局办理合法收养手续这名男子叫张博(化名),今年53岁,系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人。
前妻高女士介绍说,2013年12月,她与张博登记结婚,次年举办了婚礼,婚后第4年两人协议离婚,尽管如此,离婚后两人还是居住在一起。
她回忆说,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他俩没有生育小孩,2020年3月的一天清晨,他们自家门前传来婴儿清脆的啼哭声,开门一看,只见一名婴儿被小毛毯包裹着,旁边有一个小奶瓶,“是一名男婴,当时哭得满脸通红,从现场情况猜测,出生时间大约是2019年12月中旬的样子。”
高女士说,他们当即报警称,在门口捡到一名婴儿,后经相关部门同意,暂时抱回家照顾。
2021年4月13日,张博在坊子区民政局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人就是他。
高女士称,当初孩子被抱回家至今一直是她在照顾,孩子学会说话时,就叫她妈妈,叫张博爸爸,一家人尽管不富裕,但生活起来还算幸福。
男子上班期间死亡,是意外还是安全事故?家人被指获赔161万元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张博在潍坊市昌邑市一个工地上班,“他每隔3天要上一个夜班,平时儿子一直是我在带。”她说,今年2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她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姓朱,说是张博所在公司的负责人,“他说张博在工地上受伤了,已送到昌邑市柳疃镇中心卫生院,正在抢救,叫我带着孩子去一趟。”
当高女士带着儿子与弟弟赶到那里时,得知张博已被送到了潍坊市殡仪馆,“看到他那一刻,我失声恸哭,顿时瘫倒在地。”
该卫生院的一份院前急救记录显示,张博出事的时间是当天上午11时左右,“张博工作时,工友发现他突然倒地昏迷不醒,呼之不应,遂拨打120。”该医院诊断为猝死。
然而,高女士对前夫的死因提出了不同说法。
她对记者介绍称,事后她了解到,张博和工友施工时,因自来水管道压力过大,堵头飞出击中他上半身,他放在胸前的手机被击得稀烂,她认为是一起安全事故,导致前夫张博死亡。
她说,事发当晚10时左右,她弟弟与张博生前所在的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朱先生谈成170万元的赔付,朱当即支付了她5万元,“第二天,张博哥哥和妹妹等一行人赶到时称,我和张博系离了婚的,说我无权参与赔付事宜。”
此事件中,张博所在公司究竟赔付了多少呢?
高女士说,张博哥哥和妹妹等人与公司谈成的是161万元的赔付,“因此前支付给了我5万,剩余的156万是用现金支付给他们的。”
记者向张博的哥哥求证时,他称“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在家带娃不清楚具体赔付金额。”
对其他问题,他不愿意接受采访。
当初负责处理此事的朱先生说,他们确实是与张博的哥哥等人签的赔付协议,“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款项也已经支付给了他们。”但他没有透露具体的赔付金额。
然而,张博公司所在地的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一名参与过此事的负责人则称,当初赔付金额是161万元,一位知情律师也告诉高女士,“我反复给你说过,赔付金额就是161万元。”
高女士说,她曾看过双方的赔付协议,上面清清楚楚写的是赔付161万元。
村委会出具确认书称80岁奶奶系3岁孩子第一顺序监护人,老人儿子张某成实际监护人遭质疑据介绍,张博有个哥哥张某,还有一个妹妹,他在家排行第二。
今年2月9日,张博老家所在地的坊子区九龙街道某村委会出具《监护人确认书》称,孩子年幼依法需要监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张博之母可担任第一顺序监护人,但因其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佳,张博的哥哥张某自愿担任孩子监护人,并经近亲属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由张某担任孩子监护人。
当天,张某母亲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称,授权儿子张某全权处理张博意外死亡赔偿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洽谈赔偿数额并签订赔偿协议等,对张某在处理张博死亡过程中签字确认的文件,“我均予以认可。”
记者注意到,该授权委托书落款处的委托人签名是张某,上面还盖有见证单位即村委会的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对此,3月28日,该村委会出具证明称,因当时情况特殊,张博家人一直未将他的死讯告诉母亲,导致她一直不知情,张博母亲的签名及手印确系儿子张某代签代按。
