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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坟紧邻陶青峰家偏房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实习生 刘宇恒
责编|官莉 编辑|张莉
十年来,一座当地陶氏族长牵头为祖先修建的空坟,“堵住”了贵州天柱县一户农户陶青峰家偏房的门。原本在外打工的陶青峰,在空坟建立几天后得知此事立即赶回家。但这座坟想拆拆不了,十年过去了,现在还“堵着”。
十年背后的争议是,此处之前是否有坟墓?陶青峰的父亲与陶氏族人代表签订的允许建坟立碑的《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效?
对此,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畴为由驳回起诉。天柱县民政局则回复,此事属于土地权属和物权纠纷,目前无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坟墓在以前无坟墓。此外,陶青峰家所建偏房和猪圈现无合法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因一直协商未果,此事已移交给天柱县政法委处理。
起因:
族长带人立碑修祖先空坟引发矛盾
今年4月,家住贵州省天柱县邦洞镇大僚村角龙组的陶青峰向红星新闻提供了他托朋友用无人机拍摄的视频。画面显示,他家的偏房门口被一座立有墓碑的坟墓堵住,而陶青峰的母亲正用右手扶着墙壁,左手抓住坟墓上的砖块,缓慢地爬越而过。“我们全家都是这样进出的,已经十年了。”陶青峰称,虽有正门,但偏房房门通向他家的几块菜地,平日进出频繁。
↑空坟导致陶青峰家偏房侧门被堵,开门行走受限
陶青峰家在2004年时修建了一套木质房屋,几年后又在一侧用砖修了偏房。陶青峰表示,他家修偏房时,根本没有发现过下面有坟墓。但十年前,偏房的右边房门前被人建起一座坟墓,还立了碑。
主张建坟的是陶再雄,担任过组长、村主任,也是当地陶氏家族族长,还请人编纂了族谱。他曾是陶青峰的姨父,但其妻在多年前去世后已再婚。
陶青峰称,2013年初,陶再雄首次找到自己,提出族谱上所记载500年前的祖先埋葬的方位,和陶青峰家方位一样,“他便以此为由要挖我家的房子,我拒绝了。”
陶青峰表示,2013年4月初,他和当时的妻子正在浙江金华打工,陶再雄带人在他家偏房处开挖,寻找祖先受教公的遗骨,被挖区域包括他家偏房的部分区域。陶再雄等人在挖掘过程中,并未寻找到任何证明受教公埋葬于此的痕迹,但却强行在紧邻他家偏房右边房门处修建一座空坟,并立了墓碑。
↑开挖时的场景
陶青峰并不认为陶再雄建坟立碑的原因是为了祭祀祖宗,而是出于报复。早在2011年时,他们两家就在一块土地上有过纠纷,“陶再雄在我家菜地栽杨梅树作为风水(祈求好运),被我拔掉了。”
陶青峰提到,家人虽可从正门出入,但“建这空坟离我家那么近,给我一家心理带来伤害,已不是把偏门封住就能解决了。有句古话说得好,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更何况是把‘坟’建在我家门口呢?”
陶青峰称,正是因为他一直坚持维权遭到妻子的反对,2013年两人离婚。
争议:
偏房一侧是否有坟墓?
《调解协议书》立碑前还是立碑后签订?
红星新闻在采访时发现,陶青峰和陶氏家族人员说法存在多处矛盾点,其中包括陶青峰家偏房处是否有坟墓?《调解协议书》是立碑前还是立碑后签订?
