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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的名字(精灵的名字有哪些)

时间:2023-10-04 03:05:36 作者:旧人陌兮 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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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的起源与分类

精灵(英语:Elf)是一种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所出现的生物,他们往往被描绘成拥有稍长的尖耳、手持弓箭、金发碧眼、高大且与人类体型相似的日耳曼人的形象,这是因为他们首次作为一个种族,是出现在挪威和日耳曼等地区的日耳曼神话当中,而在北欧五国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地区又多为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

精灵美丽无比,居住在森林的最深处。其他的容易与精灵(Elf)相混淆的生物还有Fairy(仙子、妖精)和Goblin(哥布林)等。总的来说一般的认为:Elf(精灵)没有翅膀,而Fairy(仙子、妖精)则带有翅膀(蜻蜓的束翅或是蛾蝶的鳞翅),且体型较小便于飞行。

而其他的Goblin(哥布林)和矮精灵等则往往都会被描绘成:身材较为矮小、头戴尖帽(有时带有铃铛)、脚穿尖鞋的模样。

精灵族的起源

精灵族的起源在日耳曼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黑暗精灵则有着暗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经常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

精灵族的分类常见精灵

ELF(精灵)

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

Sea elf & Sea Wolf (水隐,海妖)

“长期以来,水隐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们所注意。”

在各种传说之中,水隐同样具备精灵族的大多数特质:长寿,高贵,优雅,聪慧,美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敌视邪恶种族,能和其他种族友好相处,喜欢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但在早期的西方传说中,强调水隐惊人美貌的同时,常常被赋予其许多邪气,因此现代的英文魔幻小说中普遍称之为 " Sea Wolf " ,中译为“海狼”或“海妖”。

事实上水隐是地地道道的精灵,传说中说是水泽精灵的一支,因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们深潜大海,成了隐水的精灵,英文 " Sea elf ",中文直译为“海精灵”,由于隐居在水中,因而也称为水隐。神话中的水隐更为传奇,其祖辈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维纳斯)打赌得胜,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使其的后代都具有超乎寻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灵种族,水隐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为了施以报复,她拒绝给水隐以爱情,水隐也就常常因为爱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伤的折磨而夭折。

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之精灵,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Night elf (暗夜精灵)

卡多雷——也就是后来被称为暗夜精灵的种族(后来他们才知道了这个称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并认为每到白天的时候,女神就会在永恒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灵牧师和先知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研究永恒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当暗夜精灵社会逐渐壮大之后,他们就开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大陆,并且遇到了许多同胞。唯一能使他们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强大的龙。虽然这些巨兽通常是隐居的生物,但他们也会尽全力守护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灵认为龙是世界的守护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们,以及他们所守护的秘密。

Blood elf (血精灵)

血精灵,曾经是暗夜精灵的一部分,又叫辛多雷,辛多雷是血精灵在萨拉斯语中的发音。一万年前,暗夜精灵就在古卡里姆多大陆上生活了,他们依靠位于大陆中心的永恒之井——一个充满魔法能量的井获得了强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们却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灵的领导下无节制的使用着魔法能量,终于引来了燃烧军团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后,永恒之井毁灭了,幸存的暗夜精灵们在德鲁伊的领导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们决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爆炸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上层精灵——艾撒拉女王的仆从却不安分于这些,他们发动了一次叛乱,妄图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们失败了。作为惩罚,他们被大德鲁伊们流放。

九千年后,阿尔萨斯和他的天灾军团的铁蹄踏开了高等精灵王城——银月城的大门,无数的亡灵军队瞬间毁灭掉了这个曾经繁荣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并将精灵将军希尔瓦娜斯·风行者变成了女妖。阿尔萨斯走后,高等精灵的领地变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小部分幸存的高等精灵逃了出来,他们在他们的领导——血魔法师凯尔萨斯,高等精灵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后继承人——的领导下开始了复国的工作,但是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们变得烦躁。再加上被联盟方领导人猜疑,他们最终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军队。

该设定来自美国网络游戏《魔兽世界》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哥布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哥布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哥布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Redcap(红帽子)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 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希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希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他们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皮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像,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于是,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刷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这种小精灵很像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的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绝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精灵的起源与分类