对此,高女士质疑称,尽管孩子的户口在该村,但他一直没住在村里,自收养起均是她在照顾抚养,认为村委会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贸然出具《监护人确认书》系违规行为,遂向当地镇政府、区政府等各级部门反映。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前夫哥哥和妹妹起诉追讨那5万元,一审败诉已上诉,称孩子奶奶在绝望中轻生潍坊市潍城区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2023年6月,张博母亲和他的养子曾向高女士居住的潍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她不当得利5万元。
立案后,张博母亲去世,他哥哥张某和妹妹遂申请以母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继续参与诉讼,此案中的原告变成张某兄妹俩和张博的养子共3人。
他们诉称,张博意外身亡当天,高女士冒充他的配偶,向张博单位潍坊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索要了5万元赔偿款,并抱走张博的养子,“张博无配偶,故孩子无养母。”
同时称,高女士在与张博和养子无任何法律关系情况下,乘人之危,将孩子抱走并骗取赔偿款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高女士返还张博的那5万元死亡赔偿金,同时请求判决被告高女士将孩子归还给监护人等。
该法院审理认为,张博的养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该案民事法律行为,因其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已死亡,现无法确认孩子的监控人,即现无法定代理人能够代理孩子实施该案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告张某等3人系该案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且3原告对主张的利益密不可分,故该案张某等3原告可待孩子监护人确认后,另行诉讼解决该案纠纷。
2023年7月31日,该法院裁定驳回了3原告的起诉。
对此,他们对该裁定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法院,认为孩子的监护关系清楚明确,其法定监护人系张博的母亲,指定监护人系张某,一审法院未查明案件事实,即认定孩子无监护人,并以此为由裁定驳回他们的起诉。
该上诉状透露说,2023年2月23日,该案由潍坊市潍城区法院立案审理,审理过程中,张博的母亲刚刚经历丧子之痛,孙子又被人抱走藏匿,对儿子孙子的思念令她无比绝望,最终服下百草枯,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高女士公然侮辱张博母亲全家,上门贴小广告,在村群发辱骂短信,致张博母亲背负极大的精神压力,绝望轻生,她不顾及死者张博的颜面,逼死他母亲,反而想获得张博养子的监护权及抚养费,希望法院依法审理本案。”
“高女士在事发时并非张博的近亲属,不是赔偿权利人,她冒充张博之妻冒领他的死亡赔偿款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该部分赔偿金应予以返还。”3人在上诉状中说,“高女士与孩子之间毫无亲属关系,她拒不归还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监护权与被监护权,涉嫌拐骗儿童,她应将孩子归还给监护人。”
同时还说,作为监护人的张某曾通过各种途径打听高女士的住址,她为了不上找找到孩子,带着他频繁更换住址,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女子获得监护权,起诉要求确认自己系监护人,法院已立案受理将开庭2023年5月9日,高女士居住地的居委会给她出具了一份《监护人确认书》,称孩子当初由她前夫张博抱养后,一直同他俩共同居住生活,由她抚养并共同居住在该辖区。张博去世后,他母亲可担任第一顺序监护人,但经实地调查了解,当时他母亲因年老且近期大病身体不佳,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充分调查论证,指定高女士为孩子监护人,希望她按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使孩子健康成长。
随即,高女士对该份确认书进行了公证。
5月26日,高女士与潍坊市坊子区民政局等单元鉴定了《孤儿养育协议书》,该局负责高女士监护孩子的基本生活费发放,供养标准是每月1888元,用于教育、医疗、学习、服装或生活供养等方面,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要求她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不得将该资金用于其他方面。