陶青峰向红星新闻提供的一份《调解协议书》显示,2013年4月8日,陶氏家族作为甲方与乙方陶青峰父亲陶再衡签订协议书。陶氏家族确信祖先受教公的坟墓就在陶青峰一家偏房外的砖墙旁边。经双方协商,陶青峰一家允许陶氏家族在偏房外掘地寻找,且陶氏家族可以在陶青峰一家偏房外的砖墙旁立碑(以坐山为向),碑与砖墙的距离需5厘米以上,由陶青峰一家自行拆除,立碑前方的砖墙让出1米宽的距离,以方便陶氏家族祭祖。
↑左起:厕所、空坟、偏房、木屋
《调解协议书》还显示,在立碑后,陶氏族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到陶青峰一家的偏房及正屋外挖地,并寻找其他祖先的坟墓。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和破坏。
红星新闻发现,该《调解协议书》上除了甲乙双方的签字外,还有当时的邦洞镇副镇长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名。
陶青峰则表示,《调解协议书》是在建坟立碑之后,他父亲在受逼迫的情况下才补签的。事发时,他在浙江金华打工,对家里发生的事情不知情,三天后才从母亲的电话中获知此事。4月12日,他赶回老家并报警,要求拆除空坟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但警方让他们一家去找政府解决。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陶再雄,陶再雄承认在陶青峰家门口建坟立碑的事情属实,但具体情况不愿再多说。
《调解协议书》上甲方签字人员之一陶再乾,是陶青峰父亲陶再衡的亲兄弟。陶再乾告诉红星新闻,他对陶再雄和陶青峰一家曾经的纠纷并不知情,“不是平白无故要修坟的,一开始那里就有坟墓,还有人在那里扫墓。当时要他(陶青峰一家)自己迁走,他不肯迁。”他还表示,协议书签订后才开始挖地的。
法院: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的范畴
2013年6月,曾有媒体报道过这起纠纷。当时的报道内容里提到,几个月里,陶青峰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
当时,时任邦洞镇党委书记杨绍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曾多次协调处理未果。镇政府提出过让陶青峰说些暖和的话化解矛盾。杨绍文还表示,坟肯定是要拆的,但需要双方配合处理。
然而,围绕这座坟的争议和纠纷,十年来一直没有解决。
2013年12月,陶青峰一家将陶再雄等6位陶氏族人的代表起诉到了天柱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调解协议书》,并拆除偏房外空坟,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2014年1月,陶青峰及家人被陶再雄等6位陶氏族人代表反诉。陶再雄等人表示,陶氏家族有一祖亲葬于角龙麻栗山,也就是《调解协议书》确定的地方。每逢清明节,陶氏家族后裔前往这两座祖坟祭祖,在当地已是众人皆知。2010年,陶青峰一家在陶氏族人祖坟上建房屋,将陶受教之坟挖开后修建偏房,将猪圈修建在其中一座坟墓上,让粪便浸入墓穴中,损毁了陶氏族人祖宗的遗骨,使陶氏族人丧失了祭祖的地方,严重妨害了亲情。
陶氏家族请求维持《调解协议书》,并责令陶青峰一家拆除房屋偏房和猪圈,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12.7余万元。
↑天柱县人民法院裁定书
2014年3月,天柱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合并审理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7日,在邦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人员参与调解下,双方同意在原告偏房旁边挖坟寻找遗骸,最后在现已安石碑地方未发现遗物,但发现土质松散,陶氏家族确认其祖先受教公的坟墓就在原告偏房砖墙边。
次日,在邦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经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书》。在协议达成后,陶再衡在安碑前也交210元安碑款。安碑后,原告偏房侧门被堵,开门行走受限。
同月在外打工的陶再衡之子陶青峰回家,对双方所签调解协议书不认可,并将此事发在网上引起各级领导重视,但经有关单位数次调解未果。
法院认为,原、被告诉争的是被告祖先陶受教公坟墓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存在侵权问题,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兴建坟墓引起的纠纷。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案件应由相关行政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的范畴。2014年11月25日,天柱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陶青峰及其家人的起诉,同时驳回陶再雄等6人的反诉。
2022年4月6日,陶青峰一家向天柱县民政局提交了《履行未定职责申请书》。同年5月30日,天柱县民政局回复称,陶青峰一家所请求的事情属于土地权属和物权纠纷,目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争议坟墓在以前没有坟墓。此外,陶青峰家所建偏房和猪圈目前没有合法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基于以上两个理由,天柱县民政局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2022年6月18日,天柱县民政局再次回复陶青峰一家称,该事项应由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天柱县民政局不予受理。
2023年4月中旬,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天柱县民政局询问此事,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该事调解时间达到十年之久,一直调解未果,已于去年移交天柱县政法委解决,但一直未收到答复。记者致电天柱县政法委,相关人员表示正在处理中,一切以官方处理公告为准。
律师:
即使发现祖坟在他人家自留地处
未经允许建坟也是不可取的
关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因此,他人自留山、家门口不属于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应当建造坟墓。而且,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他人承包期限内的自留山,他人有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如未经他人同意,随意建造坟墓,已经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赵良善指出,双方虽然签订《调解协议书》,但可以内容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起诉主张调解协议无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佳也认为,在他人家门口建坟立碑,既严重影响对方的日常生活,又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如果修建坟墓的位置没有超过《调解协议书》划定的范围,那么陶青峰一家想要自行拆除坟墓具有一定的难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两位律师均提到,即使发现祖坟在他人家自留地处,未经允许建坟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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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传一句俗语:“埋父不如葬母”。这句话看起来不禁让人疑惑,天下父母不都是一样的吗?难道父母去世时,安葬父亲和母亲有什么区别吗?