精灵(英语:Elf)是一种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所出现的生物,他们往往被描绘成拥有稍长的尖耳、手持弓箭、金发碧眼、高大且与人类体型相似的日耳曼人的形象,这是因为他们首次作为一个种族,是出现在挪威和日耳曼等地区的日耳曼神话当中,而在北欧五国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地区又多为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

精灵美丽无比,居住在森林的最深处。其他的容易与精灵(Elf)相混淆的生物还有Fairy(仙子、妖精)和Goblin(哥布林)等。总的来说一般的认为:Elf(精灵)没有翅膀,而Fairy(仙子、妖精)则带有翅膀(蜻蜓的束翅或是蛾蝶的鳞翅),且体型较小便于飞行。

而其他的Goblin(哥布林)和矮精灵等则往往都会被描绘成:身材较为矮小、头戴尖帽(有时带有铃铛)、脚穿尖鞋的模样。

精灵族的起源

精灵族的起源在日耳曼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黑暗精灵则有着暗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经常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

精灵族的分类常见精灵

ELF(精灵)

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

Sea elf & Sea Wolf (水隐,海妖)

“长期以来,水隐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们所注意。”

在各种传说之中,水隐同样具备精灵族的大多数特质:长寿,高贵,优雅,聪慧,美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敌视邪恶种族,能和其他种族友好相处,喜欢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但在早期的西方传说中,强调水隐惊人美貌的同时,常常被赋予其许多邪气,因此现代的英文魔幻小说中普遍称之为 " Sea Wolf " ,中译为“海狼”或“海妖”。

事实上水隐是地地道道的精灵,传说中说是水泽精灵的一支,因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们深潜大海,成了隐水的精灵,英文 " Sea elf ",中文直译为“海精灵”,由于隐居在水中,因而也称为水隐。神话中的水隐更为传奇,其祖辈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维纳斯)打赌得胜,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使其的后代都具有超乎寻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灵种族,水隐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为了施以报复,她拒绝给水隐以爱情,水隐也就常常因为爱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伤的折磨而夭折。

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之精灵,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Night elf (暗夜精灵)

卡多雷——也就是后来被称为暗夜精灵的种族(后来他们才知道了这个称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并认为每到白天的时候,女神就会在永恒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灵牧师和先知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研究永恒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当暗夜精灵社会逐渐壮大之后,他们就开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大陆,并且遇到了许多同胞。唯一能使他们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强大的龙。虽然这些巨兽通常是隐居的生物,但他们也会尽全力守护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灵认为龙是世界的守护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们,以及他们所守护的秘密。

Blood elf (血精灵)

血精灵,曾经是暗夜精灵的一部分,又叫辛多雷,辛多雷是血精灵在萨拉斯语中的发音。一万年前,暗夜精灵就在古卡里姆多大陆上生活了,他们依靠位于大陆中心的永恒之井——一个充满魔法能量的井获得了强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们却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灵的领导下无节制的使用着魔法能量,终于引来了燃烧军团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后,永恒之井毁灭了,幸存的暗夜精灵们在德鲁伊的领导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们决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爆炸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上层精灵——艾撒拉女王的仆从却不安分于这些,他们发动了一次叛乱,妄图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们失败了。作为惩罚,他们被大德鲁伊们流放。

九千年后,阿尔萨斯和他的天灾军团的铁蹄踏开了高等精灵王城——银月城的大门,无数的亡灵军队瞬间毁灭掉了这个曾经繁荣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并将精灵将军希尔瓦娜斯·风行者变成了女妖。阿尔萨斯走后,高等精灵的领地变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小部分幸存的高等精灵逃了出来,他们在他们的领导——血魔法师凯尔萨斯,高等精灵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后继承人——的领导下开始了复国的工作,但是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们变得烦躁。再加上被联盟方领导人猜疑,他们最终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军队。