记者注意到,潍城区法院当初在裁定书中称,诉讼过程中,高女士提出的请求确认她是孩子的监护人等相关诉讼请求,与本诉之间并非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她可以另行起诉。
高女士说,她和孩子不服潍城区法院的一审裁定,已于2023年8月30日以两人名义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她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应发回重审。
她说,自己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已被相关部门确认,“孩子还是婴儿时,我就和他共同生活至今。”
她介绍说,当初前夫张博因安全事故去世后,孩子一直随她共同生活,这些有照片和视频为证,张博去世后赔偿款被抢夺一空,她要求将属于孩子的赔偿款进行归还。
她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判决张某持有的那份由当地村委会出具的《确认监护权书》无效,并依法确认她才是孩子的监护人,要求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高女士对记者说,“孩子是我的宝,哪怕张某等人不支付一分占据着的张博的死亡赔偿款,我也要把他抚养成人。”
对高女士的上诉状,潍坊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上诉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据悉,此案近期将开庭。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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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在娘胎里就拥有通灵宝玉,这块玉刻着“莫失莫忘,仙寿永昌”。传国玉玺刻的是“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蔡元培先生说贾宝玉从娘胎里带来的灵玉指传国玉玺。
确切说,是一块被闲置起来,从没有派上用场的玉玺。
这块玉原是女娲煅石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它被弃在大荒山青梗峰下,因无材补天,日夜悲号惭愧。有一次,一僧一道在它旁边谈论世间荣华富贵,打动它的凡心。一僧一道大施幻术,将它变成扇坠大小的宝玉,带到凡世。那僧担心世人将它当作凡物,便刻上那八个字。
这八个字,后四字与传国玉玺前四字的意思一样。“莫失莫忘”,则隐藏着末代朱家皇族的一段伤心史。
一个孩子从娘胎带出与传国玉玺相似的玉,在封建社会是很可怕的灵异事件,也是犯忌的大事,是要丢掉性命甚至抄家灭族的。借这类灵异事件兴兵造反者代不乏人,所以历朝历代都有严厉的措施加以防范。《大明律》就有个“假降邪神惑众”的罪名,专门用来给这类人定罪的。《大明律》还明文规定私人禁止收藏“金玉符玺”等物。在古代,开国皇帝出世大都发生过让世人津津乐道的灵异事件。汉高祖之母刘媪与龙交配,他又剑斩白蛇;宋太祖降生时军营里红光冲天;明太祖降世,附近的和尚还以为他家着火了。可他们降生再灵异,都比不上贾宝玉直接将传国玉玺衔在嘴巴里来到世间,上天直接宣示他出生前就是做皇帝的命,比汉祖、宋祖、明祖直白多了。这么一个人,最想灭掉他的就是在位的皇帝。贾家遇到这种事,肯定讳莫如深,只怕连知情者都要杀掉灭口,怎会闹得路人皆知呢?而且还没事。作者不是法盲,涉及这个情节,只能说宝玉的确是天命注定该做皇帝的。
崇祯帝殉国后三个儿子不知所终。南明的三帝一监国,只有监国鲁王朱以海留下后嗣,是个遗腹子,叫朱弘桓,生于1663年年初(兔年,书中说宝玉属兔)。这一年清人攻破厦门、金门诸岛,郑经迎接明朝皇室入台。朱弘桓由宁靖王朱术桂带入台湾,居住在郑经为朱术桂建造的宁靖王府里(现在的台南天后宫),由朱术桂抚养成人。长大后娶郑成功的第四个女儿(宝姐姐)。
郑经虽然礼遇明室,可并没有立姓朱的做皇帝。朱弘桓尚未出生就是无可争议的皇位继承人——连玉玺都带来了,但郑经不同意,天命也不管用了。靠他庇护的皇子皇孙还能怎样?后来被遗老遗少们私自尊称为末帝的朱术桂也没有儿子,他大概考虑到郑成功父子从来没有承认过鲁监国,以此为借口不立朱弘桓,无奈之下将相差两个辈份的益王世子朱怡镐过继给自己,希望郑氏能立这个孩子为帝。郑成功起事之初,曾立益王为监国。他原以为郑经不立朱弘桓情有可原,可益王是他家承认过的,没有理由不立朱怡镐为帝。可还是失望了。郑经根本就没有打算在台湾这块小地方给自己立一个顶头上司。这就是”莫失莫忘”的来历——虽然人家不立你们为帝,可你们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正统的皇位继承人。