在过去农村人的传统观念中,还真有这样的区别。这里请不要误会,这里的“不如”,不是说葬礼的开支谁大谁小的问题,而是旧时农村一种迷信的说法,人们认为父亲的坟和母亲的坟相比,母亲的坟要“顾”后人一些。
1、在农村“埋父不如葬母”有哪些民俗说法呢?那么农村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说法呢?这里先介绍一下“埋父不如葬母”这句话在农村有哪些民俗方面的说法。
“埋父不如葬母”这句话,到底出自何朝何代,现在已无法探究了。农村老人通常把这句话列为“古话”,说明这句话在农村流传比较久远了,应该是出自古代无疑了。旧时农村,人们通常把这句俗语看作是一种风水方面的说法。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葬坟方面,父亲的坟无论风水如何好,都不如母亲的坟好。
这种说法源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非常尊重祖先,古代时,当家里的老人去世后,要给他们找一块好地方安葬,并把安葬老人的坟墓称为“阴宅”,人住的房屋称为“阳宅”。阳宅讲究对地理环境的选择,使人住着舒适,生活方便,人们认为祖先居住的阴宅,也应选择地理环境好的地方。不管是阴宅还是阳宅,人们都把地理环境称为“风水”。
“风水”这一名词最早见于晋代时期的郭璞,他写了一本名著《葬书》,书中说:
“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自此以后,“风水”一词就开始在我国古代流行,成为一门学问。但是,后人认为,“风水”一词只是郭璞提出来的,这门学问的起源要追溯到战国时代。“埋父不如葬母”指的就是父亲的坟墓和母亲坟墓的“风水”,即使父母的坟墓的“风水”一样,而葬入土里的父母两人,母亲比父亲更能守住“风水”,更能荫庇子孙后代。
事实上,这句俗语反映了当时人们的一种普遍观念:现实生活之中,母亲与父亲相比较而言,大多数的母亲要比父亲“顾家”一些。因此,人们迷信地认为,父母去世以后,母亲的坟比父亲的坟对后代要“顾”(护佑、荫庇的意思)一些。
“埋父不如葬母”,又说成是“葬父不如葬母”,是过去流传比较广的一句农村的风水俗语。
在农村,尤其在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农村,也就是有山有水的地方,人们迷信地认为,葬在一个坟山上父母的坟,母亲的坟比父亲的坟要“管事”多了,或者说“顾人”多了。“管事”和“顾人”是过去农村人的习惯说法,对去世的父母来说,就是还照顾他的儿孙,换一句话说,就是荫庇儿孙的意思。
也就因为如此,在旧时农村衍生出一些迷信的说法:
比如说,一个风水好的地方,如果是先葬男人,坟山会变得一般,如果是先葬女人,坟山就会变得更好。
又比如说,旧时农村人认为,母亲的坟葬得好,既可以使后代人丁兴旺,也可以使家里财运发达,且后代长盛不衰。而父亲的坟葬得好,可能会出大官,但对后代人丁稀少,后代只能是一时光鲜。
当然,这些都是旧时农村迷信的说法,这些说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自然不可信。
有了这些说法,旧时农村,人们对母亲坟地的选址、下葬的日子格外用心和严格。比如,过去母亲去世后,有的人为了给母亲选一块好地,宁可“安厝”(又称搁厝),也就是在野外临时找一块地停放,等相中了好地,或遇到了好日子,才将灵柩正式下葬。而对父亲坟地的选址,相对来说就要随便一些,能够过去就行了,像“安厝”这种待遇,相对来说,父亲要比母亲少多了。不过,有的地方普遍去世老人“安厝”习俗,就另当别论。
过去,农村清明祭扫时,一些地方(并非所有的地方)的祭祀仪式大多设在女先人坟前,比如母亲、祖母、曾祖母等女先人。有些地方有这样的说法:“进山敬祖婆,入堂敬祖公”。意思是说,到坟山上主要是祭祀祖婆,到祠堂主要是祭祀祖公。从这说法可以看出,祠堂供奉的祖先,是按照古代封建礼法中的“男权”思想,男性先祖,也就是姓氏家族占主导地位,到了坟山上,就不受封建礼法律约束了,可以把女性先祖放在祭祀的重要位置。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祖婆”和“祖公”,并非现代汉语词典里所解释的祖母和祖父(有些地方有此称呼),而是指所有的女先人和男先人。长江流域很多农村方言中,把坟称为“祖”,把坟山称为“祖山”。因此,在一些地方“祖婆”和“祖公”是女先人和男先人的专用名称,对活着的祖父祖母不能用这种称谓。
2、为什么农村会有“埋父不如葬母”的说法呢?农村俗语来源于生活,又还原于生活。“埋父不如葬母”这句俗语形成于我国古代农村,反映的也是我国古代农村存在的一些社会现象。