该设定来自美国网络游戏《魔兽世界》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哥布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哥布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哥布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Redcap(红帽子)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 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希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希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他们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皮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像,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于是,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刷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这种小精灵很像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的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绝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原神:甘雨玩家才有的3种奇妙经历,纯水精灵变成了提米的鸽子

哈罗大家好,我是盟盟,本期和大家聊聊原神的话题。

你抽到甘雨了吗?你抽到阿莫斯了吗?这应该是2.4版本接近尾声之时,不少玩家都会听到的“灵魂拷问”,当然作为一名老玩家,早在甘雨第一次出现祈愿池之时就已经入手了,而自从拥有了甘雨后,对于游戏的“理解”也越来越奇妙,比如下面3种经历也只有甘雨玩家才能体会,我们一起来看看。

纯水精灵

甘雨上线之前,玩家怎么刷纯水精灵呢?带迪卢克或者可莉,然后准备一个护盾角色,如果是迪卢克还需要搭配刻晴/丽莎防水系飞鸟,火水蒸发虽然有双倍伤害,可是一旦遇到那种跑得很快的小精灵,迪卢克也会被遛,因此面对行秋、莫娜和公子的突破材料,纯水精灵成为玩家最不想刷的世界BOSS。而甘雨上线之后改变了这一现状,因为在甘雨玩家眼中纯水精灵就好像提米的鸽子一般,只能用四个字“手到擒来”形容。

首先是甘雨的E技能,直接冻结纯水小精灵,并且自带嘲讽效果,大招范围正好覆盖一片小区域,冰水冻结堪称完美,而重击蓄力的CD正好卡在冻结和解冻的关键时刻,可以无缝冻结所有纯水小精灵,搭配一个钟离后,开盾还能防止被青蛙秒掉,有这样一个甘雨的存在,纯水精灵也就变成了“独角戏”,一直自顾自的说唱,而甘雨只需要站在原地蓄力-开E/开大-钟离开盾-蓄力,结束战斗,领取奖励即可,别提多轻松了。

提米的鸽子

既然提到了提米,就不得不说说老玩家的独特爱好,在蒙德有一个NPC提米,还是个小孩子,平常就喜欢养鸽子,而鸽子养多了就会被玩家盯上【主要是每日任务要帮忙喂鸽子,做多了任务后玩家也会心生恶意】,于是乎每次经过蒙德城外,玩家势必要抓几只鸽子填饱肚子【滑稽】,当然玩家抓鸽子的方式也是千奇百怪,有玩家在提米附近放置了一个传送点,香菱开大后传送过来,然后看着风火轮直接一扫而过,全部带走,也是绝了。

而更多的玩家会选择迪卢克碳烤或者温迪开E收走,然而甘雨出现后改变了这一现状,开大、开E都挺浪费的,直接重击蓄力可好?甘雨的重击后还有范围伤害,正好将这些鸽子全收,于是乎甘雨收鸽子成为老玩家的特殊爱好,而甘雨也成为提米的一生之敌。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璃月七星的秘书会成为蒙德的“鸽子收集者”,或许等到旅行者踏平七国的时候,再次回到蒙德,提米已经成为BOSS了。

风魔龙

最后就是风魔龙,作为温迪的宠物【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温迪UP的时候,宠物风魔龙出现在了周本,钟离UP的时候,若陀龙王也来了,而这次八重神子UP,雷神进入了周本,咳咳,我可没有说雷神是八重神子的宠物】,风魔龙的强度还是有的,自带长条护盾,而且还能飞【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落地欠揍,但是不落地很多玩家也会束手无策】,清空长条护盾后才能对风魔龙造成伤害。

最开始都是用迪卢克、可莉等清空长条护盾,而甘雨上线后,玩家又双叒叕变了,风魔龙还在天上飞,甘雨的蓄力箭已经过去了,紧接着两箭清空长条护盾,再来就是攻击风魔龙的弱点,一般都是爬上去然后开大输出,而甘雨玩家却不一样,直接不爬了,把风魔龙当成大地图中的大伟丘丘人,直接让他趴着挨打,不动如山,对着弱点就是攻击,风魔龙还没起身就成了囊中之物,也只有甘雨玩家还能这么玩,奇妙!大家觉得怎样呢?欢迎分享自己的看法,我是盟盟,咱们有赞再见!