这块仅他们自己承认的皇帝玉玺,也就从没有正经使用过。那僧在上面刻的八个字,与其说要引人重视,倒不如说是预言。
宝玉的原型是朱弘桓与朱怡镐。他居住怡红院,自称怡红公子,“怡红”就是从这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书中写怡红院原本的匾名,是宝玉撰的“红香绿玉”,并没有包括朱怡镐。元春亲省亲时改为“怡红快绿”,才将朱怡镐包括进去。在台湾忠于明室的遗老遗少心目中,先取定朱弘桓,后来加进朱怡镐,可以从这个细节体现出来。
怡红院最初叫“紫芸轩”。甄士隐写《好了歌》,有评书人评:“潇湘馆、紫芸轩等处。”“紫芸轩”的字暗喻“朱”,芸与第一代鲁王朱檀的名类似,以此暗喻朱弘桓是山东鲁王府的人。
可以想像,这两个孩子一落地就肩负着大明的江山社稷,长辈们对他们的督责应该是何等的严厉,却又何等珍惜,但又何等的无奈。所以,僧道在石头决意到世间去,就劝它:“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趣,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跟随郑氏入台的明宗室,远离大陆是非之地,犯不着担心冷不防让清人抓去杀掉,郑氏对他们也客客气气,几十年的日子逍遥自在。可煞费苦心也没能做皇帝,继续他们的复国大业,即僧道所产的“美中不足,好事多魔”。清朝收复台湾后,他们又一古脑给带到大陆去安置。在大陆的境况如何不得而知,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郑成功被隆武帝赐国姓,他比鲁王朱以海早死半年,他的女儿当然是朱弘桓的姐姐。说不定这个姐姐还常常拿出姐姐的派头欺负朱弘桓。朱弘桓在台湾长大成年后,他打心里不愿娶宝姐姐。从玉玺的角度来说,他不满足于宝姐姐只是一个藩王。他想娶的是一个名叫“从崇祯、弘光到朱以海”的人的女儿。那个人的名字太绕,因为崇祯大名朱由检、弘光大名朱由崧,作者就从那三个人名字中取两个偏旁和一个字,给他另取一个名字叫“林如海”。林如海的女儿命不太好,有命无运,命中缺玉(不是缺五行),所以林如海给她取个名叫“待玉”,想想这名太老土,不是诗书世家的气派,就叫她黛玉吧。他这个女儿要是有了玉,他这个“从崇祯、弘光到朱以海”的人也不会短命。多好的事。其实呢,北京和南京失去后,他这个人就算行尸走肉,之所以撑下来,是因为三人个中还有一个朱以海的人称监国,监着的北京和南京时的国。所以九月初二鲁监国的都城舟山沦陷,九月初三他就死了。他的女儿欠了玉玺一辈子债,最后那些说话管用的人非得玉玺娶宝姐姐,她无依无靠,没有人帮她做主,她除了用眼泪还债,还能怎样?
要是还有什么疑问,仍去信曹寅家的孙子吧。
要是没有疑问,大概可以相信作者、“脂砚斋”与这两个孩子都有莫大关系。1683年清朝即将收复台湾,朱术桂不愿降清,提前上吊自尽,事前在一块砚台上用朱字题诗,是脂砚斋的来历。书中有曹雪芹“披阅十载”和“至脂砚斋甲戌年(1694年)抄阅再评”的字样,可以设想,作者在台湾时就开始创作这部作品。被清廷从台湾迁回台湾后,1684年开始在原创的基础上修改,十年后的1694年(甲戌年),“脂砚斋”抄阅再评。但缺乏具体证据。不过,那些没有留下名字的评语,很可大多是台湾时期批的,那个时候朱术桂还在人世,尚未朱笔题砚,还没有“脂砚斋”这个笔名。
第十二回评书人称,“凡野史皆可毁,独此书不可毁。”作者的意图并不在于写历史事件,所以将南明历史浓缩在第五回十二钗的判词和判曲里。他更重视怎么评价那些人和事,他不愿看到野史和清人对这段痛史胡乱评价。同时,写这部书也为着抒发对故国的怀念之情。
评书人说得很明确,《红楼梦》是一部作者因为无材补天而自悔自愧的作品。石头被和尚施法术幻化成玉,书中说它“形体倒也是个宝物”,评书人说这是作者“自愧之语”。书中写此石“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评书人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又批这八字是“书之本旨”。在“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这句诗旁边,评书人批:“惭愧之言,呜咽如闻。”
作者为自己无才补天而惭愧,《红楼梦》的“本旨”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这两点都是熟知作者和作者创作意图的评书人言之凿凿,绝无疑问。
照常理看,一块无材补天的奇石,怎么也轮不到曹寅孙子身上。再说,曹家被抄,他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须负什么责任?他没有理由因此自愧。如果非要说他长大后觉得自己没能重振昔日家业而自愧,在曹家白白养尊处优十几年。那也没办法。可这跟补天有什么关系?在中国古代,“天”是什么概念?皇帝才自称天子。有的皇帝还下旨,明文告知天下禁用“天”字。断定皇帝的“天”破了,还胆敢要去补天,这不是妖言惑众吗?皇帝知道不杀他的头才怪。
他身边的那伙评书人还为他未能补天而捶胸顿足,涕泪交加(评语如此说,非我杜撰),难道这是一伙不可理喻的怪物?