上节说到,“埋父不如葬母”的农村说法,主要是人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在世时比父亲要“顾家”,因此,人们同样认为母亲去世后,她的坟墓也比父亲的坟要“顾”后代。
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旧时代农村人普遍对父母对家庭责任心的看法,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们认为母亲对家庭比父亲更能承担责任,其中既包括当时人们对父亲的误解,也包括男权社会的少数父亲确实不负责任。
一是“孩子谁带跟谁亲”
封建时代是农耕社会,农村家庭的模式,通常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负责养家糊口,整日在外奔波忙碌,女人则在家相夫教子。这样,父亲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就短一些,母亲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就长一些。特别是一些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男人要么外出经商,要么外出务工,长年在外,与家人聚少离多。农村有一句俗语说“一世夫妻三年半,十年夫妻九年空”,指的就是有男人在外经商或务工的夫妻。这种男人与妻子的团聚时间少,与子女的团聚时间也同样如此。
过去农村,如果有人问不太懂事孩子:“父亲和母亲哪个亲?”大多数孩子的回答是与母亲最亲近。现在农村,人们也喜欢问一些不懂事的孩子:“爸爸和妈妈哪个亲?”除此,他们还会问:“爷爷奶奶与爸爸妈妈哪个亲?”或者“外公外婆与爸爸妈妈哪个亲?”就连孩子的爸爸妈妈也可能会这样问,主要是现在农村孩子的爸爸妈妈长年在外务工,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很多孩子都是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大的,被称为“隔代亲”。孩子与父母的感情怎么样,这些长年在外务工的父母心里没有底,才忍不住这样问。
现在农村有这样一种说法:“孩子谁带跟谁亲”。实际上,这个说法不仅只有农村才有,在城里也同样有这种说法。孩子由爷爷奶奶带大,孩子就跟爷爷奶奶亲,由外公外婆带大,孩子就跟外公外婆亲,由爸爸妈妈带大就跟爸爸妈妈亲,有的甚至由姑妈姑父、姨妈姨父、叔叔婶婶、亲戚邻居等带大,他们就跟这些带大的人亲。这个道理很简单,对大多数的孩子来说,他们由谁带大,跟谁的感情就好。同样的道理,孩子们也觉得谁是把他们带大的,谁对他们最牵挂。
有的事情,在亲人骨肉之间比较神奇。比如,农村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爷爷奶奶把孙子或孙女带大后,他们临终时,孙子或孙女在外面没有回到身边,就是迟迟咽不了气,当老人牵挂的孙子或孙女回到身边后,立马就咽气了。有的爷爷奶奶就是咽气后,孙子或孙女外出不回来,眼睛和嘴巴闭不上,任谁用手去抹,也合不拢,当孙子回到家里,哭喊几声,只用手轻轻一抹,老人的眼和嘴就合上了。这就是农村人所说的,老人临死或者死了还牵挂着与他们感情很深的孙子或孙女。
也就是因为如此,过去农村,普遍流行这样一种说法,说子女在父母之间,与母亲要“亲近”一些,与父亲要“疏远”一些。“亲近”就是感情好一些,而“疏远”就是感情要淡一些。
事实上,旧时农村子女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要少一些,对父亲在感情有隔阂,从而心里就产生了误解。父亲为了家庭,长年在外奔波劳累,付出得太多,得不到孩子的理解。现在一些农村孩子对长年在外务工的父母一样,为了家里能过上好生活,父母在外累死累活,节吃俭用,只有自己清楚,孩子们未必能理解。如果说过去在外奔波劳累的父亲,或者现在在外务工的父母,对自己孩子感情不深,也真是冤枉了他们,但是孩子与他们的感情不太深,又是一种生活现实。
二是“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
“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是一句流传在农村的俗语,意思是说,夫妻要离婚时,孩子在父亲生活还是跟母亲生活的选择上,宁愿跟着母亲吃苦受累,哪怕就是母亲靠讨饭过日子,也觉得生活过得愉快,,而不愿意跟着父亲过安逸享乐的日子,哪怕父亲是当官的也不会跟着他。一句话,就是宁愿跟着母亲吃苦,也不愿意跟父亲享受。