阿拉丁是不是中国人?神灯可以许愿n个愿望?|小南都知道

网上看的说 “一个阿拉伯同事告诉我,阿拉丁是中国人。 我回来一查,居然是真的……”

文 | 李崇寒

转载自:国家人文历史

(ID:gjrwls)

最近迪士尼真人版电影《阿拉丁》上映,让不少网友重温了童年的回忆。阿拉丁究竟是哪国人,灯神真的可以无限次满足主人愿望吗?关于阿拉丁和神灯,还有哪些我们不知道的冷知识,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一千零一夜》说起……

阿拉丁的故事从哪来?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在古印度和中国之间有一个萨珊王国,国王山鲁亚尔公正廉明,深受百姓爱戴,当他发现王后与黑奴私通后,性情大变,不仅把王后、宫女、全都杀死,此后每天由他招来的也难逃被处死的噩运。当朝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聪明博学,为了拯救无辜少女,自荐前往王宫,以每夜讲故事的方式吸引国王,一个故事套着一个故事,就这样讲了一千零一夜,感动了国王,保全了性命,大大小小的故事在阿拉伯世界口口相传,形成了《一千零一夜》。

没有人知道故事的作者是谁,可能是印度人、波斯人,抑或是阿拉伯人。9世纪左右,《一千零一夜》手抄本相继出现,它们以阿拉伯文写成,故事框架差不多,只是在数量、内容、次序上有所区别。又过了几百年,17世纪末,法国人安托万·加朗从伊斯坦布尔拿到《辛巴达航海记》的阿拉伯语手稿,并将其翻译成书,出版发行,大受欢迎。

《辛巴达航海记》的成功让加朗看到了东方文学在法国的市场潜力,彼时正是法国读者对古典主义文学感到厌烦的时候,一些旅行家写的东方游记更受追捧。加朗手中刚好有3卷《一千零一夜》叙利亚手稿,趁势将其翻译成书,第一个印刷版本的《一千零一夜》因此诞生,它不是由阿拉伯文写成,而是十足的法文译本。

1740年加朗翻译的《一千零一夜》第一卷问世,很快成为最时髦的畅销书,过了两年,加朗出版了另外7卷,《一千零一夜》风行欧洲,依据加朗译本,《一千零一夜》被重译成欧洲各国文字。人们就着烛光贪婪地读着遥远东方的故事,不少行人甚至聚集在加朗家的窗下,对他的译作表示欢呼致意。

阿拉丁的故事跟随加朗版《一千零一夜》征服了英法俄等国,其英译本在1723年登陆英国后,收服了大批英国读者的心,1788年,《阿拉丁》在伦敦科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首演,此后两百多年,一直是哑剧的热门题材。

“中国”在哪里?

阿拉丁的身份也是个问题。

在《阿拉丁神灯》中,阿拉丁是从小生活在中国中部“物产丰富、地域辽阔的大省”的中国人,他的父亲穆斯塔法是个普普通通的裁缝,“穷极了,每天挣的手工钱连老婆和儿子都难养活”。阿拉丁调皮捣蛋,生性乖张,整天游手好闲,只知道与朋友在外面游荡。一天,一个冒充阿拉丁伯父的非洲魔法师来到他面前,阿拉丁的人生从此发生转变。魔法师给他买好吃的、好看的衣服,带他去城里最繁华的地方逛街,“将城里最大最巍峨的清真寺指点给阿拉丁看,带他去巨商富贾落脚的旅馆和商栈,领他踏进他可以自由出入的苏丹王宫……”

魔法师为阿拉丁做那么多,不过是希望借由他的手将隐藏多年的神灯取出来,为此,他不惜“从非洲的最西部出发,起程前往中国。路途漫漫,风吹雨打,终于到达了离宝藏最近的这个城镇”。并将自己手上的戒指摘下戴在阿拉丁手上,为其祛邪化险,保佑平安。

