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个新闻,“35岁的我,坐在23岁表妹的奔驰车上是什么心情”。的确如此,我是一个抓住了90的尾巴,成为最后一批“90后”存款没有,工作不可心,现在每天的自己都活在恐惧中……没有太大的抱负和理想,单纯的希望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身体健康就好
自己的人生觉得就是一场笑话,高中毕业考上一所理想大学,因为父亲病重,选择放弃学业,在家多陪陪父亲,可是奇迹并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不到一年父亲就离开了。然后顺其自然选择结婚生子。
人可能都是不会知足,结果之前告诉自己。什么都不重要,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比什么都重要。怪就当时自己想法太幼稚。或许只有经历过来的人才知道,在婚姻里面并不是老公对自己好就够了,每天面对生活上的一地鸡毛,真的觉得自己当时选错了。但每次看到孩子稚嫩的脸,我都告诉自己,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但是里面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
现在身边的朋友有结婚的,我都会“善意”的告诉她们:真的想好了吗?婚后生活和恋爱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可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也许只有过来人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话~
其实细想想,我们的爱情平平淡淡,既无跑车兜风也无钻石婚戒闪闪发光,这不才是最婚姻才是最浪漫的。吃别人吃不了的路,才能享别人享不了的福!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层次主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层次主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领导,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提供保障。
第二章 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
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
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性质、银行账户、用工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以及个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参保信息与共享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下列信息:
(一)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
(四)个人账户情况;
(五)与社会保险经办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第十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或者变动经常居住地,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按照规定随同转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第十五条 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在新就业地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 军事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优先提供服务。
第三章 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九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或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按照规定核定并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条 个人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一条 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 个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等补贴,应当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对涉嫌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继续享受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停止发放待遇。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事项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应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第三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采用授权、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其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经办工作需要,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改进基金支付和结算服务,加强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协商谈判机制。
第三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三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明确岗位权责,对重点业务、高风险业务分级审核。
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健全信息核验机制,记录业务经办过程。
第三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编制下一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具体编制。
第四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用于接受财政专户拨入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项、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等。
第四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对账。
第四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查下列事项: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等情况;
(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社会保险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第四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用人单位、个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依法应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实记录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等失信行为。
第四十六条 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第五章 社会保险经办监督
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
(二)社会保险登记、待遇支付等经办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四)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和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违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并可以约谈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社会保险经办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及时反映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的意见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收到的有关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违反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益记录的;
(五)违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
第五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属于定点医药机构的,责令其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社会保险服务,直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属于其他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公职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失业保险委托培训机构等机构。
第六十二条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提升民生服务效能。医保电子凭证可以根据需要,加载相关服务功能。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古今中外,幽默机智小故事精编(33)
浙江杭州虎跑泉风景区内,一位和颜悦色的老爷爷,独自一人坐在茶楼下,边赏景边喝茶。
一对青年男女愁容满面,步履沉重地经过老爷爷桌子旁边,见有空位,便慢慢地坐下了。
老爷爷见状,便轻声细语地主动和他们搭起话来。经过耐心询问,老者知道了青年男女的谜底。男青年今年24岁,属虎;女青年今年22岁,属龙。两人自由恋爱,互相仰慕,领取结婚证前告知双方父母。谁知女方母亲请算命先生一算,惊吓不轻:龙虎生肖不能相配,否则大冲,日后龙虎必斗,反目成仇,不如早作分手。后来,双方父母都反对这桩“相克”的婚姻。
生龙活虎
但这两位青年冲破封建思想的束缚,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现在也是忧心忡忡,担心以后真的会“龙虎斗”。
老爷爷知道原委后,笑了笑。指着茶桌上的茶叶缸,问:“这是什么茶?”二人异口同声地说:“龙井茶!”
“对。”老爷爷又指着茶壶说,“这是什么水?”
老爷爷见两青年对视一下,回答不出,便说:“这是虎跑泉的水。”
说到这里,老爷爷站起身,把他们领到虎跑泉旁:“杭州龙井茶,配上虎跑泉的水,那可是‘双绝’呀!”
两青年脸上立刻“阴转晴”,两张脸如同两朵灿烂的花!