无材补天的石头,变成一块挂在脖子上的宝玉,来历说得很清楚。可这块玉到底象征什么,评语提及总是含糊其词。
第三回评书人有一条批语:“宝玉衔来,是补天之余,落地已久,得地气收藏,因人而现。其性质内阳外阴,其形体光白温润,天生有眼可穿,故名曰宝玉,将欲得者尽宝爱此玉之意也。”
说到这块玉是从宝玉落地时从他口里掏出来时,评书人批:“癞僧幻术亦太奇矣。天生带来美玉,有现成可穿之眼,岂不可爱,岂不可惜!”
后一条批语说了等于没说。
前批中“将欲得者尽宝爱此玉之意”一句,指出这块玉之所以称为宝,是因为想得到它的人宝爱它的缘故。玉是贾宝玉从胎中带来的,他天生就是这块玉的主人,谁会觊觎这块玉呢?这块玉之所以宝贵、神奇,仅因为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对宝玉来说是通灵宝玉,对别人来说,奇迹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觉得稀罕那倒是肯定的,可还不至于当成命根子吧。但从评语细研,似乎有人觊觎这块玉。这块玉对人人来说,都是一块通灵宝玉。
奇怪的是,别人将这块玉当宝贝,只有宝玉不拿他当宝贝。与黛玉初次见面,听说黛玉没有玉,就要将这块玉给砸了。后来又发生一次企图毁玉事件。
黛玉初到荣府那一夜,问起那块玉的来历,袭人要拿来给他看,黛玉说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评书人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
“背人一哭,以谢作者”,这是一种什么奇怪的感情?如果放在南明,那几个皇帝对复国视同儿戏,对皇权天授只想逃避责任的做法,将这块玉当作大明的玉玺,不是很好的解释?弘光帝在清人饮马长江之际,还在宫中听戏,享受得很。潞王被逼当上监国,第二天就降清了。永历帝被推上帝位时,首先出来反对的是他母亲。他当上皇帝后不是用心主持复国大业,而是一听到清军前来的消息,就蹿得比兔子还快,最后竟然跑到缅甸去了。鲁王监国后倒是轰轰烈烈一番,可后来竟然自己取消监国称号。用在曹家身上,怎么说得通?
第三回回末总批:“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悲夫!”
这几句话说得明白一点了。黛玉(即绛珠草)还泪,是“为惜其石而落”,惜其石然后必惜其人。人是次要的,石是重要的。惜的是有石的人,至于有石的是什么样的人倒是次要的。这算什么爱情,被后世无数痴男怨女视为典范?如果说惜的是玉玺,是皇权,那就顺了。
同一回王夫人劝黛玉不要理会宝玉,说宝玉是一个“孽根祸胎”,评书人批:“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
又是“孽根”又是“祸胎”,照这么说贾府之败,这块玉是罪魁祸首,后来皇帝知道这件灵异的事,将贾府抄了?这倒有可能,南明王子王孙被满清没完没了追杀,的确因为他们有份玉玺的缘故。但单从小说构思看却不合理,因为贾府可以预料到这个结果,可他们没有采取任何办法隐瞒衔玉出世这件事。事实上,第五回明明写着贾府之败“首罪宁”、“皆从敬”,跟那块玉没有关系。但不可否认,宝玉被母亲说成孽根祸胎,是怀璧其罪。他身上有代表皇权的玉玺,末世群雄蜂起,逐鹿中原,都冲着他来。要怪只能怪那些没有能力保护他的人,可他到底还是致使家破人亡的“孽根祸胎”。曹寅家的孙子如何成为“孽根祸胎”,不管怎么解释都费劲。
二十回有一段批语:“余为宝玉肯效凤姐一点余风,亦可继荣、宁之盛,诸公当为如何?”