阿拉丁呢,在取灯过程中因为各种东西压得动弹不得,自然空不出手把灯掏出来,递给魔法师,魔法师一气之下,将阿拉丁和神灯一并埋葬在地底下,阿拉丁在暗无天日的地方枯坐了两天,到第三天祈求全能伟大的主解救他时,无意间擦着了手指上魔法师给他戴上的戒指,登时,一个身躯高大、相貌奇丑的精灵出现在他眼前,声称是其奴仆,“您想要什么,静听吩咐”。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在两位精灵(戒指神和灯神)的帮助下,阿拉丁迎娶公主白都伦,数次逃脱魔法师兄弟的毒手,国王死后,公主合法继承王位,阿拉丁与其共同执政多年,两人子孙绵延,世代相传。

虽说故事设定在中国,但此中国非彼中国,街上行走的大多是犹太商人,鲜见士绅和佛教徒的身影,统治者为苏丹国王,为其看病的是阿拉伯医生,公主的名字白都伦,寄予了阿拉伯人对美的向往,因为在阿拉伯语中,白都伦意为圆月,是美好意象的象征。就连阿拉丁向公主求婚时,国王要求的彩礼也很不“中国”:

只要他进贡四十只足金盘子,盘里装满珠宝,而珠宝颗颗都要像他上次送来的一般大小。盘子由四十个黑奴端着,再由同样数目的美丽端庄、衣着华丽的白女奴护送进宫。满足了这些条件,我一定把公主许配给他。

很显然,故事创作者对中国并不是那么熟悉。

事实上,《阿拉丁神灯》不是《一千零一夜》中唯一涉及中国的,在另一故事《卡玛尔王子和白都伦公主》中,一个名叫乌尤尔的中国国王统辖着海上群岛,他“日夜征战,骁勇无比,威名远播”。他有一个女儿,名白都伦,天生丽质、窈窕婀娜,她的美丽天下闻名,中国境内的其他国王纷纷派人前去求亲,被公主一一拒绝,国王和公主有个习惯,不管说什么,都不约而同地会带上“指安拉起誓”,与情人卡玛尔分开后再会,也被白都伦公主认为“是安拉使我们团聚在一起了。感谢安拉……”毕竟,卡玛尔为了抵达白都伦的家乡,一路长途跋涉,不知走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经过了多少个罕无人迹的地方。

在一千零一夜宇宙里,中国,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不在海上漂那么十天半个月,或是翻山越岭,过平原穿沙漠,是没法到达这“极东之地”的。去过中国,对故事里的任何人来说,都是件了不起的稀奇事情。比如一个西非旅行家,久居中国,声誉很高,因为“在旅途中,他的见闻之广,所遇风险之多,那是指不胜屈的”。

中国不仅遥远,且物产丰富,地广民殷,去那里经商的话,很有钱途。其中一个故事就讲到,巴士拉有一个穷困潦倒的懒汉,当他母亲听说有长者要去中国做生意,便拿出一年辛苦积攒下的 5 个银币,带上懒汉一起去长者家里,求他从东方带些货物回来,然后做些小买卖,养家糊口。长者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和他的同伴经过半个月的艰难航行后,来到中国,把带去的货物卖掉,又采购了些中国土特产,办完事后,启程返航,他们在大海上航行了四天,长者才想起来忘了给懒汉买货物,只好在岛上买下一只无毛猴作为补偿……

有研究表明,《一千零一夜》中的一些故事早在6世纪即已开始流传,经过近千年的收集、提炼、加工,才基本定型。在此期间,中国与中东地区的经济、文化交往一直没有间断,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在内的大量外国人都曾来中国从事贸易或者定居。虽然《一千零一夜》中有很多故事都涉及“中国”,但它不是一个准确的地理概念,而是对中国以及当时诸多南海古国的统称,是美好的远方国度的代名词。在虚构的故事里,阿拉丁到底是哪国人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神灯可以实现几个愿望?