(园丁888原创)
龙#茶
虎跑泉
人生如潮,充满了起伏和不确定。十二生肖中,属猴的人以聪明和机智著称。然而,生活中总有一些年份,对于属猴的你来说格外曲折,也有一些年份,注定会闪耀夺目。让我们一同揭开属猴人生中的三个关键时刻,以及那些最为辉煌的瞬间。
【曲折的三年】
绕过历史的转角,我们首先来到了30岁左右这个生命的关键节点。这个时刻,你会感到自己仿佛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回首过去,怀疑和遗憾或许已经涌上心头;而面对未来,困惑和不确定感则像阴影一样笼罩着你。职场上,你可能需要作出重要的选择,是坚守现有的职位,还是勇敢迈出跳槽、创业或深造的一步?感情方面,如果未婚,社会的压力可能会让你感到有压力;如果已婚,家庭和事业的平衡可能会成为一项挑战。在这个年龄,你需要聆听内心的声音,勇敢地做出决策。
最后,我们抵达42岁左右这个情感波动较大的年份。这一时刻,之前的决策和选择将接受审视,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结果。与家人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可能会出现摩擦。此外,健康问题可能会逐渐浮现,需要更加关注身体健康,调整心态,避免过度焦虑和压抑。
【最辉煌的时刻】
在探讨生命中的挑战之后,让我们一同预测属猴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刻。
接下来,蛇年也是属猴人的幸运年。你的直觉和洞察力将达到巅峰,无论是在人际关系还是解决复杂问题时都能游刃有余。桃花运也相当旺盛,单身者有机会遇到心仪之人,已婚者则能享受甜蜜时光。然而,要学会筛选机会,专注于真正值得追求的目标。
最后,鼠年对属猴的人来说犹如早晨的阳光。事业上将迎来赞誉和奖励,投资眼光变得敏锐。但健康方面需格外关注,保持生活的平衡和健康状态。
在属猴的人生中,有一些年份可能会带来财富的机会。
首先是33岁,这是一个转折点。投资、创业或其他尝试可能会带来意外的高回报,为未来提供更多机会。
然后是47岁,财运如日中天。你可能会发现被遗忘的投资或财富,或者小投资会带来巨大收益。但要保持谨慎,避免冒险。
最后是50岁,财运再次显现。这一年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收入,为退休生活提供更多可能性。
央视网消息(记者 王静远 隋佳桐 邢明):“我这一辈子干了不少工作,但这是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68岁的韩旭东已经退休十多年了,26年前,他作为黄花甸子三十二连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指挥,带领各族干部群众让荒山秃岭变成沃野良田。
回忆起当年的场景,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眼中闪起光亮。他觉得很骄傲,因为这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的正事、好事。
(敖汉三十二连山 赤峰市委网信办供图)
“要想吃饱饭,你就得劳动”
三十二连山生态建设工程位于敖汉旗萨力巴乡,由32座山峰相连而成,总面积3.2万亩,是以水平梯田建设为主,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典型。
韩旭东记得从小家里就一直点着灯,一旦刮起风沙,不点灯什么都看不清。有的村民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家门打不开了,风沙太大,房子外积满了沙石。
入春后,风沙越来越大,播种后没几天,一场风沙就把刚长起来的种苗盖死了。萨力巴乡是旱坡地,老百姓劳作时要用土犁、榔头耕地,十分辛苦,但因坡度太陡,一下雨水肥都跑了,粮食收成差,付出得不到回报,“种一坡,收一车;打一簸箕,煮一锅”。
(韩旭东 央视网记者隋佳桐 摄)
治沙的任务迫在眉睫。然而,在敖汉漫漫治沙路上,受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三十二连山是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三十二连山属于石质山山体,土层很薄,治理难度大,乡政府在规划好其他区域后,最后才着手三十二连山的治理。
1997年,时任分管农业的副乡长的韩旭东被任命为综合治理工程的总指挥。得知这一消息时,他压力很大,“这个工程我们必须拿下来,它是敖汉的北大门,进了敖汉,过了老哈河,首先看到的就是三十二连山”。
当时勘测发现这里的坡度很大,没有一块平地,不适合种树造林,但可以修梯田。经过和水利局局长、水保站站长等干部多次讨论和规划,最终定下三十二连要修水利梯田,改造低产田。
考虑到几千亩梯田的巨大工程量,以及村里仅有的几百个劳动力,如果就一个村修,猴年马月也干不完,萨力巴乡冬天寒冷且漫长,工程最好能在秋天结束前完成。于是韩旭东和工程领导班子讨论后,决定既然要干就大干,动员全乡两万人、七八千名劳动力,争取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治理工程。
方案确定后,干部们开始动员各村百姓修梯田,由于各村间相距近五十里,而且交通不便,有的干部便骑着驴车在几个村落之间来回奔走,给老百姓做思想工作。
韩旭东说大伙儿都很配合,“我们是农民,这是我们自己的地,就得自己治理,要想吃饱饭、吃好饭,你就得劳动。你只有干了,你才能变,变了才能富。”
“这真的是一场战役”
真正开始动工后,韩旭东才意识到任务的艰巨性。最多的时候参与工程的有7000余人,漫山遍野都是扬尘和满身灰尘的人。在这之前,韩旭东只组织过全村人的活动,最多几百口人,“这真的是一场战役”。
老百姓起早贪黑,干部更不敢懈怠。韩旭东回忆,自己每天心都吊着,生怕稍微不注意这工程就“秃噜”了,一个地方指挥不好,后面的村子跟着这个村子学,结果一连串都错了,“要是保证不了质量,你这个工程就留下骂名,以后跟子孙后代咋交代啊”?