旧时代的农村夫妻解除婚姻,与现在有差异,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休妻,一种是和离。这句俗语指的是和离。“休妻”是封建社会解除婚姻的一种方式,女人犯了“七条”,就可休妻,因女人是过错方,没有带走子女的权利。“和离”,即男女双方经协商解除婚姻,这就如同现在夫妻协议离婚类似,女人有权带有自己的财产和带走子女。俗语中所说的“讨饭”,母亲未必真的讨饭,过去的人认为没有比讨饭的日子过得差了,只是一种假设或者打比方;俗语中的“当官”,父亲未必真当官,过去的人都认为当官的人日子过得好,这也是一种假设或者打比方。
孩子愿意跟母亲,是因为孩子能够从母亲那里,能够得到他们想要的无微不至的爱。母亲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细心,和蔼可亲,孩子的一举一动,母亲都能读懂,再加上善于与孩子沟通,对孩子的爱比较专注,更多的是讲究“里子”,而不是“面子”。孩子认为母亲更值得依靠和依赖。因此,哪怕生活条件再艰苦,不是那么好,孩子还是愿意跟着母亲生活。这也就是平时人们把母亲称为“慈母”的原因。
父亲平时在孩子面前比较严肃,不太容易接近和沟通。在关心孩子方面往往精心大意,总是忽略孩子真正的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对孩子的要求又过于苛刻。因此,父母只能满足孩子物质上的需求,但在感情上总是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也不是那么地关心孩子。这也就是平时人们把父亲称为“严父”的原因。
由于旧时的农村,妇女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处于弱势地位,讲究“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大多数妇女在婚姻方面比较专一。在孩子的印象中,母亲非常“顾家”。而父亲就不同,享受封建赋予的“男权主义”特权,妻亡可再续,条件允许可娶三妻四妾。有的父亲甚至抛家弃子,到外面寻欢作乐。在孩子的印象中,有一些父亲(不是所有的)不但不“顾家”,反而“败家”。
也就是因为有以上几方面的原因,旧时代农村人,从感情上来说,孩子更亲近母亲,从信任的角度来说,孩子更加相信母亲。
人们因受到这些感情因素的影响,同时又受到父母坟能否荫庇后人这种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人们于是产生一种联想,认为母亲在世的时候,非常“顾家”,死后葬的坟也还一样“顾家”。而父亲在世时没有母亲那么“顾家”,死后也没母亲那么“顾家”,说不定到别的地方去了,“照顾”别人家去了。
我们通过现象看本质,由于旧时代农村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也就形成“埋父不如葬母”迷信观念,这种说法也就不足为信。
在科学比较落后的古代社会,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现象,人们会归因于妖魔鬼怪。
古代的人们也相信,人死之后会升仙或者下地府进行轮回。因此,历史上诞生了很多神魔鬼怪的传说和故事。
这些传说和故事的影响有多大?哪怕到了当今时代,依然有很多人害怕走夜路、路过坟地等等。
但在一些农村地区,却有这样一句俗语:“宁坐坟地,不过空屋。”这句话的意思很好理解——宁愿坐在坟地里,也不要路过空置很久的屋子。
既然大多数人对“坟地”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为什么很多老一辈的人还会说“宁坐坟地,不过空屋”呢?
这其中的原因,并不是封建迷信,恰恰蕴含的是一个科学道理。
很多人为什么害怕“坟地”?网上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当我们走进烈士陵园时,并不会感到害怕,但如果去一般的公墓或者乱坟岗,就会感到阴森恐怖。”
同样是埋葬逝者的地方,为何会有这样的区别?
首先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凡是烈士,必然是为人民、国家做出了牺牲的人员。
寻常百姓之所以能过着岁月静好、幸福安乐的生活,与烈士们的英勇斗争和敢于牺牲是分不开关系的——路过烈士陵园这样充满正气的地方,我们又怎么会感到害怕呢?