至于阿拉丁用生命得到的神灯精灵,第一次出现在阿拉丁母子面前时,确实没说过“你可以实现三个愿望,别幻想还能实现更多的愿望”之类的话,它凶神恶煞的面容和粗鲁的语气直接把阿拉丁母亲给吓晕了,没有背景介绍和插科打诨,灯神一开口就是:“您想要我做什么?我是您的奴仆,也是这盏灯主的奴仆。我和其他奴仆都是如此”,简单直接。

有过经验的阿拉丁赶紧从母亲手中抢来油灯,直呼:“我饿了,给我弄点吃的来。”灯神霎时不知去向,才一转眼,便顶着一个大银托盘回来了,类似喂饱主人的事,灯神后来又干了好几次。

随着情节不断推进,灯神毫无怨言、快准狠地完成了一项项重要任务,比如为阿拉丁准备提亲的彩礼,豪华的排场,漂亮的服装和骏马,金碧辉煌的宫殿,质量上乘的细天鹅绒地毯等等,主人所有要求,都可以立时满足。唯有一次,阿拉丁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向灯神索要一只神鹰蛋,吊在拱顶中央,引得灯神震怒,只听得他扯开洪亮、可怖的嗓音大喝一声,顿时地动山摇,这情景吓得阿拉丁战战兢兢站不起身来:

你这个不知羞耻的人,……我和神灯的奴仆都在侍候你,你还不知足吗?可是你听了那个忘恩负义人的话,居然命令我把我主人带来,让你吊在拱顶中央,有这种想法真该把你、你妻子和你的宫殿烧成灰烬。不过你俩都不是主谋,不明其中实情。我现在告诉你,祸首是那个曾毁了你的非洲魔法师的弟弟——小魔法师。……正是他,唆使你妻子提出这条毒计。他一心要杀你,望多加小心。

说完话,灯神便隐身而去。阿拉丁知道中计后,亲手结果了小魔法师,可是灯神去哪了,还会不会再次出现,随着故事的结束,都画上了句点。

问题来了,既然原著中没有愿望个数的限定,那么“三个愿望”一说从哪来?

《一千零一夜》中确实不乏“三个愿望”的描写,什么时候起,阿拉丁神灯与三个愿望绑定在一起?

从十八九世纪在伦敦演出的《阿拉丁》哑剧中灯神有求必应来看,时间不会太早。

1992年同名动画中,罗宾·威廉姆斯配音的“只能许三个愿望”的神灯精灵深入人心,其最初灵感来源于1940年电影《巴格达大盗》,甚至《阿拉丁》(1992)中部分角色和剧情元素直接参考后者。两部影片都有愚蠢的国王和奸诈的宰相,造型都差不多。

《巴格达大盗》中,小偷阿布在海边偶然捡到一个破烂瓶子,打开瓶盖,放出了魔鬼,魔鬼扬言要杀死阿布,被机智的阿布骗回瓶子后为了出去,答应实现主人阿布三个愿望,借着魔鬼的力量,阿布顺利帮助朋友王子艾哈迈德抱得公主归,并最终登上王位。

到了迪士尼动画《阿拉丁》中,阿布成了阿拉丁的宠物猴,法力无边的宰相从阿拉丁手中拿到神灯后,将其推入地底下,幸得阿布鸡贼,将神灯从宰相怀中捞出,救了阿拉丁一命,灯神保证实现阿拉丁任意三个愿望,但也有限制,比如,不能杀人,不能让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不能让死人复活,实在算不上是万能的精灵。

尽管如此,聪明机智的阿拉丁在三个愿望的帮助下,顺利走上人生巅峰,灯神完成任务后也恢复自由身,大喊着“我是历史,不对,我是神话,我不在乎我是谁,我自由了”,踏上了环球之旅。

确实,当阿拉丁带着神灯来到我们面前,陪伴着我们度过无数个奇幻的日日夜夜和漫无边际的冒险时,谁还会去在乎阿拉丁是哪国人,灯神可以实现多少个愿望呢?神话的魅力不就在于提供了无限可能性,常改常新嘛,只要故事内核还在,梦就能持续做下去。

参考资料:陆英英《<一千零一夜>在欧洲》、宗笑飞《加朗与<一千零一夜>及其他》、林丰民《<一千零一夜>中的东方形象与对他者的想象》、张安琪《<一千零一夜>中的“中国”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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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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