如果发生在曹寅家,这段评语不大好理解。照时下权威说法,曹家因亏空被抄家时,宝玉仅十三四岁,曹家之败跟他毫无关系。家既然败了,他又凭什么“继荣、宁之盛?”荣、宁之盛,照书中情节仍是立下战功得来的。宝玉只能依靠文章博取。宋元之后,依靠文章得来的,并不能封爵,更不能世袭。当然如果宝玉当上大官,没准皇帝又恢复他们的名誉。但在明朝,功臣之爵绝而复叙,如刘基一族,也不是子孙干出什么业绩,皇帝才给予续封。皇帝仅是思念其祖上大功而给予恩典而已。
宝玉肯效凤姐一点余风,那也是管理才能,因为凤姐不识字。如果说宝玉在曹家未败之前,也像凤姐那样会办事,填补亏空,让曹家逃过一劫,显然也说不通。一则他年龄小,无此可能。再则以凤姐之才,最后还闹到要向贾母借贷,根本没有能力填补贾家的亏空。宝玉撮得她的一点余风,又能济什么事?那么,这段评语不就是睁眼说瞎话吗?
除非你相信评书人评凤姐是个大英雄,与贾雨村一样是奸雄,宝玉像大英雄一样出去拼杀,重振家业。可要是你相信凤姐是大英雄的话,这部书跟曹寅家更是风牛马不相及了。
评书人说宝玉最后的结局是“悬崖撒手”。即是悬崖,那就是抗争到最后,再无希望才撒手。当然并不一定是宝玉抗争,应是贾家抗争到最后,宝玉看不到希望才出家修道去了。贾家还没有掉下悬崖,他就出家去了。而抄家,还存在抗争吗?雍正在他们家还荣华富贵时,断崖式将他们拿下。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小说家言,虽是自传体小说,作者并非完全照现实来写。
但评书人的评语不是小说。也许你会说评书人评的是小说本身,而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可是,从诸多评语看,评的都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
那只能是宝玉要像凤姐那样果敢,有勇气有信心面对科举。考中进士,并像凤姐那样会进取,顺利当上大官,向皇帝上一道乞怜奏疏,将祖宗的恩典全要回来。这倒说得通的。宝玉聪明,书中说得很明白,只是不愿走上正道而已。可是,第五回宁、荣两公请求警幻开导宝玉,要宝玉走上正道,警幻给的方子除了让他听曲看词外,最后用一狠招,让他跟侄媳。可见淫邪乃至道德沦丧才是败家之本,他们要宝玉明白这道理吗?曹寅家有没有这类事呢?曹家家大业大,俸禄不足支撑,挪用公款倒是事实,可闺门不进的事倒不见记载。焦大醉洒痛骂贾府爬灰,也许是唯一的见证。可那也是小说家言呀。
如果是南明就很顺了。凤姐指郑成功,南明几个皇帝、监国,只要有人效他的一点余风,就算不能恢复全部旧江山,像南宋与金人划江而治,应当可以吧?
可惜朱家宗子都是扶不上墙的货色。第十三回,可卿死前托梦给凤姐,说“非告诉婶子,别人未必中用”,评书人批:“一语贬尽贾家一族空顶冠束带者。”
可卿交代的是明末的后事,当然要托咐为南明延续血食几十年的凤姐。
无材补天的石头,幻成宝玉,来到世间,让一个顽童挂在脖子上作为吉祥物。一个顽童有什么大事值得记呢?无非是无名之辈、小儿女你侬我爱、嘟嘴白目的纠缠而已。补天奇石要是没有重大隐喻,仅陪小孩子过家家玩,是不是太小题大作?那倒不如将《石头记》改成《疯人记》,也许更妥当。
石头象征玉玺,决无其他可能。石头所见所闻,只能是围绕着皇权。当然不会是曹寅家那点破事。也有可能作者的确要写的是一部人类的“情史”,他想说的是在“情的世界里”,也有朝廷,有皇帝,有皇后嫔妃、太监大臣等等,可这么设计的话,评书人时时付诸笔端的“血泪”怎么解释?
