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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会打击到众多想要“去父留子”的女同胞的生育积极性,但不得不说,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单身女性不可以申请人工受孕。
民法典明确规定,可进行人工受孕的主体是夫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0条规定,“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民法典的所有规定。”
该规定明确保护夫妻有权通过人工受孕的方式生育子女,确保夫妻生育权的实现。强调是夫妻生育权,同时表明生育权归男女双方所有,不单独属于女性!
所以有些天真女性,别异想天开“去父留子”,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一些男性也别想着提上裤子就不认账了,除了你的是由人工授精一种情况,其他都是要负责的。
另外要说明,库是全国互联网一个男性一生只能捐献一次!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夫妻不能取得一致的人工授精生育行为不利于维护夫妻家庭和谐,同时会造成财产和利益的纠纷,存在损害捐献者的个人声誉和财产的可能性。
尽管国内诸多省份陆续开放非婚生子婚姻登记限制,但依然有明确的父母权责。对于一些女性异想天开“去父留子”,母亲如果出现意外,“去父留子”的孩子未来肯定孤苦无依生活坎坷,严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去父留子”的想法极其自私,孩子不是任何人的私有物品,有权利享有父母共同的关爱,做不到请勿生育祸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