一个村就是一个作业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每个作业组都要做示范段,先做几米,然后把全村人叫过来看,“就照着这样做,不合格就得返工”。
韩旭东发现梯田土太松软,雨水一打就塌了,他正发愁时,偶然间看到一个作业组村民拿着板子在拍土,把土压实。干部们连夜开会决定在所有作业组推广这个方法,第二天整个山上板子拍土的响声连成一片,“特别震撼,非常激动,这是一件小事,但我记了这么久,现在想起来还挺骄傲的”,韩旭东笑着说。
从挖坑、植树到修梯田,韩旭东全程参与。当时他在山上连续呆了54天,没有下过山,每天吃的就是玉米饼子配咸菜,下山的时候他眼睛周边都乌了,浮肿得睁不开眼,“我母亲都认不出我来了”。
(敖汉三十二连山 王博 摄)
韩旭东说自己只是个指挥者,真正下苦力的还是老百姓。时间紧,任务重,每家每户都分有任务。有的家里没有男性劳动力,韩旭东要求让女性上,把小孩交给老人照顾。有村长不愿意,韩旭东就一个个做工作。作为总指挥,他对质量考核要求也非常严格,私下里有人怪他不讲情面,为此他得罪了不少人。
事实上他也不忍心,“一个劳动力一天刨两个坑,你想想给他分四五十个坑,他得干多少天?太辛苦了”。韩旭东沉默片刻,用手背抹掉眼泪,把脸侧向一边避开镜头,夕阳打在他的脸上。
最终,历时25天,周围12个村子7000余名劳动力齐心修完了3200多亩梯田,以“坡改梯”守住了“饭碗田”。
“不干不行,干就干好”
1998年,现任敖汉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旭东还在乡里工作,他参加全旗组织的活动,到三十二连山观摩学习,感叹现场规模非常宏大。因这项生态治理工程综合规划水平高、参与治理的各民族群众人数多、治理成效显著而被誉为“黄花甸子”模式。
经过小流域治理,三十二连山打造了具有敖汉特色的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模式,实现了“水不下山、土不出川”,解决了水土流失问题。
张旭东称,这种模式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不仅给敖汉旗乃至全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而且书写了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地区的野岭荒山打造成绿水青山,再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励志篇章。
(张旭东 央视网记者隋佳桐 摄)
三十二连山是敖汉旗几代人坚守推进“生态立旗”的生动缩影。张旭东介绍,从20世纪50年代,敖汉旗便开启了长达70年的生态建设持久战,“在我们敖汉旗,生态建设是几代人、几代领导班子几十年,一棒接着一棒干下来的,“不干不行,干就干好””。
进入新世纪以来,敖汉旗依托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等,初步建立了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在“三北”地区筑起了一道绿色长城。
张旭东介绍,截至2022年,敖汉旗有林面积已达572万亩,其中人工林面积543万亩,天然林面积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4.17%;草地面积106.8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以上。
今时今日,在良好生态环境的保障下,萨力巴乡各项产业蓬勃发展,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收入渠道也增加了。梯田里不再只有晨起劳作的农人,还有假日休闲娱乐的游客,“风刮不起来了,粮食也多了,牲口有草吃,乡里的农家乐也发展起来了”,韩旭东说。
26年后,站在碧绿如画的万亩良田边上,他感慨道,现在回头看,觉得一切都值得。
退休后的韩旭东隔段日子便会到山上看看,这几年他在乡里碰上当年一起参与治理工程的村民,他问对方“你还想骂我不”?对方回答:“不骂了,现在看来你是做对了。”说到这儿,他笑了起来,随即问道:“我这一生的工作生涯里,也算是做了一件正事、一件好事吧?”
来源: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