作为玉玺,在宝玉和凤姐被马道婆咒得死来活去时,一僧一道祭出通灵宝玉,救活姐弟两人,眉批称:“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僧道踪迹虚实,幻笔幻想,写幻人于幻文也。”这马道婆显然指郑家军中被收买的奸细想给郑成功投毒的事。
这块玉玺入世后基本上派不上用场。清朝前期除多尔衮摄政几年外无此现象,但顺治后来亲政,当然不会只用玉玺一次。
明朝皇权,比历朝历代都管用。自宪宗之后,明朝皇帝大都呆在深宫大院里,偶尔出来见见大学士都被认为是盛事。如弘治帝,明朝少见的一个好皇帝,他在位时被称为弘治盛世,在位十几年只接见过三次宰相。神宗皇帝几十年不上朝,不与朝臣见面。朝臣辞职他都不理会,搞得朝臣只好拜疏而去,也就是不经同意擅自离职了。明朝皇帝的权力有多大?再横的权臣,再嚣张的太监,皇帝不必动太多心思就能让他呼吸之间家破人亡。刘瑾如此,魏忠贤何尝不是如此?再去看看嘉靖皇帝,看看崇祯皇帝,杀过多少权臣能臣?这块玉玺就派不上用场,只能是发生在南明的事。也就是末世。
南明弘光皇帝还好一点,其他几位,号令不出宫门,被权臣们死死掐住了。整个明朝,出现这种现象是唯一。以石头的角度来看,南明的皇权除了唬唬鬼,还能有什么作为?
然而,石头与作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最纠结的问题。作者“骨格不凡,丰神迥别”,可见不同于凡人。写小说有个视角,借助某个视角,将故事展开。或者作者本身就是全知全觉。以石头作为视角,当然是石头的所见所闻。可从书中内容来看,以石头为视觉的情节很少见。只有宝玉坏了智能儿与秦钟的好事,说晚上要跟秦钟了结,这时书中说因为没有亲眼所见,不敢乱编。这个地方是用石头的视角。其他都是作者全知全觉来写。
再来说说宝玉读书。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借诗话写史,补《明史》不宜写透的一些事。在“朱术珣”条目下写宗室入仕和参加科举的简况。明初藩王可以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权力很大,尤其是那九个塞王(封地在边塞的九个王),可到了明成祖、尤其是明宣宗平汉王之乱后,藩王只能呆在高墙大院里关门做王,不问政事。王子王孙也不能做官,不能参加科举。
一直到天启年间,因御史李日宣等奏请,援祖训换授之法,皇族宜通仕籍(可以做官),得旨允行。天启辛酉(1621年),有个晋藩宗室中举,第二年成进士,破天荒始开风气,成为宗室中进士第一人。此后直到1645年,宗室成员多有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
朱术珣属辽藩,辽王朱植七世孙,跟宁静王朱术桂同辈。他原是辅国中尉,也因李日宣奏请,朝廷一改旧例,换授为镇江通判。《红楼梦》中贾政被皇帝特旨封为主事,是不是因宗“改例换授”,不得而知。
贾家以军功承爵,国公名号除非凡事被革,都能代代相传,何以至贾珍变成三品威烈将军呢?只能猜测,很可能是王子王孙们的承爵规矩。亲王嫡子继承亲王爵位,余子封郡王。郡王嫡子封郡王,余子为将军,再为校尉,都有各种名色。
贾宝玉不爱读书,因业师回家去,也没有再请一个,跟秦钟在家塾胡闹过后,就不再上学,也没另行请一个业师。大致也是因为不能参加科举,胡乱读点书。也许朝廷刚允许宗室参考,大家还没有养成举业观念。
这就不难理解贾政那么严厉,宝玉却杂学旁收,不以科举为务。黛玉刚进贾府,宝玉初见就问她读什么书,评书人称:“自己不读书,却问到人,妙!”一个所谓的诗书世家却不读书,还被称妙,那可不是说宝玉真的不读书,而是不读应举的教科书而已。宝玉那个年龄,读过的书已不算少了。这也符合明朝王子王孙的读书偏好。明代宗室出过许多艺术家,出名如石涛、八大山人这两个大师。王子王孙们有的是书读,读书又自由自在,没有科举之累,不必为五斗米揪心,也没有别的正经事做,专心致志,博览广收,中才也不患无有成就。
可这时候朝廷变革旧例,宗室能参加科举,图个仕途出身,让不少人动心,至少可以多一种活法。宝玉对此并不动心,别人一提起,他还骂那些人是窃取名利的贼。如果一般仕宦人家,冲这些话,照贾政那狠劲,就算有老太太罩着,宝玉也不知要被打杀几回了。
由此可见,宝玉是明朝那些无所事事的王子王孙中的一员,而且快成年了。