其次,是二者的环境不同,从而给人以不同的感官体验。
烈士陵园,通常都非常庄严肃穆、排列整齐——当我们站在烈士陵园中时,敬仰之情会油然而生;而普通的坟地,大部分都杂草丛生、拥挤不堪,从感官上就会使人产生局促不安的心理。
第三,除了一些鬼怪传说造成的心理阴影之外,普通坟地由于环境较差,滋生的各种蛇虫鼠蚁会伤害我们的人身安全。这也是普通坟地让人感到害怕的一大原因。
“宁坐坟地,不过空屋”的原因普通的坟地对人身安全已然有这么大的影响,那么老人们常说“宁坐坟地,不过空屋”,说明“空屋”的危害比“坟地”还要大。
第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影响。古代百姓认为,长期没有人居住的房屋,会成为孤魂野鬼的住所,而这些孤魂野鬼,会摄取人的魂魄——虽然这个说法没有科学依据,但想想也令人感到恐怖。
其次,房屋如果长期没有人居住和打理,就会成为蛇蝎、虫蚁的栖息地——大部分此类生物都有着较强的领地意识,如果人类贸然闯入,就容易被这些动物攻击和伤害。
第三,长期空置的房屋,在日晒雨淋之下必然会成为危房。如果行人路过这些空房时,恰好遇到了房屋坍塌、砖瓦掉落,同样也会对人身安全造成意外的伤害。
此外,哪怕不是长期空置的房屋,而是短期没有人居住的空房,也不适宜经常在这类房屋附近逗留。毕竟,万一别人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自己难免会被人猜疑,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结束语“宁坐坟地,不过空屋”这句俗语,虽然看似一种封建思想,但仔细想来,确实也蕴含了一定的科学道理。
正所谓“人死如灯灭”。逝者已逝,并不会对人造成什么伤害,反而是那些闲置已久的空屋子,恰恰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和小心,以免对我们的财产和安全造成意外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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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重大节日或者游子去世的时候,大家都会回家祭祖,就是上坟烧纸。
一是用祖上的钱,一是用来庆贺的,三是离开多年才回来修祖坟的,所以没有几个不跟的。风俗。
但去坟墓的时候,大家也要记住祖先的话:“坟前不祭四果,祭后不留三果”。
这句话说得很清楚。
这意味着你去坟墓时不能带4种水果,离开坟墓后不能去3个地方。但你想要什么?
重点是什么?
坟前不宜放四种水果
葡萄酒
扫墓时不要带酒。因为长出的树木,过去的人们认为“多灾多难”,这是对祖先的不敬。同时,也会影响家庭和子孙后代。
草莓
有些人把草莓带到坟墓里。主要原因是草莓比较脆弱,不容易压碎,所以祖先的态度很粗鲁。
另外,草莓的谐音不太好,很容易记起来意外,所以不容易记住。
梨
梨这个词本身就不太好听。当人们看到灯泡时,首先想到的是灯泡。
即使当我们去祖先的坟墓而他们已经离开我们时,我们仍然记得并哀悼他们。
因此,大家并不认为梨是贡品。
桃子
对于家里的长辈来说,桃子代表着长寿和健康。从这个角度来看,桃子不适合祭祀,因为我们把它们献给死人。
其次,桃树已被用来辟邪,墓地又比较阴暗,不太合适。
聚会后不应该去的三个地方
不要去破损的寺庙
当寺庙被毁且无人居住时,就意味着寺庙空了。如果住在破旧的寺庙里,很容易招来不好的东西,尤其是参观完墓地之后,住在这样的地方就不值得了。
其次,还必须考虑安全风险。
要知道,这个地方还没有修好。遇到恶劣天气后就会倒塌,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不要在河边玩耍
我国有人说,端午、清明、鬼节三大节日不宜戏水。
因为这三个节日都是祭祀祖先的节日,所以全天阴气很重。如果大家都在水里玩的话,很容易掉进水里。
当然,现代人认为水边不安全、危险。所以大家要照顾好孩子,不要让他们玩水。
不要去空坟墓。当你们墓地里的坟墓修完之后,大家不准再去其他的坟墓,也不会住在这里。其中之一就是坟墓周围生长的草,这是蛇和毒虫最喜欢的地方。
如果大家都呆在这里,被咬的几率就很大。其次,特殊节日期间,坟墓周围气氛较重,不宜久留,以免招来不好的东西。
最后:
扫墓的时候,大家还是要遵守习俗和规定的。因为传承了一千年的文化,也为了个人的保护,不允许有太多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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