宝玉与薛蟠、冯紫英喝酒,评书人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又侧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
作者可以跟朋友大碗喝酒,应该成年了。有人说西堂是曹寅的西堂,不知道将西堂与喝酒挂上,该作何种解释?从上面的批语看,西堂喝酒是真实的。也许曹家的情面够大的,被抄数年之后,还能邀几个朋友,从北京来到南京,在爷爷以前读书的地方摆宴喝两杯。
如果这个西堂在台湾,与郑经的承天府(东府)相对、俗称西府的“宁靖王府”,是不是更有说服力?第二回借贾雨村的话说到南京贾府旧宅后一带花园子里的情形,评书人侧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另一条评语回答:“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第十三回正文提到天香楼,评书人批:“删却,是未删之笔。”意思是文中不可出现天香楼字样。但在靖藏本,天香楼写成“西帆楼”,那个版本有一条批语:“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鼻!”作者和评书人对“西”字的敏感让人瞠目,酸鼻是伤心欲泣的意思,什么原因让他们对“西”这么敏感?这么说吧,朱术桂的西府是象征大明朝的最后一个府邸,也可以说是最后一个皇宫,复国大业最后在这地方破灭了。
总之,宝玉衔着玉玺出世,是因为南明皇帝和他们的儿孙全死光了,朱弘桓作为鲁监国的遗腹子,在娘胎里就是这块玉玺的唯一主人,因此衔玉出世。
朱姓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名为第17位。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源流姓氏,主要源自姬姓、祁姓、子姓及少数民族改姓等。下面整理了一些朱氏男孩新颖有涵养的名字,来看看吧~一、根据三才五格所谓三才,即天才、人才、地才,它们分别是天格、人格、地格数理的配置组合,反映综合内在运势,因我们的姓氏指固定不变的,所以我们要根据姓氏的三才五格,朱姓姓名学笔画是6画,起名宜用三才配置佳,五格笔划组合85分以上的字来起名。二、通过生辰八字取名生辰八字在中国民俗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古代中国道家、星相家据此推算人的命运的好坏,一直到现在我们还一直沿用这个方法,通过生辰八字可以改善大家的运势,我们也会常常议论“八字算命”这样的话题,如朱姓男孩,2020年04月26日07点37分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根据具体的生辰可以取名“朱乐航”,93分,八字喜火,“乐”字的五行为火,可以弥补性格缺陷。三、结合周易卦象起名 《周易》用来推测吉凶的依据是卦象,卦象有形象、象征的意义,当我们为朱姓男孩测名时都会有一个周易卦象的知识,那么家长们就可以结合这一点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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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乐邦 朱伟麟 朱茗羲 朱晨朗朱泽新 朱泽殊 朱灿智 朱荣轩朱柏耿 朱尚城 朱霖彬 朱卓浩朱轩儒 朱翰辉 朱润桓 朱源睿朱茗晖 朱承丞 朱歆海 朱咏歌朱元豪 朱柏乾 朱轩烁 朱励宸朱华瀚 朱正盛 朱汛思 朱衍祖朱圣圣 朱东凯 朱御凯 朱牧堇朱颂杰 朱书霖 朱卿子 朱皓菲朱树华 朱润俊 朱玉睿 朱健涵朱锐阳 朱语浩 朱风睿 朱阳滨朱淞璋 朱晟明 朱睿朋 朱书霖朱树华 朱润俊 朱玉睿 朱健涵朱信华 朱健毅 朱生刚 朱雄然朱乐睿 朱康方 朱浩瑜 朱志玮朱德科 朱典荣 朱鑫荣 朱锦哲以上是朱氏男孩新颖有涵养的名字全部内容。朱姓是一个比较大的家族姓氏,为了避免名字重名率高,所以在挑选名字时还得多多的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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